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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JS202204210018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陆营社区宁六路,南京捷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苏茂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镇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东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均无环评,露天堆放材料,扬尘污染严重。夜间22点至次日早 8 点,生产机器及车辆运输噪音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噪声

4月 22 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行政审批局对相关点位开展调查核实,包案领导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 4 23 日,六合区龙池街道办事处会同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对镇晟公司开展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捷龙公司:4月 8 日检查时发现其从事建筑垃圾破碎后的再生资源物料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厂房内有一条破碎生产线,未见生产,部分建筑垃圾及再生物料沙石露天堆放未进行覆盖。 4 22 日检查时现场未生产,物料已进行覆盖。
二、百顺公司:4月 8 日检查时发现其从事建筑垃圾破碎后的再生资源物料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厂房内有两条破碎生产线,未见生产,厂区安装喷淋设施,物料已进行覆盖。 4 22 日检查时现场未生产,物料已进行覆盖。
三、育德鑫公司:4月 8 日检查时发现其从事建筑垃圾破碎后的再生资源物料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厂房内有一条破碎生产线,未见生产,厂区安装喷淋设施,物料已进行覆盖。 4 22 日检查时现场未生产,物料已进行覆盖。
四、东邵公司:4月 13 日检查时发现生产厂房内建有一套破碎筛分设备,物料已采取覆盖措施。企业无环评手续,但其提供 2016 年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大排查企业自查评估报告》。 4 22 日检查时现场未生产,物料已进行覆盖。
五、镇晟公司:4月 23 日检查时发现企业无环评,但其提供 2016 年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时编制的环境保护现状评估(经查询公示文件,当时已在环境管理部门备案)。企业主要为昼间生产,主要工序为钢板型材切割和焊接,配套烟尘收集设施,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场地有部分钢板型材露天存放,企业负责人表示因市场原因,自 4 月中旬起暂时停产,近期没有生产计划,暂时不会恢复生产。
综上所述,捷龙公司、百顺公司、育德鑫公司三家企业生产无任何环保手续,同时,尽管捷龙公司、百顺公司、育德鑫公司、东邵公司四家企业检查时均停产,物料已覆盖,但不排除前期夜间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生产机器及车辆运输噪声扰民及露天堆放材料扬尘扰民现象。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前期已对捷龙公司、百顺公司、育德鑫公司3家单位未批先建、捷龙公司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 3 家单位在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建筑垃圾破碎后的再生资源物料生产。
二、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办事处做好日常巡查,确保捷龙公司、百顺公司、育德鑫公司三家企业停产到位,在停产期间对现场物料做好覆盖;东邵公司在自主停产期间,做好物料覆盖。
三、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在东邵公司恢复生产后,对其开展大气、噪声环境监测,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四、六合区龙池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检查,督促镇晟公司生产过程中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六合生态环境局在镇晟公司恢复生产后,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

D2JS202204210004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9003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风机开启时噪音远超调查结果中的最高值 59dB A ),要求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南京市  玄武区

其他污染

4月 22 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位于南京市北京东路4号,东起丹凤街,西邻南京鼓楼邮政大厦、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至北京东路,南临双龙巷,该食堂位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负 1 层。经查,该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至大楼南侧裙楼 8 楼顶排放,排口前段安装有 1 组风机,日常运行时产生噪声。该裙楼 8 楼顶安装有隔声屏障,产生噪音的风机距双龙巷南侧最近的居民楼约 40 米。
二、4月 10 日、 4 22 日,玄武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2 次在双龙巷南侧居民楼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 59dB A )、 60dB A ),噪声均达标。风机开启时噪声为昼间偶发噪声,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未对昼间偶发噪声给予限值要求。

属实

一、4月 16 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将风机排口降低 1.2 米,以便更有效利用隔声屏障。
二、玄武生态环境局要求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加强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及风机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噪声达标排放,并留存维护、检修记录。
三、经协调,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将采取安装消声棉等措施对风机排口 做进一步 降噪处理,更加降低噪声排放。
四、玄武生态环境局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开展噪声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进行整改。
五、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

3

X2JS202204210013

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街道香格里拉东苑小区,8-1xx住户违法砍树毁绿,将小区公共绿地擅自圈占为私家庭院,长期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用于堆放自家杂物,存在安全隐患;小区内违建问题严重,多家一楼住户圈占绿化,影响小区环境。

南京市  秦淮区

生态

4月 22 日,接交办单后,秦淮区人民政府安排大光路街道牵头,联合区城管局和房产局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香格里拉东苑小区 8-1xx 住户违法砍树毁绿,将小区公共绿地擅自圈占为私家庭院 问题
1. 经查阅历史资料、询问业委会以及物业公司,均未发现 8-1xx 住户有涉嫌违法砍树的行为。同时,小区因采光、消险等需求,每年业委会都会按程序操作,签订修剪合同,定期由专门的绿化园林公司来小区进行修剪树枝。
2. 经现场核查发现, 8-1xx 住户私自用栅栏圈占了屋外北侧公共绿地,面积约 35 平方米,栅栏内摆放了盆栽绿植、花卉。
二、关于 长期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用于堆放自家杂物,存在安全隐患 问题
经现场核查,8-1xx住户北侧有一个疏散通道, 8-1xx 住户在疏散通道出入口两侧摆放了盆栽绿植、花卉及杂物,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三、关于 小区内违建问题严重,多家一楼住户圈占绿化,影响小区环境 问题
1. 经现场核查和查阅资料发现,该小区于 2004 年由江苏金大地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共有 12 幢居民楼,楼顶北侧设有退层和露台。 2004 年,开发商以卖顶层送面积、送露台等形式销售,供顶层住户使用。顶层确有部分居民入住后以个体或委托开发商形式将北侧阳台或露台封闭。
2. 现场核查发现 8-1xx 住户存在北侧阳台超面积、圈占绿化行为,未见一楼其他住户有圈占绿化行为。

部分属实

一、4月 22 日,秦淮区大光路街道组织人员对 8-1xx 住户圈占院落的行为进行整治,拆除其圈占栅栏设施,恢复公共使用。
二、4月 22 日,秦淮区大光路街道督促物业公司立即清理被占用的疏散通道,目前疏散通道堆放的杂物已清理完毕。
三、4月 24 日, 8-1xx 住户已自行拆除北侧超面积部分。
四、秦淮区大光路街道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巡查,发现居民有圈绿行为,将积极劝告和阻止,对拒不改正的,根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三节物业管理第三十五条,告知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可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秦淮区大光路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疏散通道的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六、秦淮区大光路街道执法局坚持违建 动态清零 ,对该小区所有自建立即启动调查,对调查确认的违法建设依法履行查处程序,并结合小区出新工程等项目予以清理。

4

X2JS202204210015

南京市秦淮区五老村街道东白菜园46号楼下院内,私挖管道,偷排污水,违章建筑堵塞消防通道。

南京市  秦淮区

4月 22 日,接交办单后,秦淮区政府安排五老村街道牵头,联合区水务局、城管局和房产局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私挖管道,偷排污水 的问题
经现场检查发现,东白菜园46号院内,存在 3 处私接污水管进入雨水系统问题, 1 处污水散排。
二、关于 违章建筑堵塞消防通道 的问题
1. 东白菜园 46 号居民楼东侧有两处通道,通道口分别统一设置安装了大铁门,作为该居民楼的进出通道门,由物业公司对该小区及两处通道门进行 24 小时人员值守管理。现场核查时发现其中一处通道内违章设置了一长 4.5 米、宽 2.2 米的铁栅栏,该铁栅栏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2. 东北菜园 46 号小区院内设有物业门卫用房及小区公共车棚。依据《南京市第一批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豁免 项目清单》(宁规规范字〔 2018 4 号)相关规定 一、按照现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因尚未明确纳入规划管理的范畴,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一)既有住宅小区不涉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更新改造项目,小区内部道路出新、划定地面停车位、更新停车棚;新设自助售货柜、简易门岗 ,物业门卫用房及小区公共车棚可不作违建查处。

部分属实

一、4月 24 日,秦淮区水务局协调原片区管网清疏修缮参建单位对私接管道进行纠错,更换破损设施,计划 5 1 日前完成。同时协助五老村街道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排水行为。
二、4月 24 日,秦淮区五老村街道对违章设置铁栅栏进行拆除,确保通道畅通。

5

X2JS202204210014

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大阳沟44号 3 1XX 室大院内,杂草丛生、垃圾乱堆、污水横流、恶臭刺鼻,环境脏乱差。

南京市  秦淮区

土壤

4月 22 日,接交办单后,秦淮区人民政府安排南京明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商集团)牵头,联合大光路街道和区房产局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院内无污水横流现象,其他情况基本属实。该房主前期将房产及院落出租给租客作为电动车维修点。该租户退租后搬离并锁闭进户大门,院落内杂草丛生、垃圾乱堆、恶臭刺鼻,环境脏乱差。

部分属实

4月 22 日,在联系房主无果的情况下,明商集团在大光路街道及有关执法部门现场录像并监督下打开院落进户门,同时安排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清理,截止 4 23 日上午 10 30 分,院内杂草和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6

D2JS202204210069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218号,原新东方学校内的无名废品回收站,扬尘污染严重,机器噪音扰民,偶有异味。

南京市  建邺区

大气 噪音

4月 21 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调度相关部门和兴隆街道现场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该 无名废品收购 实际为建邺区兴隆街道大件分拣中转站,负责兴隆街道片区内 54 个居民小区所产生的旧家具、旧金属、旧木材等可回收物的分类、拆解、分区摆放,然后送至各专业处理厂处理。
二、现场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场内部分道路保洁标准不高,运输车辆来往进出,致使在分拣运输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扬尘;由于运营作业时间较早,且场内存在金属类可回收物的打包、压缩等工序,存在一定间歇性噪声影响周边生活环境;场内存在少量生活垃圾混投的情况,偶有异味产生。

基本属实

一、建邺区兴隆街道要求运营单位立即对内部道路进行保洁作业,并要求在作业区安装固定式降尘喷淋设施,提高道路保洁标准,增加清扫、洒水频次,加强内部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上述整改工作已完成。
二、建邺区兴隆街道要求运营单位调整运营作业时间,由原时间调整为8:00-11:30、 14:00-19: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停止运营作业。同时,运营作业期间严格落实作业规范,减轻或避免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三、建邺区兴隆街道要求运营单位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大件废旧可回收物品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规范收运分拣作业,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7

X2JS202204210044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长期违规出租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大量房屋用作商业用途,包括万景园、国际青年文化街区、绿博园鱼嘴等夹江水源保护区内房屋等,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房屋仍可用于商业排污,保护区内的南京德菲特击剑俱乐部仍正常经营

南京市  建邺区

生态

4月 22 日接到交办单后,南京河西集团组织滨江公园管理公司、紫金商管公司以及建邺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河西集团在一级保护水源地范围内无违规建筑或设施,未发现出租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的情况;二级水源地保护红线内的建筑或设施已按照整改要求关闭上下水,不再排污。截至目前,排查出的全部风险隐患项目已基本得到整治。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万景园
该项目位于2021年版夹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红线范围内,共有 12 栋商业建筑。其中, 0 号建筑(养熙园)为展览项目,无餐饮、宾馆、娱乐等经营业态,在 3 月中旬已经自行拆除建筑内的卫生间上下水设施,排污口已封堵,符合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管控要求。 1 11 号建筑已经全部停止营业,对这 11 栋建筑进行外部断水。目前,除 8 号建筑已拆除上下水排污设施外,其余建筑因正在走合同解除程序,内部上下水排污设施尚未拆除,但已不具备自主恢复外部供水和正常经营的条件。
(二)关于国际青年文化街区
国际青年文化街区实为南京国际青年文化中心(青奥中心项目),项目不在夹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举报情况不属实。
(三)关于绿博园鱼嘴
南京中国绿化博览园(公园区域)共有5处房屋对外出租,鱼嘴公园无出租商户。
河西集团积极配合建邺区人民政府对包括中国绿化博览园、鱼嘴公园在内的长江沿线公园进行了全面摸排检查,并按照要求对所有隐患点进行了逐一整改,关闭上下水、拆除相关设备,确保不排污等。目前,烧烤场、肯德基已停止营业。相关部门对所有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已基本达到整改要求。
(四)关于南京德菲特击剑俱乐部
该项目中已按规定进行整改,已关闭上下水、拆除排污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保护区外处理,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击剑运动的培训、赛事及交流推广活动,不属于餐饮、宾馆、娱乐,符合二级保护区管控要求。

部分属实

一、关于万景园,已基本整改到位,南京河西集团正与有关项目业主就遗留问题进行沟通洽谈,加快完成扫尾工作;
二、关于绿博园鱼嘴,已基本整改到位,相关建筑已关闭上下水、拆除相关设备,确保不排污等。烧烤场、肯德基等已停止营业。
三、关于南京德菲特击剑俱乐部,已基本整改到位。已关闭上下水、拆除排污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保护区外处理。南京河西集团将加强巡查管理,确保履行到位。

8

X2JS202204210042

南京市建邺区金马郦城小区4栋 125 室,胡邵云面馆,无商用专用烟道且与住宅相邻,油烟扰民。根据相关规定,该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项目,相关部门违规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南京市  建邺区

大气

4月 22 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包案领导立即指挥调度,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邺生态环境局和兴隆街道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建邺区金马郦城小区 4 125 室,胡邵云面馆,无商用专用烟道且与住宅相邻,油烟扰民 问题
1. 经核实, 胡邵云面馆 位于南京市建邺区金马郦城小区 4 125 室,该店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其经营场所为临街商业用房,楼上为居住场所。
2. 现场检查时,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状态良好,且建立有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和维护记录 管理台账 。该店无商用专用烟道,经营户自行设置的排烟管道由店内厨房经后窗延伸至店后,排烟管道排口朝向小区公共区域,油烟经净化后排放。
3. 2021年 9 月,该店按照管理规定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设备运行状态良好。经调阅 2022 3 23 日至 4 22 日油烟在线监测数据,该店油烟小时排放均值均小于 2mg/m 3 ,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但在日常经营时仍存在一定油烟异味扰民的情况。
二、关于 根据相关规定,该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项目,相关部门违规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 胡邵云面馆 涉及食品安全的经营场所、经营设施设备、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审查。经审查,该店符合许可相关要求,故予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部分属实

建邺区兴隆街道要求该店加大对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频次,及时检查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状态,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9

X2JS202204210036

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长江尊邸小区,草坪被毁坏,地面浇筑水泥,搭建水池、花池、围墙和菜地等。

南京市  建邺区

生态

4月 22 日,接到转办的信访件后,建邺区人民政府组织区房产局和双闸街道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长江尊邸小区为2022年新交付小区,该小区部分一层为下跃式户型,主要涉及 2 幢某户、 6 幢某户两户人家。
二、现场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时,2幢某户、 6 幢某户对原开发商交付时存在的围栏进行装修改造,将围栏内区域约 18 ㎡地面采取浇筑水泥等方式硬化处理,并设置洗手池、花池等构筑物,涉嫌违建; 6 幢某户存在违规种菜的情况。

基本属实

建邺区双闸街道组织执法人员对违规建设的洗手池、花池等构筑物进行拆除,并对违规种植的蔬菜进行清理,上述整改工作已完成。

10

D2JS202204210092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47号,小区大门左侧的扬子江大道快速路段,交通噪音扰民,未加装隔音设施。

南京市   鼓楼区

噪声

此件为重复信访件。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以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积极回应居民诉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和专班力量,主要领导包案,多处室协同。针对噪声问题,同协办单位深入研究,采取综合手段,最大力度系统治理,根据居民诉求制定针对性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交通噪音扰民 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当前扬子江大道为主城区大型工程车夜间通行的重要通道,夜间通行的大型工程车数量较多,沿线部分小区居民楼距离扬子江大道较近,客观上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二、关于 未加装隔音设施 问题
1. 调查核实情况:根据环评报告,工程在该段的降噪措施为隧道口使用吸声材料、采用降噪路面铺装和运营期间过境渣土车、工程车均由主线行驶等。目前,部分措施已随项目建设基本同步落实。
2. 此外,在此基础上,为强化环保效果,建设单位将根据噪声监测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居民进一步加装隔声窗。

部分属实

一、协调推进完成噪声监测工作。建设单位尽快完成沿线噪声监测工作,南京市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将指导建设单位加快完成噪声监测分析工作。
二、实施噪声综合治理。根据噪声监测分析结果,对反映的沿线路段实施噪声综合治理,必要时将统筹考虑延长隔声屏、密植绿化、大型车辆分流等环保措施。同时,管养单位强化路面维护保养,减少因路面不平整引发的噪声。

11

D2JS202204210055

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63号附近,虾客龙虾、品渡、贵州黄牛肉馆、酒与饭局等多家沿街餐饮店,油烟扰民,龙凤玫瑰园 1 2 3 单元之间的油烟排放设备噪音扰民。

南京市  鼓楼区

大气

4月 22 日,接到信访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凤凰西街 163 号虾客等多家餐饮店油烟扰民 的问题
1.  经核查,凤凰西街 163 号龙凤玫瑰园 1 栋、 2 栋楼下共有 14 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未见异常,有清洗维护记录。其中 8 家餐饮店(品渡、酒与饭局、虾客、贵州黄牛肉馆、牛串风烧烤、肥叔锅贴、高邮陈记饭店、两淮一绝面馆)均安装有油烟在线监控,通过在线监控平台查询, 8 家餐饮店油烟排放达标。
2.  4月 20 日,鼓楼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分别对 3 家餐饮店(常熟炒浇面馆、樊记炸鸡、岁月留香龙虾)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樊记炸鸡油烟排放不达标。
余下的3家餐饮店,正春园主营汤包、馄饨,为轻餐饮,经营期间无油烟产生;凤凰里潮汕火锅为水煮火锅,火锅底料均为外购,经营期间不产生油烟;牛魔丸经营面积不足 10 平方米,主营水煮产品,电加热油炸锅已停用,将于 2022 4 月底房租到期,届时将停业。
二、关于 龙凤玫瑰园 1 2 3 单元之间的油烟排放设备噪音扰民 的问题
1.  经现场核查:龙凤玫瑰园 1 栋只有 1 单元和 2 单元,信访件所述位置有误。经前期排查,对居民有噪声影响的主要为虾客、品渡和贵州黄牛肉馆的设备噪音。
虾客营业时间为12:00-02:00,品渡、贵州黄牛肉馆营业至 11:00-21:00 3 家餐饮店的风机和排烟管道安装在小区内,经营时噪声对小区环境有影响;其余 11 家餐饮店风机设备及排烟管道在室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  4月 20 日,鼓楼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虾客、品渡、贵州黄牛肉馆这 3 家餐饮店的设备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品渡、贵州黄牛肉馆 2 家餐饮店昼间噪声超标 1 dB A );虾客夜间噪声超标 10 dB A )。

部分属实

一、 6家餐饮店(正春园、两淮一绝、肥叔锅贴、岁月留香龙虾、樊记炸鸡、牛魔丸)无清洗 台账 或清洗 台账 不规范的问题,已于4月 22 日整改完成。
二、4月 22 日,樊记炸鸡对油烟净化器清洗和维护。 4 23 日,鼓楼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店油烟排放达标。
三、虾客店主承诺每日22时之后厨房不作业,停用风机,避免夜间产生噪音。鼓楼生态环境局要求品渡、贵州黄牛肉馆 2 家餐饮店于 4 30 日前完成噪声治理。
四、鼓楼区凤凰街道跟踪牛魔丸后期停业转向情况,确保问题不回潮。

12

D2JS202204210029

南京市鼓楼区育才公寓西片区78号楼,公共绿地被毁用于建设停车位,车辆经停产生噪音、尾气污染。

南京市  鼓楼区

大气

4月 22 日,接到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南京市鼓楼区育才公寓西片区 78 号楼,公共绿地被毁用于建设停车位 的问题
经鼓楼区城管局现场核查,投诉人所述地点现状无绿化,铺设有草坪砖。现场停有一辆轿车,为小区居民住户自行停放,物业公司并未划线作为停车位使用。由于物业公司绿化管养不到位,小区绿地已呈杂草或裸土状态。
二、关于 车辆经停产生噪音、尾气污染 的问题
投诉人所述地点面积约15平方米,停有一辆轿车,距离一楼住户北侧窗户较近,车辆启动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尾气影响。

部分属实

一、投诉人反映的停放车辆已驶离。
二、鼓楼区江东街道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合同履行绿化管养责任,加强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三、鼓楼区江东街道告知该小区物业公司,如将公共绿地改建为机动车停车位,需召开居民议事会征求意见,并在事先征得绿化管理部门同意及车位相邻住户同意的前提下,方可设置。
四、由江东街道长阳花园社区会同物业公司召开居民议事会,商讨小区绿化提升相关事项,改善小区绿化环境。

13

X2JS202204210006

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乐业村餐饮一条街,12家餐饮店均开设在居民楼下,油烟、异味扰民。

南京市  鼓楼区

大气

4月 22 日,接到交办件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乐业村沿街三幢居民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经现场核查,乐业村居民楼下 12 家餐饮店家( 1 家老新隆牛肉锅贴停业转让), 11 家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有清洗记录。其中 3 家(辣子村、子善私房菜、金牌锅贴馄饨)安装了油烟在线监控,现场调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二、4月 10 日下午,鼓楼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 3 家餐饮店(福高健祥小吃店、许成功砂锅、朗朗家八宝粥)进行油烟检测,均符合排放标准。 5 家餐饮店(老好味大面筋、白老太炸串、鸡蛋灌饼、一哥卷饼、闵记脆皮炸鸡) 4 15 日刚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
三、现场检查发现,乐业村沿街有部分餐饮店家有乱扔垃圾和将餐厨污水倒入雨水管网的行为,造成异味扰民。

基本属实

一、鼓楼区湖南路街道牵头建立会商机制,会同区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逐步调整经营业态,梳理出近两年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6家餐饮店(川味小吃店、张玉明粥店、子善餐馆、胡美玲小吃店、福高健祥小吃店、许成功砂锅店),引导转向经营,不再做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二、鼓楼区环卫部门每天对乐业村道路进行冲洗保洁,并更换了垃圾桶。沿街安装了摄像头,监控偷排偷倒乱扔垃圾行为,街道行政执法中队通过视频监控,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及异味问题。
三、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店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餐饮店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四、鼓楼区湖南路街道积极落实 街道吹哨、部门报到 的管理机制,协调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鼓楼生态环境局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态势,有效解决居民楼下餐饮油烟、异味扰民问题。

14

D2JS202204210073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9000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调查情况称 马群街道对泰康苑 104 室商户餐饮油烟、噪音扰民进行查勘,该商户处于装修阶段,尚未营业,并未实际产生餐饮油烟、噪音问题 ,实际上该店铺因有人检查停止营业,并不是处于装修阶段。要求拆除闲庭絮明档私房菜烟道。

南京市
栖霞区

大气

接到信访投诉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对信访件实施区、街两级领导包案。4月 23 日上午,马群街道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再次召开该信访件核查整改推进会。区城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消防大队相关人员再次开展问题现场核查。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泰康苑小区4栋 1 单元 1 2 层(经核查公司名称:南京闲亭絮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高路 200 4 104 室,房屋性质为商业及其他非住宅。商户申领营业执照时间为 2021 7 14 日,营业执照编号: 320113000202107140054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领日期为 2021 9 1 日,许可证编号: JY23201130183308 。该店铺于 2021 7 月份开始经营超市零售业务,于 2021 12 月开始试做超市员工餐。该商户因拟调整业态,于 2022 3 15 日开始对店铺实施改造装修,至 3 18 因疫情影响暂停装修(该小区为疫情管控区),管控解除后于3月 27 日恢复内部装修。
二、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各职能单位分别赴现场核查。
1. 栖霞区城管局 4 22 日下午现场核查,泰康苑 104 室商户门前无违反门前三包市容环卫秩序,无违法建设、乱排乱放以及违规设置门头店招等违法违规行为。关于拆除油烟净化设备烟道诉求,根据 2018 年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规划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宁城规字﹝ 2018 4 号)中规定,室外烟道属尚未明确纳入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故不作违法建设处理。
2. 栖霞区住建局 4 24 日上午现场核查,泰康苑 104 室商户油烟净化设备的烟道,从该商户北边窗户部分穿过,未破坏房屋结构。
3. 经栖霞区行政审批局核查,泰康苑 104 室商户注册的南京闲亭絮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证照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予以审批。
4.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4 日现场核查,泰康苑 104 室商户处于关闭状态,现场无食品经营行为,现场未见南京闲亭絮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4. 4月 1 日下午,接到投诉该商户的第 1 起央督信访交办件后,栖霞区政府副区长带领相关部门和马群街道现场核查时,该商户正在实施内部装修。其后,马群街道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该商户进行巡查,均未发现该商户有营业行为。 4 24 日,区政府相关部门现场再次核查时,该商户仍处于装修阶段,未营业。

部分属实

一、加大巡查力度。该店面处于装修阶段,栖霞区城管局将对泰康苑沿街商铺开展巡查,严查违反门前三包市容环卫秩序,违法建设、乱排乱放以及违规设置门头店招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宣贯。栖霞生态环境局、马群街道已对该店铺业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政策宣贯,下一步将对泰康苑小区 其他 沿街店铺的业主同步开展宣贯工作。
三、加强与泰康苑小区居民的沟通,积极化解矛盾。近期,马群街道工作人员已与周边部分居民进行了交流沟通,下一步将及时了解居民对沿街商铺的问题反馈,继续做好泰康苑小区居民的解释工作,积极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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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62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融信世纪东方小区,垃圾分类流于形式,管理不到位,露天垃圾桶恶臭扰民,污渍横流,环境脏乱;小区内东北角垃圾房建设前未进行公示,建设过程中破坏周边绿化。

南京市
栖霞区

土壤

4月 22 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组织相关部门和仙林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融信世纪东方小区,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18号。由南京恺璟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 2016 9 月拿地并承建, 2020 5 30 日第一批交付, 2021 7 30 日,第二批交付。该小区建筑面积 23 万平方米,共 20 栋,楼层分别为 9 18 层, 2092 户,居民约为 6300 人,东临经天路、南临广志路、西临光启路、北临纬地路。现有物业为融信世欧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0 年进驻,具体负责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共设置 3 处垃圾分类收集点。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 垃圾分类流于形式,管理不到位,露天垃圾桶恶臭扰民,污渍横流,环境脏乱 问题
经核实,该小区现设置3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其中 1 处收集点为 规范化 桶点, 1 处收集点为一类收集点, 1 处收集点为小区东北角在建点(此点位按 规范化 桶点设置)。经现场核查, 3 处收集点位区域不存在污渍横流、环境脏乱现象,但 规范化 桶点存在收集容器设置不规范、垃圾混投等问题,垃圾分类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个别垃圾桶投放垃圾后未及时加盖,存在一定的垃圾异味问题。
2. 关于 小区内东北角垃圾房建设前未进行公示 问题
经核实,小区东北角收集点属于规划点位,与该小区项目规划公示图上规划的垃圾收集点位置一致,前期规划设计方案已在南京市规划局网站公示。同时,根据《南京市第二批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豁免 项目清单》,采用装配式构筑物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无需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3. 关于 建设过程中破坏周边绿化 问题
经核实并走访周边居民了解情况,发现现场有少量被破坏的灌木,属于小区自管绿化,未涉及砍伐、移栽、大修剪树木, 无须 经过行政机关审批。

部分属实

一、4月 22 日,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仙林执法中队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宁综法栖〔 2022 04457 号),按照《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融信世纪东方小区物业对照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二、小区物业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的管理,增加垃圾收集点位巡查频次,待小区东北角垃圾分类亭房建设完毕后,将在周边补植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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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30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6005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监测点位选取不合理,应对各楼层展开监测,仅对一层住户附近进行监测,造成监测数据有失偏颇,实际噪音严重超标。

南京市  雨花台区

其他污染

此信访件为对前期处理结果不满意。
4月 22 日,再次接到信访交办单后,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认真研究,组织噪声检测。具体情况如下:
一、3月 28 日,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会同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勘察,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现场设置 2 个噪声监测点,检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4a 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 70dB 、夜间 55dB )。
二、3月 29 日,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对小行路 35 号采样点进行复测,复测结果达标。
三、4月 7 日,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街道人员再次对现场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并召开会议。
四、4月 23 日,针对诉求人举报监测点位单一的问题,在小区再次采样监测。检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一、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该区段增设声屏障
二、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管理,列车正线限速35km/h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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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45

南京市江宁区天禄大道1号博恩花园(奥斯博恩庄园),西临 123 省道,雨污分流工程砍伐大量路旁树木,加之小区对面正在进行开发,粉尘、施工及交通噪音严重扰民。要求建设隔音围墙,恢复原有绿化。

南京市  江宁区

噪音

4月 22 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禄口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雨污分流工程砍伐大量路旁树木,加之小区对面正在进行开发,粉尘、施工及交通噪声严重扰民 问题
1. 2016年,禄口街道在省道 123 线宁高路铺设污水管网时因施工需要,经与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协商,对省道 123 线宁高路东侧部分树木进行了迁移。 2017 7 月,雨污分流工程完工后禄口街道对前期施工迁移的绿植进行了修复补种。为缓解省道 123 线宁高路噪声扰民问题, 2017 年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对省道 123 线宁高路段树木进行了补种, 2019 年禄口街道又增加种植绿植约 1000 米,主要为宽 1 米高 2 米的绿篱,建成了宽 20-25 米的生态隔离带。此外,交警部门在奥斯博恩段设置了限速、禁鸣标识,降噪措施得到奥斯博恩庄园小区居民的认可, 2020 5 月以后无交通噪声方面的信访诉求。
2. 经核实,奥斯博恩庄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早已完成,近几年无新增雨污分流工程,未发现路旁树木被砍伐的现象。小区对面及周边近 2 年无新建开发项目,未发现因开发导致粉尘、施工噪声严重扰民情况。
3. 4月 22 日、 23 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奥斯博恩庄园进行噪声检测,共布设沿道路一侧以及小区内部 2 个监测点位(奥斯博恩庄园御凯轩十栋西南侧户外一米、御凯轩十栋东北侧户外一米处),检测结果显示:奥斯博恩庄园御凯轩十栋西南侧户外一米处的昼、夜噪声测量值分别为 60 dB(A) 56dB(A) ,夜间噪声测量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表 1 4a 类声功能区夜间限值要求,奥斯博恩庄园御凯轩十栋东北侧户外一米处昼夜噪声测量值分别为 51 dB(A) 44 dB(A) ,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表 1 2 类声功能区昼间标准限值。
二、关于 要求建设隔音围墙,恢复原有绿化 问题
根据噪声检测结果,现有生态隔离带对降低省道123线宁高路交通噪声影响效果较好,且建设隔声围墙会破坏现有生态隔离带,按照江宁区交通运输局意见,拟采取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当前绿化生态隔离带无损毁情况,经 2017 2019 年两次补栽增植,已完全恢复原有绿化。

部分属实

一、江宁区禄口街道协调交警部门将省道123线奥斯博恩庄园段限速由 70km/h 降至 60km/h ,通过降速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
二、江宁区交警中队、交管所、禄口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等单位加大该路段超限运输整治。
三、江宁区禄口街道协调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加强道路、绿化巡查管养。
四、江宁区禄口街道陆纲社区做好工作宣传及政策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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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57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恒大龙珺花园,底商西侧、北侧、南侧的餐饮店铺,油烟扰民,污水直排下水道、漫溢至路面,尤其18栋楼下遍地污水,天然气管道设在居民楼墙体外。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月 22 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麒麟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恒大龙珺花园底商西侧、北侧、南侧的餐饮店铺,油烟扰民 问题
1. 经现场核实,恒大龙珺小区底商共有 15 家餐饮店,其中西侧 2 家:乡村土灶、 开饭 中餐雅院小馆;北侧8家:老南京大碗皮肚面、杨铭宇黄焖鸡米饭、余梦烧烤店、兰州拉面、和善园、安庆馄饨、沙县小吃、古品牛肉汤饼来酱挡;南侧 5 家:乐乐面馆、徐州土菜馆、鱼你有爱下饭酸菜鱼、沙县小吃、正宗淮南牛肉汤。经检查, 15 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正常运行,油烟净化器清洗 台账 齐全。
2. 4月 11 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 15 家餐饮店进行油烟检测(快检法),结果显示兰州拉面(墨墨牛肉面馆)油烟排放不达标,其余 14 家油烟排放均达标,麒麟街道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责令兰州拉面(墨墨牛肉面馆)立即停业整改。 4 13 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兰州拉面(墨墨牛肉面馆)餐饮店进一步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为达标。
二、关于 污水直排下水道、漫溢至路面,尤其 18 栋楼下遍地污水 问题
1. 经现场调查核实,恒大龙珺小区底商 15 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水分离器,且正常运行,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2. 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污水直排及漫溢至路面现象,但南侧雨水盖板槽存在部分落叶。经向物业公司负责人及周边商户了解, 19 栋商铺门前污水管道 2021 年曾发生过堵塞,造成污水漫溢至路面,物业发现后安排专人对污水管道进行清理疏通。
三、关于 天然气管道设在居民楼墙体外 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小区天然气管道设在居民楼墙体外。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020 年版)明确, 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 经麒麟街道确认,恒大龙珺小区天然气管道属于低压管道,且居民楼墙体耐火等级为一级,符合燃气设计规范。

部分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4月 22 日,江宁区麒麟街道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江宁区城管局督促物业公司立即对该小区三侧商铺门前污水管道进行了排查清理,对南侧雨水盖板槽上落叶进行了清理,保持管道畅通,当日已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区麒麟街道加强监管和巡查,落实长效管理,督促恒大龙珺小区物业公司定期对污水管道进行排查清理,确保管道畅通;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及各餐饮店做好门前三包及门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2. 江宁区麒麟街道督促各餐饮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检修和维护,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对 15 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及油烟排放达标情况,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预计 2022 10 月底前完成。
3.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江宁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19

D2JS202204210042

南京市江宁区天景山路,湖东29夜市 大排档 ,与天景山荣华苑小区一墙之隔,餐饮油烟扰民,且东侧油烟更为严重,食客噪音扰民。当地环保部门告知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合格。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月 22 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高新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湖东 29 夜市大排档,与天景山荣华苑小区一墙之隔,餐饮油烟扰民,且东侧油烟更为严重 问题
经江宁高新区现场核实,大排档距天景山荣华苑小区直线最近距离约25米,未向属地申请食品摊贩备案。湖东 29 号夜市大排档 15 家商户中,东侧 8 家商户, 4 户从事烧烤经营,均配备烧烤一体净化设施,另 4 户从事其他餐饮经营,上述 8 家商户油烟废气经大排档东侧公共油烟管道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南侧 7 家商户, 4 户从事烧烤经营,均配备烧烤一体净化设施,另 3 户从事其他餐饮经营,上述 7 家商户油烟废气经大排档南侧公共油烟管道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
二、关于 食客噪音扰民,当地环保部门告知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合格 问题
1. 经核实,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疫情期间不扎堆、不聚集,江宁高新区严格管控户外夜市和流动摊点,市场主体积极落实防疫举措,自 4 1 日起,该大排档停业, 4 18 日恢复营业,营业时间为 16 点至次日凌晨 2 点。营业期间,人员就餐时聊天、喧哗的确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2. 经现场核实,该大排档分别于东侧及南侧设有两套烟油净化设备,商户油烟通过公共管道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 2021 6 月,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大排档油烟排口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目前,该大排档因未进行食品摊贩备案已暂停营业,待其恢复营业后将对油烟排口进行进一步检测。

部分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1. 江宁高新区督促新蔬康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协调租赁商户在店内安装油烟净化预处理设施,实施油烟二次净化处理。
2. 江宁高新区督促新蔬康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经营时间调整为 16 点至晚上 11 点。
3. 江宁高新区督促新蔬康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向属地街道申请食品摊贩备案;对违规搭建帐篷进行拆除,目前已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高新区督促新蔬康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在完成食品摊贩备案程序前,不得恢复经营。
2. 江宁高新区督促新蔬康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增加公共烟道和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频次,保证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检查、清洗和保养。
3. 该大排档恢复经营后,江宁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强市容秩序管理,规范停车,并强化保洁,落实常态化管理,发现市容违规行为,督促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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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79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4070006答复不满意: 1.2015 年、 2019 年环评中,该路段主路设计车速为 100Km/h ,辅路设计车速为 60Km/h ,而 2021 年环评该路段主路设计车速为 100Km/h ,辅路设计车速为 100Km/h ,将辅路设计为一级公路,将产生严重噪音问题; 2. 该项目规划线位为早期设计( 2012 年甚至更早),已不再适合现状,应变更线位,保证高架与小区距离维持在 200 米以上,或改为隧道方案; 3. 前期相关部门已多次告知上层高架无法使用全封闭隔音屏障,对处理情况中 开展将原直立式声屏障改为全封闭隔音屏障的可行性方案研究 表示质疑; 4. 东吉湖小学及银城蓝溪小区应划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 5.2021 年环评报告中车流量明显低于 2015 年车流量,数据明显存疑,在居民未同意安装隔音窗的情况下,将这一降噪措施写入环评报告; 6. 由设计单位公示环评报告不合理不合规; 7. 建议研究延长隧道方案或将道路向西侧软件园空地偏移。

南京市  江宁区

其他污染

此件为重复信访件。
4月 21 日,江宁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126 省道信访问题整改工作,明确进一步优化 126 省道银城蓝溪郡段降噪方案,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影响。降噪方案优化后,将再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4月 22 日,再次接到信访交办单后,江宁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秣陵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2015 年、 2019 年环评中,该路段主路设计车速为 100Km/h ,辅路设计车速为 60Km/h ,而 2021 年环评该路段主路设计车速为 100Km/h ,辅路设计车速为 100Km/h ,将辅路设计为一级公路,将产生严重噪音问题 问题
2019年之前项目仅为 126 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绕越高速以南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无辅道。后经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绕越高速以南段在 126 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基础上同步开展快速化改造的立项及建设。根据省发改委 2019 8 月对 126 省道南京江宁区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以及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2020 年对 126 省道江宁段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 126 省道绕越高速公路至银杏湖大道段主路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同时满足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辅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设计阶段通过采取低噪声路面( SMA 面层)、声屏障、立体绿化林带等降噪措施,运营期通过采取禁鸣、局部路段限速 60 公里 / 小时等管控措施,降低对银城蓝溪郡小区的交通噪音影响。
二、关于 该项目规划线位为早期设计( 2012 年甚至更早),已不再适合现状,应变更线位,保证高架与小区距离维持在 200 米以上,或改为隧道方案 问题
江宁区境内126省道设计线位严格按《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江苏软件园东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线位布设,江苏软件园片区按规划要求进行开发。 126 省道银城蓝溪郡段项目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兼顾城市快速路技术标准。建成后为省道(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非高速公路。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6 省道与小区住宅的距离符合建筑物退让的规范要求。
经研究论证,银城蓝溪郡段126省道快速路由于需要与北侧正方大道、南侧都市圈环线高速交叉设置高架枢纽互通,在保证隧道纵坡满足规范,同时不阻断现状东吉大道、银杏湖大道的前提下,综合分析隧道方案不合理,宜采用高架快速路方案。
三、关于 前期相关部门已多次告知上层高架无法使用全封闭隔音屏障,对处理情况中 开展将原直立式声屏障改为全封闭隔音屏障的可行性方案研究 表示质疑 问题
设计前期研究通过采取低噪声路面(SMA面层)、声屏障、立体绿化林带等降噪措施,降低对银城蓝溪郡小区的交通噪声影响。鉴于银城蓝溪郡居民信访诉求强烈,区政府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了进一步改善降噪措施的效果,优化开展全封闭式隔音屏障方案可行性研究。
四、关于 东吉湖小学及银城蓝溪小区应划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 问题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规定 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声功能区划不以单个小区、学校划分。根据江苏软件园东大山片区的功能定位,即以软件开发与研究为主导,集商务、金融、服务、居住为一体的社区化、生态型软件园区,国际型软件社区示范园,将该片区划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江苏软件园东大山片区内的银城蓝溪郡小区、东吉湖小学同样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关于 “2021 年环评报告中车流量明显低于 2015 年车流量,数据明显存疑,在居民未同意安装隔音窗的情况下,将这一降噪措施写入环评报告 问题
2015年 126 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 2021 126 省道江宁段市政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绕越高速至银杏湖大道段交通量预测对比,运营近期和中期交通量基本一致,运营远期预测交通量 2021 年报告表中比 2015 年报告书中略有增加。预测交通量数据基本合理。环评报告中拟采取的降噪措施依据《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2010 7 号)和《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将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对降噪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
六、关于 由设计单位公示环评报告不合理不合规 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本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部内容编制完成后,江宁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建设单位于 2021 7 20 日在项目沿线街道、社区和小区进行了现场张贴公告公示,同时于 2021 8 14 日在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jiangning.gov.cn/jnqrmzf/202108/t20210816_3103920.html )进行了《 126 省道江宁段市政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
七、关于 建议研究延长隧道方案或将道路向西侧软件园空地偏移 问题
126省道快速路与北侧的正方大道快速路、南侧的都市圈外环线高速公路交叉,根据规划均以高架立交枢纽互通形式衔接,以实现 快接快 的交通转换,建成后的形式类似于赛虹桥立交和双桥门立交。受两枢纽互通节点制约,考虑整体区域交通路网需求,综合分析长隧道方案不合理。
126省道设计线位严格按《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江苏软件园东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线位布设,江苏软件园片区按规划要求进行开发。

部分属实


一、江宁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环评的现状分析,进一步优化126省道银城蓝溪郡段降噪方案,降噪方案优化后,将再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影响,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施。
二、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做好126省道银城蓝溪郡段的规划相关法规、规范解释工作。
三、江宁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技术指导,督促技术单位科学做好噪声影响技术评价。
四、江宁区交通运输局、秣陵街道落实建设主体、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沟通解释,争取得到群众的认可和理解。

21

D2JS202204210072

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翠云南路8号的无名搅拌站,废水通过厂区排水沟排入北侧 50 米处的农田。

南京市  浦口区

4月 22 日,接到信访交办件后,浦口区人民政府组织星甸街道、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排查,浦口区星甸街道翠云南路8号没有搅拌站存在,实际举报对象为江苏佳汇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地址为翠云南路 3 号, 2019 10 月该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新型墙体材料构件及异形构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宁环表复〔 2019 1125 号),厂区有一座混凝土搅拌楼,一个搅拌机组配三个水泥筒库和一个粉煤灰筒库。 2020 3 31 日,该公司取得《固 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3200001348594943001X , 有效期至 2025 3 30 日。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该公司主要生产废水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系统 + 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现场检查厂区东南侧预制构件堆场外有一处农田,田间有排水沟,水沟现状干涸,没有发现废水排进农田现象。此外,厂区西南面围墙外侧有一雨水沟,浦口区环境监测站于 4 22 日对水质采样监测,结果显示: PH7.48 COD 20mg/L (限值 40mg/L ),氨氮 0.132mg/L (限值 2mg/L ),总磷 0.2mg/L (限值 0.4mg/L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 类水标准。
2. 现场未发现举报人反映废水外排情况,但经查验企业项目环保手续,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存在 未验先投 违法行为,且厂区东侧空地有建筑垃圾和混凝土碎块、边角料等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及时处置。

部分属实

一、4月 22 日,浦口生态环境局对佳汇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立案编号:宁环案立〔 2022 320111-2-0027
二、浦口区星甸街道办事处督促佳汇公司清运建筑垃圾,将厂区内混凝土碎块、边角料等固体废物全部集中并使用防尘网覆盖。截至4月 24 日,厂区内固体废物已全部完成覆盖,建筑垃圾已清空。

22

X2JS202204210039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北岭路33号 4 幢,小区车库居民及 1 单元 4xx 室住户,安装使用直排下排油烟机且未安装防护装置,导致油烟直排下水道后窜入 2 单元 13xx 室居民家中。

南京市  高淳区

大气

4月 22 日,接到交办单后,高淳区淳溪街道会同高淳生态环境局、高淳区房产局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北岭路33号为朝阳花园小区,该小区为 2007 年建成的老旧小区。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 “4 2 单元 3xx 室楼下车库居民厨房油烟经过管道排入小区下水道后窜入 3xx 室居民家中 问题
经核实,朝阳花园小区没有公共烟道,居民油烟均向外排放。投诉人住宅楼下车库有住户使用油烟机,其油烟经管道排入下水道,下水道与投诉人住宅不相通。
2.关于 “4 1 单元 4xx 室居民油烟飘入 2 单元 3xx 室住户家中 问题
被投诉人家中使用下排式油烟机,其油烟通过墙体开洞向外直排,油烟排放口与投诉人住宅书房较近,部分油烟可随风飘入,对投诉人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一、由高淳区淳溪街道负责,对车库油烟管道加装小型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后再排放,避免油烟异味影响其他居民。此项工作已于4月 22 日完成。
二、由高淳区淳溪街道牵头,在被投诉人住宅的油烟排口加装管道,油烟经管道通向楼顶高空排放,避免油烟对相邻住户的干扰。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

23

X2JS202204210024

南京市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沿线需要采取降噪措施敏感点共30处,主要为小区和学校,道路红线与居民区最近距离约 27 米,项目改造完成后车流量将会远超预期,噪音超标问题将会加剧。多次反映提出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再做环评、安装声屏障、限速和限制大型车辆等降噪措施,至今无回复。

市辖区

噪声

此件为重复信访件。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以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积极回应居民诉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和专班力量,主要领导包案,多处室协同。针对噪声问题,同协办单位深入研究,采取综合手段,最大力度系统治理,根据居民诉求制定针对性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 项目改造完成后车流量将会远超预期,噪音超标问题将会加剧 问题
1. 调查核实情况:当前扬子江大道为主城区大型工程车夜间通行的重要通道,夜间通行的大型工程车数量较多,周边部分小区居民楼距离扬子江大道较近,客观上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2. 目前建设单位已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沿线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和分析。根据初步监测结果,伴随城市发展和道路试运行开通,交通流量较改造前确有增长,部分点位存在噪声超标。交通流量增长和噪音超标情况的定量评价,需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全线监测和数据分析后方能明确。
二、关于 多次反映提出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再做环评、安装声屏障、限速和限制大型车辆等降噪措施,至今无回复 问题
1. 调查核实情况:根据环评报告及批复,工程降噪措施为隧道口使用吸声材料、采用降噪路面铺装、安装隔声屏和隔声窗等;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并视监测情况及时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目前除隔声窗外,环保措施已基本落实。
2. 建设单位已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启动全线噪声监测和分析工作。根据分析结果,必要时将增设环保措施。

部分属实

一、协调推进全线噪声监测工作。建设单位尽快完成扬子江大道沿线的全面噪声监测,南京市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将指导建设单位加快完成噪声监测分析工作。
二、实施全线噪声综合治理。根据噪声监测分析结果,对沿线噪声实施综合治理,必要时将统筹考虑延长隔声屏、安装隔声窗、密植绿化、大型车辆分流等环保措施。目前建设单位正加强对道路红线内沿线绿化的管养巡查,发现长势欠佳的苗木及时补种更换,目前已补种更换乔木108株、灌木 1600 平方米。
三、继续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商。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在噪声监测、噪声综合治理等方面做好与居民群众的沟通协商和解释答复,共同推动相关措施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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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94

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劲松科技有限公司、天虹金属铸造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异味扰民,雨天废水流入农田、河道。

无锡市
江阴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江阴生态环境局、周庄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 江阴市劲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劲松科技 ),位于江阴市周庄镇前门路 1 号,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锻件)的生产加工,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厂界东侧 25 米为宗言村门楼下,生产车间距东侧宗言村门楼下 235 米。 江阴市天虹金属铸件有限公司(简称 天虹金属铸件 ),位于江阴市周庄镇天虹路 7 号,主要从事不锈钢铸件及锻件的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四周均为企业,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侧约 200 米处的汪家跳自然村。 江阴天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天宸新材料 ),租用 天虹金属铸件 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从事加工生产。
1、经查, 劲松科技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配套除尘装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至江阴市周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受疫情影响,该企业今年 2 月份至 4 20 日仅生产 10 余天, 4 21 日晚进行复工前的试生产。 4 22 日检查时,该区也钢壳磁轭炉处于保温状态、 AOD 精炼炉正在烘烤。检查发现该企业浇铸车间南侧窗户未关闭,且部分窗户玻璃已破碎;厂区西北侧炉渣堆场 三防 措施未落实,场地有积水,地面未硬化,无防渗措施;雨水口位于厂区南侧,现场未发现雨水口排水现象,现场对雨水口窨井内积存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达标;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超标。
2、经查, 2021 12 30 日起 天虹金属铸件 将所有厂房和生产设备租给 天宸新材料 从事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江阴市周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受疫情影响, 天宸新材料 2022 3 3 日一直停产至 4 20 日。 4 20 日起进行设备调试。 4 22 日检查时, 天宸新材料 浇铸车间不在生产,锻造车间正在生产,厂区无明显异味;检查发现 天宸新材料 新增水冷却工序,未重新编制环评、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未通过环保 三同时 验收。
3、 4 27 日,周庄镇政府会同宗言村村委走访门楼下 29 号、 38 号居民,居民表示夜间偶有异味,未发现雨天废水排入农田的情况;周庄镇政府会同周庄村村委走访汪家跳自然村,村民表示夜间偶有异味,未发现企业有废水外排,周边无农田。

部分
属实

1、针对 劲松科技 厂区西北侧炉渣堆堆场未落实 三防 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10 万元(澄环立字央督 111 号);并要求企业对厂区西北侧炉渣堆堆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整改工作预计于 5 31 日前完成。
2、针对 劲松科技 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10 万元 澄环立字央督118号 并责令限制生产1个月 要求企业立即更换生产车间窗户破损玻璃,生产期间车间窗户不得打开,同时进一步完善废气收集设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整改工作预计于6月 30 日前完成。
3、针对 天宸新材料 新增水冷却工序未重新编制环评,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0.0114 万元 澄环立字央督119号 ;针对 天宸新材料 新增水冷却工序未通过环保 三同时 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企业拟处罚款 20 万元(澄环立字央督 124 号),对直接负责人拟处罚款 5 万元(澄环立字央督 125 号);并要求企业于 2022 10 21 日前完善新增水冷却工序的环评手续,环保手续完善前新增的水冷却工序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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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70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廊路,无锡通灵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业污泥堆放在生产车间厂房西南角,污水渗透至雨水管道,排入厂区北侧河内,扬尘污染严重,生产机器噪音扰民。

无锡市
锡山区

大气 噪音

2022年 4 22 日,锡山生态环境局、东港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无锡市通灵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 通灵达 ),位于锡山区东港镇华东村工业园区,主要从事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南侧约 200 米处的东港镇华东村。
1、经查,工业污泥为该公司生产原辅材料,堆放于厂区西南角和北侧仓库内;无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设有生活污水接管口 1 个(位于厂区东侧)、雨水排放口 1 个(位于厂区北侧)。 4 22 日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渗入雨水 管道 排入厂区北侧河内的情况,检查发现该公司仅设置地面冲洗水沉淀回用池,未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
2、经查,该公司于 4 13 日起停产进行设备维修改造, 4 22 日检查时,该公司停产,检查发现厂区内西侧码头旁的石粉堆场未采取遮盖等措施。锡山生态环境局委托无锡中证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对厂界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部分
属实

1、针对 通灵达 码头旁物料堆场的石粉未采取遮盖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锡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8.66 万元(锡山环听告〔 2022 94 号),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对码头旁石粉堆场进行遮盖等降尘措施,在未对石粉堆场完善降尘措施前,不得擅自生产。
2、锡山生态环境局责令 通灵达 5 20 日前完成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
3、待企业复产后,锡山生态环境局将对 通灵达 废气、噪声开展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 做进一步 处理。

26

D2JS202204210059

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宜兴市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散发刺鼻异味,废气治理设施长期不运行,铜泥长期虚报,非法出售给私人。

无锡市
宜兴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 23 日,宜兴生态环境局、高塍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简称 远东电缆 ),位于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 8 号,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1、关于 散发刺鼻异味,废气治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 的问题。经查,该公司挤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光氧 + 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4 22 日、 23 日检查时,该公司部分生产线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查阅该公司 2021 年以来废气处理设施用电监控工况曲线和运行管理台账,显示企业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有专人负责运行管理并记录启停情况。宜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2、关于 铜泥长期虚报,非法出售给私人 的问题。经查,企业在铜杆拉丝时产生的铜粉末碎屑带入乳化液(俗称拉丝液)中,并在乳化液循环回用池内沉淀累积,形成铜泥,每年约产生 4 5 吨,铜泥有较高的市场综合利用价值。该企业乳化液循环回用池内铜泥清理周期(一般 1 2 年清理一次),清理出的铜泥经滤干后入库贮存。该企业分别于 2003 年、 2006 年、 2011 年( 2013 年修编)、 2021 年办理了各型线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手续,其中仅 2021 年改建项目的环评中要求企业将铜泥作为一般固废,其余环评中没有铜泥的相关管理要求。 2021 年前该单位铜泥统一出售给洛南环亚源铜业有限公司利用。 2021 年该公司主动将铜泥纳入危废管理, 2021 2022 年各申报 5 吨, 2021 年实际产生量 3.808 吨,未出库转移; 2022 2 17 日铜泥入库量 1.822 吨, 2022 3 7 日出库转移铜泥 5.63 吨,出库去向为兴化市利克废金属再生有限公司。
3、检查发现:挤塑工序配套的废气集气罩罩口较小、离产气点位置较高,废气收集率不高,车间内有一定气味,车间已密闭;厂区内雨污分流不完善,部分区。域雨水沟渠破损塌陷;厂区内部分区域正在进行技改项目建设,部分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地块裸露,扬尘管理不到位。

部分属实

1、 远东电缆 已着手进一步优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网络,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工作机制;已在挤塑工序废气集气罩增加收集帘子,提高收集效果。
2、 远东电缆 已制定雨污分流改造方案,目前正组织落实整改,已对部分破损塌陷的雨水沟渠进行修整。
3、 远东电缆 已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裸露地块进行覆盖。

27

D2JS202204210049

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陆瓠西路202号,云中红新能源有限公司内的一家化纤粒子生产企业,无环保手续,每晚 20 点以后生产,生产过程中废气异味扰民。

无锡市
江阴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江阴生态环境局、华士镇政府、华士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陆瓠西路 202 号厂区现有 3 家企业: 无锡云中红新能源有限公司,仅使用 1 间办公室日常办公、会客,主要从事光伏产品销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江阴市德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 德丰金属制品 ),主要从事合金丝材、通讯线路五金件生产项目的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江阴市华士镇祥顺塑料制品厂(简称 祥顺塑料制品 ),主要从事废 PVC 板破碎和废 PE 边角料造粒的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4月 22 日夜间检查时, 德丰金属制品 祥顺塑料制品 均未生产, 祥顺塑料制品 车间 2 台配电柜上的封条完好。

部分
属实

针对 德丰金属制品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祥顺塑料制品 PVC 板破碎项目和废 PE 边角料造粒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未办理环保 三同时 验收投入正式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在办理编号为 D2JS202204130024 的信访件时,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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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46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8004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安装隔音窗、提高隔音屏高度无法满足降噪要求,要求安装全封闭隔音棚。

无锡市
锡山区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2 日,锡山区交通运输局、东北塘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沪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已办理环评审批,东北塘街道梓旺村富村里段共有 28 户村民,临近沪宁高速,东侧距离宁沪高速公路最近约 23 米。
4月 22 日,锡山区交通运输局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管理处再次进行对接,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管理处回复如下:
1、考虑到疫情影响,待疫情稳定后,沪宁高速委派专业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噪声检测。
2、根据检测结果,沪宁高速委派专业机构现场踏勘后,明确进一步施工方案。

部分
属实

1、锡山区政府发函 宁沪高速公司 ,要求该公司按照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 )苏 02 民终 2716 号民事判决要点履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将富春里段的室外噪音昼间降至 70 分贝以下,夜间降至 55 分贝以下。
2、 宁沪高速公司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高速公路的噪音管控管理。

29

D2JS202204210044

无锡市梁溪区耕渎桥街(南长街警务站旁),河边亲水步道被隔断,隔断内的违建住户将生活污水排入耕渎河。

无锡市
梁溪区

2022年 4 22 日、 25 日,梁溪区水利局、清名桥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信访反映对象为耕渎桥街 21 101 室,位于梁溪区清名桥街道,该户南侧有一个院子,院子东侧为开放的小游园,西侧是耕渎桥街小区内部,在院内有两个车库。
1、关于 河边亲水步道被隔断 的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隔断为耕渎桥街 21 101 室院子的两边围墙,东侧围墙为木樨苑三期物业建造的小区之间的分隔围墙,西侧围墙由耕渎桥街小区开发商建造。
2、关于 隔断内的违建 的问题。经查,院内的车库由无锡市轻工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于 1997 年出售给耕读桥街 21 101 室住户,有付费收据和协议,非违章建筑。
3、关于 将生活污水排入耕渎河 的问题。通过走访周边居民了解,该住户已搬离约两年左右,搬离后一直无人居住;后通过电话与居住人联系,确认其已搬走两年,该房屋一直空置无人居住,并表示以后也不会搬回入住。 4 25 日到院内查看,车库内堆放杂物,无人员生活居住迹象,现场无用水设施、无排水管道,未发现污水入河现象。

部分
属实

清名桥街道将加强小区的规范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继续跟踪观察,做好长效化管理工作。

30

X2JS202204210032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408000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相关部门并未调查清楚,该公司厂区西侧向南直至芜申运河的排污口,未经水利部门许可,超标排放大量含泡沫废水。要求对厂区西侧土壤进行检测。

无锡市
宜兴市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2 日,宜兴生态环境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 硅谷电子 ),位于宜兴经济开发区庆源大道 1-4 号,主要从事印刷线路板设计制造,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1、关于 该公司厂区西侧向南直至芜申运河的排污口,未经水利部门许可,排放大量含泡沫废水 的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排污口为该公司原位于芜申运河的排污口,于 2012 11 2 日经原无锡市环保局审批建设《 120 万㎡ /a 印刷线路板( 120 万㎡ /a 片式元器件和柔性线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报告》(锡环管〔 2012 80 号),同意该公司处理达标的污水排放至芜申运河,该排放口未经水利部门审批, 2019 年起,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移交至生态环境部门。目前该公司排污许可证中已登记该排污口信息,排放口编号为 DW001 ,批复文号为(锡环管〔 2012 80 号)。 2022 3 26 日该公司将处理达标的污水接管至宜兴市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立即对该排污口进行封堵, 4 22 日检查时,该排污口无水排放。
2、关于 要求对厂区西侧土壤进行检测 的问题。 4 9 日,宜兴生态环境局委托中宜金大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区西侧围墙外土壤进行采样监测,对相关金属离子(钛、铝、硒、钡、锡、银、铜)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厂区西侧围墙外污水井边北侧土壤和南侧土壤铜离子含量偏高,含量分别为 2270mg/kg 5640mg/kg ,其余位置未发现金属离子异常。

部分
属实

1、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对 硅谷电子 厂区西侧围墙外铜离子含量偏高土壤开挖约 10 吨,进行清理入库,将按照要求规范处置。
2、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第三方对 硅谷电子 厂区西侧地块开展场地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置。

31

D2JS202204210040

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小康路20号,江阴市新佳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的中频炉及震壳机等生产时噪音、粉尘扰民,膜壳废物外运,中频炉内产生的污水直排厂区西侧河道,无环评,实际生产内容与营业执照不符。

无锡市
江阴市

噪音

2022年 4 22 日,江阴生态环境局、华士镇政府、华士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江阴市新佳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 新佳丽 ),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小康路 20 号,主要从事不锈钢机械配件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周边均为企业,没有居民住宅等敏感点。
经查,该公司抛丸机、中频炉配套布袋除尘装置,模壳加热炉配套水喷淋除尘装置;中频炉冷却水循环使用,脱蜡工序产生的蒸汽废水接管至江阴市华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为废模壳,主要成分为莫来砂,委托江阴市昌合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处置。4月 22 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检查发现,该公司 不锈钢机械配件制造项目 2021 3 月建成投产至今,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未办理环保 三同时 验收,震壳机除尘装置未建成已投入生产。

属实

针对 新佳丽 不锈钢机械配件制造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0.392 万元(澄环立字央督 100 号);针对 新佳丽 不锈钢机械配件制造项目须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未建成、未办理环保 三同时 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企业拟处罚款 41 万元(澄环立字央督 101 号),对直接负责人拟处罚款 8 万元(澄环立字央督 102 号)。

32

D2JS202204210023

无锡市宜兴市杨巷镇,天山水泥厂,在厂区附近非法开采石料制作混凝土,生产时扬尘、噪音扰民。

无锡市
宜兴市

噪音 大气

2022年 4 22 日,宜兴生态环境局、杨巷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宜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天山水泥 ),位于宜兴市杨巷镇西溪村,主要从事通用硅酸盐熟料、水泥生产,该公司现拥有 2000t/d 5000t/d 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各一条。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厂区西南方向窑山有 4 户居民 居民住宅与该公司之间最近距离134米。
1、关于 在厂区附近非法采掘石料制作混凝土 的问题。经查,该公司不生产混凝土。该公司经原江苏省国土厅同意,从附近安乐山宕口和伏牛山矿山宕口采掘石料作为原料,从事通用硅酸盐熟料、水泥生产。 2020 5 26 日,无锡市应急管理部门发现杨巷镇境内的安乐山宕口开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改,至今该矿区未恢复开采。伏牛山矿山宕口位于该公司东面约 1 千米处,已于 2019 年后永久性停止开采。 4 22 日检查时,安乐山宕口无恢复开采痕迹。目前该公司使用的原料主要由安徽等外地购买。
2、关于 生产时扬尘、噪音扰民 的问题。经查,该公司熟料生产线窑头、窑尾配套布袋除尘,窑尾配套干法脱硫、 SNCR 脱硝治理设施,立磨、熟料装卸转运等环节均配套布袋除尘设施,厂区路面设置 36 个高杆喷雾降尘并定期洒水清扫。循环水冷却塔、窑头窑尾风机、收尘器风机和脉冲除尘装置均采取降噪措施,原料粉磨机和水泥磨机均在室内运行。 4 22 10 时,该公司 5000 吨水泥窑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宜兴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会同江苏宜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水泥窑窑头窑尾废气、厂区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4 22 日夜间,该公司 5000 吨水泥窑和 2 台水泥磨机正在生产,宜兴生态环境监测站会同江苏宜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 2 台水泥磨机排气口、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厂界东 6 点位噪声超标(厂界东侧外已无居民),其余均达标。
3、检查发现:杨巷镇政府于 2021 12 月对该公司周边 500 米防护距离范围内的 251 户居民实施房屋征收拆除,目前已完成房屋拆除 247 户,尚有西南方向 4 户居民房屋未征收拆除到位。

部分
属实

1、针对 天山水泥 夜间噪声超标的问题,宜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并要求该公司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尽快实施。
2、杨巷镇政府加快完成 500 米防护距离内 4 户居民房屋征收拆除工作,目前正在商谈中。
3、宜兴生态环境局督促 天山水泥 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3

D2JS202204210083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90077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异味、粉尘问题仍然存在,该公司晚 20 点后仍在生产。

徐州市沛县

大气

2022年 4 22 日至 24 日,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沛县经济开发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沛县主要领导、包案领导于 4 22 日到该企业现场会商会办。
1.信访反映的为徐州海阔六和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沛县经济开发区南环西路,该公司年产 20 万吨饲料加工生产线, 2007 12 月通过原沛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2010 10 16 日通过原沛县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于 2020 3 5 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主要产品为鸭、鸡、鱼、猪饲料;主要原材料为玉米、小麦、豆粕、花生粕、鱼粉、油脂、添加剂;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 初清(投料) 待粉碎仓-粉碎 - 配料仓 - 混合 - 制粒 - 冷却 - 打包 - 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为粉碎机、混合机和制粒机。
2.2022年 3 30 日、 31 日,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原料、生产车间为透风式大门,原料堆存较多时原料产生的异味可能逸散至外环境,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该公司未按照规范设置排放口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2022 3 31 日,沛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初清(投料)工段、待粉碎仓、粉碎工段 4 个排气筒处理后的粉尘有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同时在厂区的上下风向布设 4 个点位,对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全部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相应排放标准限值。 2022 4 16 日、 18 日夜间,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再次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其中,粉尘排气筒、采样平台已规范设置;原料车间及生产车间已加装卷帘门密闭;生产车间积尘已清理。车间外及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但密闭原料车间内有 鱼粉及添加剂 自身产生的轻微鱼腥味道。
3.2022年 4 22 日,沛县人民政府再次安排沛县环境监测站对徐州海阔六和饲料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经监测:南投料口、北投料口、南破碎工段、北破碎工段排气筒粉尘浓度分别为 2.3mg/m3 1.7mg/m3 2.6mg/m3 3.8mg/m3 ,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相应排放标准限值。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沛县经济开发区对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从原辅料规范贮存堆放、生产车间现场清洁、原料、产品防潮防霉、库房密闭等环节开展全面核查,发现该公司部分原料散装落地、车间现场清洁不到位、部分库房未密闭等问题。
4.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沛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徐州海阔六和饲料有限公司周边环境进行了走访调查。经调查,徐州海阔六和饲料有限公司周围 200m 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周边企业工作人员,均表示未闻到徐州海阔六和饲料有限公司平时生产散发出的异味。

部分属实

1.沛县人民政府责成徐州海阔六和饲料有限公司停产整改,针对性解决车间、仓库内异味及原料散装落地、车间现场清洁不到位、部分库房未密闭问题。
2.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沛县经济开发区安排人员实施驻厂监管,督促企业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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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58

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工业园2号,徐州彩瑞玻璃加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磨砂玻璃生产,无废水、废气等环保设备,未验收擅自生产,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环境及地下水。

徐州市贾汪区

大气

2022年 4 22 日,贾汪区包案领导带领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行现场调查核实。
1.徐州彩瑞玻璃加工有限公司位于贾汪区青山泉镇,建设蒙砂玻璃一体化生产线 1 条,主要工艺:蒙砂、清洗、烘干、丝印、贴金、烫花等。年生产能力 1 亿只 / 年蒙砂玻璃瓶项目于 2021 9 23 日通过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2021 10 月份建设,目前项目尚未建成,暂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21 9 29 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2.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2022 1 月,该公司购置了 2 台蒙砂机,并进行了调试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了 2 个月,共计间断运行了 16 个小时左右,做了 50000 个蒙砂瓶,残次率达 20% ,设备不合格,拆除后退回。生产废水通过车间污水罐收集至中和调节池,经处理后接入青山泉污水处理厂,废气污染防治活性炭吸附设施尚未建设,调试设备时,产生废水约 3 吨,目前全部存放在污水处理池内,污水处理池采取防渗措施。同时,对企业周围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贾汪区人民政府督促徐州彩瑞玻璃加工有限公司加快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尽快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贾汪区人民政府对产生的废水跟踪督办,加强执法监管,坚决杜绝污水外排现象。

35

D2JS202204210058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60006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情况称 协助做好该小区沿线噪声防治工作,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规范鸣笛进行操作 ,该措施毫无效果,目前仍存在鸣笛问题; 云龙区政府函请中国铁路上海局有限公司徐州机务段 ,对铁路公司缺乏监管。

徐州市云龙区

其他污染

云龙区包案领导与铁路南京办事处驻徐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协商推进信访问题整改。
1.世茂天观小区位于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 39 号,郭庄路南侧、津浦东路以东。该小区西侧、南侧为铁道线。该地段处于发东线、东到线、京沪三四线、陇海上下行 6 股线 途经 地,两侧栅栏网全封闭。信访人反映的鸣笛路段为限鸣区,每天过路火车为65列,夜间 10 时至次日 6 时过路火车约为 20 辆左右。该路段为拐弯上坡路段,路况复杂,尤其是夜间视线不良,有暗影盲区, 2018 年此路段曾出现 1 起火车与攀爬行人碰撞导致行人死亡的事故,因此,火车经过此路段时司机会预先鸣笛示警。经过宣传教育,虽然减少了鸣笛次数,但仍存在驾驶员预先鸣笛示警现象。
2.经核实,徐州机务段已对驾驶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并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盯控,督促驾驶员严格落实限鸣区作业相关规定,做到 非必要不鸣笛 。云龙区政府委托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在世茂东都天观 15 栋楼进行昼间和夜间噪声检测、 10 栋顶楼天台进行 24 小时噪声检测,其中 15 栋楼 13 层居民家中南阳台昼间检测结果为 51dB(A) 15 栋楼 14 层居民家中南阳台昼间、夜间检测结果均为 52dB(A) 10 栋楼顶天台 24 小时检测结果为 54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表 1 4b 类限值分别为昼间 70 dB(A) ,夜间 60 dB(A)
3.该铁道线路隶属于中国铁路上海局有限公司下属徐州机务段管理范围,相关部门正积极沟通解决信访反映问题。

属实

1.云龙区人民政府与铁路南京办事处驻徐机务段沟通交流,机务段继续加强对火车司机开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限鸣区相关规定,力争做到 非必要不鸣笛 ,并且拟在相关火车加装声响较低的电喇叭代替汽喇叭,让周边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改效果。
3.云龙区政府协助所在路段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附近居民自觉遵守铁路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巡查检查,防范攀爬铁道等危险行为的发生,确保火车安全通过,减少鸣笛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6

X2JS202204210030

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魏集村,凯越公司(马某震厂房),喷砂噪音、粉尘扰民,无环保手续及设施。

徐州市铜山区

噪音 大气

2022年 4 22 日,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张集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被举报对象为徐州凯越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铜山区张集镇魏集村。
1.该公司机械及配件制造项目于 2020 12 29 日通过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已按照环评要求配备相关环保设施,于 2021 7 月通过自主验收。该公司排污许可证 2020 9 7 日登记备案,有效期限 2020 9 7 日至 2025 9 6 日。
2.该公司建有一座约 2000 平方米生产厂房,厂房内建有固定式和移动式喷涂生产线各 1 条,喷塑(固定式)粉尘底侧吸收集、经 旋风除尘 + 滤芯式除尘 设施处理后, 通过 15 米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 两级滤芯除尘 设施处理,喷塑(轨道式) 粉尘经 旋风除尘 + 布袋除尘 设施处理,经处理后抛丸和喷塑废气汇总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固定式和轨道式)废气(含 天然气 燃烧废气)经 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脱附 + 催化燃烧 设施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固定式喷塑线、抛丸工序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固定式喷塑线存在未在密闭空间进行喷塑作业行为,塑粉无组织排放到车间内。现场抛丸工序噪音较大,车间内无组织粉尘较重。
3.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四周边界外 100m ,经排查该公司西侧为道路、东侧为厂房、南侧为厂房、北侧为厂房,本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 100 米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部分属实

1.铜山区政府责成该公司待恢复正常生产后 噪音及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及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降低噪音扰民情况;喷塑、抛丸工序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组织生产,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要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按照危废规定要求,建设危废贮存库,完善 三防措施 ,设立警示标识,建立危废台账,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2.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对徐州凯越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进行喷塑作业及危废贮存场所未设置任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铜山区政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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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28

徐州市铜山区伊庄镇,徐州鑫发机械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噪音、粉尘扰民,废水乱排。

徐州市铜山区

噪音 大气

2022年 4 22 日,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伊庄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被举报对象是徐州鑫发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徐州市铜山区伊庄镇伊庄村。
1.经核查,该公司年产 1000 套机械配件生产项目报告表于 2005 6 1 日通过原徐州市铜山区环保局审批, 2016 2 2 日通过原徐州市铜山区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0 4 15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 2020 4 15 日至 2025 4 15 日。 1993 5 19 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字 第 014 号)。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焊接工段配套建设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打磨工段配套收尘装置。该公司西侧、北侧、南侧有居民,东侧为粮库,生产时存在噪音扰民现象。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比较老旧,地面积尘较多,易产生粉尘扰民情况。
3.该公司生产工艺不涉及废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废水外排情况。

部分属实

1.铜山区政府责成该公司对噪音及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及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最大限度压减噪声,避免扰民现象;对厂区内及时清扫,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扰民情况;建设规范化危废贮存场所,按照危废相关管理规定建设危废贮存库,完善 三防措施 ,设立警示标识,建立危废台账,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2.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已对徐州鑫发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立案查处。
3.铜山区政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38

D2JS202204210006

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田巷工业园310国道附近,江苏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生产时噪音扰民。

徐州市铜山区

噪音

2022年 4 22 日,铜山区住建局、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大彭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 被举报对象江苏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铜山区大彭镇田巷村,该公司 2000t 钢结构项目自查评估报告于 2016 12 6 日通过原铜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核, 2020 3 18 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该公司于 2022 4 月初将钢结构设备搬离该处,目前仅存 1 台催化燃烧设备以及 5 台行车。
2. 徐州恩发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12 4 日,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销售等。该公司于 2020 12 14 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徐铜发改备〔 2020 546 号),备案项目名称为徐州恩发建材有限公司砼结构构件制造项目,与江苏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在同一钢结构厂房内。该公司混凝土项目 2021 10 月初开始建设, 2021 11 月初建成, 2021 11 月中旬调试机械设备进行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
3.现场检查时,徐州恩发建材有限公司未生产,西侧为厂房、北侧为 310 国道、南侧为空地,东侧为厂房,经排查该公司 200 米范围内无敏感点。

基本属实

1.铜山区政府责令该企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不得进行调试生产。
2.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已对徐州恩发建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行为立案查处,并对其实施查封。
3.铜山区政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39

D2JS202204210002

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卡米都家具厂,生产规模与环评不符,夜间生产时异味、扬尘严重;九鼎锻造有限公司,生产时噪音、扬尘污染;桑庄港卸货时扬尘严重,冲洗污水流入大运河。

徐州市贾汪区

大气 噪音

2022年 4 22 日,贾汪区包案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到现场核实。
1.针对 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卡米都家具厂,生产规模与环评不符,夜间生产时异味、扬尘严重 问题,经现场核查,该企业自查评估报告登记生产规模为年产 8000 套家具,调阅木材采购单据、油漆采购单据和生产报表等资料, 2021 年实际产量为 3840 套,不存在生产规模与环评不符情况。该企业生产工序中产生扬尘和喷涂废气,其中,喷涂废气收集后经喷雾过滤器、两床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板材加工颗粒物经中央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静电喷涂废气收集后经催化燃烧后排放。受疫情影响,该企业自 2022 3 25 日至今未生产,调阅生产车间近期视频监控,未发现有夜间生产行为。该企业周围居民最近距离 300 米。检查发现,中央脉冲除尘器排气筒不足 15 米,手工喷漆房废气排气筒未设置采样平台。该企业自 3 月底因疫情停产,尚未恢复生产。
2.针对 九鼎锻造有限公司,生产时噪音、扬尘污染 问题,经现场核查,该企业生产厂棚破损严重,生产设施设备已生锈,无任何生产迹象。据社区反馈,徐州九鼎锻造有限公司已于 2021 5 月因债务纠纷及自身经营不善况停产至今,企业由紫庄镇进行监管,监管期间一直未生产。
3.针对 桑庄港卸货时扬尘严重,冲洗污水流入大运河 问题,经核查,桑庄港建设了防风抑尘网,装卸设备上全部安装喷雾降尘系统和扬尘在线检测系统,与省、市、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货物堆场采用密闭式大棚全覆盖,安装了喷淋系统。扬尘在线检测系统近期监控数据未发现有异常超标现象; 2022 3 2 日,最近一次检测数据显示,港口监测数据符合标准。日常检查中,发现港口生产作业存在未及时开启雾炮、喷淋等环保设施情况。港区内建设 2 座沉淀池,进出港口车辆利用冲洗设施清洗,污水流入沉淀池循环使用,港区前沿挡水墙无缺失和破损,不存在污水流入运河情况。

部分属实

1.针对卡米都家具厂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问题, 2022 4 24 日,贾汪生态环境局已立案处罚,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增加排污口高度,设置监测采样平台。目前企业采样平台已经整改设置,排气筒加高至 15 米。
2.贾汪区政府针对桑庄港口未及时开启雾炮、喷淋等环保设施问题,责令企业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生产作业。利用港口扬尘在线系统,实时对港口扬尘治理情况监测,发现异常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港口日常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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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71

举报人前期反映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安家镇安家村永新桥北侧春江特种建材经营部相关环境问题,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煤炭所在位置,1、该单位可能将煤炭藏在烘干滚筒北侧,用水泥钢筋浇至屋顶两间房中的其中一间; 2 、该单位输煤漏斗位于河边最边上一间,平时不开门,生产需加煤时,用铲车运过来; 3 、粉煤机在锅炉东南侧,用彩钢板固定隔开,留有一门,平时锁闭; 4 天然气 管道未连接燃烧机,港华燃气公司可核查具体用气情况;5、该单位装有监控,可调监控查看。

常州市新北区

其他污染

经查,新北区春江特种建材经营部相关问题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第二十七批交办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新北生态环境局4月 19 日检查发现该经营部未办理排污登记; 建材黄砂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使用吊机吊装,烘干工段直接使用木材作为燃料,与自查评估报告不符; 黄沙 堆场东侧未设置围挡,有部分防尘网存在破损;干砂提升机与旋风除尘器部分连接管道未密闭,车间地面有较多积尘。魏村街道办事处按照 危污乱散低 出清提升行动要求,将该经营部纳入 散乱污 名单,实施关停取缔工作。
4月 22 日,魏村街道办事处会同新北生态环境局再次对新北区春江特种建材经营部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对本信访件反映的煤炭位置及相关点位进行核查,未发现该单位有输煤漏斗和粉煤机,烘干车间上方设置一视频监控,仅支持实时查看。经查,新北生态环境局 4 19 日检查中已在该单位东侧厂房内发现煤炭,该单位 2018 11 月至 2021 6 月使用常州东利港华气体有限公司供应的罐装天然气为燃料。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在生产,吊机和滚筒烘干机已拆除,正在清理场地内黄沙,预计 5 30 日前完成。

部分属实

1、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尽快完成新北区春江特种建材经营部的取缔工作。
2、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责成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从严从速查处。

41

X2JS202204210056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红梅东村小区,绿化树木长期无人维养,绿化带内遍布垃圾、腐叶,树木、草坪被毁用于建设停车场,且存在较多违章建筑。

常州市天宁区

其他污染

4月 21 日,天宁区城管局、天宁区住建局、天宁生态环境局会同红梅街道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勘查。经查,红梅东村小区位于天宁区红梅街道翠虹路,属主城区开放式老小区,居住人口约 6038 人。
1、关于 绿化树木长期无人维养,绿化带内遍布垃圾、腐叶,树木 问题。经查,红梅东村小区于 2019 年聘请常州市昶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承担日常物业服务(含小区内绿化带及灌木修护内容)。根据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已定期对小区绿化树木修剪、管护。现场调查发现,因老旧小区改造及前期新冠疫情管控,物业公司人手紧张,存在绿化带内垃圾、腐叶等未能及时清理的情况。
2、关于 草坪被毁用于建设停车场 问题。经查,根据《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宁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天宁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红梅东村)扩初设计方案》,在征求居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红梅街道于 2021 7 月起对红梅东村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按方案同步对小区内停车位进行了增补。
3、关于 存在较多违章建筑 问题。红梅东村小区始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作为主城区老小区,因历史原因形成了一定数量违章建筑。根据《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及《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红梅街道对小区内历史遗留存量违建进行集中登记入库管理。

部分属实

1、红梅街道于 4 25 日完成红梅东村小区绿化带内清理,并要求常州市昶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日常保洁。
2、红梅街道加强网格化监管巡查,对发现的新违建依法处理,对原有登记入库的历史遗留存量违建按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2

D2JS202204210067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创盛路8号,非凡展览有限公司,在工厂旁违规搭建厂房,工业垃圾随意堆放在厂区门口,目前停产。

常州市武进区

土壤

经查,常州非凡展览展示器材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批信访交办件中开展调查核实。武进生态环境局4月 12 日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要求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木工车间地面积尘较多的问题,该单位已于 4 16 日完成整改。
1、关于 工厂旁违规搭建厂房 问题。 4 23 日,洛阳镇政府联合武进区城管局对常州非凡展览展示器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 2021 年在厂房东侧搭建约 1000 平方米彩钢棚用于仓储,属违章建筑。
2、关于 工业垃圾随意堆放在厂区门口,目前停产 问题。 4 23 日,洛阳镇政府联合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非凡展览展示器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单位木工车间正在生产,配套除尘装置正在运行。机械加工工段正在生产,其余工段不在生产。检查发现,该单位废木板、废展柜堆放在厂区内,现场未发现该单位在厂区门口随意堆放工业垃圾的情况。

部分属实

1、洛阳镇政府于 4 26 日约谈常州非凡展览展示器材有限公司责任人,要求该单位 5 31 日前自行拆除厂房东侧违章搭建的彩钢棚。
2、洛阳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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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61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华阳村南华加油站对面,永春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十几家企业,近期均为晚间生产,生产过程中废气异味扰民,严重影响隔壁学生健康,其中加工塑料粒子的工厂废气异味尤其严重,废水直排厂区外东侧河道,厂区南侧围墙被染红,散发异味。

常州市武进区

大气

4月 22 日,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南夏墅街道办事处联合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市永春电子有限公司内 8 家租赁企业进行检查。经查,常州市永春电子有限公司位于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华阳村委殷薛桥北 563 号,该单位已停产多年,所有厂房出租。殷薛桥北 563 号厂区内现有租户 8 个,分别为常州市润龙橡塑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庙桥标牌有限公司、某废塑料回收作坊、常州市普行电子有限公司、某汽修作坊、常州立菲斯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市惠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姚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殷薛桥北 563 号厂区内 8 家企业未在生产。
1、关于 生产过程中废气异味扰民,严重影响隔壁学生健康,其中加工塑料粒子的工厂废气异味尤其严重 问题。检查发现,常州市润龙橡塑有限公司注塑成型工段生产时有废气产生,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常州市武进庙桥标牌有限公司印刷、烘干工段生产时有废气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常州立菲斯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纸板裁剪和木制品加工时有粉尘产生,配套建有布袋除尘设施。其他 5 家企业生产时无工艺废气产生。
2、关于 废水直排厂区外东侧河道 问题。经调查,常州市润龙橡塑有限公司使用水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常州市武进庙桥标牌有限公司清洗工段有废水产生,配套建有一套废水处理装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现场未发现废水排放口。其他 6 家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殷薛桥北 563 号厂区未完成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经截污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区东侧为道路,无河道,东北角有一约 600 ㎡的池塘,未发现厂区内企业生活污水排入池塘的情况。
3、关于 厂区南侧围墙被染红,散发异味 问题。对殷薛桥北 563 号厂区南侧外墙和内墙进行巡查,围墙上仅有几个红色叉形图案,未发现围墙染红情况,围墙附近无异味。 4 23 日和 24 日夜间,武进生态环境局对殷薛桥北 563 号厂区内 8 家租户进行复查,常州市润龙橡塑有限公司已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并清空车间,常州市武进庙桥标牌有限公司正在拆除生产设备。南夏墅街道对殷薛桥北 563 号厂区东侧加油站工作人员、北侧小学老师及西侧企业工人进行走访,未发现有异味扰民、生产废水直排河道的情况,学校老师表示未有学生家长反映学生健康异常情况。

部分属实

1、南夏墅街道根据 危污乱散低 行动要求,对常州市润龙橡塑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庙桥标牌有限公司实施取缔,计划于 4 30 日前完成取缔。
2、对 殷薛桥北 563 号厂区内未实施雨污分流 的问题,鉴于该区域已列入规划待拆迁区域且已建有截污设施,南夏墅街道加强运维管护,待后期雨污管网建成后统一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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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52

常州市经开区横林镇镇西村,常州腾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胶水烘干固化过程中无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直排。

常州经开区

大气

4月 23 日,横林镇政府会同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常州腾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检查。经查,常州腾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常州经开区横林镇镇西村中杨路 27 号,租用武进区横林银地物资经营部 300 平方米 车间厂房从事金属切割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铝型材 切割 组装 成品,主要生产设备为:切割机 2 台( 1 1 用)。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在生产。
1、关于 无环评手续 问题。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该单位从事的金属件切割、组装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关于 胶水烘干固化过程中无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直排 问题。该单位生产时对铝型材进行切割加工,不使用胶水等其他原辅材料,现场也无烘干固化的生产设备,无废气产生工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切割产生的铝屑未及时清扫收集。对常州腾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周边进行排查,另有 2 家机械加工企业,不涉及胶水固化烘干工艺。

部分属实

1、横林镇政府责令常州腾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清扫产生的铝屑,目前该单位已整改到位。
2、横林镇政府按照《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管理措施。

45

X2JS202204210022

常州市溧阳市竹箦镇陆笪村,老砖窑厂南侧地块填埋大量化工固废,被举报后挖出部分深埋至贾家庄一处废弃水塘内,另有20多车化工固废转移至深沟洼塘;老砖窑厂南侧原填埋处废水通过水槽流入 3 米外河道。

常州市溧阳市

土壤

溧阳市竹箦镇陆笪村贾家庄自然村相关问题已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批第55号信访交办件中开展调查核实。经查, 2013 年上半年,溧阳市银华净水剂有限公司向贾家庄自然村西南池塘内( 1 号点)倾倒约 8-10 拖拉机工业固废; 2013-2014 年,溧阳市银华净水剂有限公司在该单位东南侧空地( 2 号点)沉淀池内倾倒过工业固废;上世纪 80 年代,原乡办陆笪福利化工厂在贾家庄自然村东南( 3 号点)土坑内倾倒过工业水。现场检查发现信访件反映的 1 号点、 2 号点区域存在黑色固体废物, 3 号点区域存在灰白色固体废物。竹箦镇政府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对 3 处疑似工业固废填埋点开展土壤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进行现场开挖并规范处置填埋物。
4月 22 日,接本信访交办件后,竹箦镇政府会同溧阳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现场检查发现, 1 号点现为面积约 500 ㎡的池塘,附近植物生长正常 4月 14 日对池塘水进行采样,水质符合地表水 类标准。 2 号点现栽种树木,植物生长正常。 3 号点现栽种树木,附近植物生长正常,北侧沟渠有少量乳白色水排入东侧拖板桥河,现场对该乳白色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超过国家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前期,竹箦镇政府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竹箦镇陆笪村贾家庄疑似工业固废填埋点开展土壤调查,尽快编制《竹箦镇陆笪村贾家庄工业固废填埋点土壤调查报告和处置方案》,并依据调查结果和处置方案进行现场开挖并规范处置填埋物。
2、竹箦镇政府已对 3 号点乳白色渗出水采取应急收集处置措施。
3、竹箦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追究溧阳市银华净水剂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

46

D2JS202204210038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寨桥工业集中区,江苏国欢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铸造废砂去向不明。

常州市武进区

土壤

4月 22 日,武进生态环境局联合前黄镇政府对江苏国欢传动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单位手工造型、机加工工段正在生产,其他工段不在生产。该单位废砂建设有废砂库房,废砂库房内部分废砂未装袋,场地上有明显积尘。查阅该单位环评资料并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版)》,该单位的废砂为一般工业固废。经查,该单位于 2020 12 月完成股权变更,在完成厂房修葺和设备维修后自 2021 6 月起恢复生产。该单位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废砂处置合同并建立管理台账, 2021 6 月至今共处置废砂 334.4 吨,经测算,产生量与环评文件基本相符。

部分属实

1、江苏国欢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已立行立改,将废砂装袋,并清扫现场。
2、前黄镇政府于 4 26 日约谈江苏国欢传动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加快问题整改。
3、前黄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江苏国欢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加快问题整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7

D2JS202204210031

常州市武进高新区龙盘路6号,江苏朗锐铸造有限公司,未按照《新固废法》相关规定,将含有树脂的固废当成无树脂的固废违规处理。

常州市武进区

土壤

经查,常州朗锐铸造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已在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批信访交办件中开展调查核实。武进生态环境局在4月 20 日检查中发现,常州朗锐铸造有限公司铸造工段使用的原材料树脂砂含有呋喃树脂,该单位将废砂委托常州朗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常州朗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虽具备废砂处置能力,但其环评文件明确接收的废砂不得含有机树脂等成分。
4月 23 日,接本信访交办件后,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朗锐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不在生产,已暂停与常州朗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废砂处置合同,并重新确定废砂处置单位。

部分属实

1、常州朗锐铸造有限公司已暂停与常州朗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废砂处置合同,并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2、武进生态环境局要求常州朗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开展验收后变动影响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作相应处理。
3、武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常州朗锐铸造有限公司加快问题整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8

X2JS202204210008

1、常州市经开区遥观镇勤新村委小王村(前小王)农村生活污水工程编号 YG18005 ,污水收集池内污水流入北侧约 20 米远的池塘,池塘水体呈乳白色,该村凯盛包装厂将废酸水及印刷油墨污水通过生活污水管道直排污水池; 2 、勤新村经开区东方二路南侧, 30 亩土地被填埋渣土、建筑垃圾、煤渣等,约 1.5 米高,四周砌围墙,表面浇筑水泥,用于停放渣土车、挖机等工程车辆,并搭建彩钢瓦房。

常州经开区

4月 22 日,遥观镇政府会同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和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交办问题开展联合调查。经查,小王村(前小王)位于常州经开区遥观镇勤新村,现有约 72 户居民;信访件中 凯盛包装厂 实为常州市富多利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常州经开区遥观镇勤新村;信访件反映的 东方二路南侧, 30 亩土地 地块位于常州经开区遥观镇勤新村,北至东方二路,南至建王河西段,东至小王村,西至陈港河北段,占地面积约 46.8 亩。
1、关于 常州市经开区遥观镇勤新村委小王村(前小王)农村生活污水工程编号 YG18005 ,污水收集池内污水流入北侧约 20 米远的池塘,池塘水体呈乳白色 问题。检查时,编号为 YG18005 的污水收集池配套提升泵正在运行,收集池内污水正在提升至污水主管网,未发现污水流入池塘的情形。池塘漂浮有少量落叶,岸坡散落有少量生活垃圾,水体感官正常。现场对该池塘水体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未见明显异常。
2、关于 该村凯盛包装厂将废酸水及印刷油墨污水通过生活污水管道直排污水池 问题。检查时,常州市富多利机械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雨水口和污水接管口无水排放。该单位生产中不使用酸性原料,无废酸产生,产生的废油墨及清洗废水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查阅资料,该单位 2021 年至今共购买水性油墨 0.08 吨,转移废油墨及清洗废水 1.61 吨。该单位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管处理,但雨水口未进行规范化整治。现场对该单位生活污水接管池内积存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关于 勤新村经开区东方二路南侧, 30 亩土地被填埋渣土、建筑垃圾、煤渣等,约 1.5 米高,四周砌围墙,表面浇筑水泥,用于停放渣土车、挖机等工程车辆,并搭建彩钢瓦房 问题。经查,该地块东、西、北三侧建有围挡、南侧紧邻河道,大门位于场地北侧,入口往南建有 1 条长约 180 米、宽约 10 米的混凝土硬化道路。地块内有 3 家租赁户,分别为常州市华达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马上发收购站、常州佳豪大型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和 1 个木托板作坊。常州市华达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马上发收购站主要从事废品回收,场地露天堆放有大量废旧金属,停放有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常州佳豪大型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场地作为渣土车停车场,有工作人员住在临时搭建的彩钢瓦房内;木托板作坊主要回收废木料制作木托盘,无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经查,该地块在上述 3 个租赁户入驻前一直为荒地和芦苇荡,现场对地块内部分空闲荒地进行开挖,未发现填埋渣土、建筑垃圾、煤渣的情况。

部分属实

1、遥观镇政府按照 危污乱散低 出清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将 3 家租赁户纳入 散乱污 名单, 5 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
2、遥观镇政府责令常州市富多利机械有限公司 3 个月内完成雨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
3、常州市经开区管委会责令遥观镇政府加强日常保洁,确保对小王村池塘水面漂浮物和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到位。
4、常州市经开区管委会要求遥观镇政府按照《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9

D2JS202204210020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东新村,常州荣建纺织有限公司,浆缸内的浆料水沉淀后,经雨污管道直排市政管网。

常州市武进区

4月 22 日,武进生态环境局会同湖塘镇政府对常州荣建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常州荣建纺织有限公司租用常州市武进南方档案图书装具有限公司厂房,并使用其雨污管网。常州市武进南方档案图书装具有限公司已完成雨污分流,领取了武进区排水管理处核发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常州荣建纺织有限公司与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合同,明确该单位生活污水与清洗废水符合接纳标准后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浆纱、整经、烘干等工段正在生产,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内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设施排放口和厂区南门处污水接管口均无水排放,检查发现该单位废水预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完善。该单位雨水排放口设置在浆纱车间西北侧,排入厂区西侧的向东河,对浆纱车间和废水预处理设施周边雨水管网进行排查,各窨井及管道内均呈干涸状态,未发现生产废水排放迹象,雨水排放口未进行规范化建设,无标志牌、节制阀和明沟。现场对该单位厂区西侧的向东河上下游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 类质量标准。
4月 22 日晚,武进生态环境局再次对常州荣建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单位雨水排放口无水外排,废水预处理设施排放口和污水接管口均有水排放。经监测,上述排放水中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常州荣建纺织有限公司已制定雨水排放口整改方案,并开始实施,计划 5 月底前完成整改。
2、常州荣建纺织有限公司已完善废水预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如实记录运行信息。
3、武进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常州荣建纺织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落实排污主体责任,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湖塘镇政府 4 25 日对常州荣建纺织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问题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
5、湖塘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常州荣建纺织有限公司加快问题整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50

D2JS202204210019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润江村桃园圩57号的一处小作坊,生产塑料颗粒, 24 小时生产异味扰民,污水直排北侧水塘。

常州市新北区

大气

经查,常州新北区小河宇波塑件厂的环境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 督察 第三批、第十四批信访交办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孟河镇政府已于3月 29 日依法取缔该单位。
4月 22 日,接本信访交办件后,孟河镇政府会同新北生态环境局对常州新北区小河宇波塑件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单位原生产车间内工业用电线路已切断,吹塑机、粉碎机、切割机和锯板机等生产设备已清空,不具备塑料件项目生产条件。该单位车间已改作仓库,厂房内新增少量物料,现场摆放凌乱。

部分属实

1、孟河镇政府责令常州新北区小河宇波塑件厂按照仓储规范化管理要求,将新增物料摆放整齐,计划 5 6 日完成整改。
2、新北区政府坚持 常态管控、严厉打击 原则,落实 散乱污 常态化监管措施。

51

D2JS202204210079

苏州市常熟市新庄镇辛吕路104号,九艳服饰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江苏苏冉城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水泥制品,废机油横流,无污水沉淀池,粉尘污染严重。

苏州市常熟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辛庄镇政府赴现场进行调查。
1.江苏苏冉诚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常熟市辛庄镇辛吕路 104 1 幢,租赁九艳服饰有限公司的厂房,主要从事建筑烟道生产。
2.该公司由于受疫情影响,原料短缺,已停产十多天。现场未发现废机油及废机油横流现象,也无污水外排痕迹,但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车间内存在积尘现象。

部分属实

1.辛庄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及时清理车间内积尘,并落实洒水抑尘措施。
2.待该公司复产后,立即组织对该公司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将会同辛庄镇政府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52

X2JS202204210055

苏州市姑苏区北环路与玻纤路之间的一处拆迁地块,原为工地施工单位存放工具物件之类使用,现为生活、种菜用地,环境脏乱,使用深井水。

苏州市姑苏区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2 日下午,姑苏区人民政府组织区住建委、姑苏生态环境局、虎丘街道进行现场核查。
1.信访件反映的 北环路与玻纤路之间的一处拆迁地块 实为姑苏区砻糠桥拆迁地块。
2.2020年 7 月,虎丘街道依法对砻糠桥拆迁地块房屋实施征收,该地块内建筑物除砻糠桥 2 幢外均已拆除,目前砻糠桥 2 106 室住户未完成征迁手续,仍在该处生活,并私自在住所西侧种菜,菜地面积约为 8 平方米。现场发现砻糠桥 2 幢住宅楼外墙角污水管破裂,污水外溢,环境脏乱。
3.核查中发现,紧邻砻糠桥拆迁地块东侧是桐泾路北延项目生活区。该生活区存在物料堆放无序、在沿河空地私自种菜的情况,菜地面积约为 10 平方米。
4.该地块内仅有一口水井,位于砻糠桥征迁地块西侧、东吴苑北区南院墙外,存在数十年,现周边居民取井水用于家庭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地下水,可以不办理取水许可。

属实

1.桐泾路北延项目施工、建设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交建公司)负责立即清理生活区菜地,进行裸土覆盖,规范物料堆放,并完成对周边环境的整治。 4 23 日现场检查,已完成整改。
2.虎丘街道、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对砻糠桥拆迁地块内菜地进行清理,完成裸土覆盖,维修破损污水管;对靠近东吴苑北区的拆迁地块设置封闭围挡,防止人员随意进出拆迁地块。 4 24 日现场检查,已完成整改。
3.虎丘街道负责加强砻糠桥拆迁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日常巡查,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规定,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53

D2JS202204210063

苏州市相城区北河泾街道金科观天下小区,二栋底楼开设多家餐饮(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姐妹蒸菜、东北酱骨头等),经营过程中油烟扰民;夜间楼下流动摊贩经营噪音、油烟扰民,地面遍布油污。

苏州市相城区

大气

2022年 4 22 日至 23 日,相城生态环境局、相城区城市管理局、高铁新城生态保护办公室及北河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多次对金科观天下小区南侧沿街餐饮店铺及小区周边区域进行现场核查。
1.4月 23 日,相城区生态环境局会同高铁新城相关职能部门及常楼社区对全部五家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五家餐饮店均申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无法提供维护保养证明材料。现场督促餐饮商家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并留档备查。检查同时发现,小区沿街餐饮店铺前的道路有少量油污。
2.4月 6 日,相城区城市管理局印发《相城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专项整治方案》。北河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加大辖区内巡查力度,截至 4 22 日,共出动 63 人次。巡查记录显示:金科观天下小区及周边近期未发现有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现象。

部分属实

1.持续加强对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监管力度,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餐饮店正常经营后,计划安排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五家餐饮企业进行油烟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整改,确保油烟废气达标排放;并督促相关餐饮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保养。
2.4月 22 日已完成金科观天下小区附近地面油污清洗。
3.加大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执法力度,对不听劝阻的流动摊贩进行严厉查处,杜绝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对环境的污染。

54

D2JS202204210035

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改气一直未整改到位,至今仍在燃煤,污染周边环境。

苏州市张家港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张家港保税区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华昌复合肥开展信访核查。
1.反映的 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全称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复合肥分公司,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 1 号,主要从事复合肥生产。
2.该公司于 2022 3 月下旬开始实施整体停产检修,现场未在生产。经核查,该公司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设施均与环评一致。
3.经查,该公司虽然在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但由于烘干窑温度在 350 400℃ ,集中供热无法满足烘干窑温度要求,故该公司目前仍采用燃煤供热。
4.为适应清洁能源使用要求,该公司自 2022 2 月启动燃煤烘干窑天然气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环保审批等手续正在办理中,计划于 5 月底前完成审批手续办理,并实施停产改造,预计 10 月底前完成改造。
5.现场查阅了该公司 2020 年至今的废气自行监测报告,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均满足排污许可证的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指标均达许可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标准及《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2/3151-2016 )表 1 标准。

部分属实

张家港保税区已要求华昌复合肥加快清洁能源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华昌复合肥已明确改造计划,计划于2022年 10 月底前完成改造。

55

X2JS202204210007

苏州市相城区冯梦龙村,原鸿程化工厂(老板陶某平),主要生产甲苯、硫酸、盐酸等,大量化工废水排入围墙外的池塘,后利用复垦将池塘填平,严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苏州市相城区

2022年 4 22 日、 23 日,黄埭镇人民政府会同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对鸿程化工进行现场核查。
1.举报人反映的 原鸿程化工厂 实为原苏州鸿程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冯梦龙村南庄郎自然村,主要从事对甲苯磺酸生产经营。
2.检查时,厂房处于空置状态,无生产加工。
3.查阅相关资料,鸿程化工厂区南侧及西侧原有水塘,其中南侧部分水塘经鸿程化工改造后作为冷却水循环池使用,冷却水主要用于隔套冷凝回流。苏州开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购后,在原冷却水循环池上方扩建厂房,目前该厂房仍然存在,厂区西侧水塘目前局部有少量水。
4.经对鸿程化工地块土壤情况初步筛查。结果显示: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个别监测点位污染物特征因子浓度超过相应管控限值;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个别监测点污染物特征因子浓度超过地下水 类限值。目前黄埭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鸿程化工厂区及周边相关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场地调查。

部分属实

1.黄埭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鸿程化工地块及周边相关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场地调查;场地调查完成前,黄埭镇人民政府对鸿程化工地块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2.根据场地调查结论,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3.黄埭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在不满足开发利用条件前,不开发利用。

56

X2JS202204210004

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张桥村,伯客材料公司,从事烧砖,厂区周边堆放大量泥土,粉尘、异味扰民,污染望虞河。

苏州市常熟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辛庄镇政府再次赴现场进行调查。
1.常熟市伯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常熟市辛庄镇张桥旺倪桥村沿河路 10 号,主要从事保温砖、多孔砖生产。
2.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沿河巡查,未发现有废水排入望虞河的情况。
3.伯克材料公司正在推进整改工作。目前,该公司已对厂区环境进行了清理,露天堆放的煤矸石已完成全面覆盖,扩建的原料棚已完成建设,厂区周边渣土等原料已入棚储存。

部分属实

1.伯克材料公司继续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拟采取在沿厂界周边种植树木、增设带喷淋防尘彩钢板、并增聘两名员工对场地进行专职清扫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厂区整体环境面貌,预计 5 30 日前完成。
2.辛庄镇政府将会同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强对伯克材料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57

D2JS202204210014

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西,苏州维生种苗有限公司场地出租给废纸板打包公司,生产木托盘,使用电锯,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吴中区姑苏村苏州海润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电熔生产塑料造粒,粉碎泡沫时扬尘、噪音、异味扰民。

苏州市吴中区

大气 噪音

一、2022年 4 22 日,吴中高新区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供销社及临湖镇对旺旺修理店开展信访核查。
1.“废纸板打包公司 实为姑苏区旺旺旧木板修理店,成立于 2000 10 月,注册地址为爱河桥路 31 号,实际于 2022 2 月借用苏州维生种苗有限公司位于吴中区临湖镇浦庄 1200 平方米厂房从事木板、木托盘存放及废纸打包。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旺旺修理店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该修理店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3.旺旺修理店现场未在生产,生产设备为 160 吨打包机 1 台, 25 吨打包机 2 台( 1 台废弃停用)、 1.2 米切纸机 1 台。现场总体卫生较为清洁,旧木箱、木托盘、已打包碎纸均堆放在厂房内,现场未发现电锯设备。
4.4月 23 日,吴中区临湖镇政府对周边企业、居民区开展了走访询问,均表示近期未见旺旺修理店开工经营,也未发现有粉尘、噪音扰民的现象。
二、2022年 4 22 日,吴中高新区会同吴中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供销社及吴中区木渎镇对海润再生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苏州海润废旧物资再生资源 实为苏州市海润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4 1 日,地址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姑苏东路 8 号,租用吴中区光福镇太湖渔港村经济合作社 3452 平方米厂房从事废塑料、废泡沫、废纸板、废包装材料等材料的回收、销售。
2.该公司办有环保审批手续,已完成自主验收,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3.该公司北侧车间设有打包机 2 台,正在使用中;冷压机 2 台,不在使用中。南侧车间作为仓库使用,主要存放废塑料、塑料粒子及泡沫托盘等,厂房内物料摆放规整,无乱堆放,总体环境卫生较为整洁。现场未发现塑料造粒相关生产设备。经现场查验:现址未从事过造粒生产,冷压机从 2019 年停用至今。
4.现场对海润再生公司开展厂界噪声、废气监测。噪声监测结果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表 1 规定的排放限值标准。废气监测结果未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相应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4月 24 日,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旺旺修理店于 5 24 日之前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者迁回登记的住所。吴中区临湖镇将加强对旺旺修理店的日常巡查,对问题点位落实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吴中区木渎镇将加强对海润再生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落实,要求该公司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禁止露天堆放和作业,作业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吴中区木渎镇将加强对海润再生公司的日常巡查,对问题点位落实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8

D2JS202204210012

苏州市虎丘区浒关工业园西北角,正济药业(原天马化工),偶尔夜间12点至清晨 5 点排放硫化氢废气,散发臭鸡蛋味,严重扰民。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后,异味会有所好转。

苏州市高新区

大气

2022年 4 22 日夜间 12 时至 23 日白天,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对正济药业进行信访核查。
1.反映的 正济药业 全称为苏州正济药业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天马医药集团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于 2020 4 21 日更名,地址为苏州市浒墅关镇浒青路 122 号。该公司西面为小型工业园、南面为物流园、北面为苏州博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东面为苏州远东砂轮有限公司,距最近的正南方向金榈湾丹景小区约 640 米。该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定制与生产。
2.自 2006 年起,共建设有三期项目,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现有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设施均与环评一致,办有排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为反应釜放空废气、浓缩工段废气、离心工段废气、烘干工段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等,主要成分为挥发性有机物(废水站废气还包括硫化氢及其他臭气),生产废气收集汇总后经 RTO 废气处理设施焚烧处理后通过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
3.该公司共设有 9 个车间,检查期间有 5 个车间正在生产,对应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现场对 RTO 废气排放口、危废仓库废气排放口、厂界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4.正济药业废水处理站东南侧的一期好氧池 1 处观察窗未能全密闭,观察窗附近有轻微的异味,经调查,原因为观察窗胶条老化。
5.正济药业厂区西北角雨棚内堆有装有蒸馏残液铁皮桶和装有废有机溶剂的塑料吨桶,均贴有危废标识,原因为当日苏州市临时发布了行程码带星,导致公司当日的危废转运计划未能如期完成。

部分属实


1.针对正济药业未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问题,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于 4 25 日立案处理。该公司于 4 26 日已将堆放在厂区西北角雨棚内的危险废物已全部清理完毕,部分转移处置,剩余部分全部移入危废仓库内。
2.针对正济药业废水处理站东南侧好氧池 1 处观察窗未密闭的问题,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正济药业立即整改。正济药业即知即改,已于 4 23 日完成了好氧池观察窗密封条的更换,并于 4 25 日完成了厂区所有废气设施密封性能的自查和整改。

59

X2JS202204210074

南通市如东县栟茶镇三星村4组,如东同创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无危废处置资质, 2019 年、 2020 年两次非法倾倒填埋 6000 多吨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危废),填埋于连云港赣榆区吴林村西、八条路水库附近。南通多家企业产生的危废均由该公司非法倾倒填埋。

南通市
如东县

土壤

2022年 4 22 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公安局和生态环境局组成专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1.如东同创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固废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废弃物填埋场运营管理;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经专案组初步调查,发现该企业与如东、海安、海门等地多家单位有资金往来,涉嫌存在为相关单位联系固废处置的情况。通过对涉及的运输车辆 行驶 轨迹的摸排,暂未发现到连云港赣榆区吴林村西、八条路水库的轨迹。通过电话、发函等方式,请求连云港市生态环境执法局、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执法局协助调查,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执法局电话反馈,经初步实地勘探和走访,信访反映地点暂未发现工业固废倾倒填埋。

部分属实

如东县政府责成专案组针对初步调查掌握的线索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开展深入调查,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60

D2JS202204210075

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镇街道,赢创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机器与环评不吻合,环评批复为碎石机,实际为洗沙。多次反映无果。

南通市
崇川区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2 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赢创建筑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垃圾处置、再生利用,该单位年产 15 万吨再生石粉、 15 万吨再生瓜子片、 25 万吨再生石子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验收。 2021 3 月,该单位与南通隆旭石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将厂区项目转租给南通隆旭石业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
2.2022年 3 9 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南通隆旭石业有限公司进行大气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车间内生产设备增加了 1 套滚筒筛设备用于洗砂,原环评无洗砂工艺,也无洗砂设备,检查时洗砂工段在生产,洗砂工段未取得环评及相关审批手续。崇川生态环境局当场责令该单位停止洗砂设备的建设使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4 22 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南通隆旭石业有限公司进行后督查,该单位不在生产,生产设备不在运行,洗砂设备部分已拆除。

部分属实

1.4月 22 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金额 2.45 万元。
2.崇川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该问题的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拆除洗砂设备,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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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67

南通市海门区北京路民生河桥东侧,和泰公司、铭泰公司、蓝泰公司、金锐陶瓷、青龙港慧聚药业及周边几家制药企业,常年排放有毒有害废气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通市
海门区

大气

2022年 4 22 日、 23 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政府进行联合核查。
1.举报反映的和泰公司、铭泰公司、蓝泰公司、金锐陶瓷均位于海门区北京路民生河东侧, 4 家企业全称分别为:南通和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蓝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市金锐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群众反映的青龙港慧聚药业实为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门区三厂街道青化路 18 号。该区域周边无其他制药企业。
2.南通和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缆加强芯生产,年产 FRP 加强芯 500 万千米、 PP 填充绳 8000 吨扩建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经查,该企业南车间原主要涉气浸塑工段等生产设备均已于 2022 2 月拆除外迁。现场检查时,南车间喷码工段,北车间加热固化、套塑等剩余工段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检查发现,该企业原南车间部分厂房 2022 4 月初租给江苏艾维实验器材有限公司,建设医疗采样棒生产项目,生产设备尚未安装完毕不在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江苏蓝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生产, SMC BMC 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建设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车间东侧、北侧大门处于开启状态, BMC 复合材料不在生产、 SMC 复合材料 1 条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 SMC 复合材料挥发性有机废气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检查发现,该企业密闭的烘房(稠化工段)内正在作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按环评要求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
4.江苏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租用南通和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侧混料和挤出车间从事 PP 填充绳生产。该企业 PP 填充绳 8000 吨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 PP 填充绳 8000 吨项目正在组织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车间内无明显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挤出工段挥发性有机废气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检查发现,该企业混料工段移动式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效果较差,地面积尘较多。
5.南通市金锐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氮化硅、碳化硅生产,年产氮化硅 60 吨、碳化硅 20 吨建设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仅有烧结炉(电加热)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车间内无明显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烧结炉挥发性有机废气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检查发现,该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光氧处理工艺比较落后。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对上述四家企业所在园区三处进行了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6.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兽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企业在产项目均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 E 车间、研发实验室正在组织生产,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其余车间不在生产,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周边 500 米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执法人员现场用 pH 试纸对 E 车间废气治理设施碱吸收液、废水治理设施碱喷淋进行测试,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在产的研发实验室排口( DA006 ), E 车间排口( DA002 )废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排口( DA004 )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低于标准限值。

基本属实

1.海门生态环境局对江苏艾维实验器材有限公司医疗采样棒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6 万元,目前该企业已自行停止生产和建设,正在着手编制环评资料;海门生态环境局对江苏蓝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烘房(稠化工段),未按要求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7.8 万元。 4 26 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
2.海门生态环境局责令江苏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完善混料工段粉尘收集处理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责令南通市金锐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改进烧结炉废气处理设施,提高废气处理效率;要求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
3.海门区政府要求海门经济开发区、三厂工业园区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管,做好群众沟通工作。海门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区域企业日常监管,做好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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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65

南通市海门区兴旺肉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场外马路边或填埋在屠宰场周边,伪造台账骗取国家处理补贴;死猪经常丢弃在兴旺屠宰场(老址)通吕公路边或掩埋在江苏泰森食品有限公司的河北侧堤岸北(从泰森食品有限公司西侧马路向北,过了桥向北20米左右向东的小路,沿路向东约 20-30 米北侧下面的凹地)、兴旺屠宰场西北角,污染周边环境。兴旺屠宰公司场内违规设置两条管线长期非法开采地下水。

南通市
海门区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2 日,海门区政府组织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海门港新区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市海门区兴旺肉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畜禽肉批发、零售,该企业年屠宰加工 30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2.经核实,该企业发现病死猪后,在驻场官方兽医的监督下将病死猪放入厂区屠宰场冷库,约 10 天左右交由海门港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上门收集人员装车,运至中心后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4 22 日现场核查了 2020 11 月以来该企业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台账,未发现有伪造骗取补贴现象。
3.对举报反映的 3 个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兴旺公司西北角现为一闲置地块,随机选取两个点位,向下深挖约 2 米,未发现掩埋病死生猪。江苏泰森食品有限公司北侧为海门港新区纳潮河,对举报反映的凹地随机选取两个点位进行采挖,挖掘深度约 1.2 米,未发现掩埋的病死猪。兴旺屠宰场(老址)通吕公路边种有树木及农作物,周边环境良好,未发现丢弃的病死猪。
4.海门区水政执法大队现场核实,未发现该企业私自凿井取水行为。

部分属实

1.海门港新区对纳潮河北侧堤岸北地块开展环境整治,已于 4 25 日完成整改。
2.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兴旺公司日常监督管理,驻场官方兽医继续监督规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3.海门区水利局组织对兴旺公司用水审计,进一步核实该企业用水结构。
4.海门区政府要求属地政府海门港新区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海门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63

X2JS202204210066

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镇,南通常安水务有限公司,近 4、 5 年污水管网破裂,渗漏红色污水,被淹没的农田析出盐霜,导致农作物减产,常有红色污水流入北凌河。目前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常安纺织园区企业大面积停产。

南通市
海安市

2022年 4 22 日,海安市政府组织海安生态环境局、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现场核实。
1.南通常安水务有限公司主要为海安常安纺织科技园内企业提供污水处理、工业用水供给服务。该公司 3 m3/d 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经环保审批,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 2015 6 月建成运行,已通过环保验收;二期工程 2021 7 月建成运行,正在组织环保自主验收。该单位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经查,常安水务排放池 北凌河排口排水管道 2014 年底建成,因管道材质及施工焊接工艺达不到要求,自 2018 年起开始出现破损现象。出现管道破损情况后该单位立即通知常安园区企业停止排水,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同时协商补偿群众损失。常安水务 2021 年开始排水管道施工改造,已于 2022 3 月完成排放池 北凌河排口沿线 4.3 公里老化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
3.经查, 2020 11 月份因常安水务污水管网出现破裂,渗出的污水污染了热港村 20 多亩小麦,小麦出现黄花现象。海安开发区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常安水务负责人、热港村负责人和受害农户三方协商,对受灾农户损失情况在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了经济补偿赔偿并对受影响农田采取过水降盐和喷施叶面肥等补救措施。 2022 4 26 日,海安农业农村局现场查看目前在田小麦生长情况,结果显示小麦生长未见异常。
4.经查,常安水务污水处理厂根据南通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决定将排污口设置于北凌河南岸,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标准。 4 22 日现场检查时,常安水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池正在排水,调阅自动监测数据显示无异常。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常安水务废水排放池取样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北凌河常安水务排口东 30 米处、北凌河凌洋桥断面(上游)、北凌河宏伟桥断面(下游)取样监测,结果显示上下游水质无异常。现场至北凌河排口勘查,尾水与周边水体感官无明显差异。
5.经查,常安纺织园目前已投产企业 30 家, 2022 1-2 月份常安园区投产企业生产平稳, 3-4 月份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生产负荷下降,但未出现大面积停产情况。调阅常安水务 4 21 日进水量为 19591 吨,与 2022 1 月至 3 月正常生产进水量平均值 19342 吨相比无明显变化。

部分属实

1.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生态环境局落实严格监管责任,督促南通常安水务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对管网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海安市政府责成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落实街道包案人,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着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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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64

南通市海安市十余家生产铝锭的加工铸造厂,违反国家环保政策,使用废铝、刨花铝、带油的切割铝屑等再生铝回炉生产,偷排大量污染物,如:宏宇铝业、诚超铝业、鑫博铝业等。

南通市
海安市
如东县

2022年 4 22 日,海安市政府组织海安生态环境局、南莫镇、海安经济开发区、大公镇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1.经调查,海安市十余家生产铝锭加工铸造厂主要包括 2021 年省环保督察交办指出的 5 家再生铝冶炼企业:海安宏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南通鑫博铝业有限公司、海安县荣盛铝业有限公司、南通海江铝业有限公司、上海贤拓铝业科技海安有限公司。另排查出 6 家涉铝加工企业:江苏诚超铝业有限公司、南通嘉实铝业有限公司、海安县隆盛铝业有限公司、南通茂荣铝业有限公司、南通辉恒铝业有限公司、南通市明鑫铝业有限公司,共 11 家。
2.针对 2021 年省环保督察交办的 5 家再生铝冶炼企业,海安市积极整改,依法撤销这 5 家企业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和排污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改。目前相关企业均已经停产。
3.针对其余排查的 6 家涉铝生产企业,海安生态环境局统一要求严格按照环评使用铝锭作为原料,不得添加铝屑等作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目前受疫情影响,原料产品无法进出,相关生产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明鑫铝业拆除了部分生产设备。现场检查调阅相关企业 2021 年以来原料消耗记录,发现存在使用铝锭、铝屑及边角料等作为原料的情况。同时检查发现嘉实铝业和辉恒铝业 2021 年自行检测报告中存在检测污染物种类缺项情况;茂荣铝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未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情况。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宏宇合金、鑫博铝业、荣盛铝业、海江铝业、贤拓铝业 5 家企业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2.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诚超铝业、嘉实铝业、隆盛铝业、茂荣铝业、辉恒铝业严格按照环评及验收要求使用原料,对生产使用原材料种类发生变化进行重新论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作相应处理。
3.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南通嘉实铝业有限公司、南通辉恒铝业有限公司 2021 年自行检测报告中存在检测污染物种类缺项情况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各处罚金额 2 万元;对南通茂荣铝业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未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行为立案查处,处罚金额 0.5 万元。
4.海安市政府责成南莫镇、开发区、大公镇对相关企业开展不定期网格化巡查,督促严格按照环评及验收要求组织生产活动,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加装用电监控,生产区域安装视频监控。

65

X2JS202204210063

南通市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长期废气扰民,鸿富达利化工、沃兰化工、高盟化工、永盛化工、凯塔化工、施壮化工等企业均超标排放;泰禾化工、利田化工、鸿富达利化工,私设活动暗管,长期偷排废水。

南通市
启东市

大气

2022年 4 22-26 日,如东生态环境局和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前往调查核实。
1.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产业定位为精细化工,目前共有入区化工企业 78 家。经查,交办件中涉及的八家企业分别是南通鸿富达利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沃兰化工有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永盛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八家企业在产项目均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均领取排污许可证。
2.经查, 2019-2021 年期间,如东洋口化工园空气优良率分别为 85.01% 91.10% 92.35% PM2.5 PM10 O3 CO 年浓度均值呈下降趋势; SO2 NO2 年均值变化幅度不大。 2021 12 14 日、 2022 4 22 日,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园区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布设 4 个监测点位,结果显示均达标。目前园区已完成废气预警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园区全覆盖监测要求;持续开展走航监测,并实时通报异常数据,对走航监测排查出的相关企业采取约谈、限产、停产等行政措施以及依法查处,倒逼企业进行环境规范化整改。梳理排查区内重点废气企业,在 32 家重点监管企业厂界安装废气监测设备,强化园区废气监管预警。虽然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总体逐年改善,但在偶尔出现非正常工况或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气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现场检查时,举报反映的八家企业均在生产。执法人员对八家企业开展兜底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环保 三同时 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危废管理、环境应急与安全、排污许可证等。检查发现有少数企业存在跑冒滴漏等现场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南通鸿富达利化工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池未清空,有近二分之一的积水;南通永盛化工有限公司亚氨基二乙酸车间废水处理三效蒸发器处围堰破损、有裂缝;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VOCs 监控房东侧房屋内的吨桶放料口滴漏,滴漏的盐酸流到屋外无防流失措施的露天场地;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棉隆车间干燥工段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后新增一个废气排放口;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罐区一东区装卸区围堰内的雨水明槽上方场地破损、罐区一西区围堰装卸区内防腐层损坏剥落以及乙氧基喹啉车间北侧围堰破损裂缝。
4.现场检查时,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公司按照规范对八家企业废气有组织排放口废气特征污染物以及厂界臭气浓度进行同步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针对信访件中反映的 泰禾化工、利田化工、鸿富达利化工,私设活动管道,长期偷排废水 问题,如东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现场核查,未发现私设管道、偷排废水的情况。委托专家对三家企业进行了水平衡核查,结论为 2021 年度企业的实际总用水量、蒸汽用量、废水总排放量基本合理。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南通鸿富达利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1.22 万元;对南通永盛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1.22 万元;对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1 万元;对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1.1 万元;对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1 万元。
2. 如东县政府责成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园区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做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管理。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 2019 96 号)及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苏环审〔 2021 24 号)要求,严格项目准入,加强源头治污,推进限值限量管理,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争创 无异味 园区。
3.如东生态环境局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不定期组织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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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61

南通市如皋市高新区城南街道申徐村1组,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夜间偷排废气,废水去向不明 旁边无污水管道 ;该厂在城南街道海阳南路8号的分厂,从事金属电镀,偷排绿色污水。

南通市
如皋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城南街道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共有两处生产经营场所,分别为:高新区城南街道申徐村 1 组的桃园厂区,主要从事模具制造,该公司汽车内饰模具、检具、工装自动化及可发性聚苯乙烯发泡模具、发泡聚丙烯模具加工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如皋市城南街道海阳南路 8 号的海阳路厂区,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生产加工,中高档仪表加工项目、仪表台模具搪塑设备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及新建汽车仪表板搪塑表皮加工项目经环保审批,目前建成投产二分之一产能,正在组织自主环保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桃园厂区检查情况。 4 22 25 日白天检查时,该厂区只有机加工车间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经调查了解,该厂区铸造车间溶化和浇涛因避峰用电在夜间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高新园区污水管网,如皋市环境监测站对排放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4 23 日夜间现场检查时,该厂区仅铸造车间在生产,混砂和熔化在生产,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浇涛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4 23 日,如皋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桃园厂区西侧磨桃河河水采样,结果符合 类内河地表水标准。 4 27 日,如皋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桃园厂区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后续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相应处理。
3.海阳路厂区检查情况。 4 22 23 白天现场检查时,该厂区仪表台模具搪塑设备(电铸)和汽车仪表板搪塑表皮加工项目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电铸生产废水经一级处理 - 过滤 - 深度处理 - 反渗透 - 精密过滤处理后循环利用,现场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如皋市环境监测站对排放的生活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4 23 夜间现场检查时,仅塘塑设备车间在生产,其余车间未生产,配套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部分属实

1.如皋生态环境局督促超达装备公司(桃园厂区)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提升废气收集处理效果。
2.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超达装备公司(海阳路厂区)的中高档仪表加工项目、仪表台模具搪塑设备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及新建汽车仪表板搪塑表皮加工项目三个月内完成环保验收。
3.如皋市政府责成城南街道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定期巡检,督促企业常态化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67

X2JS202204210062

南通市如皋市磨头镇场北支线西路,卓伟纺织、步升纺织,废水直排南侧沟渠及西侧刘岱中心河。

南通市
如皋市

2022年 4 22-24 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磨头镇政府对南通卓伟纺织品有限公司和如皋市步升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1.卓伟纺织实为南通卓伟纺织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坯布织造加工,坯布织造加工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部分用于肥田利用,部分排入场北支线公路边污水管网排入新联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步升纺织实为如皋市步升纺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坯布织造、浆纱生产加工,坯布织造、浆纱生产加工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浆纱生产产生少量清洗水,少量的生活污水和清洗水经收集池收集预处理后综合利用(还田),废水收集池原对外排放管道已被属地政府封堵。
3.4月 22 日对厂区南侧灌溉渠和刘岱中心河现场核查,灌溉渠干涸无水。磨头镇场北支线公路将刘岱中心河分为南、北两段,公路下方涵洞高于刘岱河南段水位,公路南段河水不流动,水质较清,公路北段水质感观差,公路边有污水渗漏流入河中。如皋生态环境局对刘岱中心河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河道水质为劣 V 类。

部分属实

1.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如皋市步升纺织有限公司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再还田利用。
2.如皋市政府要求如皋生态环境局加大对两家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3.如皋市政府责成磨头镇政府制定新联村刘岱河附近区域污水收集、处理整治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68

D2JS202204210066

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东洲新村小区旧城改造过程中,污水管道未疏通,污水外溢至地面,55号住户自来水表一直淹没在污水中。

南通市
启东市

2022年 4 22 日,启东市政府组织住建局、城投集团、南城区、农业银行、原施工等单位到现场核查。
1.群众反映的地点为启东市汇龙镇东洲新村 55 号楼,建于 1989 年,共居住 24 户,为农业银行房改房。 2020 年该楼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在该楼东侧主干道增设了雨水管道,接入北侧建新路雨水总管中,实现了雨污分流,同时,对原有管道进行疏通。
2.现场检查发现,靠近建新路处管道存在堵塞,地面存在积水现象。疏通单位立即对该区域管道着重进行了疏通处理,同时对地面及水表进行了清洗。 4 23 日该区域所有污水管道的疏通工作全部完成,并再次对该区域进行了冲洗。

部分属实

启东市政府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处置。
1.启东农业银行落实疏通单位定期对该总管进行清理。
2.南城区街道办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69

D2JS202204210064

南通市如东县栟茶镇江安村,如东县江安船舶修造厂,露天刷漆,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南通市
如东县

大气

2022年 4 22 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和栟茶镇赴现场核查。
1.如东江安船舶修造厂主要从事船舶修造项目。该单位船舶修造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生产厂区内有一名工人正在对船舶进行露天刷漆,其他工序均不在生产。执法人员现场使用便携式 VOCs 气体检测仪在刷漆小滚筒附近、涂料桶口附近、刷漆作业区域附近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单位使用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 10% 。经调阅 2019 2022年四年环境信访台账,未查询到涉及该单位的信访举报记录。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 10% 的涂料进行露天刷漆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 5.4 万元。要求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禁露天油漆作业。
2.如东县政府责令栟茶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单位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指导做好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70

D2JS202204210048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育爱村26组 15 号,厕所安装暗管将排泄物直排笑军河,粪便沉淀池内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排入河内。

南通市
崇川区

2022年 4 22 日,陈桥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
1.举报反映的崇川区陈桥街道育爱村 26 15 号为一村民家,该户家中原有 4 个抽水马桶,马桶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河道。 2021 12 月,该村民对 3 个闲置的马桶进行了拆除,并对管道进行了封堵,建设了三级沉淀池,剩余的 1 个马桶废水通过管道排入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
2.4月 22 日,陈桥街道工作人员前往该村民家进行核查,发现三级沉淀池运行正常,该村民定期清理池中废水,将废水用于肥田。但考虑输送方便,三级沉淀池预留了一条水管用于排放,该水管明管放置, 4 25 日已将该水管封堵。

部分属实

该村民已对三级沉淀池第三格水管进行封堵。陈桥街道及育爱村工作人员提醒户主定期清理沉淀池内废水,防止溢流。

71

D2JS202204210045

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郑甸村3组小马桥 10 组,如皋红宇皮革有限公司, 15 年前在一处鱼塘内掩埋制革废料(含六价铬),至今未清理。

南通市
如皋市

土壤

2022年 4 22 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九华镇进行现场核查。
1.经核查,如皋市九华镇小马桥村 9 组的如皋红宇皮革有限公司已关停,营业执照处于吊销状态,厂房出租给如皋市洲盛装潢材料厂。现场检查如皋市洲盛装潢材料厂办公楼前有一景观池,景观池内池水眼观清澈,养殖有景观鱼。经向洲盛装潢材料厂负责人了解,其表示 2010 年租赁后对厂区内进行清理和翻建,并在办公楼前自挖建设景观池,清理和翻建过程中未发现有填埋废料。
2.现场对厂区周边区域巡查,西侧为郑甸大港,郑甸大港内河水清澈,北侧为居住线,居住线后为居民河,居民河内河水清澈,郑甸大港、居民河两岸植被均长势良好。郑甸 3 组未发现有鱼塘,仅在小马桥村 10 组范围内有一处鱼塘,鱼塘内河水眼观清澈,周边植物长势良好。
3.经向九华镇郑甸社区、小马桥村三名原村干部了解,郑甸村 3 组和小马桥 9 组区域内无鱼塘,仅小马桥 9 组与 10 组交界处有一处鱼塘,该鱼塘由来已久,十五年来该鱼塘内鱼苗长势良好,鱼塘周边农作物长势良好,未发现也未听说红宇皮革在该鱼塘填埋废料。
4.2022年 4 24 日,如皋生态环境局对小马桥村 10 组鱼塘、郑甸大港及如皋红宇皮革有限公司北侧居民线后居民河河水进行采样监测,总铬均未检出。

部分属实

1.如皋市政府要求九华镇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池塘周边土壤进行开挖检测并对地下水质开展监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如皋市政府统筹如皋生态环境局、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作用,严格执法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压实各企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治理的主体责任,合法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固体废物。

72

D2JS202204210026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金庄村,南通宏瑞工业废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原南通五窑砖瓦厂内),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南通市
通州区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2 -24 日,通州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石港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弘瑞工业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从事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有机营养土和市政路基土项目生产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利用河道淤泥、城市生活污泥及生物污泥掺和秸秆、稻壳、锯木屑等配比发酵剂好氧发酵生产有机营养土;利用河道淤泥及工业废水处理污泥(一般废物)掺和石粉及黏土生产市政路基土。目前仅从事市政路基土生产。
3.经查,该公司市政路基土项目自投产至今,使用的原料(工业污水处理污泥)来源于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华电通州热电有限公司、光大水务(海门)有限公司 3 家企业。调阅相关资料,该公司共接收处置海一电子废水处理污泥 22861.9 吨,华电通州热电污泥 1270.74 吨,光大水务废水处理污泥 166.26 吨,提供有处置协议、转移联单、台账记录和污泥鉴别报告。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利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现象。另查,该公司市政路基土成品用于镇、村道路路基建设、道路修补等有台账记录,使用的工程土原料无台账记录。

部分属实

1.通州生态环境局责令南通弘瑞工业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2.通州区政府责成石港镇履行环保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通州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治污措施,严格环境管理,依法依规处置固体废物,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73

D2JS202204210024

南通市如东县东安科技园江珠路12号,江苏泓扬土壤科技有限公司,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南通市
通州湾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2 日,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核查。
1.江苏泓扬土壤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有机营养土及液态肥生产。该公司年产 30 万吨有机营养土及 7.5 万吨液态肥生产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的生产原料为南通区域内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标准》的一般固废污泥。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混合搅拌及中和添加生产,污泥置于储罐中发酵,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进料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恶臭,臭味较明显。通州湾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企业原材料污泥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指标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标准》。同时对企业厂界处无组织恶臭采样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
3.经调阅企业台账资料, 2020 6 月以来企业共接收南通市区域内 12 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126043 吨;接收南通市区域内 8 家工业企业的一般工业固废污泥 31205 吨。其中接收的 6 家污水处理公司无污泥检测报告, 5 家工业企业无污泥检测报告。检查发现,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信息不全,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记录。另查,该公司在 2020 3 月与江苏金逸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处无锡市)签订一般固废处置利用服务合同。 2020 8 月至 12 月期间接收 5 批,合计 220 VC 废料及蛋白粉废料,用于培菌发酵。

部分属实

1.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 1 万元。同时,督促企业完善污泥管理台账,按排污许可证要求保存台账资料。
2.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入场污泥检测,禁止接收处置环评规定范围外的工业污泥。同时要求其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针对进料处恶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目前该公司已制定整治方案和考核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污泥管理,对进料处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3.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环境监管,加强巡查频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74

X2JS202204210003

南通市崇川区莲花苑小区北侧北园路上的一段花圃,无花草树木,乱堆垃圾杂物,环境脏乱差;东赵家巷几幢楼前后,砍伐原有树木用于种菜,夏季施肥孳生蚊蝇,环境脏乱差;东赵家巷四幢楼下,越实门窗店,门窗、杂物等堆放在人行道;东方菜场,环境脏乱差。

南通市
崇川区

其他污染

4月 22 日,崇川区政府组织市政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城东街道赴现场核查。
1.崇川区莲花苑小区北侧北园路花圃为 7 个大小不等花圃,花圃用地属莲花苑小区,总面积约为 120 平方米。现场核查发现,北园路花圃现场存有少量乔木,且有部分沿街商户晾晒、堆放杂物。
2.东赵家巷一共有 6 幢楼房,小区西侧紧邻莲花苑小区,东侧为东赵家巷路。现场核查发现,东赵家巷楼房前后小区绿化带内乔木、灌木保存基本完好,但确实存在少量居民破坏绿化带草皮种植蔬菜现象。
3.越实门窗店位于东赵家巷 4 幢楼下,主要经营门窗制作与销售。现场核查发现,越实门窗店存在杂物堆放于人行道问题。
4.东方菜场位于崇川区人民中路 150 号, 2021 年进行硬件改造提升,包括顶面重新粉刷、周边路面重铺沥青、门头广告更换等 15 个项目。现场核查发现,东方菜场存在环境较差问题。

部分属实

1.崇川区城管局要求莲花苑经营户立即清理花圃内晾晒及堆放杂物;城东街道制定花圃植被补植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2.城东街道对东方菜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对菜市场环境较差问题开展整改。目前菜市场已进行了整改,卫生全面打扫,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
3.城东街道将上述地区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抓长效,长效抓。东赵家巷小区保洁及志愿者对小区内乱种植问题进行清理。越实门窗店清理了店外堆放的杂物。

75

X2JS202204210005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金建船舶修造厂九圩港长江岸线紧邻大冈港务公司码头西侧,润华运输公司在此处非法建设码头,夜间非法装卸散装水泥,属于应拆未拆项目,扬尘污染严重扰民。

南通市
通州区

大气

2022年 4 22 日,通州区政府组织平潮镇、水利局、交运局和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核查。
1.群众反映的润华运输公司实为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以南通润华运输有限公司名义租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场地进行水泥中转仓储、销售活动, 2018 年填报了《水泥仓储、销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经查,虹闸建材 2014 年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厂区段长江堤防内建设水泥储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该公司已缴清罚款并拆除了违法建筑。该公司原租赁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舶下水平台, 2013 年底搭建了简易码头,目前该码头水泥装卸设施、设备已于 2021 年底全部拆除,无船舶停靠和水泥装卸功能。
3.经查,虹闸建材 2017 年以南通润华运输有限公司名义租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厂区,建设了 2 只水泥储罐及周边两处彩钢瓦建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 年被通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罚。 2020 年,该公司停止了经营行为,但违规建设的储罐及建筑未拆除。 2022 4 3 日,平潮镇政府委托有特种拆除资质的单位到现场勘察并制定了违建储罐及建筑拆除方案。 4 22 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违建的两处彩钢瓦建筑及附属设施已拆除, 2 只储罐内已清运部分物料。
4.经调查,群众反映 夜间非法装卸散装水泥 实为该公司夜间清运拟拆除储罐内的物料,清运过程中,企业使用洒水车、雾炮机进行扬尘抑制,减少环境影响。 4 22 日现场检查时,通州生态环境局对清运现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的 4 个点位均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通州区政府责成平潮镇政府督促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加快推进物料清运和水泥储罐拆除工作。目前,该公司按照前期制定的拆除方案正组织储罐内物料清运和罐体拆除。
2.通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拆除过程中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在物料清运和设备拆除时采取抑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6

D2JS202204210015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集美路409号,会田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外企), 2021 3 月群众反映该公司机床地坑渗水、油水混合物排入雨水管道等问题,一直未予立案。相关部门已对喷漆房下达拆除通知,但至今仍未拆除。 2011 年建厂以来,铁丝、铁屑(含润滑油、切削液)及油泥,一直未按危废处理,直接出售给废品回收商。

南通市
崇川区

土壤

2022年 4 22 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会田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
1.会田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锻压机床生产,该单位锻压机床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完成排污登记管理。
2.2021年 2 月,群众反映该公司机床地坑渗水,油水混合物排入雨水管网问题。同年 2 23 日,崇川生态环境局检查时机床附近配套铁箱用于存储切削液,铁箱置于地坑内,地坑收集铁箱溅出部分废切削液;日常生产中切削液循环使用,废切削液作为危废处置。现场未发现有偷排污水的情况,但发现了该企业存在危废管理不到位和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崇川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 29.8 万元,现已履行并整改到位。
3.2022年 4 22 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对环保手续、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现场检查时,机械加工车间有 7 台机床, 4 台机床在生产,生产中切削液循环使用。该企业无工艺废水产生,现场未发现有偷排污水的情况。该单位机械加工产生固废主要是废铁丝、废铁屑、废边角料和废切削液,废铁丝、废铁屑、废边角料作为一般固废处置,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回收协议,现场提供了往来凭证和转账记录。废切削液作为危废处置,目前有 13 桶存放在危废仓库内, 2021 年以来未进行危废转移。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应急管理部门要求该单位拆除喷漆房,企业计划 5 月份拆除。

部分属实

1.崇川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规范环境和落实主体责任,持续跟踪该问题整改,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2.崇川区政府责成陈桥街道履行基层网格环境监管责任,强化辖区企业环境管理。

77

D2JS202204210009

南通市海门市货隆镇南京路邮政局西侧100米的私人羊圈,私拉乱建,异味扰民,羊圈西侧河流,水体黑臭。

南通市
海门区

大气

2022年 4 22 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和四甲镇政府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群众举报的南通市海门市货隆镇南京路邮政局西侧 100 米的私人羊圈实为一群众养羊散养户, 2017 3 月该散养户新建 3 排羊舍,占地面积约 100 平方米; 2017 4 月开始自繁自养,至 2022 4 22 日现场检查时存栏壮羊 8 只,中小羊 37 只,共计 45 只,属非规模养殖。羊舍设施比较简陋,无堆粪棚,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羊粪羊尿收集后还田作肥料利用。
2.现场检查时,羊舍门窗关闭,羊舍内羊粪散落在硬化水泥地面上,羊舍西侧建有一个羊尿收集池,收集池上方有彩钢板遮盖。羊舍内外未发现养殖废弃物露天乱堆乱排现象,羊舍周边稍有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散养户下风向三个点位进行臭气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调阅资料显示,该养殖户图斑为建设用地,该地块为禁养区。
3.羊舍西侧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废弃泯沟,泯沟宽约 3 米,长约 30 米,泯沟内水量较少,杂草丛生。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羊舍西侧泯沟水质进行采样,结果显示水质为劣 类。对照生态环境部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该泯沟为黑臭水体。

属实

1.海门区四甲镇政府 2022 4 24 日与该散养户签订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除补偿协议, 4 26 日已完成清栏、拆除。
2.海门区四甲镇政府对该养殖户羊舍西侧废弃泯沟开展整治,实施村级土方工程,放置涵洞进行疏通。
3.海门区政府要求四甲镇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场所日常巡查和管理,同时做好属地信访维稳。

78

D2JS202204210082

连云港市灌云县龙苴镇孙港村龙苴大桥东侧的无名石子加工厂,距离居民区仅数米,露天堆放材料,扬尘污染严重,生产噪音扰民,雨天污水横流,流入厂区南侧善后河。

连云港市灌云县

大气

4月 21 日,灌云县政府组织灌云生态环境局、龙苴镇人民政府开展现场调查,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
1.经查,群众反映的无名石子加工厂实为连云港力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石子,年产量 5 万吨,该项目于 2018 1 31 日取得环评批复, 2018 7 21 日通过(废水,废气)自主验收, 2019 1 18 日通过项目噪声、固废环保竣工验收, 2020 5 5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年产 15 万立方混凝土和年产 10 万立方砂浆技改项目环评表于 2019 7 10 日通过原灌云县环保局审批,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目前未建设;二期为预拌砂浆搅拌站生产线,正在建设。产排污环节主要为锤式破碎、颚式破碎和筛分工段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生活污水、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2.经查阅该公司年产 5 万吨石子项目环评,本项目生产区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 50 米,经现场测量,该厂生产车间距离最近居民约 135 米。
3.经查,该公司前期存在厂区露天堆存物料问题,已于 2022 4 5 日清理完毕,目前厂区无物料露天堆放。该公司已对场地积尘进行清理,对未硬化地面实施覆盖,并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该公司石子生产车间内产生噪音的设备已安装隔音板等隔音设施。通过查询灌云县供电公司网上系统,该公司 3 7 日申请暂停用电, 4 22 日供电公司系统显示运行状态为 停用
5.经查看该公司厂房南墙外围,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根据该公司生产工艺,无工业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龙苴镇污水处理厂。

部分属实

1、公司已对场地积尘进行清理并对未硬化地面实施覆盖,定期加大日常洒水降尘频次。灌云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物料覆盖不完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要求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防尘降噪设施,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噪音及粉尘进行监测,如出现数据超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9

X2JS202204210043

连云港赣榆区黑林镇尹某的家具厂,因家具生产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即投产,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于2019年 3 月被赣榆区生态环境局处罚。该厂认为违法事实已超过两年应不予处罚,要求撤销该处罚。

连云港市赣榆区

其他污染

4月 22 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黑林镇开展现场调查。
1.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是赣榆区黑林镇尹某经营的家具厂,该家具厂生产项目于 2017 5 月开工建设, 6 月建成并投产, 2019 3 月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名为赣榆区黑林镇尹某家具经营部,目前为注销状态。主要产品是半成品家具组装制造,现场打磨组装后进行喷漆销售,主要生产设备有封边机 1 台、精密锯 1 台、喷漆房 1 间,工艺为打磨 - 打眼 - 喷漆 - 安装 - 成品。
2.现场核查时,该家具厂未生产,厂房内无生产设备,有部分半成品家具。经调阅资料, 2019 3 4 日,原赣榆区环保局对该家具厂存在 家具生产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即投产 未批先建 ”“ 未验先投 ”2 个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于其中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 2019 4 30 日,经家具厂经营者申请,原赣榆区环保局组织听证会,经听证会讨论和原赣榆区环保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审议,认为该家具厂 未批先建 违法事实已超过二年,不予行政处罚;对于其中 未验先投 违法行为,至检查之日,该公司仍在生产,未完成环保 三同时 竣工验收工作, 2019 7 2 日,原赣榆区环保局对尹某 家具加工项目未经环保 三同时 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未验先投 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 20 万元,罚款已缴纳。

部分属实

1.赣榆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群众普法宣传工作。
2.赣榆区政府将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员日常巡查制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80

X2JS202204210041

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海洲湾生物科技园,江苏东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雨污混排,清下水超标排放,夜间生产废水从地下暗管偷排,总氮严重超标,脱硫泡沫未经处理偷排或就地掩埋。锅炉烟气无在线监测装置,废气超标排放。 酒库酒罐无液位计,无在线监控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无水酒精生产线未拆除。厂内存在多口机井,非法抽取地下水。

连云港市赣榆区

大气

4月 22 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开展现场调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1.经调阅相关台账资料,江苏东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产品酒精,年产量 10 万吨,该项目于 2011 12 26 日经原连云港市环保局审批, 2012 11 19 日通过 三同时 验收。公司于 2019 7 月底破产重组, 2019 9 月破产停产,于 2021 8 月份法院司法拍卖。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207071392253889M001U 2022 1 12 日开工生产。
2.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在东北角建有初期雨水池,已安装初期雨水切换闸门;清下水与雨水共用雨水排口,清下水经厂区东北角管道流入园区雨水管网,向北排入金海大道南侧兴海河;生产废水通过 一企一管 接入连云港赣榆通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公司提供 2022 1 28 日与连云港赣榆通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污水接管协议。 4 7 日,赣榆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外排的清下水采样监测,经监测 COD 数据超标。 4 7 日检查后,该企业清下水已改造为循环利用,不外排。
3.4月 13 日,赣榆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夜查,未发现该公司夜间废水暗管偷排现象。经排查发现该公司在污水处理工段二沉池东侧和靠近厂区东北角清下水排口处有两处废弃管道,经企业介绍,在该企业重组整改复产前已被封堵。总氮严重超标问题,待企业生产时采样监测核查。
4.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原发酵工艺采用硫酸作为生产辅料,沼气脱硫采用菌种脱硫,脱硫时产生脱硫泡沫。 2022 1 月,企业重组整改恢复生产后,原发酵工序辅料硫酸已不再使用,配套脱硫设备已停止使用,现在无脱硫泡沫产生。
5.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有 2 台锅炉,其中燃用生物质加沼气的锅炉已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燃用天然气加沼气的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自行监测平台已经架设完毕,在线监测设备已运输到位等待安装。由于该公司未生产,不具备监测条件。
6.经现场核查并调阅档案资料,该公司酒库 9 个槽罐均装有液位计,建成包括乙醇储存罐区现场仪表及 DCS 控制系统和 SIS 安全连锁系统等远程监控系统,具备罐区数据的远程监控和相关紧急切断等安全联锁功能。
7经现场核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该公司 10 万吨食用酒精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在淘汰之列,生产无水酒精的分子筛等设备无需拆除。
8.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共有地下取水井 8 眼,核查时 6 眼已干枯、 2 眼已封填, 8 眼水井均不具备使用条件。生产主要用水为新庄河水,已取得取水许可证。

部分属实

1、赣榆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外排清下水 COD 数据超标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赣榆生态环境局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立即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81

D2JS202204210051

连云港市灌南县新海西大道6号东区,连云港泽鑫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收购废磷酸盐并进行提炼,提炼后的废磷酸盐和更换后的废活性炭等处置不规范,夜间外运掩埋,烟囱排放废气,异味扰民。

连云港市灌南县

大气

4月 22 日,灌南县政府组织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现场调查。
1.经查,连云港泽鑫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功能、高纯度、复合型食品调味剂,年产量一万五千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3 12 25 日通过原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2015 11 26 日通过环保 三同时 验收。《年产 1 5 千吨三聚磷酸钠生产项目》自查评估报告于 2016 4 12 日通过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备案。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2072408698621X9001R
2.现场调查时,结晶车间正在生产,原料为粗品焦磷酸钠,其他车间未生产。该公司结晶车间东侧仓库存有约 24 吨粗品焦磷酸钠,生产厂家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农药厂。该公司从 2021 8 月至今,共购入焦磷酸钠 232.8 吨,无废磷酸盐。
3.经调阅该公司环评文件,结晶车间生产工艺流程为:无水磷酸盐 - 加水溶解 - 活性炭吸附 - 过滤 - 结晶 - 离心 - 包装入库。在配料槽中加入活性炭,用来吸附溶液中的杂质,项目固废中有废活性炭产生,由厂家回收。经调查,自 2014 9 月投产,在试车时发现加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产品中有活性炭残余,效果不好,故停止使用。之后,该公司将工艺流程中的活性炭吸附改为精密板框压滤机,过滤下来的固体物质返回配料槽中继续溶解,循环使用,无废磷酸盐产生。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活性炭及使用活性炭的生产设施,也无废活性炭产生。该公司在精密板框压滤中,使用食品级硅藻土(主要成分为 SiO 2 )作助滤剂,压滤产生的滤渣回用,经多次回用失效后成为废渣,暂存于固废仓库。现场调查时库内约有8吨。经调查核实,硅藻土及硅藻土滤渣未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经查阅公司发票和固废处理合同, 2021 年以来共计购入硅藻土 35 吨, 2021 年以来共向涟水县杨口戴洼砖瓦厂出售硅藻土滤渣及除尘烟尘,共计 90 吨,用于制砖。该公司现场提供涟水县杨口戴洼砖瓦厂综合利用相关审批资质。
4.现场检查时,锅炉正在运行,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其他工序未运行。厂区感官无明显异味。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检测,检测达标。 4 23 日上午,灌南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锅炉房与结晶车间排放废气开展监测,数据达标。

部分属实

1.灌南生态环境局要求连云港泽鑫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立即对硅藻土及硅藻土滤渣开展固废后评价。
2.灌南生态环境局待该公司固废后评价结果出来后,依法进行进一步处理。

82

X2JS202204210027

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东蔡村,自2017年废弃鱼塘内填埋垃圾,南至东海县建材市场,北至村民薄某平家,面积约 400 平方米

连云港市东海县

土壤

4月 22 日,东海县城管局、牛山街道开展现场调查。
1.经查,被举报地点位于东海县振兴南路以东,东蔡小果园与牛山村交界处,为牛山街道东蔡村建材市场北侧的一片果树地,有农户将两处废弃水坑约 135 平方米 ,底层使用建筑垃圾、上层使用泥土填平准备栽植果树。
2.经开挖勘测,建筑垃圾填埋深度约 3 米,坑塘底层用建筑垃圾、上层用泥土填平整理准备栽植果树。经东蔡村村委会及村民证实,该处垃圾填埋时间约在 2017 年前后,因坑塘在果林内,位置较为偏僻不易被发现。

部分属实

1.牛山街道已对建筑垃圾进行挖掘,并规范清理处置。
2.东海县牛山街道将加强属地网格员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3

D2JS202204210039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枯沟河旁,伊新建材厂,环评批复要求使用灌云县南风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实际该厂使用外地污泥制砖,与环评不符。

连云港市灌云县

其他污染

4月 22 日,灌云县政府组织灌云生态环境局、伊山镇政府等单位开展现场调查。
1.经查,举报反映的伊新建材厂实为灌云县伊星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厂,主要产品为淤泥烧结多孔砖,年产量 1.2 亿块,该项目于 2019 2 14 日取得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2022 3 24 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021 12 31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经查,该公司环评批复中污泥来源为灌云县南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2 1 8 日对年产 1.2 亿块两烘一烧隧道窑淤泥烧结多孔砖技改项目进行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经专家技术咨询意见论证,该公司污泥用量增加,污泥来源主要为城市污水处理污泥。经查阅该公司污泥管理台账及污泥转运联单,从 2022 1 月以来接收了灌云县南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约 3600 吨污泥, 3 30 日之后从灌云恒泰水务有限公司(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接收了 6 车约 91 吨的污泥,污泥仓库内目前暂存约 1000 吨污泥。该公司已和灌云县南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污泥处置三方协议,已和灌云县恒泰水务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协议。
3.厂区西侧堆放大量干淤泥原料未入库,未进行覆盖。

部分属实

1.灌云生态环境局已于 2022 4 24 日对该公司物料未覆盖问题立案查处。厂区西侧堆放的大量干淤泥原料已进行覆盖。
2.灌云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按环评要求规范接收使用污泥。

84

X2JS202204210016

连云港市东海县山左口镇,东海县顺泰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侵占100余亩农田,无国土审批手续,违规审批环评,生产时黑烟扰民。

连云港市东海县

大气

4月 22 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左口乡开展现场调查。
1.经查,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8600 万块新型保温砖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9 6 20 日经原东海县环保局批复, 2022 3 20 日通过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生产内容为新型保温砖。隧道窑产生废气配套建设双碱脱硫除尘塔处理,破碎车间产生粉尘配套建设集气罩 + 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装卸、堆存等产生无组织粉尘定期洒水,配置有车辆进出冲洗装置、雾炮机、洒水车。
2.2017年 9 25 日,该公司 年产 8600 万块新型保温砖标砖(标砖)技改项目经东海县环保局批复,但一直未开工建设。 2019 3 20 日,东海县马陵新型墙体材料厂将租赁的山左口乡北古寨村约 65 亩集体土地,转租给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无国土审批手续。 2019 4 月,该公司搬迁至山左口镇北古寨村西侧、原东海县马陵新型墙体材料厂院内。 2019 8 30 日,山左口镇自然资源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东海县马陵新型墙体材料厂地块正在拆除原有厂房,并开始建设新厂房,立即现场进行制止,于 2019 12 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退还违法占地。经现场勘测,该公司实际建设面积为 8496 平方米(约 12.744 亩),经过地类审核确认该地块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其中村庄 8218 平方米(约 12.327 亩),采矿用地 278 平方米(约 0.417 亩),无侵占 100 余亩农田情况。 2021 2 月,东海县苏信勘测有限公司对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处罚后扩建部分进行勘测,该公司扩建占地面积为 22066.77 平方米(约 33.1 亩),其中采矿用地 28.7365 亩、耕地 2.451 亩、 其他 园地及农用地1.9125亩;土地权属属山左口乡北古寨村集体土地, 2021 2 26 日对其扩建部分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3.经审查,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产业政策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审批环评的问题。该公司因疫情影响自 2022 3 28 日停产至今,停产已向东海生态环境局报备,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放口有黑烟排放,废气排放口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东海生态环境局现场查阅该公司停产前历史在线数据,数据正常。

部分属实

1.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责令东海县顺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补办国土审批手续。 2. 东海生态环境局待企业复产后对废气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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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10

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梧桐居小区路南,4栋大厂房(违建)内设有多家散乱污企业,无环保手续。目前部分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连云港市赣榆区

其他污染

4月 22 日,赣榆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厉庄镇开展现场调查。
1.经查,信访反映的 4 栋大厂房由江苏富利来纺织有限公司承建, 2019 年经公开拍卖,连云港市创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取得资产和使用权。 4 栋大厂房目前分别租赁给连云港雁归实业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升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连云港恒之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和连云港绿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家公司使用, 4 家公司均不属于散乱污。
2.现场检查时,连云港雁归实业有限公司内无生产迹象。该公司厂房内西南侧安装有一套石子粉碎设备,东北侧安装有一套水泥搅拌打板设备。该公司 2020 6 月编制 年产 300 万平方米轻质隔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 2021 12 月停产, 2022 4 23 日核查发现,厂房内生产设备已拆除。
3.连云港中升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建有锻压机 1 台,缝纫机 12 台,砸扣机 2 台,高频塑料热合机 25 台。检查时公司未生产,调阅公司台账,显示 3 月至今一直在生产。该公司 下水裤、雨衣加工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要求,无需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
4.现场检查时,连云港恒之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拼装、扪皮工段正在生产,切割工段未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 3 台小台锯未安装除尘器,切割工段地面锯末较多,未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要求通过袋式除尘器收集锯末、废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要求,该类企业无需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
4.连云港绿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已被连云港苏运新能源有限公司用做转运仓库。厂房内存放有数套不同规格风力发电叶片和发电机罩,现场无生产设备。
5.经现场核查,连云港雁归实业有限公司 2021 12 月停产,生产设备已拆除;连云港中升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连云港恒之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一直未停产;连云港绿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作为转运仓库使用。

部分属实

1.对连云港中升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下水裤、雨衣加工项目 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对连云港恒之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登记要求排放污染物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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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09

连云港市东海县经济开发区黄河路,连云港绿润环保有限公司,从事危废处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近万吨再生石膏,违规出售给东海县多家砖瓦企业。

连云港市东海县

土壤

4月 22 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东海经济开发区开展现场调查。
1.经查,连云港市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5 13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目前有 2 个生产项目。 含金属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2016 9 月经原东海县环保局审批, 2017 10 月通过东海县环保局建设项目 三同时 验收。 年产 4 万吨(干基)含金属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 7 月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批,目前已建成还未投产。
2.经查,该公司未生产。该公司生产原料主要是含金属废料,主要生产工艺:浆化 - 解毒 - 预处理 - 溶解净化 - 分离铜元素 - 分离铬和铁元素 - 分离锌和锰元素 - 分离镉和钴元素 - 分离镍元素 - 循环水净化。该公司在预处理工艺中加入石灰,溶解净化工艺加入硫酸,符合环评要求。根据 2017 2 月环评报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膏为副产品。 2021 11 月,绿润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将石膏变更为一般固废,并于 2021 12 30 日通过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3.经查,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 2017 年生产至今,已销售给东海企业的再生石膏共计 124099.83 吨。 2017 年再生石膏销售给东海县力港新型建材厂 1041.04 吨,东海县马陵山水泥有限公司 1753.58 吨。 2018 年再生石膏销售给东海县桃林镇怀富新型墙体材料厂 4702.34 吨,东海县贤起建筑有限公司 5656.78 吨,双店镇伟玲砖厂 7626.76 吨,东海县苏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97.26 吨,连云港市山大新型墙体有限公司 913.77 吨,东海县衍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3247.06 吨。 2019 年再生石膏销售给连云港泉东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8800.6 吨,东海县军屯新型墙体科技有限公司 2037.76 吨,东海县衍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2080.91 吨,东海县贤起建筑有限公司 4950.75 吨,东海县李埝林场胜一新型墙体材料厂 7304.96 吨,东海县苏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9364.74 吨,东海县利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9971.6 吨,连云港市山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6919.92 吨。 2020 年再生石膏销售给东海县鑫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85.02 吨,东海县群泰新型建材厂 4970.62 吨,连云港维哲新型保温墙材有限公司 5578.12 吨,东海县军屯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24714.39 吨,连云港岩河保温建材有限公司 460.8 吨,东海县力港新型建材厂 5000.59 吨,东海县李埝林场胜一新型墙体材料厂 4710.22 吨。 2021 年再生石膏销售给连云港鑫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610.24 吨。
绿润公司与上述公司签订石膏销售合同,将石膏出售给上述公司使用。经进一步核查,目前除东海县利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接收的再生石膏未使用,仍然堆放在该公司内,其余企业已全部使用完毕。

部分属实

1.东海生态环境局已责令东海县利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得再使用再生石膏,必须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置。
2.东海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绿润公司管理,督促规范处置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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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32

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街道武圩村,王某私人南美对虾 养殖场 ,养殖废水直排附近河道。

连云港市海州区

4月 22 日,海州区政府组织海州区宁海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现场调查。
1.经现场核查,宁海街道武圩村南美白对虾养殖场位于宁海街道武圩村 1 组,由武圩永顺家庭农场实施经营,法人为王某。 2019 11 8 日武圩村民委员会与王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建有南美白对虾养殖棚 696 个; 2021 6 23 日,因违规采用地下水,被海州区水利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因整改措施不到位, 2021 8 月海州区水政执法部门联合宁海街道对养殖场内地下水井进行封堵, 2021 11 月该养殖场已停止养殖。
2.2021年 6 23 日,宁海街道在巡查中发现武圩家庭农场沿埃字河边有排水沟,为防止养殖尾水不达标排放河道,当即组织人员对排水沟进行封堵,截止目前,现场未发现直排入河问题。该养殖场内建有养殖尾水处理池,自 2021 11 月以来,该场已停止养殖,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无养殖废水。

部分属实

1.2021年 6 23 日,海州区水利执法部门对该家庭农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因整改措施不到位, 2021 8 月,对 30 处地下水井及排水沟进行全部封堵。
2.宁海街道加强巡查值守,严禁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和变相盐水养殖,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坚持疏堵结合,支持、引导养殖户加快生态化池塘改造,推进温棚养殖向生态养殖转变,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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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01

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工业集聚区8号,连云港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北两栋厂房内的两个污染项目,无环保手续从事生产。

连云港市赣榆区

其他污染

4月 22 日,赣榆区政府组织赣榆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局、区国土资源局、厉庄镇开展现场调查。
1.经查,信访反映的南北两栋厂房,北侧为连云港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连云港苏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花生休闲食品,年产量 1 万吨,该项目于 2018 7 9 日经原连云港市赣榆区环保局审批,未经环保 三同时 验收,主要生产设备有 0.5 吨燃油 蒸汽锅炉 一台、烘干房三间、脱皮设备一套四台、色选机一台。原料为花生米,生产工艺:原料-烘干 - 脱皮 - 色选 - 成品包装。连云港苏运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叶片主模具、筋板模具、树脂机等。原材料为玻纤、树脂、胶粘剂等。生产工艺:原材料 - 裁剪下料 - 部件制作 - 壳体制作 - 合成模板 - 脱模 - 精加工 - 打包 - 入库发货。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 + 二级活性炭 +20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经集气罩 + 布袋除尘器 +20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经调阅用电记录,连云港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2 1-3 月持续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废气治理设施:旋风除尘 + 布袋除尘器。生产的废气通过管道排放到车间后侧的花生皮存放间内。
3.连云港苏运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位于德盛公司厂区南侧原有厂房内,厂房面积 1853.6 平方米。该公司新建 年产 300 套风力发电叶片项目 未取得相关环评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1.赣榆生态环境局已对连云港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 未验先投 进行立案调查。
2.赣榆生态环境局已对连云港苏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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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25

淮安市金湖县银涂镇淮建工业园区,江苏金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无废水处理设施,拉丝车间异味扰民。

淮安市金湖县

大气

4月 22 —27 日,金湖县政府分管领导、包案人带领属地银涂镇、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处理。该公司已于 4 16 日起全厂停产整改。
1、关于 无废水处理设施 调查情况:经查阅该公司环评资料,生产过程中仅拉丝工序有冷却水产生,环评中未要求冷却水加设处理设施,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停产整改前,冷却水直接排入淮建河内。 4 20 日银涂镇政府将厂内排河管道封堵,目前企业已针对厂内冷却水循环使用制定整改方案。
2、关于 拉丝车间异味扰民 调查情况:该公司环评中虽无关于拉丝工序废气排放的要求,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拉丝工序会有挥发性有机气体排放,企业已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但在前期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不规范,收集效率低。 4 13 日金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对该公司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企业拉丝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未超标。

基本属实

1、江苏金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已针对厂内冷却水循环使用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增设循环冷却水池对拉丝工序冷却水进行收集后循环使用; 2 、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调整集气罩位置,加大风机风量。预计 6 月底前完成整改; 3 、金湖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规范、收集效率低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淮环案立〔 2022 〕(金湖) 40 号),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4 、金湖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在企业整改完成恢复生产后对拉丝工段异味扰民问题再次开展废气取样监测,视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90

D2JS202204210034

举报人前期反映淮安市淮安区山阳街道办汤朱8组飞翔纸业环境问题,相关部门检查后停产,但 4 19 日晚 20 点后又开始生产,异味扰民仍然存在。

淮安市淮安区

大气

4月 22 日,淮安区政府副区长、包案人带领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查。
1、关于 “4 19 日晚 20 点后又开始生产 的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该公司自 4 6 日停产至今,制浆、造纸车间均未发现有生产痕迹,无废水产生,污水处理站厌氧、好氧池处于内循环状态。停产期间,该公司对生产装置和污水处理、废气收集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经调阅该公司 3 月份正常生产用电量、用蒸汽量与 4 19 日的用电量、用汽量相比,显示该公司 4 19 日因对制浆车间、造纸 1 2 8 9 10 号线及污水处理站进行维修改造,总计用电量 2082 度,远低于正常生产时日均用电 153950 度电量,且无用蒸汽量。
2、关于 异味扰民仍然存在 的问题调查情况。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异味(恶臭)主要来源公司污水处理站及制浆、造纸车间。经调查, 2022 4 6-22 日,该公司制浆、造纸车间均未生产。污水处理站厌氧和好氧工段在循环运行,无废水排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正在改造之中,尚未全部到位,在污水处理站附近有异味。

部分属实

1、该公司已对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好氧池之间安装一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2 、对制浆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加快整改,预计 5 15 日之前完成。 3 、淮安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监管力度,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生产。

91

D2JS202204210010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街道金榜花园,小区内部景观湖表面漂浮垃圾,散发异味,水体不流动;小区内绿化树木死亡,草坪枯萎。

淮安经开区

4月 22 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包案人带领属地枚乘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等部门负责人现场会办。
1、关于 小区内部景观湖表面漂浮垃圾,散发异味,水体不流动 的问题调查情况。经查,小区内景观湖为人工湖,不与外界水体连接,水源供给主要来自天然降雨及物业日常补给,确有因前期管理力度不够,导致枯叶、枯枝清理、打捞不够及时,湖表面有漂浮枯叶等情况,现场调查及走访小区部分居民,异味不明显。
2、关于 小区内绿化树木死亡,草坪枯萎 的问题调查情况。经查,小区内绿化率按照规划要求种植,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因自然天气、季节、人为等因素导致部分绿化枯萎、缺失现象。

部分属实

1、小区物业已于 4 22 日、 23 日对景观湖内残留及漂浮的枯枝、枯叶等进行打捞清理并补充水量,及时提升景观湖水位。 2 、属地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建立常态化景观湖的管理、维护机制,确保景观湖水质常态长效。 3 、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在后期的绿化养护中,及时更补枯萎树木及枯萎草坪,保持常态常新。

92

X2JS202204210075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4080058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该项目应报国务院批准,要求明确该项目是否已通过国务院审批,并对照自然资源部卫星云图明确是否占用基本农田以及占用非基本农田面积。

盐城市
射阳县、
亭湖区、
盐都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其他污染

4月 23-25 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射阳县、亭湖区、盐都区、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生态廊道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1、群众反映的是盐徐、沈海、盐靖三条高速在市区环形总长约 84 公里闭合高速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 修正)第四十六条规定: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足额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为。盐城市区环城高速圈生态廊道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是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灌溉水系,归并平整零散农田地块,使之变为高产农田,有效提升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的质量、生产能力,提高农民收入,生态廊道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涉及所涉土地性质改变,原有农民集体土地仍然为农民集体,原有国有土地仍然为国有,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十六条规定土地征收情形,高标准农田建设不需要国务院审批。
3、经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套合比对,市区环城高速圈生态廊道高标准农田范围内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未被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属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建设所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仍然为永久基本农田,只是提升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生产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以及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 年)》中 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 两区 (即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能为稳定提高粮食产能提供基础支撑,还能为提供高品质的农产品奠定良好的环境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大力推行的项目。

不属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属地抓好长效管理,严禁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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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85

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北团村,三号庄新生七组桥北侧100米的无名废品回收站,废品随意堆放,散发刺鼻异味。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月 22 日,大丰区政府组织西团镇、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废品回收点,实际经营人沈某,该废品回收点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在公安机关备案。
2、沈某将收购的废品堆放在西团镇北团村三号农庄线农田空地,经分类收集后外售,不从事拆解、加工等生产活动。现场检查时,有生活垃圾、废大棚膜、废旧塑料瓶、废铁板等废品露天堆放,现场有异味。

属实

1、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 无营业执照 问题,已现场下发《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2 、大丰区公安局针对 未在公安机关备案 问题,已受理调查。
3、大丰区督促沈某按要求停止废品回收经营活动,清理露天堆放的废品,整治周边环境。
4、大丰区将继续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强化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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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86

盐城市东台市时堰镇圣之信运输有限公司内的一家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手续,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无污水沉淀池,污水直排河道。

盐城市东台市

大气

4月 22 日,东台市政府组织时堰镇及相关部门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位于东台市时堰镇三时村十五组 26 号,为老潘建材经营部所建,其经营范围:黄沙、石子、混凝土零售。东台市时堰镇圣之信运输有限公司与老潘建材经营部实际经营地址相同。
2、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混凝土项目未生产。检查发现该单位 2021 1 月投资 40 万元新上商品混凝土项目,占地面积 500 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水泥罐 1 个、搅拌楼 1 座、砂石料斗 1 组,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环保 三同时 验收手续,未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3、经查,该项目装卸黄沙、石子、水泥过程中有粉尘产生,车辆运输过程中有扬尘产生,虽然采取雾炮降尘、洒水等抑尘措施,但对周围环境仍有一定影响。生产设备及装卸商品混凝土车辆清洗过程中有清洗废水产生,建设有清洗废水二级沉淀回用池,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部分属实

1、东台生态环境局对老潘建材经营部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环保 三同时 验收手续,未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东台市向企业宣传《盐城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要求,督促企业自行拆除违规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
3、东台市将强化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生产行为立即依法依规查处。

95

D2JS202204210076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三里树工业园区江苏邦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狮子口工业园区江苏五鼎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夜间24点后废气扰民。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月 22 日,大丰区政府组织白驹镇、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一)关于江苏邦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三里树工业园区,年产 10000 吨铸铁铸件加工项目于 2016 12 月经原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2020 11 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2020 9 月领取排污许可证。生产车间距南侧居民住宅约 110 米,距西侧居民住宅约 100 米,距北侧居民住宅约 100 米,东侧为白驹镇三里树村村委会。
2、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造型工段正在生产,其他工段未生产;东侧布袋除尘设施下方出灰口未设置灰渣收集装置,出灰口盖板损坏呈敞开状态,灰渣直接散落至设施平台上,有灰渣堆积,易产生扬尘;炉渣、废砂、灰渣等一般固废堆放在无有效围挡措施的大棚内,部分散落至周边地面,部分被车辆轮胎沾附至大棚外路面后形成地面积尘。
3、 2022 4 24 日凌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熔融、混砂、抛丸、浇铸等工段正在生产,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正在运行;委托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报告暂未出具。
(二)关于江苏五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工业集中区,年产环保可降解清洁日用品 1. 8 亿片项目于 2017 4 月经原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2020 9 月领取排污许可证, 2021 9 月完成一期项目( 0.45 亿片 / 年)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2021 12 月,该公司与江苏凯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距南侧居民住宅约 165 米,距北侧居民住宅约 460 米,东侧、西侧为工业企业。
2、该公司因安全生产事故,自 2021 3 25 日起停产,对二级生化池和车间废气负压收集设施进行完善,改造新增的废气处理设施,对部分生产设施进行密闭,对生产车间地面进行防渗。为开展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调试、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监测等工作, 2021 11 月至 2022 3 月对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试运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待恢复生产后即组织监测。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江苏邦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做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大丰区督促江苏邦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确保布袋除尘设施灰渣全部收集;一般固体废物规范收集贮存。
3、大丰区督促江苏五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产生废气的工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生产废气有效收集处理,达标排放;依据涉变动项目有关的管理要求,完善环境影响后评价和备案等相关环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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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60

1.盐城市东台市东台镇范公李舍港池,东台市范公船舶制造厂,厂区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 2021 年停业关闭后,该厂区非法占用的土地仍未复耕,堆积大量废旧汽车及生产杂物,残留大量柴油、电瓶及橡胶胎,异味扰民; 2. 兴化船厂东台装配基地,港池内停满大量船舶,污染水体; 3. 范公船舶制造厂周边的几家无证废品回收公司,生产过程中污染周边大气、水体及土壤。

盐城市东台市

大气

4月 22 日,东台市政府组织东台镇及相关部门现场调查。
1、东台市范公船舶制造厂,位于东台市东台镇范公李舍港池,建于 2003 年,占地 12 亩,主要从事船舶修造,已于 2021 10 月底全部关闭退出。经查,该地块位于东台市饮用水源泰东河取水口下游 4.4 公里,位于准保护区下游 2.4 公里,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该厂租用的东台镇三灶村土地,已签订协议,未非法占用。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和全国第二次( 2009 年)、第三次( 2019 年)土地调查数据库,均为集体建设用地,不需要复垦。现场检查时,闲置的厂区内堆积部分杂物、少许废旧自行车轮胎和 3 艘废弃小艇,未发现堆积大量废旧汽车、柴油和电瓶,也未闻到异味。
2、经查,东台市范公船舶制造厂与兴化船厂无任何合作关系,不存在 兴化船厂东台装配基地 ,周边也无其他船厂。现场检查发现,因东台镇范公李舍港池未实施封闭,停靠有 9 艘船舶,其中 6 艘船舶为暂时停靠, 3 艘船舶为兴化市陶庄镇东汊钢质造船厂打造的新船。因其船厂所在航道限高, 3 艘船出厂时未安装驾驶室顶棚,在了解到东台镇范公李舍港池处于闲置状态后,兴化船厂擅自将 3 艘船停靠在李舍港池,并通过陆运将驾驶室顶棚运至李舍港池进行安装。
3、现场检查发现,东台市范公船舶制造厂周边仅有 1 家东台国兴拆迁有限公司,占地 2.5 亩,主要从事城市房屋拆迁中废旧钢材的收购,无生产工序,废旧钢材打包后陆运出售。该区域仅为东台国兴拆迁有限公司的废旧钢材临时存放点,不涉及污染周边大气、水体及土壤的情况。

部分属实

1、东台市督促企业清运厂区遗留杂物,实施厂区环境综合整治。
2、东台市落实东台镇三灶村加强厂区管理,严禁乱堆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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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68

盐城市滨海县五汛镇民便河(西侧船闸至五汛小学段),河水不流通,河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

盐城市滨海县

4月 22 日,滨海县政府组织五汛镇、县水利局、滨海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民便河位于滨海县五汛镇,该河道纵贯南北,南接射阳河,北止苏北灌溉总渠;反映的西侧船闸至五汛小学段位于民便河上游,西侧船闸至五汛小学距离约为 1 公里。该河道在当前排灌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属于航运河道,河水常年保持流通。
2、经查,民便河(西侧船闸至五汛小学段)两侧住户密集,垃圾桶等收集设施偏少,生活垃圾未能全部定点投放,同时道路狭窄清运难度大,存在部分生活垃圾入河现象。

部分属实

滨海县五汛镇将加强保洁队伍的管控,定期对河道进行清理,打捞河面漂浮物。同时增加沿河生活垃圾投放点,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98

D2JS202204210054

盐城市大丰区石化产业园,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填埋场地下水受到污染,严重超标,超范围经营,违规填埋含高盐废物及医疗废弃物,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一起进料,混合焚烧,双效蒸发设施长期不运行,高盐废水直接接入污水管网,危废台账中将飞灰冒充废盐。多次反映无果,目前企业仍在正常生产。

盐城市大丰区

土壤

4月 22 日,大丰区组织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区工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主要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的研发;一般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的项目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危废经营许可证。现有项目为 33000 / 年、 9000 / 年危废焚烧炉各一套, 28 危废填埋场一座和 5000m2 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危废填埋场建设项目于 2013 9 月经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2016 12 月取得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临时)》, 2017 11 月到期后,填埋场停运。
2、根据该公司近年来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地下水检测报告,该填埋场周边监测井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状态。
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4月 14 日对该公司填埋场周边 6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进行水质监测,共监测 21 项指标,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 4 号点位 21 项指标全部达 IV 类; 1 号、 2 号、 5 号、 6 20 项指标达 IV 类、 1 个指标为 V 类; 3 号点位 16 项指标达 IV 类、 5 个指标为 V 类。
3、大丰生态环境局对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危废相关合同和台账进行核查, 2016 年至 2017 年,辉丰公司与新宇辉丰公司签订了危废焚烧和处置合同,台账显示辉丰公司 2016 年转移蒸馏残渣和精馏残渣 1164.14 吨、 2017 年转移蒸馏残渣和精馏残渣 1973.36 吨,共计 3137.5 吨至新宇辉丰公司焚烧处置; 2016 年未有焚烧处置残渣转移, 2017 年转移焚烧处置残渣 2604.44 吨至新宇辉丰公司填埋处置,初步调查没有发现有未焚烧的固废作为焚烧处置残渣转移给新宇辉丰公司填埋。
2022年 4 23 日至 25 日,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对新宇辉丰公司台账进行核查,出具了《填埋类危废台账的调查报告》,未发现有非法填埋上千吨危险固废,辉丰公司转移至新宇辉丰公司填埋类危废处置量、处置时间与危废转移联单一致,辉丰公司没有未经焚烧的高含量固废直接填埋。
目前,大丰区政府已对填埋场进行管控,已组织有关单位对时任管理人员、操作工等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正常情况下,所有医废通过提升机直接进炉焚烧,疫情期间,由于医废激增,经大丰生态环境局备案,应急状态下涉疫医废通过提升机入炉焚烧,普通医废经破碎进料坑,再通过行吊送至进料仓进炉焚烧。2022年 3 月份以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该公司医废日接受量大幅增加,原有隔离点医废和普通医废都通过提升机送入回转窑的处置方式速率不能满足医疗废物 日产日清 要求。 2022 3 9 日,企业当日接受的普通医废改为先投入料坑、再用行吊送入回转窑的方式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到位。
5、经查,环评中要求 30% 的脱酸废水回喷至焚烧炉急冷塔, 70% 脱酸废水和废气洗涤塔废水进入污水站处理,实际上该公司于 2021 3 26 日起高盐废水(湿法脱酸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洗涤塔废水)全部回喷至焚烧炉急冷塔处理。污水站双效蒸发系统未运行的行为违反了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环评中要求渗滤液进入填埋场废水配套水处理系统处理,实际公司于 2021 7 30 日起渗滤液产生回抽后回喷至焚烧炉冷却塔处理。污水站双效蒸发系统和填埋场废水配套水处理系统未运行的行为违反了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其余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公司在双效蒸发设备未运行期间,回喷系统故障时,存在高盐废水直接进入污水站进行处理的行为。
6、 2021 3 26 日起公司污水处理站双效蒸发未运行,双效系统未产生废盐,将高盐废水回喷产生的部分飞灰按废盐处置, 2021 4 月至 2022 4 20 日,台账记录为废盐 574.378 吨,飞灰 2233.433 吨,实际产生废盐 0 吨、飞灰 2807.811 吨,未如实记录废盐和飞灰的产生量。经调阅公司废盐和飞灰委外处置合同和台账,废盐和飞灰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7、为了全力保障盐城市内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医废处置模块正在生产。因废水处理双效蒸发系统需停产整改,目前该公司已经停止工业危险废物的收集,工业危废模块停产。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不正常运行废水治理设施和未如实记录台账的行为立案查处。
2、大丰区要求该公司暂停接收工业危废,待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恢复接收。按照环评文件及审批要求组织生产,水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同步运行,确保水污染物达接管标准排放。
3、大丰区要求该公司建立完整的环保台账并按规范要求保存。
4、大丰区要求该公司开展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依据调查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5、大丰区要求该公司实时监测垂直防渗膜的渗漏情况;每天观察两层膜之间的水量;每月监测填埋场周边的地下水情况;每年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监测填埋场水平防渗膜的渗漏情况及填埋场的沉降情况。
6、大丰区公安部门已经对举报人所反映的疑似填埋地点安装视频监控进行管控,牵头联合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大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当时主要负责人、填埋场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根据调查情况采取下一步工作措施。

99

D2JS202204210053

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盐城林场,将数十亩林业用地租给盐城丹鹤牧业有限公司违规建设厂房,经纬度坐标120.474672、 33.607841

盐城市亭湖区

生态

4月 22 日,亭湖区组织黄尖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林场(原射阳林场),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洋港闸南首,在亭湖辖区内土地总面积 22347 亩,下辖方强、东风、闸南、东升、胜利五个管理区。
2、 1998 3 12 日,盐城市射阳县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原射阳林场将下属竹木加工厂以售租结合的方式改制为私营企业。几经转让后, 2007 4 月,由郑某与陈某在此成立射阳丹鹤食品有限公司。 2013 6 月更名为盐城丹鹤牧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加工。
3、经现场核查,盐城丹鹤牧业有限公司实际用地面积共约 34.9 亩,其中工业用地 16.7 亩、林业用地 18.2 亩,该公司相关厂房均在工业用地范围内,涉及林业用地部分主要从事苗木种植和野生动物驯养,未进行厂房建设。

部分属实

1、亭湖区督促盐城丹鹤牧业有限公司完善林地使用手续或拆除林地上野生动物驯养设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2、盐城林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土地租赁行为。

100

X2JS202204210033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街道,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及地下水风险管控项目建设项目,2019完成的场地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未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相关部门违规审批通过修复工程环评报告表。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

土壤

4月 23 日,盐南高新区组织新河街道、区生态环境办、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再次对该问题现场会办。 1 、群众反映的土壤修复项目为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退出地块,占地面积 9241m2 ,位于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宇新固废年焚烧处置 6000 吨危险废物项目环评于 2003 年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2005 年通过环保验收, 2013 5 月停业,不再处置危险废物,原场地封场退役,并于 2018 3 月拆除设备。
2、 2017 11 月,宇新固废退役场地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为污染地块; 2018 12 月完成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2019 10 月完成场地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编制,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获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正式开展修复工程。由宇新固废委托中科土壤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对受污染地块实施修复。 2020 1 月修复工程完成并通过宇新固废自主验收,施工单位和效果评估单位中固环境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分别委托江苏安通检测有限公司、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对修复土壤样品、地下水进行检测, 2020 12 月完成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编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目前正处于市级评审修改阶段。
3、《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污染场地土壤修复与地下水风险管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专家技术评审、复核后,于 2019 10 17 日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盐环表复〔 2019 01005 号),对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未发现有违规审批的情形。

部分属实

盐南高新区督促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尽快修改效果评估报告上报市、省评审,按要求及时公布修复信息。

101

D2JS202204210041

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大新1-7村,小区内部道路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近期在大新 4 8 号楼下、 4 14 号楼下、 5 23 号楼前、 6 村周转房前等拆除的楼房地下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盐城市大丰区

土壤

4月 22 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大中街道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大丰区飞达东路大新 1-7 村,位于大丰区飞达东路北侧,系棚户区治理改造搬迁地块。 2020 10 月由大丰区城市建设指挥部牵头实施搬迁工作,共涉及搬迁户 794 户,已签协议并搬迁 736 户,尚余 58 户未搬迁,目前实际居住约 20 户。拆除施工单位为江苏宝厦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海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百阁建设有限公司和南通筑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该地块处于搬迁扫尾阶段,保洁不及时,现场没有足够的垃圾桶,导致生活垃圾未及时收集处置。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堆放在原址,已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但占用部分道路。
3、 2022 4 23 日,大丰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和大中街道协同配合进行踏勘取证,经过现场开挖, 4 8 号楼下、 4 14 号楼下、 5 23 号楼前等拆除的楼房地下,均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的现象; 6 村周转房前长满 1 米以上的植物,经走访周边未拆迁住户,均表示没有看到填埋垃圾; 4 27 日人工开挖核查,未发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填埋现象。

部分属实

1、大丰区督促有关单位合理添置垃圾桶,及时清扫生活垃圾;已清理占用小区道路的建筑垃圾。
2、大丰区督促拆迁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垃圾处置规范要求有序清运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

102

X2JS202204210023

盐城市亭湖区盐城林场,违规将数十亩林地租赁给私营企业,并将国有林业用地上的房屋出售。

盐城市亭湖区

其他污染

4月 22 日,亭湖区组织黄尖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林场(原射阳林场),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洋港闸南首,在亭湖辖区内土地总面积 22347 亩,下辖方强、东风、闸南、东升、胜利五个管理区。
2、 1998 3 12 日,盐城市射阳县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原射阳林场将下属竹木加工厂以售租结合的方式改制为私营企业。几经转让后, 2007 4 月,由郑某与陈某在此成立射阳丹鹤食品有限公司。 2013 6 月更名为盐城丹鹤牧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加工。
3、经现场核查,盐城丹鹤牧业有限公司实际用地面积共约 34.9 亩,其中工业用地 16.7 亩、林业用地 18.2 亩,该公司相关厂房均在工业用地范围内,涉及林业用地部分主要从事苗木种植和野生动物驯养,未进行厂房建设。

部分属实

1、亭湖区督促盐城丹鹤牧业有限公司完善林地使用手续或拆除林地上野生动物驯养设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2、盐城林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土地租赁行为。

103

D2JS202204210037

盐城市阜宁县陈集镇姚场村2组的一家个人养鸡场,养殖规模约 1 万只,异味扰民,鸡粪直排鸡场北侧河道。

盐城市阜宁县

大气

4月 22 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阜宁生态环境局、陈集镇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养鸡场全称为阜宁县陈集镇姚某祥畜禽养殖场,位于阜宁县陈集镇姚场村三组 9 号,主要从事家禽饲养销售(蛋鸡养殖)。该养殖场建设有两幢鸡舍,每个鸡舍约 500 平方米,设计年存栏量 9000 只。目前东侧鸡舍处于空置状态,西侧鸡舍内养有约 5000 只雏鸡。
2、现场检查时,该养鸡场鸡舍和粪水收集池附近存在异味。周边只有北侧有 6 户居民,最近处约 80 米。 4 27 日,阜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对养殖场周边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下风向 2 个点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
3、该养殖场西侧为二支渠,河渠采用水泥进行了硬化,主要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南侧为姚连清承包的鱼塘;北侧为两个鱼塘,其中约 0.5 亩的鱼塘为姚凤祥承包、约 7 亩的鱼塘为姚连东承包;东侧为农田,经对养殖场周边排查,未发现有粪便排入河道迹象,但有少量粪水从收集池溢出到鸡场内南侧面积约 5 平方米、深度约 0.3 米的坑槽中。 4 22 日,阜宁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分别对该养殖场西侧二支渠氨氮、 COD 特征因子进行采样监测,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达到 III 类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1、阜宁县督促该养殖场对粪污收集池及溢出粪水进行清理,对坑槽进行填平。
2、阜宁县将加大对该养殖场的监管力度,指导帮助规范养殖行为。
3、陈集镇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在镇域内对畜禽养殖场(户)开展排查整治。

104

D2JS202204210021

盐城市建湖县庆丰镇马庄村4组 19 号向西 2 30 米,农田内大棚养鸡上千只,河边养鸭鹅约 100 只,粪便未处理,异味扰民。

盐城市建湖县

大气

4月 22 日,建湖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庆丰镇到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养殖户为马某,位于建湖县庆丰镇马庄村四组12号,于 2010 年开始从事家禽养殖。该养殖户在住房南侧约 330 平方米的自家农田上自建 4 栋鸡棚和 1 栋育雏室,在住房西侧、南侧建 3 栋简易鸡棚,共存栏草鸡约 2500 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干粪作为农用肥自用和附近村民蔬菜种植肥料。育雏过程中产生的鸡粪便未规范收集,排在自家农田墒沟边,拟集聚一定量后还入农田。 13 只水禽( 10 只成鸭、 3 只成鹅)圈养在庆丰镇马庄村 4 组村级河道及岸边,粪便未规范收集, 70 只幼鹅圈养在养殖户自家宅基地。该户在养殖过程中使用了饲料益生菌、除臭剂等臭气治理物资,现场有一定异味。

属实

1、建湖县督促该养殖户出售养殖草鸡,并拆除农田间搭建的简易鸡棚,整治周边环境。
2、建湖县农业农村局指导该养殖户规范从事家禽养殖活动。

105

D2JS202204210018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北路与振北苦交叉口,河道污染严重,水质浑浊,河堤堆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周边十几家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餐饮油烟直排。

盐城市亭湖区

大气 土壤

4月 22 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新兴镇政府、区水利局、区城管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北路与镇北路(即举报件所称的振北路)交叉口河道是新兴镇同心村一组生产河,该河道南侧紧邻镇北路,西至人民北路,东至西伏河,全长 670 米,平均河宽 8.5 米,系村级河道。
2、现场检查时,该河道水体观感较好,无异味,未发现河道两侧有污水直排情况。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同心村一组生产河上、中、下游 3 个点位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不属于黑臭水体。该河道与人民北路交界处岸坡有少量混凝土块、沥青块等建筑垃圾,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堆放情况。
3、经查,人民北路与镇北路交叉口东北侧为同心佳苑小区,东南侧为新兴镇公交回车场,西南侧为中石化加油站,西北侧为中石化新兴油库。

部分属实

1、亭湖区责成新兴镇对岸坡建筑垃圾立即进行清理。
2、亭湖区落实新兴镇结合河长常态巡河制度,加大河道巡查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河岸垃圾,确保河道整洁。

106

D2JS202204210005

盐城市建湖县芦沟镇桶建村管家墩,吴某洪塑料加工厂,无相关手续进行生产作业,噪音扰民,废水、废气、固废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外环境、垃圾房。该企业目前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盐城市建湖县

大气 土壤

4月 22 日,建湖县政府组织芦沟镇、建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吴某洪塑料加工厂,位于建湖县芦沟镇同建村三组,利用自家住户前空地搭建厂棚,曾购买设备计划从事塑料加工项目,后拆除设备从事废塑料收集转卖。无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批手续。
2、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生产设备,无生产迹象,仅有部分废旧塑料薄膜堆放在厂区内和厂区北侧空地上。
3、经向该加工点隔壁部分村民了解询问,表示今年未看到该塑料加工点生产。经调阅该户 2021 7 -2022 3 月的电费缴纳发票,显示该户用电量从 2021 7 月起,日均用电量 13 度。

部分属实

1、建湖县督促该厂清运厂区内和厂区北侧空地上堆放的废旧塑料薄膜。
2、建湖县将强化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生产行为,立即依法依规查处。

107

D2JS202204210090

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利群超市旁的聚龙湾休闲中心,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扬州市邗江区

噪音

2022年 4 22 日,邗江区分管领导带领邗江生态环境局、双桥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 聚龙湾休闲中心 2022 2 月停业并搬离,其经营场所产权单位为双桥街道武塘社区,承租使用单位为利群超市。利群超市拟对该场所再次转租,目前正委托江苏新希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改造施工。当日共对该场所进行 3 次检查,其中 2 次为夜间,检查时均未施工,现场未能监测。经查,该场所施工面积约 2000 平方米,施工在室内进行,场所 堆积有装修垃圾,利群超市未办理室内施工许可证,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降尘处理不到位。经了解,夜间施工扰民主要是清理转运渣土、装潢废料时发出的噪声。

属实

一、双桥街道办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扬邗双责令【2022】 0427001 号),责令该工地停止施工,并针对其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扬邗双立 [2022]002 号),拟处罚款 0.5 万元。要求该工地取得相关施工许可手续,经属地政府现场核查后,按规定时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二.双桥街道办要求施工单位经审批复工前完成施工围挡安装,施工期间及时清理垃圾,并落实进出车辆、路面清洗措施,严防扬尘污染。街道、社区将加强跟踪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08

D2JS202204210084

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奥林匹克花园,小区化粪池污水直排43栋前的景观河,导致河水发臭。

扬州市仪征市

2022年 4 22 日,仪征市住建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反映的 奥林匹克花园 实际为仪征市真州镇 万博 · 奥林匹克花园 小区,经调查,该小区内部已实施雨污分流,小区生活废水经内部管道收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反映的 景观河 属小区内部水系,为小区雨水排放渠道(平均口宽约 1.5 米),高水位时小区内部雨水通过排放渠经管道溢流,排放至外部公共雨水管网。经现场排查,反映的小区化粪池、内部污水管道与公共污水管网连接无异常,检查发现部分小区业主私自将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道,导致污水进入小区水系,景观河水质感官较差。

部分属实

一、仪征市住建局已安排市政排水管网养护单位协助小区物业对万博 · 奥林匹克花园雨污水混流点进行排查改造,将进入雨水管道的污水引入污水管道,防止污染小区内部水系,截止 2022 4 27 日已完成改造,经监测小区景观河水水质 达到 地表水III类水标准。后期,将持续开展跟踪监测,确保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二、仪征市住建局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9

X2JS2022042100257

扬州市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园区至今无规划环评,且建有大量重污染企业,污水接管率较低,关门停产应对检查

扬州市高邮市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2 日,高邮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高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龙虬镇政府和生态环境、自规、水利等部门专题会商、调查核实。反映的 扬州市高邮经济开发区 实际为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 ,管辖区域内包含 省级高邮经济开发区 (简称:省级高邮开发区)、 高邮市电池工业园 (简称:电池园)、 秦邮经济新区 (简称秦邮新区) 3 个工业区。其中,省级高邮开发区 1993 年由江苏省政府批准设立,电池园 2011 年由扬州市政府、原江苏省环保厅批准设立,秦邮新区 2012 年由高邮市政府批准设立。反映的 龙虬环保产业园 实际为 高邮市环保产业园 (简称:高邮环保园), 2016 年由高邮市政府批准设立。
一、关于 扬州市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园区至今无规划环评 问题。 2006 年,省级高邮开发区规划环评获得原省环保厅批复; 2017 年,该区规划跟踪环评通过原省环保厅审核。 2012 年,电池园规划环评通过原省环保厅审查; 2021 年,电池园规划跟踪环评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复函; 2013 年,秦邮新区规划环评通过原高邮市环保局审查; 2015 年、 2020 年,秦邮新区两次调整后的规划环评均通过高邮环境部门审查。高邮经济开发区内三个工业区均编制了规划环评并通过审核。经调查,电池园新一轮开发建设规划已完成编制,须加快编制报批规划环评。
二、关于 建有大量重污染企业 问题。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17 家,根据重污染行业定义和国家排污许可名录,共有重污染行业企业 17 家,其中省级高邮开发区 1 家、电池园 12 家、秦邮新区 3 家、园区外 1 家, 17 家企业均通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因电池园产业定位为蓄电池研发制造,该企业重污染企业较为集中。
三、关于 污水接管率较低 问题。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已铺设约 78 公里污水管网(主次干道全覆盖),区域内省级高邮开发区涉水企业数 60 家、电池园涉水企业 13 家、秦邮新区涉水企业 21 家,已全部接管。其中电池园内企业含铅废水经各自厂区预处理和电池园污水站再次集中处理后排放,不含铅生活污水经各自厂区预处理后接管排入区域污水厂集中处理。
四、关于 停产应对检查 问题。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均较正常,无关停企业。 4 17 日凌晨,高邮市发现一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因部分区域管控,部分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自 2022 4 17 日停产,未发现应对检查停产情况。
五、关于 龙虬环保产业园同样存在诸多环保问题 。高邮环保园规划环评于 2018 7 月经原高邮市环保局审查(邮环 [2018]61 号); 2019 年,因园区规划范围调整,修编了《高邮市环保产业园控制详细规划》并通过高邮生态环境局审查(邮环( 2019 58 号)。因园区产业定位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行业,园区内 10 家工业企业中有 8 家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环保园已全覆盖铺设污水管网 10098 米,园区内 10 家企业废水均已接管排放。环保园内除 1 家企业因《危废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未生产外,其余企业均正常生产。

部分属实

一、高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环评编制单位加快电池园环评编制进度,尽快完成报批稿编制并提交评审;强化园区环境网格监管并做好信访协调维稳工作。
二、龙虬镇政府加强环保产业园区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管护;强化环境网格管理,督促园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正常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
三、高邮生态环境局加大对经济开发区和环保产业园企业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治污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时发现并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10

X2JS202204210050

扬州市高邮市汤庄镇丹阳村,原高邮市振阳化工厂,2007年关停,该厂建筑物及化工设备仍未清理,周边空气中经常弥漫化学异味。

扬州高邮

大气、其他

4月 22 日下午,高邮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汤庄镇政府、高邮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 原高邮市振阳化工有限公司 (简称:原振阳化工)成立于 1986 年,曾从事染料中间体生产销售, 2007 6 月该企业倒闭停产,企业 法定代表人 因民间借贷纠纷离开本地无法联系,2008年 10 月,汤庄镇政府和原高邮市环保局牵头完成了该厂遗留生产废水和杂物处理。
一、关于 该厂建筑物及化工设备仍未清理 问题。原振阳化工厂区已废弃多年,杂草丛生,大部分厂房已破损坍塌,残留部分锈蚀、支离破碎的生产设备。弃用锅炉房内遗留 1 2 吨锅炉;弃用生产厂房内遗留规格不一的反应釜 12 个、储罐 5 个,内部均无物料,表面已完全锈蚀;弃用厂房外遗留压滤机 1 台;厂区西南角有 3 个小水池,池内有少量积水;厂区西北角为原企业废水处理站用房顶部破损,站房内有杂草和少量积水。 4 23 日,高邮生态环境局原振阳化工厂区所有积水点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积水中原企业特征污染因子均未检出。
二、关于 周边空气中经常弥漫化学异味 问题。经现场排查,原振阳化工厂区周边未感知刺激性气味。经走访调查,附近双屏村七组 5 户村民均表示日常生活中未闻到刺激性气味;高邮市生态环境局 4 27 日对原振阳化工周边开展大气监测,监测结果正在分析。

部分
属实

一、高邮市汤庄镇政府已于4月 26 日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编制原振阳化工拆除方案 并报高邮生态环境局备案后, 组织专业机构对厂区内遗留的生产设备、破损装置进行拆除,对相关建筑物进行全面清理。计划5月 5 日前完成方案编制, 5 8 日前通过专家评审, 5 9 日组织清理场地、启动拆除工作。
二、高邮市汤庄镇政府在厂区拆除清理后,将牵头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遗留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规范落实后续管控措施。
三、高邮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原振阳化工周边大气监测结果开展相应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原厂区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高邮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拆除过程中的施工安全。

111

X2JS202204210029

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万年北路东侧、气象局西南侧,原新型建材公司内设有多家散乱污小作坊,两家无名废品回收站和一家无名塑料回收站,从事废旧油漆桶和化工原料包装桶回收,桶内残留化学品跑冒滴漏严重,渗漏地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收购的废旧机械进行装卸、切割等作业时,噪声扰民;园艺制作厂,露天喷漆,异味扰民。

扬州市仪征市

土壤、噪音、大气

2022年 4 24 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真州镇政府和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自规、城管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 新型建材公司 实为 仪征市永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简称:永兴建材),该企业原从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 2012 10 月关停, 2013 年至今仅开展土地及厂房出租经营。永兴建材厂区内 两家废品回收站 实为 仪征市真州镇如意废品收购门市部 伟业废品收购站 ,调查未发现有 塑料回收站 ;另厂区内有 2 家瓷砖加工点(仪征市精诚建材经营部、于某瓷砖加工作坊)和 3 家钢管脚手架出租服务单位(仪征市士云钢管租赁服务站、仪征市真州镇福星鑫源钢模租赁服务站、仪征市友达架业有限公司),场内经营户除 于某瓷砖加工作坊 外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针对该区域 散乱污 突出问题,仪征市已于 2022 3 月中旬责成属地真州镇政府牵头协调市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整治,督促各业户限期清场搬离,目前正在推进。
一、关于 两家无名废品回收站和一家无名塑料回收站,从事废旧油漆桶和化工原料包装桶回收,桶内残留化学品跑冒滴漏严重,渗漏地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问题。 4 22 日、 23 日现场检查时,两家废品收购站均按要求停止经营,废旧物资已全部清场,生产设备尚未拆除;场地内未发现有废旧油漆桶和化工原料包装桶,以及违规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等隐患问题,现场排查未发地面有化工物料残留迹象和异味; 3 月下旬属地联合执法整治时,也未发现上述问题。经真州镇走访,院内其他经营户和周边部分居民均表示未发现上述现象。
二、关于 收购的废旧机械进行装卸、切割等作业时,噪声扰民 。经调查,清理整治前两家废品收购站均主要从事废钢筋、钢管的回收切割和打包装载,现场排查地面无明显油迹,未发现有废机械油存放,两家单位在前期生产中切割、装卸作业的噪声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三、关于 园艺制作厂,露天喷漆,异味扰民 问题。经查,未发现永兴建材厂区内有园艺制作厂,也未发现有从事喷漆作业的单位。反映的 园艺制作厂 应为 仪征市新城镇朗嘉铁艺销售部 ,主要从事铁艺加工,已于 2020 12 月从该厂区搬离。经走访该处租赁户,仪征市新城镇朗嘉铁艺销售部搬离前曾有过露天喷漆行为。

部分属实

一、真州镇政府将结合低效土地整治,责令永兴建材主动督促院内各经营单位开展清场搬离;责令两家废品收购站2022年 5 月底前完成对相关设备拆除并搬离,期间不得在原地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责令仪征市精诚建材经营部、于某瓷砖加工作坊、仪征市士云钢管租赁服务站、仪征市真州镇福星鑫源钢模租赁服务站及仪征市友达架业有限公司于 2022 5 月底前清场搬离。
二、2022年 4 24 日,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仪市监责改〔 2022 010104 号),责令于某瓷砖加工点立即停止瓷砖加工销售等无照经营活动。

112

D2JS202204210043

扬州市邗江区马太路梅岭中学附近的一处废弃院内,存在一个黑臭水塘

邗江区

4月 22 日下午,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召集梅岭街道办和区应生局、综合执法局开展现场核查和整改部署。反映的 废弃院 权属扬州大学(原江苏商业专科学校 1989 年征用),拟作宿舍区配套幼儿园用地,目前未启建。该院位于梅岭街道便益门社区太平组(梅山岭中学东侧约 150 米),院子四周有围墙,总面积约 2.7 亩。院内西侧为低洼空地,地面有防尘网覆盖;东北侧有 1 住户,住房 3 间(约 100 平方米);东南侧有多个连片混凝土废弃金鱼池(约 900 平方米)。经调查,反映的 黑臭水塘 实际为院内西侧低洼空地,低于地面 0.6-0.8 米,面积约 1 亩,该低洼空地块雨天容易积水,紧邻南侧院墙外有居民生活污水穿过院墙排入该低洼空地。

部分属实

一、瘦西湖景区梅岭街道迅速制定落实整改方案,计划用沙土填平反映的院内低洼空地,并用防尘网实施覆盖;对南侧院墙外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去向实施改造,就近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5月 1 日上述整改已全面完成。
二、4月 22 日晚,梅岭街道便益门社区工作人员对周边 10 户居民展开走访,将整改方案和居民进行解释和沟通,居民均表示对整改方案满意。

113

D2JS202204210033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古津路,新概念光气、璨扬光电、乾照光电、西安交大科技园、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生产时均排放废气,异味、噪音扰民;中海运河丹堤一期与二期中间河道,水体黑臭。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气 噪音

2022年 4 22 日下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案领导召集开发区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和施桥镇政府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查调查。反映的新概念光气等 5 家企业位于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津路东侧,路对面为中海运河丹堤一、二期居民小区。反映有新概念电气、璨扬光电、乾照光电、西安交大科技园 4 家企业均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根据相应要求取得了排污许可或进行了登记。反映的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处于环评报批阶段,尚未生产。
一、关于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古津路,新概念光气、璨扬光电、乾照光电、西安交大科技园、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生产时均排放废气,异味、噪音扰民 的问题。反映的西安交大科技园内主要为科技研发及办公企业,距离中海丹堤小区较远, 2011 年建成至今仅接到关于该企业的环境投诉 2 件,居民走访和业主代表见面均无人提及西安交大科技园环境问题。反映的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尚未建成投产。反映的璨扬光电和乾照光电为 LED 芯片制造企业,新概念电气为电网设备制造企业,上述企业均为室内生产、均建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所在区域主要废气种类为有机、酸碱废气以及风机运行噪声,日常监管和本轮督察以来曾多次接办类似信访,扬州经开区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均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并多次进行水、气、声系统监测,上述企业历次污染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经测量,乾照光电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新概念电气和璨扬光电生产车间分别距离最近居民楼外立面 110m 170m 150m 145m ,企业与小区距离较近,确实存在废气、噪声 达标扰民 情况。 2022 4 26 日对上述企业再次进行系统监测,监测结果正在分析。
二、关于 中海运河丹堤一期与二期中间河道,水体黑臭 的问题。据调查,中海丹堤 1 期和 2 期之间的 无名河 东端连接周庄河,西端阻断,河体自净能力较差。现场核查时该河道感官无异味,未发现水质发黑情况。 2022 4 26 日对 无名河 水体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数据正在分析。

部分属实

一、扬州经开区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轮督察前期交办问题的核查情况,持续跟踪督促乾照光电加快实施新一轮环境治理,4月 18 日乾照光电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封闭收集处理、危废库废气收集处理和风机减震等治理整改已如期完成,目前已委托专业单位进场测绘,拟对噪声源进一步开展深度治理。
二、扬州经开区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正在 针对 西安交大科技园16家小型生产企业进行的全面排查,排查结束将针对相关问题依法进行后续调查处理。
三、扬州经开区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将针对古津路周边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时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并 依法查处
四、扬州市经开区针对中海丹堤等小区门前的古津路污水管网老化、雨污分流不彻底,易导致污水漫溢、散发异味等问题,正在实施翻建和雨污管网改造建设,计划2022年 6 月底前完成改造。
五、扬州市经开区河长办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加强中海运河丹堤小区周边河道巡查,定期加强河道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对策,确保河道水质稳定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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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13

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盘古村,天富龙化工厂、森中虎门业、贝斯特化工厂,经常夜间排放刺鼻废气。检查期间会临时停产。

扬州市仪征市

大气

此件与本轮督察第四批D2JS202203280072、第九批 X2JS202204020025 、第十三批 D2JS202204060054 和第二十七批 D2JS202204200073 号交办信访件部分内容重复。 2022 4 22 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刘集镇政府和仪征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 天富龙化工厂、森中虎门业、贝斯特化工厂 实为 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仪征森中虎木业有限公司、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 。三家企业均位于刘集镇盘古工业集中区,建设项目均通过了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均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均配套建有废气治理设施并按要求设置了卫生防护距离。
一、关于 经常夜间排放刺鼻废气 问题。 4 22 日晚现场检查时,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装置、静电除雾装置和废水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仪征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采样监测,检测数据符合相应排放标准;仪征森中虎木业有限公司因空压机故障未生产,经了解该企业 4 21 日起停产, 预计4月 26 日恢复生产,因仪征发生新冠疫情至今未复产 ;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于4月 6 日因前期检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被刘集镇政府责令停产整治,并对其铸造车间采取了断电措施。当日夜查三家企业均未闻到异常气味,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刘集镇镇区范围内夜间确有异味,分析该问题应与工业集中区内企业污染叠加、部分企业废气收集不完全和夜间大气扩散条件等相关。
二、关于 检查期间会临时停产 问题。 2022 3 31 日、 4 7 日、 21 日和 22 日,刘集镇政府会同仪征生态环境局对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均正在生产。 2022 4 7 日晚、 8 日,刘集镇政府会同仪征生态环境局对仪征森中虎木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均正在生产; 4 22 日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2022 4 3 日、 5 日,刘集镇政府会同仪征生态环境局对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均正在生产; 4 22 日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被责令停产整治。

部分属实

一、仪征生态环境局已对前期发现的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 未依证排污 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该企业正在停产整改,预计 5 20 日前完成;对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 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 等问题下达书面责改,目前该企业正在实施废水处理设施加盖改造 (环评未明确收集措施,结合废气治理实际要求企业提升改造) ,限期5月 31 日前完成。
二、仪征市生态环境局待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和仪征森中虎木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立即对其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测,发现超标排污严格依法查处。
三、刘集镇政府认真落实环境网格监管责任,加大对盘古工业集中区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镇已委托专业技术单位,计划2022年 5 15 日前对盘古工业集中区开展为期 5 天的 VOCs 精细化走航监测,系统排查解决废气污染治理方面的问题。
四、刘集镇政府会同自规、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排查盘古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产排污状况、接管情况;审查集镇规划与工业集中区规划相容性和符合性、入园企业及建设的各类居住小区的规划符合性。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制定盘古工业集中区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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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11

扬州市宝应县射阳湖镇水泗社区鹅村、姜庄村,大溪河等沿河数十户人家,生活污水及排泄物直排河道,污染河流。

扬州市宝应县

4月 22 日上午,扬州市宝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射阳湖镇政府和县水务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射阳湖镇 水泗社区、鹅村、姜庄村 为原水泗乡(已撤并)集镇区域,该区域 姜天河 沿线居民较多, 姜天河 与反映的 大溪河 连通。
关于 沿河数十户人家,生活污水及排泄物直排河道,污染河流 问题。经排查,反映区域的姜天河沿岸共有 74 户居民,均为村民自建房,该区域尚未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沿河居民生活废水排入姜天河,水面漂浮有部分生活垃圾。沿河街道共有 3 座公共厕所,其中 1 座污水由村级处理设施收集处理, 2 座所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田肥,现场排查未发现厕所粪水入河迹象。姜天河与大溪河连通形成活水水系,根据宝应生态环境局 2022 1 4 月份对大溪河朝阳大桥断面的监测数据,该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 类标准。 4 23 日,宝应生态环境局对大溪河、姜天河水质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正在分析。

部分属实

一、射阳湖镇政府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和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建设,以及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区域污水收集率和治理率。目前,该镇已建成污水收集主管网26.5公里,延伸至水泗片区的支管网建设工程已进入招标阶段,预计 2022 6 月份开工建设, 10 月底前建成试运行;反映的区域现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 座,为根本解决姜天河沿线生活废水入河问题,射阳湖镇计划立即对沿河住户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建设工程开展调研、规划,并抓紧推进工程招标和施工,计划 2022 年底建成姜天河沿线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并接入水泗片区支管网,经验收合格后立即投入使用。
二、射阳湖镇政府落实河长制责任,4月 22 日完成了姜天河河道及沿岸垃圾排查清理,后续将压实长效管护责任,持续开展河道清洁和日常管护,加强对沿河住户的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垃圾收集转运机制,严防垃圾入河。
三、宝应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大溪河朝阳大桥断面定期监测,并结合近日大溪河、姜天河水质监测结果,及时推进相关问题整改,保障区域水质改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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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07

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天山工业园,嘉利达等数家石料加工厂,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使用氢氟酸、硝酸、浓硫酸、盐酸清洗硅料,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河流,最终流入水库,氟离子、总氮超标,检测报告造假。

扬州市高邮市

4月 22 日,高邮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送桥镇政府、高邮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和会商督导; 4 23 24 日,高邮生态环境局送桥镇政府开展现场排查。反映 送桥镇天山工业园 内共有硅料清洗加工企业 7 家,目前实际在产的企业共 6 家、已取缔 1 家。 1 、扬州市嘉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嘉利达公司)清洗加工硅材料项目环评通过环保审批,进行了排污登记,未经环保验收; 2 、扬州纳辰光电有限公司(简称:纳辰公司)硅材料清洗加工项目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进行了排污登记; 3 、扬州申威光电器材有限公司(简称:申威光电)单晶硅等生产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未经环保验收; 4 、扬州市鑫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鑫邦公司)硅料分拣项目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通过审查登记,进行了排污登记; 5 、扬州明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 明鑫公司 )硅料清洗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验收和排污登记; 6 、扬州东邦光电有限公司(简称:东邦光电)硅料清洗项目通过环评审批,未经环保验收和排污登记; 7 、扬州中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泰新能源)单晶硅生产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和排污登记,但硅料清洗车间未经环保审批、验收, 2022 1 月已关停取缔到位。
一、关于 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问题。高邮生态环境局组织技术专家对照企业环评和实际生产内容,对 6 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发现:嘉利达公司新增 1 个泡料车间和 2 台烤料机,申威光电新增掏籽晶、打磨等生产设备,鑫邦公司新增 1 个打磨车间;明鑫公司存在 未报批环评擅自建成投产 违法行为。其余企业生产内容与环评一致,
二、关于 使用氢氟酸、硝酸、浓硫酸、盐酸清洗硅料 问题。经核查,嘉利达公司使用氢氟酸、硝酸、浓硫酸、盐酸,纳辰公司、申威公司、明鑫公司均使用氢氟酸、硝酸,东邦公司使用氢氟酸、硝酸和盐酸。鑫邦公司生产仅使用片碱,不使用酸。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硅料在浸泡、清洗过程中正常需要使用酸,各用酸企业相应工段均配套建有酸雾治理设施,废酸均纳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检查发现纳辰公司贮存废酸未设置危废 识别 标志。 调阅各用酸企业原料酸进货台账、票据和质检报告,未发现违法使用废酸问题。
三、关于 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河流,最终流入水库 问题。经调查, 6 家企业均建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并接管排放,现场核查时因停产未能取样监测排查,均未发现异常排口。检查发现, 6 家企业均存在清洗废水收集不完全、雨污分流不到位、初期雨水未收集,部分废水可能经雨水排口排入周边水体问题。经送桥镇政府走访,周边居民反映未发现相关企业大量偷排废水现象,有时发现有少量废水从雨水口流出。 4 27 日,高邮生态环境局对湖西污水处理厂和企业周边的向阳水库及河流进行了跟踪监测,结果正在分析。
四、关于 氟离子、总氮超标,检测报告造假 问题。经核查,除明鑫公司(非法项目)、申威光电(排污许可证管理)外,其余 4 家企业均进行排污登记,无污染物自行监测要求及相应的监测报告。调阅纳辰公司环保自主验收和申威光电自行监测报告,相关污染物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初步调查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符合相关要求,针对监测报告造假问题正在委托专业单位审核。 经查,6家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均无针对性脱氟、脱氮工艺(仅 1 家刚建成相关处理工段),无法确保氟离子、总氮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一、高邮生态环境局已针对嘉利达公司建设项目 未验先投 和新增产能 未批先建 违法问题立案调查(立案号:扬高环立 [2022]47 号、 60 号),拟处罚款 40.2 万元,同时对该企业相关生产线采取查封措施(扬环查(扣)字 [2022]02-19 号);已针对纳辰公司 贮存废酸未设置危废标志 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扬高环立 [2022]48 号),拟处罚款 10 万元;已针对申威公司 未验先投 和新增产能 未批先建 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扬高环立 [2022]49 号、 61 号),共拟处罚款 36+4.2 万元,对其实施了查封(扬环查(扣)字 [2022]02-20 号);已针对鑫邦公司 打磨车间未批先建 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扬高环立 [2022]50 号),拟处罚款 1.61 万元,对其打磨车间实施了查封(扬环查(扣)字 [2022]02-15 号),并责令拆除车间;已针对明鑫公司建设项目 未批先建 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扬高环立 [2022]51 号),拟处罚款 2.04 万元,对其硅料清洗车间实施了查封(扬环查(扣)字 [2022]02-16 号),并责令其拆除该车间;已对东邦公司硅料清洗项目 未验先投 未进行排污登记 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扬高环立 [2022]52 号、扬高环立 [2022]65 号号),拟处罚款 36+5 万元,对其实施了查封(扬环查(扣)字 [2022]02-21 号)。
二、送桥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会同高邮生态环境局督促有新增非法项目的企业停止使用相关生产设施,并于6月底前拆除清场或完善审批手续;督促 5 家无废水脱氟、脱氮工艺的企业于 8 月底前完成废水处理设施改造;督促 6 家硅清洗企业于 5 月底前全面完成雨、污水排口规范化整治,并分别安装视频监控、流量计和 PH 在线监测设备,于 7 月底前全面完成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改造。
三、高邮生态环境局加强对6家硅清洗企业执法监管,企业复产后及时开展执法监测和后续跟踪监测,加大夜间、雨天突击检查力度,深挖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根据对污水处理厂和企业周边水体监测结果,及时排查处理相关问题。
四、高邮市送桥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环境网格管理,特别要针对6家硅清洗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去向、废酸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密日常巡查监督,督促企业守法排污、达标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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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91

镇江市丹阳市访仙镇,铭峰木业有限公司,晚间生产噪音、扬尘严重扰民。

镇江市
丹阳市

噪音


2022年 4 22 日晚,丹阳市政府牵头,组织丹阳市访仙镇政府并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丹阳市铭峰木业有限公司噪音、扬尘扰民问题,曾于本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第六批(编号: D2JS202203300036 )交办。 3 31 日晚,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因未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已责令丹阳市铭峰木业有限公司拆除生产设备。 4 2 日进行后督查时,该公司生产设施正在拆除, 4 5 日该公司生产设施基本拆除到位。 4 22 日夜查时企业未生产,经调查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该公司为完成前期已签订的订单,于 2022 4 21 日晚擅自重新安装了 2 台制粒机,并于 4 22 日凌晨 1 时左右投入生产,共计生产了生物质颗粒约 8 吨。
一、关于 晚间生产噪音严重扰民 问题。经查,丹阳市铭峰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来源为制粒机产生的噪声,由于车间密闭不到位,可能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二、关于 晚间生产扬尘严重扰民 问题。现场检查发现,丹阳市铭峰木业有限公司擅自重新安装制粒机的同时,也安装了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但是因生产设备和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老化,车间密闭不到位,导致粉尘收集不完全,部分粉尘无组织扩散至车间外。

属实

一、丹阳市访仙镇政府已于2022年 4 28 日督促丹阳市铭峰木业有限公司将生产设备拆除到位。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查封丹阳市铭峰木业有限公司配电设施,并对其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三、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访仙镇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防止已关闭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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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87

镇江市丹阳市丹北镇,江苏凯伦铝业、江苏三鑫铝业,粉尘污染严重,晚间22点后偷排废气扰民。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丹阳市政府牵头,组织丹阳市导墅镇政府、丹阳市丹北镇政府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白天、夜间两次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的对象为江苏凯伦铝业有限公司和江苏三鑫铝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上述两个公司均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在运行。
一、关于 江苏凯伦铝业、江苏三鑫铝业 基本情况。
(一)江苏凯伦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5.2万吨 / 年铝型材生产加工及 500 / 年电梯配件表面处理项目,其中年产 5.2 万吨铝型材技改扩建项目 2012 11 月取得环评审批、 2014 1 月验收手续齐全; 500 / 年电梯配件表面处理项目无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 2019 9 27 日,该公司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二)江苏三鑫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深加工项目,2016年 7 月通过环评审批, 2018 11 月通过竣工验收, 2019 9 月领取了排污许可证。
二、关于 粉尘污染严重 问题。
(一)江苏凯伦铝业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生产时会产生粉尘,主要来源于喷砂、喷塑工段。现场配套的水膜除尘设施、滤芯式除尘设施均在运行,厂区内外无明显积尘。
(二)江苏三鑫铝业有限公司,经查江苏三鑫铝业有限公司无粉尘产生工段,厂区内外无明显积尘。
三、关于 晚间 22 点后偷排废气扰民 问题。
(一)江苏凯伦铝业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晚间22时以后生产工段的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安排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二)江苏三鑫铝业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晚间22时以后生产工段的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安排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江苏凯伦铝业有限公司报批环评手续、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待相关手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到位后,方可从事生产。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凯伦铝业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三、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凯伦铝业有限公司、江苏三鑫铝业有限公司的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四、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导墅镇政府、丹阳市丹北镇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对江苏凯伦铝业有限公司和江苏三鑫铝业有限公司加强监管,确保它们按环保要求规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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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80

镇江市润州区和平路街道一泉社区桃西路6号门牌内的 6-9 幢,四幢楼之间绿化带内种植的花草树木均被破坏,违法搭建储藏室、种植蔬菜。多次反映未果,要求恢复原貌;桃西路味雅饭店,油烟及设备运行噪音严重扰民。

镇江市
润州区

大气

2022年 4 22 日,润州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并会同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配合迅速核实处理。
一、关于 绿化带内种植的花草树木均被破坏,违法搭建储藏室、种植蔬菜。多次反映未果,要求恢复原貌 问题。
(一)关于 四幢楼之间绿化带内种植的花草树木均被破坏,违法搭建储藏室 问题。通过现场核实, 6-9 幢住宅楼之间的绿化确被破坏,部分居民搭建铁皮棚用来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因桃西路 6 号属于开放式老旧零散小区,无物业管理,而且自行车库配套不足。在 2008 年左右,该网格内多数居民购置了电动自行车,因无车库停放,车辆和电瓶屡屡被盗,居民不断投诉反映。后部分居民自行搭建了铁皮棚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上述铁皮棚于 2016 7 7 日之前搭建,为存量违建,且确实部分居民存在存车充电等困难。
(二)关于 种植蔬菜 问题。通过现场核实,部分居民破坏了 6-9 幢住宅楼之间的部分绿化,用来种植蔬菜。
(三)关于 多次反映未果 问题。通过调阅近 3 年关于街道受理的镇江市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交办单和街道阳光信访平台相关资料,并同一泉社区居委会核实,均未收到过居民投诉此项信访问题。
二、关于 桃西路味雅饭店油烟及设备运行噪音严重扰民 问题。
2022年 4 22 日,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店内正在对厨房含油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整体升级改造。
(一)关于 油烟严重扰民 问题。经现场核实,该酒店一楼、二楼均设有厨房,厨房内油烟均通过管道收集至楼顶,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再排放,其中一楼大厨房配有两台油烟净化器,二楼小厨房配有一台油烟净化器。本次升级改造工作已将所有油烟净化器换新,但受疫情影响,对应二楼厨房的新油烟净化器尚未到货,目前二楼厨房暂时停用。另外,该酒店二楼还设有蒸烤作业区,烤炉作业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可能造成油烟直排;蒸箱作业间设置了排风扇,排风扇的位置正对东侧桃西路,排放的蒸汽可能会误以为是油烟。
(二)关于 设备运行噪声严重扰民 问题。该酒店设有一冷库,主要用于储存生鲜,由于生鲜需保持恒定温度储存,所以该冷库制冷压缩机保持 24 小时不间断工作;现场检查发现该冷库制冷压缩机周期性作业时噪声较大。

部分属实

一、润州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已于4月 23 日清除绿化带内种植的蔬菜,并播撒花草种子进行复绿。
二、润州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计划在今后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环境综合治理或其他政府改造项目时,将自行车棚纳入拆除改造范围。
三、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要求味雅大酒店在烤炉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完成前禁止加工作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油烟达标排放。
四、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将在味雅大酒店升级改造结束后,对其开展油烟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五、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店针对冷库制冷压缩机噪声问题立即整改。4月 26 日,该酒店已经通过加设隔音板来降噪。

120

D2JS202204210071

镇江市丹阳市后巷镇五晶工业园,江苏利华铜业有限公司,七号车间扬尘污染严重,生产机器噪音扰民,烘干砂设备开启时有异味。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丹阳市政府牵头,组织丹阳市丹北镇政府并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的对象为江苏宝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5 8 日通过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镇丹环审〔 2020 59 号),于 2020 8 27 日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自主竣工验收工作,于 2020 5 14 日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 91321111MA1RAAWJ4W001W ,有效期为: 2020 5 14 日至 2025 5 13 日,现场未生产。该公司在 2021 5 月因厂房租赁纠纷,拆除了生产设备搬离原江苏利华铜业有限公司 7 号厂房。 2022 3 月,租赁纠纷协调完毕后在原江苏利华铜业有限公司 7 号厂房重新安装设备,目前磁选设备及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球磨和破碎工段设备尚未建设。
一、关于 江苏利华铜业有限公司,七号车间扬尘污染严重 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磁选工段已安装完成,车间内有外购的半成品原料用于磁选设备调试。球磨设备和破碎设备还未进场安装,车间外无明显积尘,但是该公司正常生产时会产生粉尘。
二、关于 生产机器噪音扰民 问题。经查,该公司东侧和西侧为厂房,南侧 300 左右有居民,北侧 400 米左右有居民。该公司正常生产时会产生噪声。
三、关于 烘干砂设备开启时有异味 问题。经查,该公司车间内无烘干设备。

部分属实

一、目前,江苏宝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自行关闭,车间生产设备及物料已拆除、清运结束。
二、丹阳市政府要求丹阳市丹北镇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如江苏宝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原址恢复生产,及时联系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121

X2JS202204210052

镇江市句容市人民路64号附近,宝塔路至东大街沿街商铺及华阳南路段的 20 多家商铺,高音喇叭噪音扰民,如:工薪之家 句容店 、奥康 万象城店 、2元店等多家店铺,经常占道经营。

镇江市
句容市

噪音

2022年 4 22 日,句容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崇明街道办事处、句容市公安局、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及句容生态环境局等赴现场开展调查。
一、关于 高音喇叭噪音扰民 问题。经调查核实,句容市人民路 64 号附近,宝塔路至东大街沿街商铺及华阳南路段有商铺存在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广告招揽,造成噪音污染的问题。
二、关于 如:工薪之家 句容店 、奥康 万象城店 、2元店等多家店铺,经常占道经营 问题。经查,确存在部分商家有时会将高音喇叭以及部分商品放在门口人行道上,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

属实

一、2022年 4 22 日下午,句容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周边商户进行了法制宣传,对存在室外占道经营和室外放置广告音箱等商家发放《责令整改告知书》,要求其立即收回占道物品和广告音箱。
二、 2022年 4 22 日晚,句容市公安局组织华阳派出所人员对周边商铺使用高音喇叭情况进行了排查和劝阻,发放《关于播放高音喇叭告沿街商铺告知书》并进行签字确认。
三、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落实常态化管理,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句容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将采用网格化分工的形式,不定期对该区域内商铺进行排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屡次劝阻不听者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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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34

镇江市扬中市兴华村,镇江市通宝电器有限公司、扬中市灵新风机氟塑有限公司、扬中市美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天净中保电气、扬中恒瑞金属等5家公司,距离扬中市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及兴华村 1 号居民点较近,喷漆、喷塑、抛光等表面处理加工时,粉尘、异味扰民,并威胁饮用水源安全。

镇江市
扬中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扬中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扬中市三茅街道会同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 镇江市通宝电器有限公司、扬中市灵新风机氟塑有限公司、扬中市美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天净中保电气、扬中恒瑞金属等 5 家公司,距离扬中市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及兴华村 1 号居民点较近 问题。
(一) 镇江市通宝电器有限公司 为镇江市宝通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扬中市美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为同一家公司。
(二) 扬中市美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电力器材加工制造,该项目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不涉及排污许可证申领或备案。位于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红线范围内。
(三) 扬中市灵新风机氟塑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通风设备加工制造,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未办理环评审批相关手续。位于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红线范围内。
(四) 扬中市天净中保电气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开关柜装配、桥架母线机械加工生产制造,该项目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不在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红线范围内。
(五) 扬中市恒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成品地下排水沟及配套盖板系列产品(不锈钢)加工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并完成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不在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红线范围内。
二、关于 喷漆、喷塑、抛光等表面处理加工时,粉尘、异味扰民 问题。经查,扬中市灵新风机氟塑有限公司喷漆项目生产时产生有机废气,车间有明显油漆味;扬中市美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镇江市宝通电器有限公司)、扬中市天净中保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恒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焊接烟尘。信访举报反映的 4 家企业无喷塑作业,周边有喷塑作业的实际为扬中市阳涛电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结构件喷涂(喷塑)加工, 2021 11 月已取得环评审批, 2022 3 月组织专家开展自主验收,目前暂未完成验收。现场检查时,相关企业暂未生产。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将针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三、关于威胁饮用水源安全问题。经查,扬中市美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镇江市宝通电器有限公司)、扬中市灵新风机氟塑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位于长江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红线范围内,无工业废水产生,员工食堂生活废水排入厂区东侧兴华 1 组排涝河,厕所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内三格式化粪池,定期清理,不排入河道;扬中市天净中保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恒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扬中市阳涛电气有限公司等 3 家企业不在扬中二墩港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红线范围内,无工业废水产生,员工食堂生活废水排入团结电站河,厕所的生活废水排入厂内三格式化粪池,定期清理,不排入河道。

部分属实

一、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针对扬中市灵新风机氟塑有限公司及企业负责人违反建设项目 三同时 管理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 41 万元。
二、4月 24 日,扬中市灵新风机氟塑有限公司内配喷漆房拆除完成。
三、6月底前,将扬中市天净中保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恒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及扬中市阳涛电气有限公司等集体厂房区域内的各类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四、扬中市政府牵头,三茅街道等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扬中市美达电力器材有限公司(镇江市宝通电器有限公司)、扬中市灵新风机氟塑有限公司退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红线范围。确保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红线范围内无违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要求兴华村委会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 1 号)文件的要求,对照 1995 10 20 日颁发的村集体房产证所示房屋原状和图斑,拆除历史存在的违章搭建, 4 26 日已拆除完成。
五、扬中市三茅街道兴华村委会组织对集体厂房内部和周边进行清障、清杂,并对部分区域实施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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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21

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月湖村燕舞桥西,镇江市江浦港口储运有限公司,从事化工仓储,距离王家花园不足1公里,距离长江不足 2 公里,北临京杭大运河,目前储罐罐体阀门腐蚀严重,可能导致化学品泄漏。

镇江市
丹徒区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2 日,丹徒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丹徒区交通运输局、丹徒区应急管理局、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以及化工行业专家,联合对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一、关于 镇江市江浦港口储运有限公司,从事化工仓储,距离王家花园不足 1 公里,距离长江不足 2 公里,北临京杭大运河 问题。经查,该公司位于京口区谏壁街道西南 2 公里处,原为丹徒县港务管理处谏壁港作业区, 2008 年企业实行改制,并更名为镇江市江浦港口储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港区内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等业务。 2014 9 月该公司因镇江市谏壁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关停,至今一直停产。
二、关于 目前储罐罐体阀门腐蚀严重,可能导致化学品泄漏 问题。经现场查看,厂区 14 个储罐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表面防腐油漆脱落、阀门和管道锈蚀的情况,化工专家指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属实

一、丹徒区政府将于一个月内完成对现有14个罐体残留储量和罐体腐蚀程度的安全风险评估检测并出具评估报告,目前正有序推进,预计 5 7 日前完成。
二、丹徒区政府积极协助属地采取 一罐体一策 ,清运残留危化品工作。

124

X2JS202204210019

镇江市京口区新民洲港口产业园区青春路6号,新港国际通用码头,该项目于 2011 年审批、 2021 年开工建设,审批时限已过期,批准建设时间、地址与实际建设时间、地址不符,无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无批示公告,未按照 2021 3 月实施的《长江保护法》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将 2007 年港口园区临时码头作为新港国际码头,并以此作为续建理由。建设期间,水利部门多次责令停工整改。相关部门未将该违法工程列入 142 个整改项目之内。

镇江市
京口区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4 日,京口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京口区交通运输局、京口区农业农村局赴现场检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镇江新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股东方:江苏鼎盛重工有限公司)。该公司规划建设 1 万吨级、 2 万吨级和 4 万吨级三个泊位,工程于 2013 7 月开始建设,已完成 3 个泊位引桥和部分码头平台浇筑。目前码头建设处于停工状态。
一、关于 项目未按照 2021 3 月实施的《长江保护法》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且审批时限已过期,批准建设时间、地址与实际建设时间、地址不符 问题。该公司 2009 3 19 日,获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镇江港新民洲港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港口岸线使用、环评、涉河建设方案等行政许可手续齐全。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通过镇江市海事局研究论证,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和安全交底。经调取企业《拟建码头区域地形测量合同书》、《水下挖拟合同》、施工照片和付款凭证等有关资料,证明其码头工程于 2013 7 月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等相关部门文件,在批复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可认定为批复继续有效。
2021年 3 10 日,长江测绘研究院曾对码头进行定位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已开工建设的码头坐标与批复施工图坐标一致。
二、关于 无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无批示公告 问题。经核查,根据码头建设审批程序,该公司已按规定程序取得了码头项目选址的规划意见、用地的预审意见、涉河建设方案批复、使用岸线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行政许可、核准批复、初步设计的批复等相关建设手续,并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备案、安全监管交底以及水上水下施工许可手续。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42 条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交办单反映的码头位于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因此无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规划许可,也无审批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开。
三、关于 2007 年港口园区临时码头作为新港国际码头续建理由 问题。经核查,新港国际码头实际于 2013 7 月开始建设,期间因企业自身发展等问题,建设缓慢,后于 2021 3 月开始加快建设。根据长江委涉河建设方案批复,新港国际码头在原临时码头基础上建设,文中要求该公司在实施码头建设过程中拆除临时码头,但后因码头建设材料运输等施工需要,该临时码头未及时拆除,现该公司已将不符合批复的临时码头部分进行了拆除。
四、关于 建设期间水利部门多次责令停工整改,但相关部门未将该违法工程列入 142 个整改项目 问题。
(一)关于 建设期间水利部门多次责令停工整改 问题。发生于 2021-2022 年间, 2021 年该公司在停工多年后重启续建。由于新港国际码头水利等相关批复手续于 2010—2013 年期间取得,后续在加快建设过程中,考虑到上级批文已过较长时段,项目附近水域地形已发生改变,水利部门要求该公司对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复核。 2021 11 26 日由于该公司未按要求开展防洪复核进行涉水工程施工,因此镇江市京口区水利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完成防洪复核前停止施工行为。
(二)关于 “142 个整改项目 问题。 “142 个整改项目 2017 12 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整改项目。当时经现场核查,新港国际码头已取得长江委批复,但码头建设处在刚开工不久即停工状态,所以镇江 142 个整改项目中没有该项目,详见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整改规范项目清单的通知》(长建管〔 2018 556 号)。此轮督查中手续的合规性再次核查,相关复核报告正推进。

部分属实

一、京口区水利局、京口区交通局将加强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对新港国际码头实施全过程监管,督促码头按照批复要求完成竣工验收,确保码头建设符合相关规定。
二、督促企业尽快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完成防洪评价影响报告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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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36

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中心村官庄,嘉佳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酚醛树脂、焦炭等,无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及环保设施应急预案,违法生产经营。原料苯酚和甲醛,气味刺鼻,异味扰民,生产时未给工人配备防毒面罩等用品,无废气、废水处理装置,废水直排下水管道。

镇江市
丹徒区

大气

2022年 4 22 日,丹徒区政府组织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丹徒区应急管理局、辛丰镇政府赴现场调查。
镇江市丹徒区嘉佳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仅从事危险化学品与普通化学品销售工作,注册地点为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中心村官庄,系法人朱某自有房屋所在处。该公司销售模式为厂家(生产方)-厂家(买方),公司本身不生产、不存储化学品,发生业务后,由镇江市丹徒区嘉佳化工物资有限公司直接通知生产方发货至买方。该公司注册地点为法人自有住房,无厂房,无仓库;从事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钡、氯化钡、甲醛、苯酚、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硼酸、亚硝酸钠等)与普通化学品(碳酸钠、尿素、碳酸钾、四硼酸钾等)销售工作。
经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经营设备和生产痕迹。现场未堆放苯酚、甲醛物料等物料。经巡查辛丰镇中心村官庄自然村及中心村全域,调阅治安监控,未发现从事危险化学品与普通化学品生产及贮存的企业。由于该企业不从事具体生产及贮存工作,故该企业无需办理环评、 三同时 验收、环保应急预案,也没有废水、废气排放,不需要建设废水、废气治理设施。

部分属实

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企业巡查监管,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126

X2JS202204210002

举报人前期反映镇江索普化工集团偷排有毒气体扰民的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该企业至今仍在日夜排放有毒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

镇江市
京口区

大气

2022年 4 22 日,京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被举报单位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手续齐全,已领取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
一、关于 日夜偷排有毒废气 问题。 2016 年以来,企业不断加大环保治理投入,先后完成了硫化氢尾气深化治理、热电厂脱硫脱硝提升改造(超低排放),醋酸乙酯储罐和发车岛 VOCs 回收等 7 个项目,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共计投入资金约 2 亿元,有效降低了各类污染物排放,周边信访投诉进一步降低。该公司为京口区重点监管企业,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京口生态环境局依托日常巡查、 双随机、一公开 四不两直 夜间突击检查,结合大气、 VOCs 等各类专项检查,不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安排不定期随机抽查以及监督性监测,结合日常监管和该公司在线监控排放量等数据,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 严重影响周边群众 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定期对该公司开展监督监测,根据 2021 6 月、 2021 11 月、 2022 3 月索普化工热电、乙酸乙酯、甲醇洗放空等尾气及厂界监督监测报告显示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 2022 4 3 日开始,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周边及附近重点区域开展为期三天的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出现超标情况。经现场分析,该公司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出现偶发性的跑冒滴漏等现象;货运汽车在途经求索路、镇大公路等区域时,可能因槽罐顶盖未密闭、装卸口积液残留等情况,导致异味沿途扩散。

部分属实

一、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高度重视异味扰民问题,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进一步规范装卸货及储运过程等相关操作流程,最大程度减少扰民行为。
二、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强企业生产区域及周边地区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京口区政府要求该公司切实加强化工生产区安全环保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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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95

泰州市靖江市生祠镇涨公村与新力村交界处的河道被污染,河底长满水花生。

泰州市  靖江市

2022年 4 22 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生祠镇政府等相关负责人,到靖江市生祠镇涨公村与新义村交界的中心港督查整改进展情况。同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靖江市水利局、生祠镇人民政府现场查看,相关情况如下:
经查,自4月 20 日起,生祠镇新义村和涨公村开展该河道的清理。 4 22 日现场查看时,生祠镇正在组织清理河道中的水草,涨公段已经完成河道清理,未发现污染和水花生;新义段正在清理中,与涨公交界的新义段河道有水草和水花生。截至 22 日傍晚,已完成全部河道清理。该河道沿线有一些小型机械厂,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排放。 4 22 日下午,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对生祠镇涨公村与新义村交界处中心港河水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中心港该段河水水质(氨氮浓度 0.858mg/L 、总磷浓度 0.10 mg/L 、高锰酸钾指数 4.2 mg/L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标准(氨氮浓度 1mg/L 、总磷浓度 0.2mg/L 、高锰酸钾指数 6mg/L )。

部分属实

一、4月 20 日起,生祠镇新义村和涨公村已开展该河道的清理,截至 4 22 日傍晚,已完成全部河道清理。
二、生祠镇对该段河道将进行定期巡查,同时举一反三,排查全镇其他河道,发现其他环保问题立即整改。
三、对全镇河道加强河长制管理,要求各级河长严格履职,同时加强 八位一体 管护,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目前生祠镇正开展生活污水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 PPP 项目建设进程。

128

D2JS202204210093

泰州市泰兴市分界镇王厂村常赵村4组的一家猪头加工作坊,异味扰民,孳生蚊虫,污水及血水流入附近河道。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分界镇人民政府对泰兴市明兴猪副产品经营部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 异味扰民,孳生蚊虫 问题。该经营部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蒸煮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和蒸汽发生器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其中蒸煮工段产生的气味无组织排放,会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燃烧废气经锅炉配套的水幕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未发现孳生蚊虫现象。
二、关于 污水及血水流入附近河道 问题。该经营部生产废水经管道排入车间南侧的化粪池,经三级沉淀发酵后,用软管泵送至东侧农田边的集水池,用作农田肥料。该经营部附近无河道,南侧有一个长 200 米、宽 20 米的鱼塘,不与其他河道相连,对鱼塘沿线巡查,未发现排口,也未发现污水及血水流入。

部分属实

分界镇人民政府将泰兴市明兴猪副产品经营部列入 散乱污 项目,采取 两断三清 措施进行清理整顿。截至 4 25 日,该经营部已停电停水,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已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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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10088

泰州市高新区恒景国际花园14幢下的 2 层商铺平台,长期积存生活污水,散发异味扰民。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收件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明确由凤凰街道牵头办理。4月 22 日开始,凤凰街道就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恒景国际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为江苏中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了解物业工作人员,该小区14幢投入使用后,陆续有 2 楼及 3 楼部分住户房屋内发生下水道堵塞,导致生活污水漫溢到自己家里,业主便自行对水下管道进行改造,私接水管将厨房污水、洗衣机污水等排至 1 楼商铺平台。
现场检查发现共有6家住户私接排污管,生活污水流出直接排到 1 楼商铺平台,导致少量污水积存在平台上,最终通过平台上的雨水槽流出。现场检查时一楼商铺平台上有水渍及少量污水,环境脏乱,检查人员未闻到明显异味。

属实

截至4月 25 日上午 12 时,处理整改情况如下:
一、4月 22 日,街道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要求物业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4 23 日,恒景国际小区物业安排专业人员对 2 楼、 3 楼共 6 家住户私接的排水管进行统一接管,集中收集污水,解决了污水流到 1 楼商铺楼顶平台的问题;并对平台上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 4 24 日,凤凰街道盛和社区走访了周边群众,群众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二、后期,凤凰街道将加强巡查,发现管道破损将及时修复,确保平台不积水。

130

D2JS202204210081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10004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油烟净化一体机确实已架空安装,但未如处理情况中所言 远离墙体 ,噪音震动仍存在,要求根据经营时间进行低频噪音检测。

泰州市  兴化市

其他污染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 11 日、 22 日由兴化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昭阳街道办事处、兴化市城管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 油烟严重 问题。经查,该小吃店从事油炸小吃外卖经营。 2022 1 月群众反映该店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外排污染环境问题,兴化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店进行整治,于 2022 1 月上旬安装了油烟净化一体机,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入下水道,同时要求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维护,并由第三方定期进行清洗,确保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022年 4 13 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源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小吃店排放的油烟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为 0.532mg/m3 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 2 中的 2.0mg/m3 标准。
二、关于 油烟净化一体机确实已架空安装,但未如处理情况中所言 远离墙体 ,噪音震动仍存在,要求根据经营时间进行低频噪音检测 问题。 2022 1 月,该店采用膨胀螺丝将油烟净化一体机架设安装在一楼墙体,油烟净化一体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墙体震动,存在低频噪音及震动扰民。兴化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进一步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将油烟净化一体机架空安装,远离墙体,避免共振,并在支架临墙一侧及屋顶铺设隔音材料,切实解决声音扰民问题。
2022年 4 12 日晚、 13 日晚与相关人员多次对接交流,对其住所房间噪声开展监测,相关人员未同意在其房间开展监测,故监测暂时无法开展。 2022 4 24 日、 25 日、 26 日兴化生态环境局会同昭阳街道相关社区多次与相关人员对接做好相关工作,要求其配合开展室内噪声监测,同时提供了江苏源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兴化环境监测站、中科泰检测(江苏)有限公司三家有资质环境噪声监测单位供其选择开展室内监测,但相关人员拒绝,不予配合,无法开展室内噪声监测,难以掌握其噪声影响程度。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小吃店在经营时必须同时开启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且做到定期清洗;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小吃店声源噪音和厂界噪音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昭阳街道要求该店合理安排经营时间,避免噪音扰民。预计于2022年 5 30 日前完成。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政府昭阳街道加强对该店面的环境监管,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巡查。昭阳街道负责加强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做好信访矛盾化解。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131

X2JS202204210069

泰州市泰兴市江苏泰来减速机有限公司、江苏泰极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江苏金泰隆机电设备制造厂、江苏金泰新减速机有限公司等机械企业,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环保手续、用地手续不全,实际情况与环评不符; 2 、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3 、违规处置废矿物油、润滑油等危废,污染周边水源,虚报危废量,远低于实际产生量; 5 、机油味、噪音严重扰民; 6 、未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泰州市  泰兴市

噪音 大气 土壤

2022年 4 22-23 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高新区管委会、张桥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相关公司环评文件、固定污染源登记表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 环保手续、用地手续不全,企业实际与环评报告不一致 问题。
1、江苏泰来减速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来公司),位于泰兴市张桥镇匡庄村四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3782732045M ,经营范围为减速机、风机、环保机械等制造和销售。泰来公司主动式海洋波浪补偿系统装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于 2012 9 7 日经原泰兴市环保局审批,项目于 2014 8 月建成投产, 2019 年停产至今,现已破产清算拍卖。此前,泰来公司 拆除 了部分生产设备,并将部分闲置厂房和机加工设备出租给12家公司和个人从事生产、仓储和办公,从事生产的有 7 家(具体为 1 家从事船舶空调配件生产, 1 家从事升降架生产, 1 家从事环保设备生产, 1 家从事机械设备组装, 1 家从事钢筋矫直, 1 家从事车加工生产, 1 家从事滚齿、磨齿生产);从事仓储办公的 5 家,这些承租的生产企业和个人均未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该地块已被江苏恒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竞得, 2022 4 7 日,恒丰公司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 苏( 2022 )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20226 号,苏( 2022 )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20233 号、苏( 2022 )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20212 号、苏( 2022 )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20240 号、苏( 2022 )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20197 ,宗地面积共 22733 平方米。江苏泰极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江苏泰来减速机有限公司为同一法人,位于同一地址,属经营公司,不从事生产。
2、江苏金泰隆机电设备制造厂(以下简称金泰隆公司)系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整体搬迁至泰兴高新区。金泰隆公司生产设备于 2021 9 月份开始搬迁拆除,目前厂区内仅剩金加工工段和装配工段在产,热处理设备、喷漆房等设备均已拆除或停用,原热处理车间、喷漆车间、减速机车间内仅堆放部分成品。现该公司实际生产工艺为:原料-金加工-装配-试机;主要生产设备为 7 台加工中心、 2 台铣床、 1 台磨床、 5 台数控车床、 2 台普通车床、 1 台钻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2021 年版)管理要求,该公司现有项目无需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公司地块被泰兴市人民政府收购,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3、江苏金泰新减速机有限公司,位于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东路 109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37724704831 ,主要从事减速机销售,销售产品由同一厂区的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负责生产。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于 2016 10 月份编制了《齿轮制造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经网上公示; 2019 年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喷漆等工序, 2019 6 月份编制了《年产 6000 台高精度齿轮及齿轮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 9 月份通过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2019 12 月份建成投产, 2020 1 月份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经核查,该公司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与环评报告中一致。该公司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为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经 苏( 2018 )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0039819 注册登记,宗地面积共 25418 平方米。
二、关于 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问题。
1、泰来公司 2020 5 月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 91321283782732045M001X ,有效期 2020 5 21 日至 2025 5 20 日。
2、金泰隆公司 2020 1 2 日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212837378397167001Q ,有效期 2020 1 2 日- 2023 1 1 日,行业类别为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 2020 5 9 日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21283572621208U001W ,有效期 2020 5 9 -2023 5 8 日,行业类别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三、关于 违规处置废矿物油,润滑油等危废,污染周边水源,虚报危废量,远低于实际产生量 问题。
1、泰来公司环评文件中危废主要为废乳化液、废润滑油,企业于 2019 8 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有部分生产时遗留下的废乳化液和废润滑油在厂区内露天堆放,部分含油废水在热处理车间内暂存,未按规范堆存,得到有效处置。
2、金泰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主要有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调阅该企业危废处理台账,自 2020 年至今,该公司共计产生废矿物油 812.6kg 、废乳化液 3102kg 、废活性炭 717.4kg 、漆渣 797.8kg 、废油漆桶 2112kg ;该公司产生的危废均堆放在母公司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危废仓库内,由母公司负责委托专业的处置单位处置,未进行网上申报。 2022 4 23 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内西侧生活污水总排口正在排放,对该总排口排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为: COD6mg/L 、氨氮 0.08mg/L 、总磷 0.05 mg/L ,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表 4 一级标准要求。
3、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为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其中机油年使用量约 0.5t/a ,集中收集后定期与新机油比例添加,用于日常机械保养,不外排;废油漆桶年产生量 50 公斤、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年产生量 300 公斤。 4 22 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危废仓库内暂存 5 个废油漆桶和废过滤棉 0.004 吨,部分废油漆桶散落在车间内或被工人拿来装零部件,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未及时在全生命周期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4 23 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已将厂区内废油漆桶收集、称重、网上申报并运至危废仓库内暂存,该公司危废仓库内暂存废油漆桶总计约 0.1 吨、废过滤棉 0.004 吨,废机油回用于机械保养,废活性炭、废乳化液等尚未更换;该公司已和江苏爱科固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协议,至今危废未转移处置。该公司厂区内已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已接管园区污水管网,雨水接管园区雨水管网,现场检查时无雨水外排,厂界四周无外排迹象。
四、关于 机油味、噪音严重扰民 问题。
1、泰来公司已长期停产,但承租的企业和个人生产时不排除有机油味和噪声对外环境有一定影响。
2、金泰隆公司四周无住户,最近的住户与企业之间间隔如泰运河和大庆东路。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金加工工段和组装工段在生产,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 0.483mg/m3 ,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4 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最大值 11.3ug/m3 ,参照原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 524-2020 ),符合表 5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 55.7 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 1 3 类区标准限值,该公司夜间不生产。
3、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周围均为企业,无居民区。 4 23 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喷漆工序正在作业、热处理炉正在使用,清洗工段和热处理油淬工序未生产。检查发现油淬工序无污染防治设施,淬火油雾废气直接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喷漆工段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 0.500mg/m3 ,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4 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最大值 10.3ug/m3 ,参照原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 ),符合表 5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喷漆工段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 2.0mg/m3 、排放速率 7.95×10-3kg/h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 1.41mg/m3 、排放速率 5.60×10-3kg/h ,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4 标准限值;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 54.7 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 1 3 类区标准限值,该公司夜间不生产。
五、关于 未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问题。
1、泰来公司已长期停产。
2、金泰隆公司 2021 1 月份编制了环保意外事故应急预案,但未按规定将应急预案备案。
3、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于 2021 3 月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专项预案,预案于 2021 3 月备案,备案编号为 321283 2021 041 L

部分属实

一、泰来公司2022年 3 月破产拍卖,公司所有资产归江苏恒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所有,恒丰公司表示今后不再从事现有项目的生产。张桥镇 2022 4 月按规范暂存原恒丰公司厂区遗留的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水,并计划于 5 4 日前联系有资质单位合法合规处置厂区暂存的危废和含油废水。根据泰来公司管理人 2022 4 13 日公告,限承租人于公告后 15 日内搬离。逾期不搬离,张桥镇将进一步采取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拟对江苏金泰隆机电设备制造厂立案查处。
三、督促江苏金泰隆机电设备制造厂尽快办理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并编制危废管理计划、做好危废的网上申报,严格按照苏环办〔2019〕 327 号文的要求,做好危废的全过程管理;尽快将应急预案备案。
四、督促江苏金泰新齿轮有限公司针对油淬工段产生的淬火油雾废气进行收集,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严格按照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按照苏环办〔2019〕 327 号文的要求,做好危废的全过程管理。 4 23 日,该公司已将厂区内废油漆桶收集、称重、网上申报并运至危废仓库内暂存。
五、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政府加强对上述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132

D2JS202204210078

举报人前期反映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司马村8组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泰兴市顺天气体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环境问题,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只对气体排放口浓度进行检测,并未检查排放口数量。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2022年 4 22 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 相关部门现场检查时,只对气体排放口浓度进行检测,并未检查排放口数量 问题。
泰兴市润华气体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华公司 ),位于泰兴市河失镇新广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37990897540 ,润华公司主要从事高纯度二氧化碳项目生产,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编号为 913212837990897540001Y ,未对排气筒作要求,有效期 2020 3 3 日至 2023 3 2 日。润华公司东侧二氧化碳提纯设备建设有吸附再生废气处理装置,采取 冷凝 碱喷淋 —UV 光解 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空。全厂只有 1 根排气筒, 其他 废气均无组织排放,不存在 只对气体排放口浓度进行检测,并未检查排放口数量

部分属实

一、泰兴生态环境局已对润华公司高纯度纳米碳酸钙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未经验收项目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二、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河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润华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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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59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28000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 1 、未答复 18 家船厂有无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 2 、未答复有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只提到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3 、质疑船厂占用河边、岸线及非农用地的审批手续; 4 、仅对兴化市林湖湖东船厂进行处罚,而未对其他船厂进行处罚; 5 、责令关闭的大丰永新船厂更名为风顺船舶有限公司后,在原址上继续违法生产。

泰州市  兴化市

其他污染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 22 日,兴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 未答复 18 家船厂有无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 问题。 X2JS202203280001 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是根据举报内容进行回复,举报内容没有提及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问题, X2JS202203280001 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也未答复 18 家船厂有无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问题。实际情况是 18 家船厂均无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且全市 36 家钢质船舶修造(拆)企业均无项目备案及立项审批手续。
二、关于 未答复有无环保 三同时 验收手续,只提到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问题。 X2JS202203280001 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报告在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部分明确指出 “18 家修造船厂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10 家取得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登记工作审查小组登记手续 ,实际已回复了有无环保 三同时 验收手续问题。
三、关于 质疑船厂占用河边、岸线及非农用地的审批手续 问题。 X2JS202203280001 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是根据举报内容进行回复,举报内容没有提及占用河边、岸线及非农用地的审批手续问题, X2JS202203280001 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未答复占用河边、岸线及非农用地的审批手续问题。实际情况是全市 36 家钢质船舶修造(拆)企业中除 1 家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外, 31 家企业无合法的用地手续, 3 家企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查到兴化市境内用地登记, 1 家企业用地超批准面积;全市 36 家钢质船舶修造(拆)企业中 35 家企业有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修建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的问题, 1 家企业存在批少建多的情况。
四、关于 仅对兴化市林湖湖东船厂进行处罚,而未对其他船厂进行处罚 问题。 X2JS202203280001 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中明确答复 该信访件因疫情影响,涉及企业多, 5 月底前完成其余 17 家企业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至目前为止,兴化生态环境局已对包括兴化市林湖湖东船厂在内的 31 家船舶修造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其他 5 家船厂中有 3 家船厂生产场地不在兴化行政辖区, 2 家停产且场地已清空。
五、关于 责令关闭的大丰永新船厂更名为风顺船舶有限公司后,在原址上继续违法生产 问题。风顺船舶有限公司已在本次全市钢质船舶修造(拆)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名单中,将按照《兴化市船舶修造(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依法整治。但该公司生产场地不在兴化市境内,兴化市对该公司违法行为无管辖权,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函告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理。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兴化市船舶修造(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市船舶修造(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联动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企业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整治工作开展督查,促进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包括兴化市林湖湖东船厂在内的31家船舶修造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船舶修造(拆)企业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违章建设日常监管,严防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同时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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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JS202204210053

泰州市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八圩村五福队,中铁建港航局泰兴港区七圩公用码头项目,在江堤口外建设堆场,目前江堤外口填土后的高度已与岸堤一样,要求恢复江堤外口原来高度、江滩原状并复绿。泰兴港区华泰船厂,无相关经营许可,出租大部分场地用作砂石堆场。民生港务,吊机至今未按要求拆除,有时晚间偷偷生产。

泰州市  泰兴市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3-24 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市水务局会同虹桥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中铁建港航局集团泰兴港务有限公司、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 中铁建港航局泰兴港区七圩公用码头项目,在江堤口外建设堆场,目前江堤外口填土后的高度已与岸堤一样,要求恢复江堤外口原来高度、江滩原状并复绿 问题。江苏中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开始停产拆迁,虹桥工业园区对拆除后的地块进行回购并与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合作,成立中铁建港航局集团泰兴港务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公用码头项目。中铁建港航局集团泰兴港务有限公司于 2017 10 27 日获得《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长许可〔 2017 122 号), 2018 12 18 日开工建设, 2021 10 月底分别完成涉水工程专项验收和码头竣工验收, 2021 11 12 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该公司 2018 5 15 日取得江苏省水利厅批复的苏水许可〔 2018 105 号行政许可决定, 2019 4 月底前完成港池前沿疏浚工作,并将弃 沙土 用于后方堆场平整增高,总方量25.2万方。堆场建设过程逐步将剩余河砂临时堆存至江滩位置, 2022 1 月虹桥园区管委会处置剩余河砂,并于 2022 4 18 日完成剩余河砂招拍挂工作, 2022 5 月底之前完成清理工作。
二、关于 泰兴港区华泰船厂,无相关经营许可,出租大部分场地用作砂石堆场 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江苏华泰船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船舶制造项目,占地约300亩,该公司年产 5 万吨船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 2016 6 23 日取得泰兴市环保局审批意见(泰环字〔 2016 30 号), 2020 5 31 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询问华泰船厂现场负责人了解到,华泰船厂于 2017 12 月至 2020 4 月因经营困难,将公司 1 号船台(约 10000 平方米)租给民生港务公司作煤炭堆场,租赁协议到期后公司即收回该地块用于船舶项目制造。目前该船台已恢复原状,现场核查时船舶项目正在生产,全厂无煤炭堆放。
三、关于 民生港务,吊机至今未按要求拆除,有时晚间偷偷生产 问题。民生港务公司 3 台吊机已停用 5 年左右,停用报告于 2021 10 月交至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对吊机拆除未 作要求 。4月 25 日泰兴市交运局现场检查,吊机已经断电,不具备作业条件。企业近期处于停产状态,经虹桥镇组织多次跟踪巡查检查,未发现夜间违规作业行为。

部分属实

一、虹桥镇督促中铁建港航局集团泰兴港务有限公司清理江滩河砂,并按要求恢复滩地。目前,该公司已通过虹桥园区管委会采取挂拍方式处置滩地存砂,5月底前清理到位。
二、督促民生港务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022年 6 月前完成散货码头工程项目验收。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虹桥镇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135

X2JS202204210051

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集镇中心河,长年漂浮油花,质疑周边工业园区、菜市场、医院、中小学校、饭店、浴室及沿街住户的污水如何处理。

泰州市  姜堰区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梁徐街道、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 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集镇中心河,长年漂浮油花,质疑周边工业园区、菜市场、医院、中小学校、饭店、浴室及沿街住户的污水如何处理 问题。
经核查,双登科工园距中心河北约600米。梁徐卫生院距中心河南约 150 米。梁徐中学、梁徐小学、农贸市场、清泉浴室,碧玉池等单位及董记牛肉店、刘记牛肉店等餐饮场所自西向东分布在中心河南侧。
其中,双登科工园现有30家企业,主要从事电线电缆、金属制品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纺织(无印染生产)等。 2021 年,区住建局牵头建设南京路南北向生活污水主管网 1 条,东西向生活污水支管网 4 条(园区一路、二路、三路、梁蒋路),将园区及周边生活污水收集接入姜堰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已有 19 家企业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主管网,另 11 家企业未接管到位。根据现场排查,该 30 家企业均不产生工业废水。
梁徐街道农贸市场建有化粪池1座,未接入污水主管网。
梁徐卫生院医疗废水配套有废水处理设施(厌氧发酵+二氧化氯消毒),生活污水配套有化粪池,处理后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尚未接入污水主管网。
梁徐中学生活污水已经接入污水主管网,梁徐小学生活污水尚未接入污水主管网。
梁徐街道集镇段自双登大道至南京路沿街饭店、浴室、住户的生活污水部分接入污水主管网,自南京路向东姜园路沿街饭店、浴室、住户的生活污水尚未接入污水主管网。
梁徐中心河集镇段两侧有入河排口,街道集镇部分雨污管网混接,存在生活污水入河现象,4月 23 日姜堰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梁徐中心河姜泗路断面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 类水标准,现场核查时中心河部分水面漂浮有油花。

属实

一、梁徐街道督促双登科工园内的11家企业、农贸市场、卫生院、梁徐小学于 7 31 日前将污水接入污水主管网。
二、梁徐街道加快集镇段污水主管网改造及 十必接 接管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 8 31 日前完成沿街排水户接管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长效维护,确保河道整治水质达标。

136

X2JS202204210049

泰州市海陵区新世纪花园南侧,沿河柳树被全部砍伐,护城河步行道(新世纪花园段) 被阻塞,小区西侧河边树木全部被砍伐用作停车场,小区东侧花园绿化被破坏,改建为办公室。

泰州市  海陵区

生态

一、关于 泰州市海陵区新世纪花园南侧,沿河柳树被全部砍伐 问题。由于新世纪花园小区建设年代较早,加之后期缺乏管理,小区南侧绿化无序、利用率低,因此重新改造布局,原址新建宜居游园,提升了小区整体绿化品质,同时增设了适老宜居空间。在改造前,小区南侧沿河并无柳树,不存在沿河柳树被全部砍伐的情况。
二、关于 护城河步行道(新世纪花园段) 被阻塞 问题。 2020 年,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凤城河内环游步道工程,作为凤城河内环游步道的一部分,接通南山寺和望海楼,在步道与小区之间设置格栅围墙予以分隔,并留设带门禁大门方便居民出入。因该段步道涉及的土地属新世纪花园小区所有,考虑土地一时难以征用及小区安全等因素,对该段内环游步道采用浮箱步道从文峰桥东侧下水,向东至望海楼上岸。
三、关于 小区西侧河边树木全部被砍伐用作停车场 问题。新世纪花园小区是老城区中建设较早、硬件基础设施严重老化、 停车难 问题尤为突出的小区,居民增设停车位的诉求强烈。 2021 年初,根据社区收集的居民需求调查表,支持小区绿改停的比例约为 88% 。为此,海陵区住建局在增设停车位的同时保留大量原有小区绿化。小区西侧在雨污分流改造时移植部分绿化,后来进行补植,不存在河边树木全部被砍伐用作停车场情况。
四、关于 小区东侧花园绿化被破坏,改建为办公室 问题。改造项目并未新建任何建筑物,不存在小区东侧花园绿化被破坏,改建为办公室情况。

部分属实

一、利用多种途径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主动与小区业主加强沟通联系,耐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优化现有绿化覆盖面,进一步丰富绿化品种及品质。

137

X2JS202204210048

泰州市兴化市临城街道兴泰路东,气和榆柳高效农业园,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将大棚内7000 多平方米 农业用地硬质化从事养殖,园内堆存大量外来废弃物,污水直排河道,导致河水黑臭。

泰州市  兴化市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 24 日,临城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兴化市城市管理局、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 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将大棚内 7000 多平方米 农业用地硬质化从事养殖 问题。经查自然资源部门图斑,举报人反映的地块面积为 7629.59 平方米,为设施农业地(图斑编号: 671 );其中 721.64 平方米(图斑号: 396 )已在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用于蔬菜保鲜储存,可以进行硬质化;另有 6907.95 平方米(两座大棚)由泰州新农人发展有限公司租给泰州市榆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黑水虻养殖,其中一座大棚是原投资人唐某坚早期发展高效农业时对部分地面进行硬质化,用于蘑菇种植;另一座大棚于 2020 5 月租给泰州市榆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殖黑水虻后进行的硬质化。
二、关于 园内堆存大量外来废弃物 问题。经查,泰州市榆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确有废弃物堆放,主要为用于喂养黑水虻幼虫的餐厨垃圾。 2021 10 月以来,该公司调整养殖生产方式,不再喂养黑水虻幼虫,但剩余餐厨垃圾未能及时清运处理。
三、关于 污水直排河道,导致河水黑臭 问题。经查,该公司已不再喂养黑水虻幼虫,无废水产生,该公司外侧沟渠已干涸,西侧生产河发包用于水产养殖,未发现明显黑臭现象。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临城街道办事处督促泰州市榆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承租后硬质化的土地进行清理复原,督促泰州市新农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对整个园区的现场环境管理。兴化市城市管理局指导泰州市榆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现场堆放餐厨垃圾等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理。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原投资人唐某坚对硬质化地面进行复原,目前已经复原2000 平方米 ,复原工作仍在继续,预计5月中旬完成整改。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临城街道办事处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气和榆柳农业园区的日常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138

D2JS202204210065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三军村军田7组,泰兴市奥科瑞丰有限公司,长期露天粉碎木材,噪音、粉尘污染严重。该公司以回收秸秆的名义骗取国家补贴。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噪音

2022年 4 22 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河失镇人民政府对泰兴市奥科瑞丰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查阅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该公司 2022 1 月以来停产至今,现场无生产痕迹。
一、关于 长期露天粉碎木材,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问题。前期 2021 11 23 日,接群众举报奥科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河失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废木料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未经收集直接外排,秸秆粉碎和废木料破碎过程中的机械噪声未采取降噪措施。泰兴生态环境局要求河失镇人民政府将奥科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列入 散乱污 予以取缔,实施 两断三清 2022 1 6 日,河失镇要求奥科公司将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造粒机、筛分机、粉碎机进行断电停产;当日,奥科公司对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造粒机、筛分机、粉碎机的电力线路进行拆除,并停止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的生产; 4 6 日对厂房内的造粒机、粉碎机进行拆除; 4 7 日对厂房西侧空地上秸秆收购加工项目破碎机电源进行拆除;对厂房西侧及南侧场地上堆放的秸秆、废木材进行分批清运,至目前,已清运秸秆、废木材 60 吨左右,尚余 10 吨左右玉米、花生秸秆和 1 吨左右废木材未运走。
二、关于 该公司以回收秸秆的名义骗取国家补贴 问题。经查, 2021 年该公司秸秆收储、终端利用量 14000 吨,泰兴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发放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奖补资金 86134 元,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申报,未发现骗取国家补贴的情况。查询河失镇财政系统,未查到 2021 年之前的补贴发放记录。

部分属实

一、河失镇督促奥科公司立即将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造粒机、粉碎机进行搬离,并对厂区内堆放的废木材进行清理,5月底清理完成。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督促奥科公司对秸秆收购加工项目实施整改,将露天秸秆破碎加工设备安装至厂房内,采取建筑隔音,加装静音箱、隔音板等措施,降低噪音对周边的影响;采取 旋风 + 布袋除尘 方式对秸秆加工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存储,并加装水雾除尘装置进一步加强除尘效果。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河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139

D2JS202204210047

泰州市姜堰区顾高镇工业集中区13号,万丰塑业有限公司,每晚 21 点偷排废气。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顾高镇、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 泰州市万丰塑业有限公司每晚 21 点偷排废气 问题。 2022 4 22 日白天和 24 日夜间现场检查,该公司均未生产。经调阅 2022 4 月以来的生产台账,该公司为间断式生产,仅 6 天从事生产( 4 16 -21 日)。现场查阅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设备状况日常检查记录表( 2022 年度),未发现该公司有偷排废气的迹象。 2021 7 26 日江苏康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限值。 2021 12 12 日夜间姜堰生态环境局在该公司周边进行 VOCs 走航溯源观测,无 TVOCs 浓度高值点。结合前期检查,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产生。

部分属实

一、顾高镇督促该公司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待该公司正常生产后,姜堰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140

X2JS202204210017

泰州市姜堰区皇廷御苑,周边空气弥漫类似大蒜的刺鼻气味,怀疑是苏州路、淮海路、姜堰大道上的企业排放废气所致,这些企业设有多个烟囱,经常排放黑色、黄色、白色烟气等。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 泰州市姜堰皇廷御苑,周围空气弥漫类似大蒜的刺鼻气味,怀疑是苏州路、淮海路、姜堰大道上的企业排放废气所致,这些企业设有多个烟囱,经常排放黑色、黄色、白色烟气等 问题。 2022 4 22 -24 日,姜堰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位于苏州路、姜堰大道、淮海西路,皇廷御苑周边的 12 家涉气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 12 家企业均配套建设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除鸿凯针织、维达印染、科思茂管业未生产外,其他 9 家均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检查发现纺织印染(华源纺织、友成染整、嘉晟染织、维达印染、鸿凯针织)、医药制造(乐威医药)、生物制品(博立生物)等类型企业厂区内及厂界周围存在不同程度的异味。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选取纺织印染、医药制造、生物制品类型企业各 1 家(华源纺织、乐威医药、博立生物),对企业厂区及厂界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等主要污染因子均达标。

部分属实

一、姜堰经济开发区、姜堰生态环境局对皇廷御苑周边涉气企业加强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5家纺织印染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对染料桶、染缸等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收集处理,确保在 7 31 日前废气收集处理到位。
三、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医药、生物制品类企业全面排查整治,有效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果。

141

X2JS202204210012

秦州市姜堰开发区开阳路,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厂内堆存大量危险固体废物,并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偷排河道。

泰州市  姜堰区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姜堰区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 厂内堆存大量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 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危险废物均贮存在危废仓库内,按规范设置有标识、台账。其中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废磷烷吸附剂、废二甲苯、废助焊剂、废化学品、化学试剂瓶委托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废水池槽渣委托江苏昕鼎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扬州云龙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处理。经查阅该公司相关台账及转移联单,未发现该公司将危废、一般固废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现象。目前库存危废共 5.9147 吨,水处理污泥约 370 吨。 2021 年产生危废 24.6523 吨,委托处置 20.8 吨,仓库暂存 3.8523 吨;产生水处理污泥 10413.97 吨,委托处置 10411.43 吨(含 2020 年度 12.66 吨),仓库暂存 15.2 吨。鉴于该公司一般固废产生量及库存量较大,如不及时处置,存在一定环境风险隐患。
二、关于 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偷排河道 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2022 4 22 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 6 个雨水排放口仅临近食堂的排口有滴排现象,其他 5 个雨水排口均无排水痕迹。调阅该公司自动监控数据, 3 1 日至 4 22 日累计排放废水 25.16 万吨,日均排水量为 4747 吨,基本符合环评审批排放量,未发现偷排河道现象。 4 25 日,雨天对 6 个雨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排水均达标。但该公司污水量较大,接近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 5000 / 天),查阅相关记录,存在偶尔轻微超过接管标准现象。

部分属实

一、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责成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同时加强与危废、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的沟通合作,减少库存,确保安全。
二、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对污泥接收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三、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提升,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雨水管道修缮与维护,防止滴排现象产生。
四、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节水措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确保废水不超总量排放。

142

D2JS202204210028

泰州市兴化市竹泓镇尖沟村,兴化市宏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泰州市  兴化市

其他污染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 22 -24 日,兴化市竹泓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 兴化市宏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于2019年 5 6 日取得 关于兴化市宏韦蚯蚓养殖有限公司蚯蚓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泰行审批(兴化)〔 2019 20079 号)中,要求本项目原料中的污泥为本地区食品厂污泥及本地区纯生活污泥,不得 使用其他 工业废弃物更不得利用危险废物作为原料。经现场调查及调取历史资料,该公司于2021年 1 14 日至 2021 3 23 日接收巨腾电子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48 批次磷化污泥共计 1368.5 吨用于堆肥处置,巨腾公司提供的危险性鉴别评审意见及危险废物属性类别和代码变更登记表,显示该磷化污泥为一般固废。至 2021 7 月该公司消耗及风干该批污泥 1128.52 吨,剩余 239.98 吨转至扬州港口污泥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兴化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于 2022 4 5 日下达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泰环罚告字( 2022 3-60 号),拟处罚金额 5 万元。通过现场检查、调取该公司原料入库台账及生态环境局污泥处置平台记录,该公司从 2021 4 月至今未接受过污泥。

基本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竹泓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经营行为的日常管理,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从事经营,该公司从2021年 4 月至今未接受过污泥。兴化生态环境局前期已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竹泓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同时要求企业制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环境保护台账,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143

D2JS202204210027

泰州市泰兴市虹桥镇张公村,泰兴市兆丰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泰州市  泰兴市

其他污染

2022年 4 22 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虹桥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等资料,该公司自 2021 8 月停产至今。调查情况如下:
关于 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问题。
经查,兆丰公司年产30000吨农业有机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明确,该公司只能接受三家生活污水处理公司产生的一般污泥,分别是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泰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和泰州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因涉嫌非法倾倒工业固废,自 2021 8 月停产至今。泰兴生态环境局询问兆丰公司实际负责人戴某成,据其交代,该公司自投产以来,除了收取环评中三家生活污水处理公司的污泥外,还接受 其他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印染厂产生的印染污泥和 其他 公司产生的少量工业污泥。

基本属实

一、泰兴市公安局对泰兴市兆丰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固废的行为进行侦办,根据侦办结果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虹桥镇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144

D2JS202204210017

泰州市姜堰区锦都国际花园,22栋楼前绿化带被毁坏用于建设停车位。

泰州市  姜堰区

其他污染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天目山街道、城管局、住建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调查核实情况:锦都国际花园22号楼位于小区中西部,楼前与楼后均设置有绿化带,现场核查未见大面积破坏绿化用于建设停车位的情况。 22 号楼前西侧绿化带内有一处硬质化场地,面积约 10 ㎡,可用于停放车辆(现场未有车辆停放)。

属实

一、天目山街道和城管局已于4月 27 日对该处硬质化场地进行拆除清理,责成住建局 5 10 日前负责对拆除后的场地复绿。
二、天目山街道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45

D2JS202204210050

宿迁市沭阳县北丁集乡,江苏绿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委托江苏绿雅食用菌有限公司处理,但实际并未处理就直排至江苏绿雅食用菌有限公司厂外的水沟内。绿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锅炉烟囱排放黑烟,并偷采地下水。

宿迁市沭阳县

4月 22 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立即组织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耿圩镇进行现场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1.经核实,信访件中 江苏绿雅食用菌有限公司 实为绿雅(江苏)食用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绿雅食用菌 ),主要从事食用菌种植。江苏绿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绿雅食品 )主要从事食用菌食品加工。以上 2 家企业属同一集团。
2.经核实,原绿雅食品的污水转运至绿雅食用菌污水处理站处理。自 2022 3 14 日绿雅食品自建污水处理站建成并投入运营后,绿雅食品污水由其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水补充至公司自有鱼塘及灌溉租赁的农田。现场排查发现,绿雅食品厂区南侧有一处池塘,主要用于雨水收集及农田灌溉,未发现有水外排管道。
3.绿雅食品食用菌生产为间断性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食用菌 - 清洗 - 速冻 - 成品或食用菌 - 蒸煮 - 装罐 - 成品。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蒸煮废水,生产时清洗水日产约 50 吨,蒸煮水(间歇性产生)月产约 75 吨。现场检查时,清洗车间正常生产,蒸煮车间未生产,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现场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蒸煮废水由养殖户李某龙外运用于养殖,检查人员现场已与李某龙电话核实。沭阳生态环境局现场对该企业污水处理站排放池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4.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有一台 3.6 蒸吨锅炉未运行,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提供 2021 12 27 日锅炉废气检测报告,显示检测因子均达标。 2021 10 29 日生态环境部印发《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 104 〕号)规定,生物质锅炉废气应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或水膜除尘器)和有足够过滤面积的袋式除尘设施进行处理,企业实际建设与要求不符。
5.沭阳县水利局组织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偷采地下水行为,所用水为自来水。

部分属实

针对企业实际建设的除尘设施与要求不符的问题,沭阳县已要求该企业锅炉废气处理工艺按要求升级为多级除尘工艺,目前正在整改中,改造期间蒸煮工序不生产,预计5月中旬整改完成。

146

D2JS202204210025

宿迁市泗洪县重港街道76号,宿迁博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宿迁市泗洪县

其他污染

4月 21 日接到交办件后,泗洪县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局、重岗街道开展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宿迁博睿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态农业蚯蚓养殖项目(重新报批)环评于 2021 4 30 日取得泗洪生态环境局批复(宿环建管表〔 2021 3039 号), 2021 5 17 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经查阅环评,该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畜禽粪便(干牛粪、猪粪等)、生活污泥(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无毒无害工业污泥。
2.经核实,该公司投入运营后, 2021 6 1 日至 10 30 日期间,先后接收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泥 1298 吨,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造纸废水处理污泥 332.1 吨,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泥 27.92 吨,靖江涛涛乐器配件加工厂污泥 50 吨,爱克发(无锡)印版有限公司污泥 248.69 吨。相关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或专家论证意见等显示转运接收的污泥均为一般工业固废。前期接收的污泥属性未经核实鉴定,泗洪生态环境局已组织开展现存污泥属性鉴定。
另从卫岗、蒙牛养牛场外购牛粪约10000吨。现场发现该公司暂存污泥因物料大棚倒塌露天堆放,现存污泥约 1900 余吨,牛粪约 9000 余吨,污泥下方部分铺设黑色防渗膜,污泥与牛粪混合存放且无覆盖等措施。该公司现已外销有机肥料共计 200 吨。
3.2021年 12 20 日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宿环罚字〔 2021 〕( 4 118 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签收决定书后一直自行停产整改,停止接收污泥。

属实

1.针对该公司 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的违法行为,泗洪生态环境局已进行立案调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宿环责改字〔 2022 〕( 4 43 号),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贮存工业污泥。该公司正在对污泥进行集中,已购置防雨、防渗膜对污泥进行规范堆存,预计 5 6 日前完成整改。
2.泗洪生态环境局已发函至污泥输出地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函商协助调查污泥属性。
3.泗洪生态环境局已组织开展现存污泥属性鉴定,待鉴定结果出具后进一步跟进处置。

147

D2JS202204210008

宿迁市沭阳县贤官镇,亚威木业,夜间锅炉烧煤,异味扰民,制胶车间废水渗漏进附近河道。

宿迁市沭阳县

大气

4月 22 日接信访交办件后,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贤官镇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生物质锅炉正在使用,未发现烧煤问题,查阅企业夜间用电证明材料和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采购清单,显示该企业今年以来夜间从未生产,使用的燃料为生物质颗粒。
2.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排板线废气未收集,涂胶工序废气收集不到位,车间气味明显,厂区有 间歇性 轻微异味。厂界东侧为农田、西侧为245省道、南侧为大江木业有限公司、北侧有村民居住区,该企业生产设备离最近居民距离 75 米,符合自查报告中防护距离 50 米要求。现场沭阳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甲醛、 VOCs 浓度 1 2 3 4 5 号排气筒排放浓度最高值分别为 4.52 0.276mg/m3 ,无组织废气下风向厂界甲醛、 VOCs 最高值分别为 ND (未检出 、35.9u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3.检查时,该企业制胶工序未生产,经调查询问企业负责人, 2022 3 月下旬制胶车间短暂生产后一直停产。查阅该企业排污许可证,载明制胶工序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制胶工序冷却塔下方冷却水箱存在 7 个溢流口,其中 1 个溢流口有水溢流,流入厂房南侧沟渠,经 245 省道东侧路边沟流入东西走向的沟渠,沭阳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溢流口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尚未出。

部分属实

1.针对该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对 排版 、涂胶工序产生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预计5月 16 日前完成。
2.针对该企业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及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的环境违法行为,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并责令整改;冷却水槽溢流口现场已封堵。
3.待废气监测结果、溢流口废水监测结果出具后,沭阳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结果作进一步处置。
4.沭阳县将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杜绝非法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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