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是一种来自双向(或交互)关系的情感,即双方共同凝结的情感,必须共同维系。从其原理上来看,友谊是一种寻求利益最大化和代价最小化的人际关系,是人们获得幸福感的必要需求。友谊以亲密为核心成分,亲密性也就称为衡量友谊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友谊能够满足个体的社会需要,给个体带来情感支持和归属感,提升其生活幸福感和生命意义,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研究发现,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性别的个体之间的友谊存在差异。研究者也对于友谊与同伴接纳、亲子依恋等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正确处理与同伴之间的关系,与同伴形成良好的互动,对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尤为重要。帮助儿童青少年学会和谐地维系友谊,保障其健康成长,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明确提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 。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2021)指出,学校要树立以生命关怀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明确提及“性教育”,在“儿童与健康”部分增加“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一条主要目标,并提出“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增强教育效果”的策略措施

友谊 相互喜爱

衡量一个孩子是否处于友谊之中,一个最基本的判断方式是考察两个(或多个)孩子是否对彼此表现出高度的喜欢。对相互喜爱程度的评估通常使用基于提名的社会测量问卷,考察两个孩子是否在问卷中选择对方作为他们的第一或第二好朋友

友谊 响应、合作与调和

一般来说,朋友之间的响应是有方向性的,即朋友之间的行动是指向对方的,比如当一方做出某种行为,其朋友就会对此做出反应。朋友之间的反应往往是对称的,因为每个朋友对互动的贡献是平等的,没有一方支配另一方的情况

友谊 相似性

朋友之间的相似性会比非朋友之间的相似性大。相似性是吸引力的基础,并且是友谊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在学前阶段,儿童似乎更容易被行为倾向与他们自己相似的同龄人吸引,并与之成为朋友
重情感—轻兴趣型友谊
此类型的友谊更关注两个人是否能够相互关心帮助,能否进行情感的沟通与交流,而不必在意是否有共同的兴趣爱好
此类型的友谊不关注好朋友的情感交流,也无所谓是否有共同的兴趣爱好

友谊 按进化模式划分

互惠利他主义友谊
与互惠的利他主义不同,联盟模型的建立不基于交换理论,而更多地考虑人际冲突的因素。联盟理论的中心前提是人类总是习惯性地与他人发生冲突,与他人结盟能为自己处理类似问题时提供支持网络并在直接人际冲突中占有胜算。因此,在冲突中,人们不仅仅依靠自己的智慧、敏捷性和体格的健壮程度来取得胜利,也要依靠朋友对自己的支持
儿童的友谊较不稳定,互惠性低,且偏向单方面的关系。年龄越小的儿童越重视具体的外在因素,而年龄越大的儿童越重视抽象、互惠的特质 。学前期儿童把共同活动和游戏看作友谊关系的核心,主要以外在行为特征去界定友谊;而学龄儿童则更倾向于认为互惠、平等、合作是友谊关系的基础
已有研究发现,青少年的友谊质量与其自尊、自我价值感、抑郁、焦虑乃至成年期的社会适应等有着较高的相关。也就是说,友谊质量对青少年的社会性发展乃至生命全程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青春期内的良好亲密关系是青少年良好社会关系的健康标准之一

友谊 早期成年期

与青少年阶段相比,成年初期通常预示着家庭和朋友关系以及个人责任的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在建立新友谊的同时,也创造了新的个人身份和发展机会,同时带来经历社会痛苦和孤独的可能性。面对与完成正规教育、寻找定居地点、开始职业生涯和确定主要浪漫伴侣有关的发展挑战,大多数20~30岁的年轻人都会向朋友求助,以实现角色的社会化和休闲的追求。年轻人从他们的朋友那里寻求陪伴、建议和支持。他们在工作中,在邻里之间,在各种社区团体中找到朋友,追求共同的兴趣。在这个阶段,个体会发现相互理解和支持、富有感情与爱意的亲密关系等品质的重要性

友谊 成年中期

对于那些进入到规范的工作和家庭生活模式的人来说,成年中期是忙碌的,并因多重且经常冲突的角色需求而变得复杂。工作和公民责任在中年时期达到顶峰,而父母和其他年长的亲戚可能更需要自己的关注,甚至是大量的帮助。因此,与年轻的成年人相比,中年人的朋友较少,与朋友相处的时间也较少。但这些情况的限制通常不会减少中年时期友谊的重要性或亲密性,大多数中年人仍然维持着一些友谊。和成年早期一样,中年人的朋友提供社会和情感上的支持,作为适应发展过渡的模式,并提供感情和陪伴

友谊 晚年

老年人通常不会试图维持或重新创建一个大的友谊网络,而更有可能在他们的关系范围内保留几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尽管完成社会目标的资源减少,他们的社会需求仍然能够在亲密的朋友身上得到满足

友谊 萌发

潜在的朋友不仅必须了解对方,并有动机参与到对方的关系中去,而且还需要某些条件,才能够从熟人关系中发展成为友谊。因此,为了让潜在的朋友发现他们是否喜欢对方并分享有价值的属性和兴趣,他们有必要进行反复的互动,以双人或非常小的群体见面,有适当的隐私,并且互动足够频繁,持续时间足够长,以使他们能够彼此适应

友谊 维持

友谊的维持需要相当稳定的亲密程度,各种各样的互动过程和情境条件在维持阶段建立和巩固了友谊。在维持阶段,友谊可以维持在一定的情感亲密程度,从非常随意到最亲密的朋友。各种突发事件、环境因素,以及伙伴个人的发展状况,都可能导致感情的增加或减少。换句话说,友谊的延续并不一定意味着这段关系中的所有特征都是稳定的

友谊 心理学观点

友谊经常会给儿童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儿童在与同伴交往的过程中,能够被其他同伴认同与接纳,能够与同伴建立起亲密的友谊关系,与同伴分享快乐、烦恼,自然会降低儿童体验到的孤独感;而与好朋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会让儿童产生不愉快的情绪,进而提升儿童的孤独感水平。儿童可以在友谊中得到宽慰、同情,并能够宣泄自己的情感,克服心理障碍和情绪困惑。这种归属感和安全感是儿童心理健康的必然要求

友谊 管理学观点

基于资源保存理论,从实证分析可知,职场友谊对员工创新行为的正向影响是显著的。职场友谊是职场中的一种非正式人际关系,是员工在工作场所中与同事关系亲近的体现。职场友谊作为职场中的一种特殊人际关系,除了能够营造员工之间相互信任、和谐融洽的组织氛围,它还是员工获得支持性的社会资源等关键资源的条件,影响着个体采取特定行动时的决策

友谊 友谊与同伴接纳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邹泓教授等人曾考察了中学生友谊、友谊质量和同伴接纳的关系,研究认为中学生有无互相认可的最好朋友或拥有的朋友数与他们在同伴群体中的被接纳水平并不完全一致。但从总体看,高接纳者拥有朋友的比例均高于一般和被拒绝者。在友谊质量上,同伴接纳水平不同的群体也存在差异。高接纳组从朋友处得到的帮助、指导与支持显著高于一般和低接纳组;高接纳组和一般组朋友间的陪伴、娱乐均高于低接纳组;在肯定价值和亲密交流方面,高接纳组同样超过低接纳组;但在冲突与背叛维度上,低接纳组与高接纳组并无显著差异

友谊 友谊与亲子依恋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周宗奎教授等人研究了小学高年级儿童亲子依恋和友谊的关系,发现安全型儿童的好朋友提名、友谊质量均优于非安全型儿童;母子依恋的质量可以预测儿童的好朋友数量和质量,而父子依恋只对友谊质量有影响。他们还重点分析了友谊质量和亲子依恋特质的联系,研究认为和母亲有密切接触、对父母信赖程度高的儿童,友谊质量的积极特征多,更多地表现出与好友的亲密、陪伴、分享及肯定对方价值,并能顺利地化解友谊中的不快,反之友谊的积极特征则少。对父亲信赖程度高,与母亲关系亲密,但与父亲亲近程度低的儿童,与好友发生的冲突少;与父亲亲近程度高,则友谊中的冲突高,这一现象可能是因为与父亲接触过多的儿童更多地沾染了父亲的某些传统男性特征,如支配性、不在乎、粗鲁等

友谊 友谊与冲突

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的田微微、杨晨晨等学者针对友谊质量在父母冲突对外显问题行为(即个体表现出来的问题行为)的直接效应中起到的作用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当友谊质量较低时,父母冲突对外显问题行为有影响;当友谊质量较高时,父母冲突对外显问题行为没有影响,友谊质量在父母冲突和外显问题行为之间起到保护作用,能够削弱父母冲突对于外显问题行为的影响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朱丽娟、彦廷鹤研究发现,友谊质量能够对留守儿童的孤独感和焦虑产生正面的调节作用。这表明友谊质量可以缓冲心理忽视对留守儿童错失焦虑的不利影响,且友谊质量的保护作用在双亲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中更明显

友谊 处境不利、学习困难和社会退缩儿童的友谊

社会退缩的儿童泛指儿童在不同的时间和情景中,在陌生与熟悉环境下表现出的独处行为,包括行为抑制、害羞和社交孤独等。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周宗奎等人研究发现,青春期社会退缩儿童也能成功结交亲密的友谊。尽管退缩儿童比非退缩儿童结交的友伴数少,信任尊重少,受到的欺侮多,但是退缩儿童友谊的亲密交流比较多,其他友谊特性的积极维度上则与非退缩儿童没有差异,这显示退缩儿童结交的友谊能发挥正常的友谊功能

友谊 友谊的差异研究

文化差异
东方文化对于友谊的重视程度要明显低于亲情。人们常常将最为亲密的朋友关系称为“亲如兄弟”也能够佐证这一点。在西方文化中,人们则往往将友谊置于与亲情同等的地位上
性别差异
在友谊的性别差异上,许多研究结果都表明女孩从青少年前期和早期开始就比男孩更为强调友谊中亲密性的重要性。这种差异在有关成人的研究中得到了证实。但也有研究者认为亲密性上的性别差异仅是一种方式而已,女孩与朋友谈论个人私事以表达她们与朋友的亲密关系,男孩则常常通过非言语方式表达亲密

友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第九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小学1~3年级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