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可申请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劳务派遣员工归口学院(处、部)管理。

(二)用工单位可通过多种形式确定聘用人员,如需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请登录 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进行招聘信息发布,并及时告知人事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审核。

(三)确定聘用人员后,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如系应届毕业生,用工单位下载填写《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联系函》 ( 附件一),加盖公章后,交由本人到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要求详见《派遣员工江南人才公司办理入职手续须知》、《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填写内容》(附件二)。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再办入职手续。


入职手续具体办理程序:

1. 拟聘用人员报到前,登录 浙江大学聚贤纳才 网站在求职者登录界面注册,投递个人简历,通过“应聘 / 入职”填写个人信息。

2 、资格初审、院系审核通过后,在聚贤纳才系统中下载表格:《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登记表》(附表 1 )一式两份,《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经费使用审批表》(附表 2 )一式三份,《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附件三)一式四份, 以上表格由学院审核盖章(派遣人员用工成本参考详见附表 5

注: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从当月或下月的 1 日起签,不能破月,合同必须两年起签,试用期两个月; 当月 25 日之后的工作日可以提前签订下月劳动合同; 经费调整时间与合同开始时间保持一致。

3. 持用工单位审核好的上述材料 及政审材料(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的政审,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均可,应届生有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即可),应届毕业生报到还需持学校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23 号窗口审核办理。 外地户口必须到杭州各自居住地社区警务室或者登陆警察叔叔APP进行临时居住登记。登记报备之后,会有一张告知单。员工入职时需携带告知单复印件或者APP截图打印件。

4. 持审核后的《经费审批表》 ,办理冻结手续。计财处冻结:办事大厅 107 室6号计财处窗口;基金会冻结:校友楼109办公室。

5. 持办理好冻结手续的审批表,回23号 窗口,办理校内报到手续(人事系统入库、校园卡等)。

6. 持人力资源处返回材料,到22号窗口 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险金发放等相关事宜。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派遣员工江南人才公司办理入职手续须知》(附件二)。

7. 所有手续办完后发放工资,缴纳险金( 每月 12 日前办结,可当月起发,否则下月补发 )。


人力资源处 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 23 人力资源处窗口 联系电话 88981643

财务处: 行政服务办事大厅 107 室6号计划财务处窗口 联系电话 88206383

江南人才-浙大服务中心: 浙江大学服务大厅 115 22 号窗口 联系电话 88206704

附件一、 就业协议联系函

附件二、 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填写内容.doc 人才派遣员工办理入职手续须知.doc

附件三、 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p df

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继教版).p df

附表1: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录用登记表(new2020).docx

附表2: 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经费使用审批表.docx

人才派遣用工成本一览表: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成本参照一览表(2023.04).p df

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工作手册: 员工手册(2022120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