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认为包括文学创作在内的一切“文”的写作,归根结底都是对“道”的某种阐发。所谓“道”,联系书中上下文看,主要是指儒家正统思想。所以在文章阐发“道”的途径方面,作者提倡“征圣”与“宗经”,因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原道》篇),而圣人借以“明道”之“文”,最典范的便是儒家经书;经籍不但可以提供作文的思想准则,同时也演示了一篇“文质彬彬”之作撰就后的崇高境界。但文的写作,尤其是文学创作,毕竟不是一种单纯的道德说教与思想诠释,而有其自身特殊的形式要求,因此刘勰又提倡在“征圣”“宗经”的前提下,适当地汲取
谶纬
图书与
楚辞
骚赋中的有益养分,因为谶纬“事丰奇伟,辞富膏腴,无益经典,而有助文章”(《正纬》篇);而楚骚则“体宪于三代,而风杂于战国,乃雅颂之博徒,而词赋之英杰”,“虽取镕经意,亦自铸伟辞”,只要学者“酌奇而不失其真,玩华而不坠其实”,则便“顾盼可以驱辞力,咳唾可以穷文致”(《辨骚》篇)。
刘勰根据当时文坛对“文”“笔”的基本划分,在书中用了相当的篇幅就
诗
、
乐府
、
赋
等十类有韵之“文”,与
史传
、
诸子
、论说等十类无韵之“笔”的文体性质、发展简史、写作要点等进行了逐一讨论。这方面与文学较有关联的见解,主要集中在《明诗》《乐府》《诠赋》诸篇;《谐讔》《论说》等篇的部分论述,也涉及文学。对于已有悠久历史的重要的文学体裁——诗歌,刘勰首先别出心裁地释其义为“诗者,持也,持人情性”;继而比较细致地回顾了迄“近世”为止的诗史,其中对
五言诗
起源于
李陵
、
班婕妤
的旧说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召南行露,始肇半章;孺子沧浪,亦有全曲;暇豫优歌,远见春秋;邪径童谣,近在成世;阅时取证,则五言久矣”;但在比较
四言诗
、五言诗的优劣异同时,又认为“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对相对后起的五言诗抱有轻视的态度。在论及乐府、
辞赋
二体时,作者一方面准确地概括、描述了乐府“诗为乐心,声为乐体”的特征与赋体创作中“情以物兴”“物以情观”的主客体交流情状,另一方面又不免受“征圣”“宗经”著述原旨的制约,斥乐府民歌为“艳歌”“淫辞”。至《谐讔》篇虽贬低有关文章“本体不雅”,但将原不受正统文人重视而又具有相当文学性的讽刺文专列一目讨论,不为无见;《论说》篇中表彰“师心独见,锋颖精密”的论作,要求撰论“义贵圆通,辞忌枝碎”,并强调“说”贵在“顺风以托势”,也点出了议论性散文的创作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