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駕駛員及/或其所選的視像觀察員(如有)應確保在整個飛行中,小型無人機保持 在視線內 ,並遵守適用的速度和高度限制。除非獲得民航處的事先許可,不得以小型無人機運載危險品、人或動物,亦不可從小型無人機投放/降下任何東西。

8. 放飛前的準備

在進行小型無人機操作前,遙控駕駛員應就不同範疇,為安全操作無人機作好準備。這些範疇包括但不限於,進行場地安全評估、查閲最新飛行圖和天氣情況、檢查小型無人機的狀況和功能和熟習製造商的指引。如有需要,應為就計劃進行的小型無人機起飛/降落的場地尋求相關土地業權人或物業業主、管理人的許可。遙控駕駛員亦應確保操作符合其他適用的法例、附例、規定和指引(例如《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和《電訊條例》)。 如有其他疑問,請電郵 [email protected] 至民航處無人駕駛飛機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