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合同法》本月实施以来,给家政公司带来了新的问题。近日,记者在走访江门市几大家政公司时发现,不少保姆和雇主都对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需不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产生质疑,纷纷发问:雇主需不需要给保姆也购买“三险”?双方的权责如何进行约束?
疑问:雇用保姆要不要签合同?
随着年关的到来,保姆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开始出现,记者走访了江门市几家家政公司,据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节前外地的保姆提前返乡过年,目前市场已经呈现出供不应求的状态。
“真到了过节的时候,一天100元还雇不到(保姆)。”港口路一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这种紧张的市场态势将随着春节的到来更加严重,而目前的保姆薪酬已经有所上调,幅度大约在20%~30%左右。
记者同时了解到,除保姆供求关系紧张外,今年的保姆市场还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一阵,在我们这边登记的不少保姆问我们家政公司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她们要不要签正式的合同,她们的相关权益有没有发生变化,雇主应不应该给她们买‘三险’。而这些问题我们也不是很清楚,不知该如何处理。”江门市东湖家政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现状:保姆和雇主约定不清晰
“我们会让雇主和保姆签署一份协议,约定双方的一些责任。”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他们一直都这样经营,雇主和保姆之间也没有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纠纷。
记者从家政公司提供的协议书上看到,按照协议书的要求,保姆可以有一天的时间向未来的雇主证明自己的能力,如果在这一天中得到雇主家庭成员的认可,就可以继续工作并转入试用期,但在试用期间,如果家庭成员提出对保姆工作不满,或者保姆自身身体不适等原因,雇主可以随时解雇保姆。至于解雇之后的法律责任,协议书中则没有提及。
“只要能拿到和雇主约定的工资,要不要合同都无所谓。”一位保姆告诉记者。他们对新的劳动合同法没有关注,更谈不上了解其中的内容。记者在一家公司采访了解到,现场5位保姆中,只有一位30多岁的保姆听她的亲戚谈起过劳动合同法,而其他4位则摇头说“不知道”。
劳动部门:单位雇用保姆必须签订合同
据江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法制监察科冯副科长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都要遵守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订立口头协议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不必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但必须严格遵守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等规定。
一些家庭或者个人雇用的保姆等工作方式并不存在用人单位,所以双方可以不订立劳动合同,雇用者也不需要为被雇用者购买社会保险。但是,如果是单位雇用保姆的话,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或达成口头协议。
律师:自然人雇主与保姆的关系不适用新规定
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苏劲斌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而不包括自然人雇主。因此,自然人雇主如雇用家庭保姆的个人雇主、并非个体经济组织的私人承包者等不属于用人单位,其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
家庭保姆如在提供家政服务过程中受伤,若其没有与家政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与个人雇主之间的纠纷适用民法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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