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条款全解析,不看这个,保险公司“死都不赔”!

90%以上的国人都会忽视定期寿险,也不会买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很多人都会忽略的险种,

因为它算不上是对自己的保障,反而是留给家人的依托,

每一个成年人,身上都担负着重重压力和责任,

上有父母养老,下有儿女教育,还有房贷车贷等等...

这时候, 万一家庭的顶梁柱不幸离世,

那随着而来的,可能一个家庭的倒下。

所以身上承担着家庭责任的人,买一份定期寿险是十分有必要的。

活着是一个家庭的天,倒下也能是一堆人民币。

定期寿险的 责任简单 ,身故或者全残就赔一笔钱,

价格便宜, 百万保额三十多岁的人通常只要一千多,

条款里需要注意的 仍然不少,万一赔不了,

将会是已故者的遗憾,也会对未亡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作为看过上百份定期寿险的保险行业从业者,

我特意从网上下载了一份定期寿险的条款,

标红了所有重点,手把手,一条一条的带你看懂定期寿险的条款。

希望能够给得大家带来帮助。

大致内容如下:

【项目】投保范围&犹豫期

重要性:

理解难度:

这部分讲什么?

这部分一般出现在合同的内容的开头,也是较为容易理解的一部分,

讲的一般是投保的一些基本的前提条件。

【条款示例】

投保范围 是指这份保单可以投保的人的年龄区间,

比如示例保单里,允许投保的年龄为18周岁-60周岁,61周岁就买不了这份保险了。

注意 保单的年龄都是以周岁计算的

比如,小王是2000年10月1日出生的,那么在2020年9月30日投保就算19周岁。

如果年龄填写错误,那么后续条款有说明:

如果因为年龄填写错误导致多/少交保费的情况,一般遵循“多退少补”原则;

如果出险了就按比例赔付。

但是如果实际年龄超出了投保的限制,会解除合同并只退还现金价值。

比如某保险投保限制年龄为18周岁-60周岁,老王今年61周岁,但弄错了年龄,以60周岁的年龄投保了这份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发现后是有权利解除合同,而且不退还保费只退还现金价值的。

犹豫期 是指在这个期间内退保,没有损失,一般犹豫期是15天。

犹豫期之后退保,就不会再退还保费了,只会退还现金价值,也意味着必会造成损失。

这部分讲什么?

这部分讲的一般是投保的一些基本的保障责任,如保险金等。

1、保险金、保障期间和等待期

【条款示例】

30岁老王买了100万的定期寿险,保到70岁。

如果70岁前挂了,就会获得100万的保险金,

如果到期没挂,那么70岁的老王这时候也基本有个稳定的老年生活,说得难听点,即使死亡也不会给家庭带来什么压力。

等待期 就是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一段时间,

大部分定期寿险的等待期都是90-180天,示例条款的等待期为90天,

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基本上是不赔的。

这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消费者带病投保,用来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

当然,条款中也注明了,如果是因意外导致的保险事故,一般不受等待期限制;

2、基本责任

【条款示例】

比如老王买了50万的定期寿险,并附带了50万的私家车交通意外身故/高残责任,

某天老王驾驶私家车出行不幸出意外身故或者高残,

保险公司除了赔付50万的寿险保险金外,还会额外赔付50万的私家车交通意外责任保险金,一共100万元。

特别约定 里说明了身故保险金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仅给付一项。

也就是说,如果身体高度残疾已经赔付保险金,那么合同终止,

后续如果不幸身故将不会再获得赔付。

示例条款的高度残疾后面也给出了释义: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条款使用的词是全残,

一般情况下,高残跟全残的释义基本出入不大,有些甚至列举的标准一样。

此外,针对可选责任,私家车在后续也做了相应的释义:

万一出险,如果保单已经事先指定了受益人,那么领取保险金手续会比较简便,只需按照保险公司的相应要求提供即可。

如果指定的受益人是多人,那么各个受益人的受益先后顺序,份额都可以跟保险公司确定好;

比如老王为自己投保了100万的定期寿险,指定受益人是妻子,女儿和母亲,份额分别是40%,20%,40%,

那么如果王先生不幸身故,他的妻子、女儿、母亲将会分别获得4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赔偿金。

如果指定受益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比如未成年人,

则由他的监护人代领

未指定受益人:

如果未指定受益人,那么当被保险人身故的时候,这笔保险金将会依据相应法律, 被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来继承

也就是我们说的 法定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

《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关于“法定继承”也有明确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比如,一个家庭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小孩5口人,爸爸给自己买了一份100万的定期寿险,有天爸爸不幸身故了,且未指定受益人,

那他的寿险赔偿金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爷爷奶奶妈妈小孩”4个人平分,每人25%,也就是25万。

变更受益人:

当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生活情况的动态变化,

比如可以先将父母或其他信任的成年直系亲属作为第一受益人,孩子(或其监护人)为第二受益人,等到孩子成年以后再将孩子变更为第一受益人等等情况,

不管当初投保时是否指定受益人,后期如有需要,都可以去当地的柜面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受益人指定

2、保险事故通知,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以及失踪处理等

【条款示例】

我们以往文章,也一直在强调健康告知的重要性: 在看过上百个拒赔案例后,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说保险是骗人的了

保险合同里的这一条,明确指出了:

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合同解除限制 条也值得之注意,

一是“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什么意思呢?

比如老王因过失未如实履行健康告知,保险公司知道了,本该解除合同,

但是过了30天仍未解除合同,后面就不能再解除合同了,保障依旧。

还有一条是“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意味着, 只要你的保单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又拿不出证据证明消费者是有意隐瞒告知的 (实际上“故意/过失未如实告知”对保险公司来说,非常难举证), 就必须赔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这其实是法律给予我们消费者的保障。

后面还有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

年龄错误的问题前面已经说过了,

资料变更等一些处理方式大致了解一下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一份完整的定期寿险条款的剖析,

弄清楚了条款,再买寿险就变得轻松很多了。

不过寿险可以算保险界的“傻白甜”了,

条款简单,坑点也少,

各家产品基本都差不到那里去,

因此, 只需做足保额,买价格最低 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