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14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中国民航大学主页(https://www.cauc.edu.cn)。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 20 具体岗位详见《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年龄条件: 博士 教师 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副高级职称教师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正高级职教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计算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12月3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满足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学科专业、专业水平等条件,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8 .满足岗位其他要求和相关业绩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国民航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 招聘公告 向校内用人单位报名,报名 最晚截止时间 2023年1 1 月3 0 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 用人单位招聘邮箱 ,应聘 材料应包含:

1. 个人简历 ( 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 2 个月 )

2.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请提供学业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外文材料同时提供翻译公司 出具 的中文翻译件 )、职称证书或 证明 、资格证书、 留学经历 等材料;

3.个人 应聘 信息 重要成果 以及 反映本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的代表性 成果 (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 视报名情况 组织考试。如果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 2 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 考试。

(四)考试

用人 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开展 考试 ,主要包括:面试考核及心理测评。 面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试讲、面谈,半数以上评委通过为面试合格。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候选人

面试考核前,应聘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政治把关考察

政治把关考察 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等, 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复核把关

学校对用人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核把关。

)体检

体检 在全国三甲医院或学校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 复核 把关及 体检 结果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进行 公示, 公示时间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由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或考试排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 其他亲属关系 (养父母 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3.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4092163

监督电话:022-2409224 3

中国民航大学

2023年 7 14日

附件下载:

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