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大學採行「博士課程五年一貫制」(即前期二年『相當於修士課程』、後期三年)。其入學資格與大學畢業通過入學考試同。僅修完二年課程者謂之「博士課程前期修了」。另外,以修士學位或博士課程前期修了資格考進博士研究所者,修完三年以上課程並通過博士畢業論文者,即可取得博士學位。
不得修學分,僅能作特定主題研究。其入學資格包括五專、二專、碩士、博士等畢業學歷均可。一般想考大學院(研究所)之前,多數大學規定須先以研究生身分(可取得「留學生」資格)申請入學(僅需受教之教授許可後提交教授會議審核通過,不須經過考試)。

聽講生、科目
以非正規生之身分參與正規生課程之講座,此類學生不能獲取學位。聽講生不能修取學分,而科目履修生可修取學分。兩者之入學資格、選考方式均等同留學生正規招生方式。但為取得留學在留資格,每週須聽講十小時以上。

經由師長推薦或自己與教授連繫,並提出研究計畫、相關文件送教授會審核,通過後取得「入學許可書」辦妥來日手續,當一年或數月研究生或聽講生,徵得指導教授同意參加選考,合格後始可成為正式院生。
有關各校入學報考簡章及申請資料可參閱:
•大學院案內
(東京圖書出版社)
。
•外國留學生大學院入學案內
(亞細亞學生文化協會編,同文館出版)
。
教育部於台灣北、中、南、金馬各地設有八處「留學服務中心」(請洽教育部三科查詢。電話:02-2356-5730),有意留學日本者可就近至上述服務中心查閱日本各大學要覽、簡介,另外也可以到「財團法人日本教育協會留學情報中心」查詢日本留學資訊,電話:(東京)
03-5520-6111,傳真:(東京)
03-5520-6121,地址:東京都江東區青海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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