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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江苏自学考试报名工作5月25日开始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 2015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于 5 25 日开始。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 2015 7 月自学考试增考、助学专业、“专接本”专业的报考工作。委托开考专业报名时间原则上同时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委托开考单位、助学高校与当地市考办协商确定。现场网上集中报名和新生确认时间为 5 25 日至 30 日。
考生报名,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官方报名网站 http://zxks.jseea.cn/ ,在报考课程界面进行课程选择,并提交所选课程,系统统计报考课程情况以及报考费用。从本次报名起,我省将根据苏价费函【 2014 年】 64 号文件精神,自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科次 43 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时间调整的统一部署,自 2015 7 月起,我省 1 月和 7 月的自学考试不再安排全国统考课程。助学专业部分课程的考试时间将从过去每年的 1 月、 7 月调整至 4 月、 10 月。
另外,考生登录自考报名网站,可根据自身需求办理课程免考、实践考核、毕业登记、论文答辩的申请以及预订自考教材、《江苏自学考试》杂志等手续。
为了更好地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对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适应相关行业技术的发展,从 2015 5 月自学考试报名开始,我省将停止接纳劳动和社会保障(本科段)、义务教育(本科段)、农艺(专科段)三个专业新考生报名。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本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 2016 年下半年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至 2017 年上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 2017 5 月自考报名期间办理完毕,从 2017 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受理该专业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农艺(专科段)专业、义务教育(本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 2017 年上半年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至 2017 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 2017 12 月自考报名期间办理完毕,从 2018 年上半年开始不再受理上述专业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若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完成学业,可改报其他相近专业,代号、名称相同的课程可免考。
另外,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从 2015 10 月考试起,我省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 03707 4 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 12656 4 学分);金融管理(本科段)专业(专业代号: 2020120 )中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代码 04183 5 学分)课程调整为“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代码 11002 4 学分)课程;“现代管理学”(课程代码 00107 6 学分)课程调整为“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课程代码 04723 5 学分)课程。考生凡通过旧计划专业中的课程可替代修订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