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2评价值为0.252(0.252/0.320=78.60%),等于78.60分,处于优等区间,2014年农村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提高,城镇职工、居民覆盖率增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担比例不断上升。 指标3评价值为0.199(0.199 / 0.480 =41.39%),等于41.39分,处于差等区间。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治理改善效果不明显,药品耗材支出占医疗费用支出比重仍然偏高,人均医疗费用增长速度依然较快,部分地区医疗保险基金出现当期资金缺口,得分比2013年有所下降。 医疗卫生出资合理性指标是医疗保障发展指数的一级指标,是抑制看病贵和因病致贫的宏观指标。按照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观测项目(Globle health observatory)的标准,针对国家医疗卫生总费用,运用财政支付、社会支付和个人支付占比三个2级指标进行衡量。 2 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目标之后,社会支出占比应当达到50%,主要用于补偿医务人员按劳务和医疗机构行政;财政预算支出占比为30%,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建设等;个人支出占比为20%,主要用于购置药品和处置性服务费用。该指标赋权值为0.200,三个2级指标赋权值分别为0.060、0.060、0.080,控制个人支出的指标赋权高于前二者。总评价值在0.160~0.200区间为优、0.120~0.150区间为中、<0.120为差(12/20=60分)。 制度效率性,即指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额度占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支出的比例。广义指标是基本医疗保险分担率、补充医疗保险分担率、商业保险分担率、医疗救助分担率的总和。2014年数据显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分担率是0.832,高于2013年的0.83 而2014年农村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分担率是0.62,明显低于2013年的0.75和2013年的0.73;同时2014年总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分担率是0.763,明显低于2013年的0.81,但是高于2012年的0.73。因此2015版指数的制度效率性得分为91.37分,明显低于2014年的100分和2013年的91.39分。近三年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分担率(报销比例)如表3所示: 制度持续性即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运行平稳和收支平衡,且略有结余。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有两个衡量指标,一是医疗保险基金平衡,即当年基金收入等于支出,略有结余;二是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支付能力,即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计算采用当年基金累计结余除以当年度月均支出额,累计结余支付月数等于12即满分。该指标赋权分值为0.081,医疗保险平衡指标值为0.06,三个医疗保险计划的各自的赋权值均为0.02;基金结余率和支付能力指标值为0.021,三个医疗保险计划的赋权值均为0.007。 2015版指数评价值为0.827(0.067 /0.081=0.827),处于良等区间, 低于2014版的0.914(0.074 /0.081=0.914)。主要情况如下:2014年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收支相抵、略有盈余,累计结余额只有城镇职工基金能够支付12个月以上,2014年新农合基金的累计结余支付月数低于12个月,只有5.119个月,说明新农合基金的累计结余状况不容乐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支付月数9.979,首次低于12个月。医保统筹基金可持续性指标三年来数据如表4所示。 政策适应性,即指医疗保险政策与社会需求之间的正相关关系,用于考评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机制是否健全,主要包括筹资政策、资金配置、目录设定、分担比例、合理设限、流动性等。该指标赋权值为0.079,筹资政策指标值为0.012、资金配置指标值为0.012、目录设定指标值为0.012、分担比例指标值为0.012、合理设限指标值为0.012、流动性指标值为0.018。评价原则为好、中、差三个等级。2015版指数评价值为0.531(0.008+ 0.008 +0.008+0.008+0.004+0.006=0.042,0.42/0.79=0.531)与2014版得分相同,依然处于较差区间。主要情况如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15年,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个人账户功能定位、转移携带医疗保险关系、异地就医等问题依然存在,在2014年并没有明显改善。 人均医疗费用合理增长率是医疗服务治理的核心指标。考虑了GDP作为主要参考指标,科技带动医疗费用价格,医疗费用增长略高于经济增长等因素,2014年全国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应为人均GDP增长率的1.16倍(各地区不同),即8.46%,如果低于8.46%达标满分(在前期发布的医疗保障2016年指数中,我们采用了2014年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率7.8%,所以得到合理的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是9.04%,但在这里为了和2013年以及2014年报告匹配,我们依然采用了2014年人均GDP增长率7.3%作为计算基数,因此合理的人均费用增长率在这里是8.46%),每超过1%扣0.01分, 2014年 实际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为10.9%, 该指标赋权值为0.090,评价值为0.019,处于及格区间。低于2013年的0.055 和2012年的0.048 说明2014年以来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对抑制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形成合理医疗费用的建立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依然高于合理增长率。近三年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和GDP增长率如表5所示。虽然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略有下降,但是由于近三年来GDP的增速下降,所以得分明显低于2014版和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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