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3-02-22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春 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 2023 〕1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课程跨校共享工作,扩大课程影响范围和服务面,现就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2023 年2 月25 日前,我院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 www.zjooc.cn )开设的 MOOC 课程负责人须完成 2023 年春季学期开课操作。

2. 课程负责人选择“ 2023春 ”课程教学周期发布课程。新上传到省平台的课程资源经各高校教务处在“资源管理”中审核通过后,方可被课程章节内容引用。

3. 请各课程负责人按照省平台开课要求填写完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类型、所属专业、课程简介、教学计划、课程教材、授课方式、成绩评定方式、教师介绍、课程封面等课程信息并发布课程。

特别注意关键课程信息的完善: 1.1 学分 240 分钟; 2. 开课时间不能填写错误; 3. 必须有课程对应的成绩评定方式。

4. 2 月28 日前,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在省平台首页发布《 2023 年春季学期跨校共享课程清单》供各学校跨校选课参考,希望共享使用其他学校在线课程的老师请及时关注。

5. 跨校共享课程负责教师在完成课程班教学后,要及时发放学习成果证书,落实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存入工作。

6. 具体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请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工作指南 ( 试行 ) 》(附件1 )。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工作指南.pdf

学院教务部

2023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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