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的
心理成熟
程度、解读信息的知识量、
知识结构
等的改进是一个漫长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时间短、规则变化大、信息
流动效率
差,成熟投资者更具难度。如前所述,在我国
证券市场
上IPO抑价率高的重要原因在于市场上投机资金的推动。因此应倡导理性投资,形成理性的
市场价值
投资理念
。要重视对中小投资者的教育,主要包括
投资决策
教育、
个人资产
管理教育和市场参与教育等三个方面。帮助投资者形成理性的市场价值投资理念,使中小投资者对
机构投资者
侵犯自身权利的
证券欺诈行为
有所认识,进而提高
市场监管
效率和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
信息有效性
、减少盲目跟随的非理性投资现象,有必要完善上市公司的
信息披露
机制,减少
市场信息
的
不对称性
,提高市场交易透明度。从
新股
发行角度而言,保荐机构和新股发行企业有必要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强化新股发行的推介工作,减少新股发行企业和广大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不对称
程度。从而避免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IP0抑价现象,提高新股定价效率。
(一)国外IPO抑价原因的相关理论
有关IPO抑价理论占主流地位的是Rock
赢者诅咒
假说。他认为市场是不完全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存在掌握信息的投资者和未掌握信息的投资者。掌握信息的投资者往往能利用其
信息优势
购买到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而未掌握信息的投资者只能根据其他主体的行为作出判断,最终购买到掌握信息的投资者所规避的、不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当未掌握信息的投资者意识到这一“赢者诅咒”时,就会退出市场。由于
股票发行
人需要吸引未掌握信息投资者的投资,因此不得不降低
新股
发行价
来弥补未掌握信息者所承担的风险,确保发行的顺利进行。
Baron提出的投资银行买方垄断假说认为,在发行企业将新股
定价权
交给更具有信息优势的投资银行时,投资银行会倾向于将新股的发行价定在其价值以下。这样做对投资银行本身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降低投资银行在承销或包销该股票时的风险,更有利于新股的成功发行,不会因新股发行失败给投行声誉造成影响。二是
折价发行
实际上给投行的投资者提供了一个“
超额报酬
率”,可以与投资者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而上市公司对投资银行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投资银行便经常性的采取折价发行策略。
3.信息不对称的解释
由于发行者、
承销商
投资者间拥有不同的信息,如承销商具有的信息优势将会给投资者购买IPO股票带来风险,IPO抑价就是对因不对称信息带来风险的补偿。
造成IPO高抑价现象屡见不鲜此外,IPO抑价的理论还有后续融资假说、
股权分散
假说、投机假说等,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对IPO抑价现象作了解释。
(二)我国IPO抑价现象原因
有关
实证研究
表明.
新股抑价
与流通股比例成
负相关关系
。流通股在企业所有股票中所占比例越大,IPO抑价程度越低。流通股比例主要从下面两个方面来影响新股上市抑价程度:一是流通股比例低,即投资者持股比例小,难以在公司
股东大会
上行使自己的权利,也难以获得企业内部的信息,在
二级市场
上承担更大的风险。所以需要较高的发行抑价来补偿投资者的
投资风险
。另一方面,如果流通股比例很小的话,容易引起市场的
操纵行为
发生,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在客观上迫使中小投资者以投机为目的参与市场交易,增加了股票抑价程度。
2.新股发行存在体制缺陷
由于我国
股票市场
成立时间比较短,发展也不成熟,市场化程度不高,我国股市仍是一个弱势
有效市场
。自2001年3月起,新股发行将取消沿用了十年的
审批制
,实施
核准制
。核准制对监管机构、券商、上市公司等的规范运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我国
股票发行制度
的一次重大改革。与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的审批制相比,核准制的行政色彩要少一些。但是核准制在实质上仍是批准制的一种,仍然需要
管理层
又“核”又“准”,与先进的
注册制
还有很大的差距。体制缺陷造成了
证券市场
严重的供求矛盾,引起IPO严重抑价现象。
3.投资者结构不合理,市场投机气氛较浓
机构投资者
具有稳定市场的作用,一方面可以使得市场定价效率更高、价格更趋合理;另一方面可以使得
市场价格
的波动频率更少、
波幅
更小。但在
中国证券市场
上,投资者结构以
个人投资者
为主,机构投资者为辅。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统计,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总数约为16017.84万户(包括
A股
、
B股
和基金账户),其中个人投资者15962.49万户,占99.65%,机构者为55-35万户,仅0.35%。由于投资知识结构以及投资理念的差异,个人投资者与
机构投资者
相比,投资心理不成熟、
投机心理
较重,不利于
证券市场
价格发现功能
的发挥。我国股市的
换手率
过高,意味着市场中非理性成分占上风、投机气氛较浓。
发达国家
证券市场的首日换手率为8.2%,而我国
中小企业板
的新股上市首日换手率平均约为33.32%。
新股抑价
幅度大且长期居高不下,为中国资本市场乃至
国民经济
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影响:
其一,由于
新股发行
不存在风险,
一级市场
的
资源配置
功能将不复存在,任何企业只要能够获得上市资格,总可以成功筹集到所需资金。
其二,由于
新股申购
可以获得极高的
无风险收益
,致使大量生产
流通领域
的资金进入股票一级市场,追逐无风险收益,助长了
投机泡沫
,降低了整个社会范围内的资金
配置效率
。2013年前,新股申购
冻结资金
额大大超过了融资规模,
中签率
越来越低。最近两年筹资200亿元以上的新股发行平均冻结资金达到了1.8万亿元,
中国石油
、
中国中铁
IPO冻结资金甚至超过了3万亿元。
其三,巨额资金的短期套利行为客观上导致了新股发行定价和上市定价的
高风险
,并对股市的非正常波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
盈利能力
。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
创业板
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
业绩指标
,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
净利润
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
营业收入
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
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
证券法
》第五十条关于申请
股票上市
的公司
股本
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
管理办法
》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
资产规模
,具体规定2003年5月末
净资产
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
市场风险
。《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对发行人
公司治理
提出从严要求。根据
创业板公司
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