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扶贫发展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国务院扶贫办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中心致力于开展中国减贫发展理论战略研究和扶贫政策影响评估,总结推广试点示范成果,交流分享减贫经验,推动减贫发展高端智库建设,为中国扶贫开发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工作安排,中国扶贫发展中心贫困村定点观测2020年典型调查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生动记录脱贫攻坚的伟大历程,丰富脱贫攻坚档案,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28个省(区、市)选择了200多个行政村作为观测点,定期了解其发展变化情况和各类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定点观测。观测信息的收集方式重要有三种:一是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定量数据;二是在地方支持下,采集图片、文字或影像数据;三是由专业机构深入村庄采集信息,包括开展典型调查和拍摄脱贫攻坚纪录短片。本项目属于第三种方式中的典型调查。

二、项目目标

对已选定的32个观测村开展实地调查,通过调查深入了解观测村脱贫发展的过程,掌握观测村在脱贫攻坚期内发展变化的数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巩固脱贫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建议。

三、项目内容

(一)观测村范围。2020年贫困村定点观测工作范围涉及14个省(区、市),覆盖32个行政村。观测村分布如下:

山西省岢岚县、灵丘县各1个村;

内蒙古喀喇沁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各1个村;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义县各1个村;

黑龙江省延寿县、同江市各1个村;

江西省瑞金市、于都县各1个村;

河南省新县、光山县、栾川县各1个村;

湖北省阳新县、孝昌县各1个村;

湖南省茶陵县、浏阳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各1个村;

广西东兰县、田阳县各1个村;

云南省腾冲市1个村;

重庆市武隆区、石柱县各1个村;

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1个村,昭觉县2个村;

陕西省陇县、宝鸡市陈仓区各1个村;

甘肃省古浪县、积石山县、合作市各1个村。

(二)总体设计。完成贫困村定点观测典型调查实施方案。包括细化调查内容、设计调查提纲和调查指标、提出村级报告框架、制定组织实施计划等。

(三)实地调查。主要内容包括:梳理观测村在脱贫攻坚期内投入和产出情况;收集分析反映村庄发展变化的指标数据;了解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落实情况、贫困人口收入稳定提高情况、水电路讯房等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情况、村容村貌变化、扶贫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基层组织作用发挥、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等情况。

(四)撰写报告。通过分析调查成果,撰写村级报告、专题报告和总报告。村级报告主要包括:观测村脱贫攻坚的主要措施、成效、典型经验、发现问题、有关建议等。汇总分析村级调查成果后,结合面上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建议,完成定点观测典型调查总报告,并根据需要以适当形式对总报告进行提炼加工。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经验亮点或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以专题报告形式随时报送。

四、项目成果及时限要求

本项目的最终成果包括:32篇村级报告、2篇专题报告和典型调查总报告。村级报告和专题报告需在2020年9月底前提交,总报告需在2020年10月15日前提交。本项目的执行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到2020年10月31日止。

五、项目申报资质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够对本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职责,有较好的信誉保证。

(二)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在农村或发展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有扶贫相关项目的执行经历,能够亲力亲为全程投入项目。

(三)项目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力量充实,具备按时完成项目的各类保障。其中主要成员需具备带队开展农村田野调查的经验,能够统筹各项任务,应对不同状况。

六、经费预算

本项目经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9万元。申请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七、有关要求

(一)中国扶贫发展中心自发布项目申报公告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人应于2020年4月27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PDF)。

(二)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评审内容包括:方案质量、进度安排、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团队人员配置、项目团队实力业绩等。

(三)中选结果将于5月中旬前在国务院扶贫办官方网站和中国扶贫公众号等媒体公告,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晶晶(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研究处)

联系电话:010-8415897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附件: 贫困村定点观测2020年典型调查项目申报书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