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 餐饮服务提供者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进一步规范 食品添加剂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 2022 12 1 1 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samr.gov.cn ),在首页 互动 栏目中的 征集调查 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cyjgyc @samr.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 “《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 展览路北露园 1号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邮政编码: 1000 37 ),并在信封上注明 “《 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字样。

附件 : 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