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 加盟连锁 总公司与 加盟店 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 契约 ,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 组织结构 、经营管理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它是一种经济而简便的 经商 之道,经由一种商品或服务以及行销方法,以最小的风险和最大的机会获得成功。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 品牌 、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 保证金 以及 权利金 等。 而代理是指通过别人,通过第三方的形式。进行产品 加盟 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