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中国民航大学主页(https://www.cauc.edu.cn)。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
20
人
,
具体岗位详见《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年龄条件:
博士
教师
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副高级职称教师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正高级职教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计算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12月3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满足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学科专业、专业水平等条件,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8
.满足岗位其他要求和相关业绩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国民航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
招聘公告
向校内用人单位报名,报名
最晚截止时间
2023年1
1
月3
0
日
。
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
到
用人单位招聘邮箱
,应聘
材料应包含:
1.
个人简历
(
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
2
个月
)
;
2.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请提供学业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外文材料同时提供翻译公司
出具
的中文翻译件
)、职称证书或
证明
、资格证书、
留学经历
等材料;
3.个人
应聘
信息
中
的
重要成果
以及
反映本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的代表性
成果
(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及
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
每
半
月
视报名情况
组织考试。如果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
2
,
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
考试。
(四)考试
用人
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开展
考试
,主要包括:面试考核及心理测评。
面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试讲、面谈,半数以上评委通过为面试合格。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候选人
。
面试考核前,应聘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政治把关考察
政治把关考察
由
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等,
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
、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
(
六
)复核把关
学校对用人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核把关。
(
七
)体检
体检
在全国三甲医院或学校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
(
八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
、
复核
把关及
体检
结果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进行
公示,
公示时间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由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或考试排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
其他亲属关系
(养父母
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3.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4092163
监督电话:022-2409224
3
中国民航大学
2023年
7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