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5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47334.52元;预算执行号:(2018)0855号;2、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并于2018年6月2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论证公示(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xqlz/4028868763dea5bb01642179b3b56361.html);3、监督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28-85804726;4、本项目以书面推荐方式进行采购。推荐理由: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在递交了自荐书的供应商中推荐该供应商。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四川省九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众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云福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供应商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及其他条件,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特此推荐;采购人推荐供应商:四川省博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供应商具有相关业绩及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特此推荐;5、本项目已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实现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6、本项目于2018年06月29日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7、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8、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9、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10、计划工期: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成交内容:背街小巷及城郊结合部零星应急整治;下浮比例: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下浮0%(下浮比例为可竞争部分的下浮比例,下浮后的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签订及竣工结算、审计的依据);技术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七章;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7500元;收取方式:由采购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