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的过程是什么?

医院兼职协调员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捐献者,如果潜在捐献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专、兼职协调员共同帮助完成器官捐献登记手续,公证相关资料,经院内会诊病情不可逆,并由医院组织联系(专职协调员协助)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专家复核评估捐献者病情,如病情确不可逆,则经医院伦理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送捐献办,经捐献办确认已完成相应程序,将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

当完成登记的捐献者在临床上达到待捐献状态时,由捐献办通知获取小组,在救治医院两名以上医生确认并宣布捐献者死亡后,获取小组进行人体器官获取,获取小组根据人体器官捐献标准进行判断,确保有效捐赠,最后按人体器官获取标准进行器官切取并保存。

发布日期:2012/12/12 17: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