謬證法 是一種邏輯的推理方法。當我們想論證某主張 P 時,我們先假設 P 是錯的,或 P 的反面 (-P) 是對的。藉由這樣的假設導出矛盾的結果,由此我們就可以論證說,原來的假設 (-P) 錯誤,所以該主張 (P) 是對的。例如,

論證 : 台灣 不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一省。

假設 台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一省,那麼, 台灣 人民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人民。所以,凡是允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旅遊的國家都允許 台灣 人民去旅遊。但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民被允許前往伊拉克旅遊而 台灣 人民則不被允許進入。這裡產生了矛盾。因為原先的假設導致矛盾,所以原先的假設錯誤,由此可證, 台灣 不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一省。

這種推理方式就叫做歸謬證法。

這種推理方法運用的基本限制是:所有前提必須彼此一致。因為如果前提本身不一致就一定會導出矛盾句﹐那麼﹐無論什麼命題都能由歸謬證法導出。

詳細分析如下:

例如﹐前面論證的所有前提是:

如果 A 地區是 B 國的一省﹐則 A 地區的人民就是 B 國的國民。

如果 C 國允許 B 國國民前往旅遊 , 那麼﹐所有 B 國國民無論地區皆可前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民被允許前往 伊拉克 旅遊而 台灣 人民則不被允許進入。

( 以上 A 代表任意地區名稱 B, C 代表任意國名 )

這三個前提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它們不會互相衝突﹐可以同時為真。我們可使用歸謬證法。

那麼﹐由這三個前提﹐我們希望證明 P 台灣 不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一省。

我們可先假設 P 為假﹐也就是:

假設 (4) 台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一省」為真。

由此假設的命題 (4) 與前面的前提 (1) 可導出:

(5) 台灣 人民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國民」。

在由此新命題﹐加上前提 (2) ﹐並將前提 (2) 中的 C,B,B 代入 伊拉克 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 可導出:

(6) 如果 伊拉克 允許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民前往旅遊 , 那麼﹐所有 台灣 人民皆可前往。

再由此命題與前提 (3) 比較發現出現矛盾。因此我們藉由歸謬證法規則得出﹐假設 (4) 為假﹐因此得到如下結論:

台灣 不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當然,這只是用來作為歸 謬證法 的一個有趣的範例而已,政治上的立場與主張通常複雜到很難用這種方式來論述,否則,用相同的方法可以證明釣魚台不是中華民國領土,因為如果釣魚台是中華民國領土,則中華民國國民可以自由前往,但實際上不行,因而導致矛盾,所以,釣魚台不是中華民國領土。當然,相同的方式也可以證明釣魚台不是日本領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

也就是說,推理方法雖然是正確的,但其中可能有錯誤的前提在作用,例如,主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的人就可能會說,前提二: 如果 C 國允許 B 國國民前往旅遊 , 那麼 所有 B 國國民無論地區皆可前往」 是錯誤的。因為當有特殊狀況發生時這是會有例外的。那麼,如果有意見不合的人就可以針對這個前提是否為真繼續討論下去。這會讓問題的焦點更明確,更容易達成溝通的目的。

大學哲學系 冀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