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年),美国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第三任美国总统。他是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776年,包括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内的起草委员会的成员,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
此后,他先后担任了美国第一任国务卿,第二任副总统和第三任总统。他在任期内保护农业,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从法国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州,使美国领土几乎增加了一倍。他被视为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总统之一,同华盛顿、林肯和罗斯福齐名。
公开反对奴隶制
虽然托马斯·杰斐逊一生都拥有奴隶,并与女奴莎丽·海明斯有私情,传言后者为其生下5个孩子。然而,杰斐逊却非常反对奴隶制度,当年,他在代表弗吉尼亚参加1783年的大陆会议时,起草了一份禁止新加入联邦的州存在奴隶制的草案。可惜的是,他的提案以一票之差没能通过。
杰斐逊第一次起草《独立宣言》的时候,就曾痛斥英国把万恶的奴隶贸易带到美洲。后来,这一行文字由于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的强烈反对而被删掉。
1807年,杰斐逊签署了一份废除奴隶贸易的法案。
那么,为什么杰弗逊如此反对奴隶制度却还拥有奴隶呢?据说,是因为他长期处于负债中,他用奴隶作为债务抵押,直到他还清了债务才会还他们自由。最终,杰斐逊在死前还给了几个奴隶自由之身。
与众不同的墓志铭
托马斯·杰弗逊死后被安葬在蒙地沙罗的小山丘上,他的墓志铭上并没有提及自己美国总统的身份,而是写着:“弗吉尼亚大学之父以及《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美国独立宣言》作者托马斯·杰弗逊长眠于此。”据报道,之所以没有提及其总统身份是因为他对政治抱有一种复杂的感情。
害怕演讲的总统
杰斐逊在写作方面可谓才华横溢,但作为美国总统,他的演讲水平确实不敢恭维。当他不得不站在公众面前讲话时,他经常喃喃自语,像蚊子一样嗡嗡叫,使听众不知所云。
约翰·亚当斯曾经说过:“在国会同他坐在一起时,我从没听他从嘴中吐出过连续三句话。”
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杰斐逊优秀的写作才能,就不会再赋予他同样出色的演讲才能。杰斐逊对于公众演说感到十分恐惧,使他成为一个试图躲避镁光灯的总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便有了向国会发出书面国情咨文的传统。这一传统直至1913年才被伍德罗·威尔逊打破。
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在向后来成为他妻子的玛莎求婚时曾遭遇两个情敌。在一个周末的早上,杰斐逊的两个情敌不约而同地前来追求玛莎,他们在玛莎的家门口偶遇了。
正当两个人怒目而视之时,却听到玛莎的屋子里传来了开心的笑声,他们认定其中一个声音便是杰斐逊,于是决定联合起来,一同去和这位颇有实力的情敌竞争。然而,当他们走到门廊上时,耳边却传来了优美的乐声,原来杰斐逊正在拉小提琴取悦玛莎。
悦耳的琴声,开心爽朗的笑声,两位情敌见状便知难而退了。
杰斐逊是一位非常有天赋的小提琴家。早年,每个下午,他都会腾出几个小时练习小提琴,他还喜欢低声地唱歌或哼歌。然而,他的小提琴生涯于1786年结束,正是因他极力想取悦玛莎而导致手腕骨折,此后再也无法拉琴了。
杰斐逊的穿着打扮很随便,甚至被人认为很糟糕,他总是穿一些与其身材不相符的衣服。他通常穿着破破烂烂的棕色外套,红色马甲,灯芯绒裤子,羊毛长筒袜,长筒靴。一次,在接见英国大使时,杰斐逊还因为身穿非正式的衣服而无意间冒犯了大使。
摘自公隋《微历史:世界名人860个经典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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