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地区除外)的中国公民,搭乘指定邮轮外的交通工具赴日旅游,需事先在国内申请旅游签证。 目前赴日旅游签证分为:团队旅游签证和个人旅游签证,个人旅游签证又分为单次(个人旅游)签证、冲绳多次(个人旅游)签证、东北六县多次(个人旅游)签证、面向足够经济能力人士的多次签证(个人旅游)签证、面向相当高收入人士的多次签证(所有的短期访问)5种。无论哪种签证,都必须由申请人居住地辖区内的日本使领馆所指定的旅行社代办。 各签证的区别与特殊要求: 1、团队旅游签证:是指中国人以旅游为目的,以团队(组团)形式访问日本时发放的签证。按本制度组织的旅游团人数为5名以上40名左右以下,赴日行程为15天以内。 2、单次(个人旅游)签证:是指为满足中国观光客越来越希望能选择更多样旅游产品的需求,而发放的能够更少人数自由旅行的签证。与团队旅游不同的是,中日双方旅行社不需要派领队和导游。 3、冲绳多次(个人旅游)签证:属于个人旅游签证的一种,该签证可以在3年有效期之内多次使用。并且从第二次以后赴日,除了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也可以使用。第一次赴日行程中包含在冲绳县住宿的日程。发放对象是“具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及家属”,“过去3年内曾以短期签证赴日且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士及家属”。 4、东北六县多次(个人旅游)签证:属于个人旅游签证的一种,该签证可以在3年有效期之内多次使用。并且从第二次以后赴日,除了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也可以使用。第一次赴日行程中包含在东北六县(青森县,岩手县,宫城县,秋田县,山形县,福岛县)中任何一县或上述六县中任意两县以上住宿的日程。发放对象是“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士及家属”。 5、面向足够经济能力人士的多次签证(个人旅游)签证:属于个人旅游签证的一种。该签证同“冲绳/北六县多次旅游签证”一样,3年有效期间之内可以多次使用。并且从第二次以后赴日,除了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也可以使用。发放对象是“具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及家属”。并且与“冲绳/北六县多次旅游签证”不同的是赴日目的地不受限制。 6、面向相当高收入人士的多次签证(所有的短期访问):该签证可以在5年有效期之内多次使用。而且,只有这种签证从初次赴日开始,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也可以使用。且赴日机票,船票和住宿设施等预订以及旅行全程,都可以申请人本人自行决定和改变。发放对象是“具有相当高收入的人士及家属”。与“冲绳/北六县多次旅游签证”不同的是赴日目的地不受限制。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签证”——日本免签船舶观光上陆许可证,专为邮轮乘客设计,2015年起实施。该政策允许乘坐日本指定的客船的外国旅客,以观光为目的在停靠港口免签入境,但该外国旅客须在所乘客船离港前返回客船。

1、单次签证:200元人民币,访问冲绳县或者访问东北三县(岩手县、福岛县、宫城县)中的任何一县,免收签证费。
2、多次签证:400元人民币留宿在冲绳县或者访问东北六县中的东北三县(岩手县、福岛县、宫城县)任何一县,免收签证费。
3、除了以上签证费以外,日本使领馆指定旅行社收取签证代办手续费(包括往返机票及住宿饭店费用等)。详情,请咨询日本使领馆指定的旅行社。

③能确认资产形成的资料(退休金证明书,房产证明书,股票分红证明书等);
(6)户口本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有关家属的申请);
(7)大学出具的在学证明书或毕业证书(就读于中国教育部直属大学的在校生・研究生或者毕业于该校三年以内的毕业生);
(8)其它相关资料(要求追加的资料等)。
2、冲绳多次(个人旅游)签证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需要粘贴本人照片 4.5*4.5);
(3)个人信息处理方法的同意书;
(4)户口本等,能确认本人居住地的资料;
(5)能确认经济能力的资料包含以下任意一项:
①国际信用卡(含银联卡)金卡级别以上,能确认该卡有效的资料
②能确认年收入的资料。(最近六个月银行明细单等)
③能确认资产形成的资料(退休金证明书,房产证明书,股票分红证明书等);
(6)户口本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有关家属的申请);
(7)主申请人多次签证的复印件(主申请人已经取得该类签证,家属只能申请和主申请人申请同类的签证。);
(8)其它相关资料(要求追加的资料等)。
3、东北六县多次(个人旅游)签证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需要粘贴本人照片 4.5*4.5);
(3)个人信息处理方法的同意书;
(4)户口本等,能确认本人居住地的资料;
(5)能确认经济能力的资料包含以下任意一项:
①国际信用卡(含银联卡)金卡级别以上,能确认该卡有效的资料
②能确认年收入的资料。(最近六个月银行明细单等)
③能确认资产形成的资料(退休金证明书,房产证明书,股票分红证明书等);
(6)户口本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有关家属的申请);
(7) 能确认有过访日经历的(旧)护照;
(8)主申请人多次签证的复印件(主申请人已经取得该类签证,家属只能申请和主申请人申请同类的签证。);
(9)其它相关资料(要求追加的资料等)。
4、面向足够经济能力人士的多次签证(个人旅游)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需要粘贴本人照片 4.5*4.5);
(3)个人信息处理方法的同意书;
(4)户口本等,能确认本人居住地的资料;
(5)能确认经济能力的资料包含以下任意一项:
①国际信用卡(含银联卡)金卡级别以上,能确认该卡有效的资料
②能确认年收入的资料。(最近六个月银行明细单等)
③能确认资产形成的资料(退休金证明书,房产证明书,股票分红证明书等);
(6)户口本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有关家属的申请);
(7)主申请人多次签证的复印件(主申请人已经取得该类签证,家属只能申请和主申请人申请同类的签证。);
(8)其它相关资料(要求追加的资料等)。
5、面向相当高收入人士的多次签证(所有的短期访问)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需要粘贴本人照片 4.5*4.5);
(3)个人信息处理方法的同意书;
(4)户口本等能确认本人居住地的资料;
(5) 能确认经济能力的资料(确认经济能力的资料,如下所示):
①国际信用卡(含银联卡)金卡级别以上,能确认该卡有效的资料
②能确认年收入的资料。(最近六个月银行明细单等)
③能确认资产形成的资料(退休金证明书,房产证明书,股票分红证明书等);
(6)户口本复印件或者亲属关系公正书等(有关家属的申请);
(7)主申请人多次签证的复印件(主申请人已经取得该类签证,家属只能申请和主申请人申请同类的签证。);
(8)其它相关资料(要求追加的资料等)。
三、日本免签船舶观光上陆许可证
(1)护照;
(2)身份证;
(3)个人信息表(学龄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4)其它相关资料(邮轮公司要求追加的资料等)。

传真:010-6532-9329(签证)
邮箱:[email protected] 【签证:请注明姓名与联系方式】
签证受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 09:00-11:30,13:00-16:30(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
官方网站:https://www.cn.emb-japan.go.jp/index.htm
二、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本馆•事务所地址:上海市万山路8号
别馆•领事部门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299号 上海世贸商城13楼
邮编:200336
电话:021-5257-4766 (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总机)
签证专线:021-5257-4768((电话受理时间:09:00-12:30, 13:30-17:00 )
传真:021-6278-598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30,13:30-17:00(其他休馆日请参考参看官网公告)
辖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
官方网站:https://www.shanghai.cn.emb-japan.go.jp/itprtop_zh/index.html
三、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8号花园酒店东塔(花园大厦) 邮编:510064
领事、签证业务窗口位置:位于领事馆2楼,客人请由花园大厦1楼楼梯前往。
总机、领事电话:020-83343009、020-85015005
签证电话:020-85015001
总机传真:020-83338972
领事・签证传真:020-83883583
领事、签证业务窗口开放时间:08:45-12:00,13:45-15:00(周六、日,休息日除外)
辖区: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官方网站:https://www.guangzhou.cn.emb-japan.go.jp/itprtop_zh/index.html
四、 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东方广场37楼
邮编:400010
电话:023-63733585
传真:023-63733589
开馆日:周一至五 08:45-12:30, 13:30-17:30(周六、日,休息日除外)
签证办理时间:周一至五08:45-12:00(申请),14:00-16:45(签发)
辖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官方网站:https://www.chongqing.cn.emb-japan.go.jp/itprtop_zh/index.html
五、 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0号
邮编: 110003
电话: 024-2322-7490
传真: 024-2322-2394
本馆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2:00,13:00-17:15
签证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30-16:00
辖区:辽宁省(大连市除外)、吉林省、黑龙江省
官方网站:https://www.shenyang.cn.emb-japan.go.jp/cn/index.htm
六、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领事办事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7号森茂大厦3楼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0-4077
传真:0411-8370-4066
辖区:大连市
官方网站:https://www.dalian.cn.emb-japan.go.jp/itprtop_zh/index.html
七、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59号青岛国际金融中心45F
邮编:266071
代表电话:0532-80900001
传真:0532-80900009
领事传真:0532-8090002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45-11:30,12:30-17:30
签证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1:00,13:30-16:00
辖区:山东省
官方网站:https://www.qingdao.cn.emb-japan.go.jp/itprtop_zh/index.html
八、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第一座46楼及47楼
签证部:香港中环交易广场第一座46楼
电话:852-25221184
传真:852-28680156
签证传真:852-2536088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15-12:00,13:30-16:45(不包括星期六,日及下列本馆休馆日)
签证部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15-11:15(接受申请),13:30-16:45(领取结果)
辖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官方网站:https://www.hk.emb-japan.go.jp/itprtop_zh/index.html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1、各地护照办理政策会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详细事宜。
2、需申请人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
3、未满16周岁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五年,16周岁以上(含)的签发十年期护照。
4、须网上预约申请的地区需要先在网上提交申请,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办理。建议提前打电话咨询是否需要网上预约。
5、提前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是高效申请护照的关键。
6、一般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提供相应加急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加急办理。各地情况可能会有差异,视各地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