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苏洵《六国论》随感
文/郭英德
秦王嬴政十七年(前230)至二十六年(前221),秦国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建立了大一统的秦朝,这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大事件。此后千百年间,六国覆亡的话题常常引起人们关于朝代更替、历史兴亡的沉痛喟叹和深刻反思,经久不衰。
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至嘉祐元年(1056)间,眉州眉山人苏洵(1009—1066)居家读书,考究古今治乱得失,撰写了《权书》十篇。《权书》的第八篇题为《六国》
(苏洵撰,曾枣庄、金成礼笺注《嘉祐集笺注》卷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62—63页)
,后人习称《六国论》。文章在重新审视秦灭六国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时,斩钉截铁地指出: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细读《六国论》,我们看到,苏洵将六国的“赂秦而力亏”,区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我们可以称为直接“赂秦”、变相“赂秦”和间接“赂秦”。
第一种情况,是与秦国接壤的韩、魏、楚三国,直接地“割地以赂秦”,“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日积月累,导致国土益缩,国力遽衰。
早在战国时期,著名的纵横家苏秦为赵国“合纵”,就游说魏王道:“夫事秦必割地效质,故兵未用而国已亏矣。”
(刘向辑录《战国策》卷二二《魏策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790页)
汉初贾谊在《过秦论》中也指出:战国后期,天下诸侯“从散约数,争割地而赂秦”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引)
。总结韩、魏、楚三国“割地以赂秦”的情况,苏洵指出:“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他还引用战国时期孙臣、苏代进谏魏安厘王时,先后都用过的比喻,说:“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参见《战国策·魏策三》、《史记·魏世家》)
纳地于秦,求和自保,这种行为就像抱薪救火一样,总有一天,土地都送给秦国,国家也就灭亡了。
第二种情况,是像齐国那样,虽然与秦国不接壤,不至于“割地以赂秦”,但是却目光短浅,不思进取,采取“与嬴而不助五国”,即亲附秦国而不帮助其他五国的外交方略。
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载,齐王田建十七年(前248)以后,后胜相齐,一改君王后“事秦谨,与诸侯信”的国策,伙同众宾客,私下接受秦国贿赂,劝齐王“去从(纵)朝秦,不修攻战之备,不助五国攻秦,秦以故得灭五国”。苏洵认为,齐国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导致自身孤立无援,最后“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在战国时期,齐国是大国,原本可以与秦国一较高低的。然而,齐国表面上“未尝赂秦”,却以阿附秦国的方式变相地“赂秦”,从而导致最终覆亡。
第三种情况,是像燕、赵两国那样,起初坚守大义,以兵抗秦,保全领土,因此虽然国土不广,实力不强,但却能免于亡国。
但是,在秦王政二十年(前227)时,燕太子丹派遣荆柯,以樊於期的首级和燕督亢地图进献秦王,图谋乘机刺杀秦王嬴政,结果荆柯反而被秦王所杀。这一惹火烧身的举动,大大激怒了秦王。秦王当即发兵伐燕,第二年就攻克了燕都。燕王喜逃到辽东,杀太子丹,献给秦王。不久燕国就灭亡了
(事见《史记·燕召公世家》)
。赵国曾凭借大将军李牧,多次击败秦兵,保卫国土。后来秦国派大将王翦进攻赵国时,以重金贿赂赵王宠臣郭开,行反间计,郭开诬陷李牧等谋反。赵王听信谗言,捕杀李牧。于是王翦大破赵军,虏赵幽缪王迁,赵遂亡国
(事见《史记·赵世家》及《廉颇蔺相如列传》)
。
燕、赵两国,虽然没有用土地直接“赂秦”,也没有以实力变相“赂秦”,但却由于“用武而不终”,要么谋略不当,要么祸起萧墙,从而削弱了自身的国力,间接地导致“赂秦而力亏”的结局。
反思六国灭亡的历史,苏洵深有感触地总结道:
“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六国假使不采取这三种殊途同归的“赂秦”策略,而是捍卫国土,独立自强,讲求智谋,珍惜人才,而且合力抗秦,那么,六国与秦国,孰胜孰负,孰存孰亡,相互较量,结局也许未可轻易判定。
当然,认为楚、韩、魏三国“以地事秦”是直接“赂秦”,而齐国的做法实属变相“赂秦”,燕、赵两国的做法则是间接“赂秦”,这是我阅读《六国论》以后所做的分析和归纳。在文章中,苏洵并没有明确地做这样的区分。显然,苏洵过于钟情“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的论述主旨,所以在文章中开门见山,以造成“先声夺人”的效果。但是他心知肚明,这一判断难以全面解释六国灭亡的历史事实。所以在文章开篇提出这一主旨后,苏洵立即设问:“六国互丧,率赂秦耶?”并且自我辩解道:“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文章在畅论楚、韩、魏三国将土地“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之后,转而分析“不赂者以赂者丧”,以“齐人未尝赂秦”,燕、赵之君“义不赂秦”,但最终难逃覆亡的结局,作为文章主旨的拓展。
苏洵这种从“赂秦而力亏”说到“不赂者以赂者丧”的论述理路,体现出战国纵横家般的雄辩习气。
所以明人茅坤评此文说:“一篇议论,从《战国策》纵人之说来,却能与《战国策》相伯仲。”
(《唐宋八大家文钞》卷一一三评语)
清人恽敬也评说:“苏明允自兵家、从横家入,故其言纵厉。”
(《大云山房文稿》卷首《大云山房文稿二集自序》,《清人文集汇编》第449册影印清同治八年刻本,144页)
但是从论说文的写法上看,这种论述理路颇有刻意诡辨之嫌,而难以自圆其说。
道理很简单,既然六国中存在“不赂者以赂者丧”的历史事实,就难以断然宣称“六国破灭……弊在赂秦”。
当然,阅读古人的文章,我们与其为古人行文不当而辩解,不如仔细琢磨,古人为什么这样行文呢?苏洵之所以选择从“赂秦而力亏”说到“不赂者以赂者丧”的论述理路,
显然是因为这篇文章旨在以古喻今,具有非常自觉而明确的现实指向性,所以不惜借题发挥。
苏洵自己说得很明白:“洵著书无他长,及言兵事,论古今形势,至自比贾谊。所献《权书》,虽古人已往成迹,苟深晓其义,施之于今,无所不可。”
(《嘉祐集笺注》卷一一《上韩枢密书》,301页)
对此,欧阳修(1007—1072)也是“心不灵犀一点通”的。嘉祐五年(1055),他将苏洵《权书》十篇等文章转呈仁宗皇帝时,就称这些文章“辞辩闳伟,博于古而宜于今,实有用之言”
(欧阳修撰,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一一二《奏议》卷一六《荐布衣苏洵状》,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1698页)
。时任雅州(今四川雅安)同知的雷简夫(1001—1067),也称道《六国论》等文章托古论今,“讥时之弊”
(邵博撰,刘德权、李剑雄点校《邵氏闻见后录》卷一五引《上韩忠献书》,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119页)
。
尤其是《六国论》一文的末段,苏洵痛切地说:“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在这种颇为含蓄的“不说之说”中,人们不难听出苏洵的弦外之音:
这是将北宋以岁币与契丹、西夏和议,与战国时诸国“以地事秦”相类比,同样视为国之大患,甚至认为等而下之。
所以明人袁宏道评说:“末影宋事,尤妙。”
(杨慎选《嘉乐斋三苏文范》卷二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99册影印明天启二年刻本,204页)
史书记载,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与契丹订立“澶渊之盟”后,宋输契丹岁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仁宗庆历二年(1042),岁增银十万两,绢十万匹。次年,又输西夏银十万两,绢十万匹,茶三万斤。在宋王朝虽称之为“岁赐”,契丹和西夏则视之为“岁纳”
(见《宋史》真宗、仁宗本纪及《续资治通鉴长编》)
。
所以,在苏洵看来,银、绢、茶等虽然不是土地,但宋王朝的这种屈辱求和的外交方略,却与楚、韩、魏三国“以地赂秦”如出一辙。
在《几策·审敌》中,苏洵论当代之事,同样尖锐地指出:“天下孰不知赂之为害而无赂之为利”,“天下之大计不如勿赂”
(《嘉祐集笺注》卷一,15—16页)
。所以明人陈士贤评说:“老泉论六国赂秦,其实借论宋赂契丹之事,而宋卒以此亡,可谓深谋先见之智,未可以文士目之。”
(杨慎选《嘉乐斋三苏文范》卷二引,204页。一说何景明语,见《御选古文渊鉴》卷四七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17册,第351—352页)
宋朝是否因为“赂契丹”而亡且不论,但苏洵痛切“赂之为害”,而借古喻今,则是事实。
不过,苏洵坚决反对“赂秦”,主张“用兵”、“用武”的观点,并未为当时的朝廷所真正采纳。
苏洵明白,他呈上《权书》等“略言当世之要”的著述,虽然因此得到皇帝召见,但“特以其文采词致稍有可嘉,而未必其言之可用也”
(《嘉祐集笺注》卷十《上皇帝书》,292页)
。
他的这一观点,甚至没有被他的儿子苏轼、苏辙所继承。
嘉祐五年(1060),苏辙二十二岁时,撰《六国论》
(苏辙撰,陈宏天、高秀方校点《苏辙集·栾城应诏集》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1247—1248页)
。他认为,六国覆亡,是由于“当时之士虑患之疏而见利之浅,且不知天下之势”,进而从分析六国地理、形势入手,提出“厚韩亲魏以摈秦”的主张。《苏轼文集》卷五收录《论养士》一篇
(苏轼撰,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139—141页)
,古人也题为《六国论》
(郎晔选注、庞石帚校订《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一四,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7年,193—196页)
。文章约撰于哲宗元符年间(1098—1110),时苏轼谪居海南
(李之亮《苏轼文集编年笺注》,巴蜀书社,2011年,333页)
。文章以“养士”为主旨,认为:“六国养士而久存,秦朝逐士而速亡。”苏辙和苏轼的史论文章,都未曾延续乃父“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观点。
究其实,《六国论》这篇文章,在论述技巧上,采用的是先声夺人,而后层层推进的方式。
从六国灭亡的历史中,苏洵推论出的深刻思想,或者说他想揭示的核心观点,并不是“劈空而来”的“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或者“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而是“水到渠成”的“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清康熙间《御选古文渊鉴》评此文就说:“稔悉情势,步步深入,归到大意,如千钧一发,壁垒皆新。”
(《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17册,第351页)
苏洵明确地指出,只有提升自身的实力,不为他国的政治、经济或军事的“积威”所胁迫,这才是立国之本、强国之本。
而“六国破灭”之所以“弊在赂秦”,恰恰是因为六国畏惧并屈服于秦国的强势威压,放弃“与秦相较,或未易量”的勇气,采取“赂秦”的外交方略,贪图“得一夕安寝”的日子,从而丧失了足以使“秦人食之不得下咽”的战略优势,导致国家覆亡。
明白这一点,回过头来阅读“则秦之所大欲,而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一段文字,就能得到更深的体会——
原来,这一段文字恰恰是就“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而发的。
苏洵指出,秦国所希望的,是借助于“积威”,迫使诸侯“以地事秦”,而不是攻取征战。因为,秦国“小则获邑,大则得城”,所获之利与“战胜而得者”相较,“其实百倍”。与此相同,诸侯“以地事秦”,“日削月割,以趋于亡”,所失去的与“战败而亡者”相较,“其实亦百倍”。既然如此,秦国何不凭借“积威”而获利,既能满足自身扩张领土的欲望,又不至于损伤自身的实力呢?反之,诸侯又何不以兵、战对抗秦国的“积威”,捍卫自身的领土,避免国家的覆亡呢?
由此看来,无论是直接“赂秦”、变相“赂秦”,还是间接“赂秦”,其实都是慑于秦国的“积威”,从而放弃自身的实力。
苏洵认为,面对霸气十足、咄咄逼人的强国,无论是割让土地、进献钱帛,是忍让阿附,还是用武不终,都不可能保证国家的安全,只能导致丧权辱国,国破家亡。因此,怎能能够任凭“为国者”为“积威之所劫”,而不愤然抗争呢?
那么,“为国者”如何才能做到“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呢?苏洵指出,如果六国“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在这里,苏洵提出了两条极富于启示意义的治国方略:
一是以重金激励人才,以诚心礼敬人才,这是内政之要;二是“并力西向”,即加强六国之间的团结,建立同盟,这是外交之要。
就前者而言,苏洵希望借助于物质刺激和道德关怀的方式,激励“天下之谋臣”,重用“天下之奇人”,从而实现“兵良而食足,将贤而士勇”
(
《嘉祐集笺注》卷一《几策·审敌》,13页)
,这无疑是一种理想化的政治主张,在北宋的现实政治中难以落到实处。
但是这种注重人才的观点却的确是北宋士人的共识
,所以苏轼在《六国论》中才会极力强调“重士”,认为“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职,则民靖矣”。
而就后者而言,苏洵所说的“并力西向”,并非首创之说。早在战国时期,苏秦主张“合纵”,就说:“六国为一,并力西乡而攻秦,秦必破矣。”而苏洵生活的北宋时期,宋王朝已经是“天下之大”了,不可能有“六国为一,并力西乡而攻秦”的战略选择。
所以,苏洵的进言,实际上是打了一记华而不实的“空拳”。
但是,苏洵重新提出这种与他国建立同盟,以抗衡强国、形成共赢局面的外交方略,却赋予我们以极为深刻的现实启发。在国际关系中,弱国面对强国,要坚持自身的独立自主,要发展自身的政治经济,要使自身真正做到“强身健体”,最佳的外交方略,就是建立广泛的国际同盟,与他国同心携力,休戚与共,实现合作共嬴、共同发展的局面。
这不正是符合努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治国方略吗?
《六国论》为《权书》中的一篇,就其文体特征而言,属于策论。
汉文帝以后有策士制度,唐、宋时期策论更用于科举考试。尤其是宋代,又有私自著策议政而上进的文章,如苏洵的《几策》、《权书》、《衡论》,苏轼的《策略》、《策别》、《策断》,苏辙、秦观的《进策》之类。因为《六国论》是就史立论,所以也可以说是策论性质的史论。
历代策论为了达到“耸人听闻”的效果,大多采用“剑走偏锋”的行文方式。
策论文章的旨趣与一般的史论文章不同,并不在于全面地考察历史文献,客观地考辨历史事实,深入地解析历史谜团,而在于“即史论人”、“即史论事”或“即史论世”,阐述论者自身的观点。
这也就是前引苏洵《上韩枢密书》所说的,论述“古人已往成败之迹”,旨在“深晓其义,施之于今”。所以,策论文章大多有立论偏颇、史实失当、论述不周之处,《六国论》也不例外。而在阐述论者自身观点的时候,策论文章的旨趣也往往不同于一般的史论文章,不追求严谨的逻辑结构和缜密的论证推理,而总是刻意彰显精辟的见解与深刻的思想。
因此,见人所未见,言人所未言,以气行文,雄辨滔滔,就成为策论文章的基本特征和独特价值。
像苏洵《六国论》这种带有浓厚的纵横家气息的策论文章,更是如此。这两点应该是我们阅读古人策论文章的“读法”。
本文原刊于《文史知识》2021年第1期
郭英德,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文学学术史、中国古代戏曲学、中国古代散文史等领域的研究,先后出版学术专著近三十部,论文近三百篇。
本文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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