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印发《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好国防安全、边境安全、生态安全和西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西藏自治区通用航空发展规划(2014—2030)》,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特点,以航空应急救援任务为牵引,以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为依托,以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为核心,构建我区应急救援航空组织体系,健全应急救援航空网络,发展应急救援航空关键力量,完善应急救援保障条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救援任务
航空应急救援主要担负空中侦察勤测、空中指挥调度、空中消防灭火、空中紧急输送、空中搜寻救助、空中特殊吊载、空中应急通信、参加周边地区救援等任务,充分发挥高原高寒性能直升机、固定翼飞机、无人机等航空器优势。
三、建设重点
由于我区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基础弱、底子薄、资金投入大、技术难点多、安全要求高、保障条件复杂等特点,在建设中应当坚持当前与长远发展相统一,遵循市场规律,激发企业活力,整合应急资源,科学合理布局原则。
(一)航空应急救援机构建设。按照应急部《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成立自治区级、地(市)级航空应急救援机构,主要负责组织以下航空应急救援工作,一是统筹应急救援航空力量建设,建立完善高高原应急救援航空基地;二是依托现有贡嘎、林芝、昌都、日喀则、阿里5个运输机场,建立协作机制,发挥其在抗大灾、抢大险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三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与发改委密切配合,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通用机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完成直升机停机坪和起降点。四是组织开展航空应急救援日常工作。
(二)航空应急救援经费保障。一是争取将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与国家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相衔接;二是争取将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纳入中央重点支持西藏建设项目范畴,由中央财政全额保障体系建设所需资金;三是加强与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的协调、对接,争取专项经费,在体系建设方面上给予大力支持;四是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专项经费,用于开展航空应急救援工作地面保障费用。
(三)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是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为西藏培养飞行观察员、飞行调度员等航空应急救援专业技术人才;二是有针对性接收空军、陆航的军转干部,充实航空应急救援管理人才;三是从民航系统或民航高校调入和接收一批专业人才;四是针对我区现有救援能力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的实际,从公安、民政、消防等部门选拔人员,组建航空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政府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四)航空应急救援机队建设。一是摸清西藏区内通用航空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西藏现有的通用航空企业,建设随时能调动、随时能起飞,空中和地面皆能抵达灾区的航空应急快速投送力量;二是与区域外现有的大型高原型直升机通航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用AC-313、MI-171等大型高原直升机,通过配备高原救援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飞行机组,执行高原高寒地区航空应急救援任务;三是与驻藏空军、陆航部队加强沟通,建立重大、特大灾害航空应急救援协作机制。
(五)航空应急救援网络建设。根据《西藏自治区通用航空发展规划(2014—2030)》项目,全区将发展建成“两区两带”的通用航空产业空间布局,构建以拉萨为中心辐射全区的网络化航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随着通用航空建设项目推进,可与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可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建设中部通用航空应急网络,主要包括拉萨、山南、林芝(察隅、波密除外)、那曲中东部、日喀则东部;二是建设东部通用航应急网络,主要包括昌都、林芝察隅、波密县;三是建设西南通用航空应急网络,主要包括阿里南部地区和日喀则中西部地区;四是建设西北通用航应急网络,包括“昆莎-改则-尼玛-班戈”一带(主要为阿里地区和那曲市)。
(六)2020年春季林芝试点开航。2020年春季,我区计划在林芝市试点开航,开展以森林防灭火为主,兼顾多灾种综合救援任务。主要依托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支持,调配高原性能直升机,并选派飞行观察员等专业的航空救援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我区支持。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应急管理厅主要领导及相关分管领导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西藏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设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建设方案,完成厅党组决定的有关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负责推进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协调建设任务全面实施,跟踪推进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改进措施提交领导小组审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设在应急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机构编制、航空网络、资金保障、信息系统、技术支撑6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综合协调组。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牵头,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综合性事务,研究制定西藏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统筹应急救援航空力量布局,建立航空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督导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编制组。由政工人事处牵头,主要负责争取西藏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机构编制,补充专业人员,指导市(地)级成立航空应急救援机机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航空网络组。由火灾防治管理处牵头,主要负责完善政府购买航空应急救援服务制度标准,完成应急救援航空力量和场站网络建设,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金保障组。由规划财务处牵头,主要负责街接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履行项目审批程序、落实建设资金和相关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信息系统组。由科技和信息化处牵头,主要负责规划、设计、建设航空教提调度信息系统,以及配套的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系统建设,和有关航空企业、科研院所专家参与,执行应急救援航空任务提供技术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各工作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衔接本组相关建设任务,按要求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