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四川材料与工艺研究所创建于
1969
年,属于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全民所有制国防科研事业单位,以发展国家尖端科学技术为主的理论、实验、设计、生产的综合性科研生产基地。
四川材料与工艺研究所主要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先进制造技术、化学化工、分析测试、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等领域的研究与应用,涉及
200
多个专业、
90
多个技术工种。下设
1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10
余个研究室和车间。拥有各类先进仪器、设备和优良的实验条件,科研生产任务饱满,经费充足。凭借先进的技术手段和雄厚的科研实力,在多领域多学科开展高层次、开创性工作。
四川材料与工艺研究所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1
名,
“
百千万人才工程
”
国家级人选
1
名,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0
余名,国家级、省部级中青年专家
7
名,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2
名。专业技术人员
1000
余名,其中硕、博士近
200
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9
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70
余名。具有一支技术过硬、素质优良、经验丰富的技能人才队伍,其中
国家级技能专家
1
名,
高级技师
50
余名。
建所四十年来,四川材料与工艺研究所科研成果丰硕。至
2009
年底,共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
10
余项,部(委)级科技进步奖
270
余项。
四川材料与工艺研究所自
1995
年起开展研究生教育,具有
“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专业
”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
“
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专业
”
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专业教研室。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
6
名,硕士研究生导师
10
名。建立了新聘人员
“
以老带新
”
培养制度和
科技骨干进修制度,为新聘人员成长和培养科技骨干力量创造良好条件。科研学术氛围活跃,积极支持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四川材料与工艺研究所位于
四川省江油市
,占地
1000
余亩。拥有自成体系的供水、
供电、通讯、交通、医院、学校、电视台等后勤保障服务系统,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等文化娱乐设施,职工生活环境优雅、舒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了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
以及
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提供了完善的社会保障。
实行岗位聘用合同制,按照原国家人事部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与工作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工资体系为岗位绩效工资制,由
任务和贡献决定收入。
四川材料与工艺研究所确立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科研所”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不断加强科研生产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优化科技资源,凝聚优秀人才,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研究所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的辉煌。
四川省江油市
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
成都经济圈北端
,
是省辖县级市,
绵阳
市代管。
距绵阳市
40
公里
,成都市
150
公里
,通过绵(阳)江(油)景观大道、成绵高速、绵广高速公路以及宝成铁路连接川内外,交通十分便利。随着高铁建设,预计
2013
年通车后,江油至成都将在
1
小时内,
2015
年通车后,江油到西安将在
1.5
小时内。
江油市是一座正在崛起的新兴工业城市、
工业重镇,国家三线建设的重点地区之一,境内共有
40
余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研机构。
江油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唐代大诗人
李白
的故乡,素有
“
李白故里,九寨门户,
蜀道
咽喉,华夏
诗城
”
之称,并且还是
“
中国火药之乡
”
。
地貌以平坝和丘陵为主,处于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冬暖春早,夏长秋短,年均气温
16.2
摄氏度
,气候温和。
联系部门:
四川材料与工艺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通讯地址:
四川省江油市华丰新村
9
号
-25
邮政编码:
621700
联 系 人:
陈杰、张辉
联系电话:
(0816)3620235
、
3620233
传
真:
(0816)3360377
E-mail
:
[email protected]
竞聘通过,成为我单位职工的同学,具有国家事业编制身份。
人才引进实行准入记分制,博士
73
分,硕士
63
分,本科
52
分。
我所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与所签订的第一次聘用合同期限为
1
年。
1
年期满后参加所内“双选”重新确定单位并续签聘用合同。
一次性安家费。从
2010
年起,与我所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在其报到时,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标准为
2000
元。(不区分学历层次)
工资待遇。我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4
部分组成。
各类人员工资水平
月工资(应发额)
年工资总额
预期年收入
博士研究生
7000
元
/
月
84000
元
高工:约
12
万
工程师:约
9
万
硕士研究生
6000
元
/
月
72000
元
5000
元
/
月
60000
元
说明
:
岗位保健、老点补贴及其他货币化的福利未统计在内。
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和失业保险。
住房:提供工作性住房,来所后可自愿租用所提供的廉租房。房费标准:
50m
2
每月每套
150
元,
60m
2
每月每套
200
元。
来所后考研政策:凡与所签订聘用合同,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我所职工可参加所定向、委培研究生报名考试;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均不超出
2
次,原则上两次报考时间需间隔
2
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后,可直接申请报考博士研究生。
在岗职工报考统招统分研究生者,可在来所工作的当年和第
4
年申请报考。经所审批同意报考统招统分研究生的,自报考之日起解除与所的聘用合同。涉及违约责任的,需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缴纳违约金后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设置,本所职工可报考定向、委培研究生,可选择的培养学校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四川大学、华东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