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
巴洛克风格
最明显地反映在范戴克(Anthony Van Dyck)爵士为
查理一世
及其王室成员所画的肖像画以及列恩爵士(Sir Christopher Wren, 1632~1723)和凡布鲁(John Vanbrugh, 1664~1726)的建筑艺术上。同英国的建筑艺术一样,德国的
巴洛克
视觉艺术全盛时期直到18世纪才出现,即在阿萨姆(Asam)兄弟、
诺伊曼
(Balthasar Neumann, 1687~1753)和
齐默尔曼
(Dominikus Zimmerman, 1685~1766)设计的一些装饰华丽的大宫殿和教堂建成之后才出现。
巴洛克时期
音乐
在音乐方面,艺术史上最显著的一个转折点发生于17世纪初的
意大利
。古代风格虽然继续风行,但后来仅用于
圣乐
,而现代风格则逐渐用于非
宗教音乐
。由于音乐语汇的扩大、圣乐与非宗教音乐之间、声乐风格与器乐风格之间以及民族之间的差异日益明显。因此,音乐领域中的
巴洛克
时期,如同其他艺术领域一样,也体现了各种不同的风格。 这段时期的音乐中没有太多的思想,讲究韵律的优美。歌剧、
清唱剧
和大合唱是声乐方面最重要的一些新形式,而奏鸣曲、协奏曲和前奏曲则是为器乐而创作的。
蒙特威尔地(Claudio Monteverdi, 1567~1643)是“
新音乐
”的第一个伟大作曲家。在意大利师承他的是史卡拉第(Alessandro Scarlatti, 1660~1725)和佩戈
莱西
(Giovanni Pergolesi, 1710~1736),都是意大利
巴洛克
歌剧大师。意大利器乐传统体现于该国伟大的巴洛克作曲家科莱利(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
韦瓦第
(Antonio Vivaldi, 1678~1741)以及塔替尼(Giuseppe Tartini, 1692~1770)身上。吕里(Jean-Baptiste Lully, 1632~1687)和拉莫(Jean Philippe Rameau, 1683~1764)是法国
巴洛克音乐
的两位大师。
在英国,继
斯图亚特王朝
时期的假面剧盛行之后,有
亨德尔
(1685~1759)在声乐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亨德尔生于德国,在意大利受过音乐训练。而与他的同代人巴赫(1685~1750)随后在德国把
巴洛克
圣乐推向了高潮。德国其他的著名巴洛克作曲家有许茨(Heinrich Schutz, 1585~1672)、柏格兹特
胡德
(Dietrich Buxtehude, 1673~1707)和
泰勒曼
(Georg Philipp Telemann, 1681~1767)。
葡萄牙语baroque原意为不圆的、形状不规则的珍珠,现指欧洲17世纪和18世纪初期豪华的建筑风格。音乐家借用此语概括地说明同一时期的音乐风格。
旋律特点:
乐句长度不一,气息较长,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
旋律
都空前地华丽复杂,有相当多的
装饰音
和模进音型。和
文艺复兴时期
的旋律一样,曲调的进行常常带有形象化、象征性特征。引人注目的是旋律中有明确的和声属性。
节奏:
主要分为自由节奏的和律动鲜明、规整的这两种节奏。前者用于宣叙调、托卡塔、前奏曲等,后者用于咏叹调、赋格、舞曲等,在一个乐章中会保持始终。这两种节奏常常搭配使用,如宣叙调与咏叹调,
前奏曲
(或托卡塔)与赋格。
调式:
大小调体系,它已取代了过去的“
教会调式
”。
和声:
已形成了完整的以主、属、下属为中心的大小调功能和声体系,利用不协和音作调性转换并使和声进行富有动力和情感色彩。十二平均律在17世纪的发明与和声体系的充分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通奏低音:
(thoroughbass,又称作
数字低音
figured bass或basso continuo)
巴洛克
时期特有的作曲手段。在键盘乐器(通常为古钢琴)的乐谱低音声部写上明确的音,并标以说明其上方和声的数字(如数字6表示该音上方应有它的六度音和三度音)。演奏者根据这种提示奏出低音与和声,而该和弦各音的排列以及织体由演奏者自行选择。
织体:
复调织体占主要地位,其写作技术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峰。与
文艺复兴时期
的复调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在功能和声基础之上的对位。同时也有许多作品采用主调织体。
曲式:
以相互间形成节奏、速度、风格对比的多乐章结构为主,如组曲、
变奏曲
、协奏曲、
康塔塔
、清唱剧等,常用前奏曲与赋格、宣叙调与咏叹调的搭配关系。复调乐曲的内部结构是以模仿手段写作的连续体(不分段),但可看出明确的呈示、发展和再现因素。同时也有分段结构、变奏曲、在固定低音旋律之上进行变奏的
帕萨卡利亚
、夏空形式。
主要的音乐体裁:
声乐:弥撒、经文歌、众赞歌、歌剧、清唱剧、康塔塔、受难乐以及各种独唱、合唱曲。 器乐:托卡塔、前奏曲、幻想曲、赋格曲、变奏曲、组曲、奏鸣曲(以独奏奏鸣曲与三重奏鸣曲为主)、协奏曲(管弦乐协奏曲、大协奏曲、独奏协奏曲)。
情绪特点:
在一个乐章之内保持一种基本情绪,在乐章与乐章之间才形成对比。
力度表现:
不追求渐强和渐弱的细微变化,而是采用较为清晰的“阶梯式力度”。
代表作曲家:
有乔治·弗里德里希·
亨德尔
(GeorgeFridericHandel,1685~1759)等。
巴洛克时期
歌剧诞生
歌剧(Opera)诞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诞生于意大利的
佛罗伦萨
。由
巴迪
宫廷的卡梅拉塔会社(camerata,意为俱乐部或小集团)成员巴迪、温琴佐.伽利莱伊以及佛罗伦萨学者梅在经过大量的对
古希腊悲剧
研究的基础之上诞生的。音乐和戏剧的结合可以追溯到古代,包括古希腊悲剧、中世纪的仪式剧、宗教神秘剧、奇迹剧,
文艺复兴
的牧歌套曲、田园剧、幕间剧等形式。幕间剧是在戏剧两幕之间演出的有音乐的短剧。田园剧是传奇题材或乡村题材的带有音乐的舞台剧。
历史上第一部歌剧是1597年由里努契尼写剧本、
佩里
作曲的《达芙尼》,取材于希腊神话。但乐谱已遗失。现存的第一部歌剧是1600年里努契尼写剧本、佩里和卡契尼作曲的《优丽狄茜》。取材于希腊神话。 在最早的歌剧中音乐形式是声乐部分以接近于朗诵的宣叙调为主,由少量乐器伴奏,采用通奏低音。音乐形式较为简单。
蒙特威尔第
(Monteverdi)的歌剧主要是加强音乐性和情感表达。具体做法是将宣叙调的旋律线条拉长,使其具有歌唱性,并与短小的歌曲、二重唱和牧歌式的重唱交替,形成对比。他采用较大规模的乐队伴奏,并通过弦乐器的震音、拨弦以及不协和和声的运用造成强烈的戏剧性效果。在歌剧中加入器乐段落,如一开始的“托卡塔”(即后来的序曲)、中间的舞曲等。歌剧的基本模式正是在他的创作中形成的。蒙特威尔第的两部代表作是《奥菲欧》(或译作《奥尔菲斯》)、《阿丽安娜》。
继
蒙特威尔第
之后,17世纪
威尼斯
歌剧的代表人物(歌剧领域的
威尼斯乐派
)是蒙特威尔第的学生卡瓦利(Cavalli,1602-1676)、切斯蒂(Cesti,1623-1669)。
18世纪意大利拿坡里(
那不勒斯
)歌剧(拿坡里乐派或
那不勒斯乐派
)主要代表人物阿·斯卡拉蒂(Alessandro Scarlatti,1660-1725)。他重视音乐在歌剧中的抒情作用,强调咏叹调的表现力,创立了ABA形式结构,称作“返始咏叹调”或称“再现咏叹调”(da capo aria)。他的乐队更加完备,还创立了“快-慢-快”的歌剧序曲(当时称作“交响曲”sinfonia)。
拿坡里歌剧的特点是注重独唱者声音的美感和音乐外在的效果,追求
音乐语言
和形式的程式化,音乐织体较简单,主要是独唱旋律和简单的和声伴奏。缺点是缺少真实性和戏剧力度。这种倾向导致了歌剧在18世纪的衰败。
宣叙调在歌剧(或清唱剧)中用于人物对话和剧情发展,其旋律接近于朗诵,咏叹调用来抒发人物感情并表现演唱技巧,音乐优美华丽,音域较宽。
白话朗诵宣叙调是只用羽管键琴和一件低音乐器伴奏的宣叙调,主要用于大段的对话和独白。带伴奏宣叙调采用乐队伴奏,用于紧张的戏剧性场面,由于它在某中程度上带有咏叹调特点,因此又称之为咏叙调(arioso或recitativo arioso)。“Da Capo Aria”(返始咏叹调)是ABA三段式
咏叹调
,再现时可以随歌手喜好加上一些自由的炫技。
法国歌剧是十七世纪从意大利传入后,立即带上了法国化特征:重视宣叙调,在其中突出了法语特有的韵律和节奏感;在歌剧中加进大量舞蹈场面;舞台装饰极为华丽,表现
帝王生活
的气派;歌剧序曲采用与意大利相反的速度安排:慢——快——慢。 奠定了法国歌剧形式的是原籍意大利的
吕利
(Lully,1632-1687)。法国作曲家拉莫。作有大量歌剧和古钢琴作品,但更重要的是在1722年发表了《和声基础理论》,为现代和声理论奠定了基础。
英国歌剧创作的代表人物是。浦赛尔(Purcell,1659-1695),代表作是《迪东和伊尼》。
德国“歌唱剧”(singspiel)。有对白的德国民间喜歌剧,音乐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对德国歌剧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清唱剧:将宗教或史诗题材的歌词谱曲,音乐形式包括独唱、重唱、合唱和管弦乐,在教堂或音乐厅演出。与歌剧不同之处在于清唱剧没有复杂的舞台装置和戏剧动作表演。受难曲:音乐形式与清唱剧一样,在题材上集中于
基督
耶稣受难(钉十字架)的故事。康塔塔:也译作大合唱,是带有独唱、重唱、合唱及管弦乐的体裁,内容有宗教的也有
世俗
的。与清唱剧一样的是没有舞台装置和戏剧动作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