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家政服务业发展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政服务对促就业、保民生、扩消费具有重要意义。近些年来,家政服务业总体上保持较快发展,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要求,多措并举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提升家政服务行业认可度
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商服贸函〔2021〕512号),会同发展改革委发挥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多措并举提高家政行业社会认可度,带动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
一是推动表彰奖励优秀家政从业人员。
推动省级以上工会、共青团、妇联设立的评选表彰注重选树家政从业人员特别是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鼓励各地、各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家政领域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获奖家政从业人员纳入高技能人才范围,并在积分落户等方面给予照顾。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
指导各地挖掘家政从业人员优秀事迹,通过各类媒体渠道持续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家政职业美誉度和家政从业人员荣誉感。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最美家政人评树等活动,邀请新闻媒体报道先进事迹。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优秀家政服务员的表彰奖励和宣传,提高家政行业社会认可度。
二、提升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
(一)加强技能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人员培养培训和技能评价工作。一是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大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并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要求和心理学、营养学等方面的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二是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在家政服务行业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从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三是引导家政企业按级定酬。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指导员工制家政企业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引导员工制家政企业工资分配向养老、育婴、保洁等一线劳动者倾斜。教育部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试点,遴选一批家政服务领域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发布“家务管理”“家庭保健按摩”“产后恢复”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已有 14 万余名学生参与家政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商务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推进实施家政兴农行动,要求各地加大对大型家政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推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二)强化人才培养。
教育部积极出台家政领域人才培养政策,优化专业设置和教学标准,强化家政人才培养。一是积极推动将家政等人才培养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二是印发《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 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教职成厅〔2019〕3号)、《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5号),提出以养老、家政等紧缺领域为重点,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三是持续优化专业设置。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母婴照护、婴幼儿托育等中职专业,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智慧健康养老管理、医养照护与管理等高职本科专业。指导职业院校增设家政、养老、托育等相关专业,高职专科养老服务领域、托育领域、家政领域相关专业布点数5000余个。2020年以来已支持哈尔滨商业大学、无锡太湖学院等高校增设家政学本科专业。目前,全国普通高校共设有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点360余个,家政学本科专业点20余个。四是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加强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陆续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保育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高等职业学校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等专业教学标准。目前,正在根据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专业简介、专业教学标准、岗位实习标准等相关配套标准。五是推动课程教材体系改革。完成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评选工作,遴选一批家政服务领域优秀教材,为职业院校、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实施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认定华中师范大学、龙岩学院等高校的“家庭社会工作”“家庭教育学”等相关课程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着力培养家政服务高技能人才。2018年颁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明确技工院校培养家政服务专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和主要教学内容等。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履行法定职责,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大托育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协同优化家政领域人才培养结构,引导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持续扩大专业布点和人才培养规模,分期分批发布相关专业简介和专业教学标准,遴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支持各地有条件的院校面向家政领域人群广泛开展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指导各地技工院校做好相关专业的设置、招生和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着力培养相关专业技能人才;引导家政服务企业积极开展职工培训;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征集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指导各地在员工制家政企业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积极推动家政从业人员报酬待遇合理增长。
三、保障家政从业人员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家政企业与从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应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并且在制度设计上对该群体进行了倾斜,对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方式作了特殊规定,在待遇上保障其与参保职工享受同等权益。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商服贸函〔2021〕512号),要求各地规范员工制家政企业用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等支持政策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政策,研究推进家政领域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权益保障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激励约束机制,公平有效地保障各类参保人员养老权益。商务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推动加强家政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和关心关爱,优化家政服务员从业环境。
四、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
(一)完善标准规范。
商务部相继制定了《家庭母婴护理服务规范》等十余项行业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标准宣贯,推动各地制定家政服务领域地方标准200余项。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分类别明确了家政服务员体检的标准、项目和体检责任。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印发《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鼓励领跑城市制定家政领域地方法规标准,探索和总结有益经验。
(二)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2019年6月以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建设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推出“家政信用查”手机应用程序并上线国务院客户端及微信和支付宝平台,会同财政部利用中央服务业资金支持各地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归集家政企业信用信息和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供消费者、家政服务企业及服务员依规查询,支持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展示良好形象,规范家政市场秩序。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15日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标识码bm22000001
京ICP备0500409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91号
网站管理: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010-85093026
网站服务电话:010-85093020 统一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 邮箱:
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