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補貼計劃
政府在二零零八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二零一九年、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宣布向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戶口提供最高總額13,000元的補貼(“現行補貼計劃”)。補貼已於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二零二零年一月至十二月、二零二一年六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期間,全數注入有關戶口。
為減輕市民的經濟壓力,財政司司長在二零二三至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一系列一次性紓緩措施,包括會向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戶口提供1,000元的電費補貼(“新補貼計劃”)。由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起,政府會在連續十一個月的首天向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的住宅登記用戶戶口注入80元的電費補貼,並在第十二個月注入120 元的電費補貼,即總數1,000元。
補貼只能用作繳交電費。未用的補貼可以轉撥至其後月份,用以支付直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戶口結束為止(兩者以較早者為準)在同一戶口帳單上所示的電費。現行補貼計劃未用的補貼和環境及生態局推行的電費紓緩計劃下的紓緩金額,會先用作抵銷帳單所示的電費。
1. 港燈用戶 (每個月發單)
如沒有政府提供的電費補貼和電費紓緩金額,A先生會在二零二三年六月及七月收到數額分別為400元及120元的帳單。在計算電費補貼和電費紓緩金額後,他的電費單會顯示以下資料:
六月份的帳單元
所耗電量的費用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
政府電費補貼
到期應付款額
2. 中電用戶(每兩個月發單)
如沒有政府提供的電費補貼和電費紓緩金額,B先生會在二零二三年六月及八月收到數額分別為500元及200元的帳單。在計算電費補貼和電費紓緩金額後,他的電費單會顯示以下資料:
六月份的帳單元
所耗電量的費用
政府電費紓緩計劃及電費補貼
到期應付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