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根据自己或家人的体质状况,选择最适合的产品,不要盲目食用,切勿以食代医。

泉州网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苏晓晖)“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根据自己或家人的体质状况,选择最适合的产品,不要盲目食用,切勿以食代医。

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注意查看产品的产地、营养成分含量、保质期、储存方式等信息,尽量多从权威渠道了解选购不同种类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警惕各种以养生讲座、邀请旅游等形式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据悉,保健食品按其功能大致可分为增强免疫力、缓解视疲劳、辅助降血压、改善生长发育、减肥、促进消化等类型。消费者应根据自己或家人的体质状况,选择最适合的产品,不要盲目食用,必要时可咨询医生、营养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

同时,切勿以食代医。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进行疾病治疗。一些保健食品还有适宜人群和特殊使用条件限制,尤其对于身患疾病的消费者,切勿讳疾忌医,切勿以食代医,不当食用保健品将引发不良后果。

此外,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要选取口碑好的商家,线下购买产品时应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等购物凭证,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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