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也可称为性格或人格,著名心理专家郝滨先生认为:“在一个群体内,个性可界定为个体思想、情绪、价值观、信念、感知、行为与态度之总称,它确定了我们如何审视自己以及周围的环境。它是不断进化和改变的,是人从降生开始,生活中所经历的一切总和。”简单的说,个性就是个体独有的并与其他个体区别开来的整体特性,即具有一定 倾向性 的、稳定的、本质的 心理特征 的总和,是一个人共性中所凸显出的一部分。 个性一词最初来源于 拉丁语 Personal,开始是指演员所戴的面具,后来指演员——一个具有特殊性格的人。一般来说,个性就是 个性心理 的简称,在西方又称人格。 性格(英语:Temperament),也称为性情、个性、气质,心理学名词,意指一个人内在的 人格特质 ,如内向或外向。它通常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学习而来。 个性又叫人格,是指一个人独特的、稳定的和本质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总和。 简单的说,个性就是一个人的整体 精神面貌 。 个性,在心理学中的解释是:一个区别于他人的,在不同环境中显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影响人的外显和内隐性 行为模式 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由于个性结构较为复杂,因此,许多心理学者从自己研究的角度提出个性的定义, 美国心理学家 奥尔波特 (G.W.Allport)曾综述过50多个不同的定义。如美国心理学家 吴伟士 (R.S.Woodworth)认为:“人格是 个体行为 的全部品质。”美国人格心理学家卡特尔(R.B.Cattell)认为:“人格是一种倾向,可借以预测一个人在给定的环境中的所作所为,它是与个体的外显与内隐行为联系在一起的。” 苏联 心理学家 彼得罗夫斯基 认为:“在心理学中个性就是指个体在对象活动和交往活动中获得的,并表明在个体中表现社会关系水平和性质的系统的社会品质。” 第二,强调个性 总体性 的定义,认为个性可以解释为“一个特殊个体对其所做所为的总和”。 第三,强调对 社会适应 、保持平衡的定义,认为个性是“个体与环境发生关系时身心属性的紧急综合”。 第四,强调 个人独特性 的定义,认为个性是“个人所以有别于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