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陕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十条规定》(宁办发〔 2023〕19号)、《宁陕县城区 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拟从全县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29名,现将本次公开选调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教师单位和名额 (一)宁陕中学 2 数学 (二)城关初级中学 6 (数学 3 、语文 1 、英语 1 、化学 1 )县第二小学: 6 (数学 3 、音乐 2 、美术 1 ); )筒车湾镇小学: 2 (语文 1 、体育 1 ); )县幼儿园 3 )县第二幼儿园 8 )筒车湾镇中心幼儿园: 2 名。 二、选调教师范围 各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三、选调教师资格条件 (一)选调资格 条件 1.应当具备的条件 5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学校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选调教师所报考学科需与教师资格证一致,若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不一致的,须由原学校提供本人长期从事该学科专业教学书面证明,且提供的教学业绩应与选调学科一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教师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由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制订《宁陕县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实施方案》报请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 4 8 5 202 4 8 6 上午 8:00至12:00,下午1 5 :00至18:00 2 报名地点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人事股 文化大厦 12楼1205室 3 )联系 电话 6821108 6822691 联系人 : 吴东、刘静、董佩玉 2. 报名人员须 交材 料: 1 《宁陕县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 1 ,报名表须经 编制 在单位 、主管部门 审核盖章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 )首次正式 招录 )为事业单位干部的文件材料 、工作经历(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材料。 5 近期 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 材料 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3.开考比例要求 同一报考职位的 报考人数与 选调 人数开考比例 2:1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选调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三)考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教育理论、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文字表达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分为 100分 笔试考试时间为 90分钟 2.面试(讲课) 1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考生面向考官老师(无学生)讲课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 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主要从教学目标确定、教学过程组织、教学效果评价、教师综合素质等四个方面考察基本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人员不带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具等资料。 2 面试内容。幼儿园为中班年龄段五大领域内容 健康、语言、社会、艺术、科学 小学为四年级相关学科教材,初中化学为九年级教材,初中其它学科为八年级相关教材,高中为现行高一年级教材,版本为我县 2023—2024学年度学校现行使用的版本。 笔试 面试 具体 时间和地点 安排在县政府网站另行 发布 公告。 (四)成绩计算 1. 加分 。坚持实绩导向,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 3年获得中、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每获一次分别加4、3、2、1分(每年只加一次);对近3年获得市级 以上 教育行政 主管部门表彰的,每获一次加 1分(每年只加一次);对近3年教学成绩处于全县同学段同学科前三名的,每年加1分。 符合笔试加分的人员,在报名时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 :《宁陕县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 (附件 2 )、 相关表彰印证材料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经 教育体育 审核 在县政府网站进行 公示 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成绩。 2. 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 实行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次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布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 按照选调计划 1:1的比例 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因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 面试(讲课)成绩低于 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由县 教育体育局 牵头, 用人单位配合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 选调 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 对考察对象 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教育教学能力、工作实绩 群众公认程度 和身体条件进行考察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 考察对象 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城区及筒车湾镇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 试用及 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 人选名单,在 政府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实行 3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 单位 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 编制所在 单位 工作。 选调 工作人员在 选调 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 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 选调 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 选调 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 选调 ,并作出相应处理。 宁陕县人民政府主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承办    地址:陕西省宁陕县长安东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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