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拟批准瓜尔胶等1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拟批准食品营养强化剂左旋肉碱扩大使用范围。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0年3月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

传 真:010-8772003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拟批准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2.拟批准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一○年二月四日

拟批准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