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也可称为性格或人格,著名心理专家郝滨先生认为:“在一个群体内,个性可界定为个体思想、情绪、价值观、信念、感知、行为与态度之总称,它确定了我们如何审视自己以及周围的环境。它是不断进化和改变的,是人从降生开始,生活中所经历的一切总和。”简单的说,个性就是个体独有的并与其他个体区别开来的整体特性,即具有一定
倾向性
的、稳定的、本质的
心理特征
的总和,是一个人共性中所凸显出的一部分。
个性一词最初来源于
拉丁语
Personal,开始是指演员所戴的面具,后来指演员——一个具有特殊性格的人。一般来说,个性就是
个性心理
的简称,在西方又称人格。
性格(英语:Temperament),也称为性情、个性、气质,心理学名词,意指一个人内在的
人格特质
,如内向或外向。它通常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学习而来。
个性又叫人格,是指一个人独特的、稳定的和本质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总和。 简单的说,个性就是一个人的整体
精神面貌
。
个性,在心理学中的解释是:一个区别于他人的,在不同环境中显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影响人的外显和内隐性
行为模式
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由于个性结构较为复杂,因此,许多心理学者从自己研究的角度提出个性的定义,
美国心理学家
奥尔波特
(G.W.Allport)曾综述过50多个不同的定义。如美国心理学家
吴伟士
(R.S.Woodworth)认为:“人格是
个体行为
的全部品质。”美国人格心理学家卡特尔(R.B.Cattell)认为:“人格是一种倾向,可借以预测一个人在给定的环境中的所作所为,它是与个体的外显与内隐行为联系在一起的。”
苏联
心理学家
彼得罗夫斯基
认为:“在心理学中个性就是指个体在对象活动和交往活动中获得的,并表明在个体中表现社会关系水平和性质的系统的社会品质。”
第二,强调个性
总体性
的定义,认为个性可以解释为“一个特殊个体对其所做所为的总和”。
第三,强调对
社会适应
、保持平衡的定义,认为个性是“个体与环境发生关系时身心属性的紧急综合”。
第四,强调
个人独特性
的定义,认为个性是“个人所以有别于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