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
是指具有
法人资格
,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主要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机构,他必须取得“
营业执照
”和“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才能够进入
建筑市场
。
199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专门对监理作了具体的
规定
:监理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是具有
法人资格
的机构,与被监理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单位不得存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其职责是依据事实,客观、及时、有效地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监理公司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
技术
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除
房屋
建筑
、
水利
水电
、
公路
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
-
具有
独立法人
资格且
注册资本
不少于300万元。
-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
监理工程师
,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
工程建设
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
造价工程师
、一级注册
建造师
、一级
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
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注册造价工程师
不少于2人。
-
监理公司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
施工总承包
资质的
企业
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
监理公司具有完善的
组织结构
和
质量管理体系
,有健全的
技术
、档案等
管理制度
。
-
监理公司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
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
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
行为
。
-
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申请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
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
工程建设
工作的经历。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注册
造价工程师
不少于1人。
-
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
技术
、档案等管理制度。
-
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
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
企业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
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
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
相应专业的注册
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
有必要的
质量管理体系
、
档案管理
和
规章制度
。
-
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
岗位职责
;
-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
项目监理
实施
细则
,并负责
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
的日常工作。
-
审查
分包单位
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
工程项目
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
项目监理机构
的文件和指令;
-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
竣工结算
;
-
审查和处理
工程变更
;
-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
调解
建设单位
与承包单位的
合同争议
、处理
索赔
、审批工程延期;
-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
项目监理
工作总结;
-
审核签认
分部工程
和
单位工程
的
质量检验
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
组织
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
质量检查
,参与
工程项目
的
竣工验收
;
-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