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及与国际规则接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国贸易运输协调发展,近期,我委交运司分别委托我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和北京交通大学开展了《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建议书对我国外贸发展影响的研究》 和《我国危险货物运输统一规则并与国际接轨问题的研究》两个课题研究。为确保课题研究路径规范、课题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现将这两个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内容登出,欢迎广大网民提出宝贵意见。您的意见可反馈到我委门户网站《 交通发展改革建言献策》栏目以及我司信箱[email protected] 。谢谢。

危险货物运输法规事关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内国际贸易,发展和完善危险货物运输法规体系,特别是以综合的观点、从全球化的角度探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协调统一并与国际接轨,既是确保危险货物运输高度安全、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还是发展我国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国内外贸易顺畅开展的根本要求。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货物运输量逐年增长,2005年我国公路运输完成的货运量比2000年增长29.2%,水路运输的货运量增长79.5%;“十五”期间,铁路运输的货物发送量年均增长8.56%;危险货物的种类和运量也在不断增加,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铁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近2亿吨,约占铁路货运总量的10%;道路运输的大约在2亿吨左右,约占道路货物运输总量的1%;水路运输的量最大,据有关专家估计仅进口的原油就有1亿2千万吨;相对而言,民航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较少。

“十一五”期间,随着全球化速度加快,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国内外贸易将高速增长,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趋势,也是经济形势好的体现。但与此同时,必然大大增加我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压力,多种运输方式之间、国内国际运输之间的危险货物交接的任务也日益繁重,各种运输方式的危险货物运输法规之间的协调问题,国内危险货物运输法规与国际法规的接轨问题将显得更加突出。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工作和危险化学品标准的国际化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安全生产法治列入了“十一五”规划中,并提出了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加快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建设;将组织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最大限度地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标准方面各项要求,正在抓紧修订相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国家标准,以尽快建立危险化学品标准体系,使我国能进一步与国际危险化学品标准更深入地对接。

交通运输行业部门领导十分重视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和法规建设,以及与国际法的接轨问题。

交通部在《道路运输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交通部为了加强对新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贯彻实施,下发了关于强制执行2002年新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通知( 2004年1月5日 ,交通部,交海发〔2004〕5号)。

铁道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法规及相关标准,加强和规范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确保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修改了96年版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于2006年发布了新版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并于 2006年8月1日 施行。

民航总局为了确保我国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并逐步与国际接轨,抓紧制定了《中国民航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于 2004年9月1日 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