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的观念,并没有普遍认同的定义,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框架下,
艺术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事物,属上层建筑中的社会意识形态,它以自身独有的方式能动地认识世界
。在中西方古代社会,艺术一词指向各种技术活动。
这种技术,乃是以人的道德目的为导向,根据对物之正确、理性、真实的知识而进行实践生产的一种独特形式。
现在普遍流行的艺术观念,采用了欧洲18世纪以来的分类,即
以“美”的范畴统摄各门类,指绘画、雕刻、建筑、诗歌、音乐、舞蹈等活动
。纵观历史上关于艺术的观念,可以总结出艺术具有技术性、审美性和形式性的特征。从艺术涉及的对象来看,艺术创作的主体是艺术家,接受者是社会各层人士,艺术表现的客观对象是社会和自然,艺术的创作活动的结果是艺术作品。
艺术具有技术性。总体来看,
在西方,艺术一词的内涵大致经历了从蕴含知识、规则的技术手艺发展为依赖灵感、直觉的精神审美活动的变化。
其中,艺术作为蕴含理性之知的技术活动,历经了漫长的发展而形成了艺术论中的一个基本观念,而其作为带来感性愉悦的精神活动,是兴起于18世纪中叶,并持续在后世受到争议的一种观念。
具体而言,今日英文中“art”一词,出自拉丁文“ars”,而“ars”又出自希腊文“τ
έ
χυη”。“τ
έ
χυη”在古希腊,“ars”在罗马与中世纪,甚至晚至文艺复兴时期,都表示
制作某种对象所需之技巧
。
作为技术、手艺的艺术,它是理性的,这既体现在它要求人掌握对物之正确、理性、真实的知识,也体现在它要求人的实践生产活动建立在方法和秩序之上。
从古希腊古罗马至中世纪,乃至文艺复兴,最为一般人所接受的,是
自由七艺
与机械七艺的分类。其中,
自由七艺
分别是:逻辑、修辞学、文法、算术、几何、天文学以及音乐(包含音响学);
机械七艺
分别是:为人供应服饰(lanificium)、为人供应房舍或工具(armatura)、农业(agriccultura)、供应食物(venatio)、航海(navigatio)、医术(medicina)和戏剧(theatrica)。晚至18世纪启蒙时期,法国理论家查尔斯·巴多(C. Batteux,1713-1780)明确提出了
美妙的艺术
(beaux arts)、具有实用功效的“机械的艺术”和兼具予人快感和产生功效的艺术的三分法。至此,带来快感的“美”作为共同特点,第一次将音乐、诗歌、绘画、雕刻以及舞蹈这五种艺术门类统摄起来。
[2]
至19世纪,针对艺术的分类,既有在“美术”框架下更加细化与复杂的讨论,也有要求艺术家恢复中世纪传统,以
“设计”
(design)消解“美的艺术”的声音
[8]
在中国古代,“艺”与“术”均有技术、技巧之义。
“艺”,“种也”
[1]
,指农业种植活动,后引申为种植技术、技艺;“术”,“邑中道也”
[3]
,可抽象为由此及彼的规律性过程,并引申为技术。在官私图书目录中,艺术指向各种
实用性或礼仪性技艺
,如《周礼·地官司徒·保氏》载“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9]
,《后汉书·伏湛传》“艺术”注“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
[4]
;中古时期以后,尤其是到明清时期,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早期的各种实用技能逐渐分化为独立的专业门类,如天文、历算、五行、医术等。而在这些艺术活动逐渐独立,且专业知识不断理性化的过程中,其中所包含的娱乐性、博弈性与仪式性的活动与原始思维也被分离出来,这些活动最终被归于“杂艺术”类(或称“艺术类”)之下,如投壶、棋艺、相术、射艺等。在《新唐书·艺文志》丙部子录“杂艺术类”下,图画、书法类书目被第一次列入,至清代,子部艺术类被规整为书画、琴谱、篆刻、杂技四小类。
[1]
說文解字「艺」
.「說文解字」在線查詢 Shuowen.org
[2] [波兰]塔塔尔凯维奇,刘文潭译.西方六大美学观念史.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55-64
[3]
說文解字「術」
.「說文解字」在線查詢 Shuowen.org
[4]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二十六(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2000:898
[5] 王宏建主编.艺术概论.北京: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83-86
[6] [波兰]塔塔尔凯维奇,刘文潭译.西方六大美学观念史.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226-240
[7] [波兰]塔塔尔凯维奇,刘文潭译.西方六大美学观念史.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126-128
[8] 邵宏.“Art”与“Design”的词义学关联[J].《艺术史研究》,2021:73
[9] 杨天宇译注.周礼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