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关于促进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

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3〕13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21〕33号)等文件精神,围绕“走在全国综保区前列”和打造“两区”建设“主阵地”目标,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化综合保税区建设,全面提升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天竺综保区”)在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引领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任务措施:

一、发挥临空经济融合优势,壮大高端货物贸易规模

(一)做强医药贸易。完善医疗健康业态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国务院批复的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推进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建设。利用中检院、北检所药品检验绿色通道功能,提升药品药械进出口口岸通关效率,缩短环节时间。争取进口值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部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贸易发展处、天竺海关、区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第五分局。前述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对接部门,其余为责任部门,下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二)扩大文化贸易规模。优化文化艺术品、文物进出口流程。探索开展文化产业数字贸易,促进艺术品展览展示全产业链发展。争取文化产业年进出口值增长10%以上,创新丰富首都文化市场。(责任部门:管委会贸易发展处、天竺海关、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创新推动升级型消费。拓展生鲜产品等五类指定进口商品业务。进一步优化“保税+消费升级”试点监管流程,提升跨境贸易进口商品销售规模,更好地服务首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对接进口汽车贸易上下游企业,进一步扩大整车进口规模。(责任部门:管委会贸易发展处、科技产业处、商务会展金融处、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区商务局、首都机场海关、天竺海关)

(四)支持高端制造企业做大规模。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充分利用综保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物流仓储等政策功能,增强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保税非保税协同发展政策实效。利用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政策,促进园区高端制造产业强链补链。(责任部门:管委会科技产业处、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天竺海关、区税务局)

(五)持续扩大政策实施红利。积极拓展分类监管、卡口智能化监管、AEO认证等已有试点政策覆盖范围。(责任部门:管委会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区税务局、天竺海关)

(六)做大普货口岸规模。着力挖掘口岸通关货代、物流企业潜力,吸引上下游相关企业落地空港口岸开展业务。完善口岸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口岸服务水平,增强空运集货能力。(责任部门:管委会贸易发展处、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首都机场海关)

(七)优化空港口岸功能。推动货物监管模式创新、通关流程再造,提升快件货物分拨效率。利用口岸操作区剩余土地资源,研究增加空港口岸进口商品展示、体验、交易等功能。(责任部门:管委会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贸易发展处、规划建设处、首都机场海关)

(八)提升首都机场口岸通关服务质量。实施跨境贸易便利化、标准化措施,积极配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完善,提升空港口岸便利化、标准化水平。(责任部门:管委会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贸易发展处、首都机场海关)

二、聚焦新兴业态,建设服务贸易特色综保区

(九)做强保税维修产业。加快推进航空发动机维修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争取2026年具备运营条件,提前谋划项目监管模式与运营模式,推动完成国际航空器维修基地顶层制度设计。积极争取将飞机相关配套设施、医疗器械等纳入保税维修产品目录,扩大保税维修业态范围。(责任部门:管委会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航空服务处、贸易发展处、商务会展金融处、科技产业处、规划建设处、天竺海关、区税务局)

(十)创新保税研发模式。鼓励企业开展保税研发业务。综合利用“用于研发的设备进口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研发的料件、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等政策,降低企业整体研发成本,增强科研竞争力。(责任部门:管委会科技产业处、贸易发展处、天竺海关、区科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一)培育融资租赁业态。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政策,落实管委会与飞机租赁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在飞机异地交付、海关延伸监管、资金补贴等方面构建具有竞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创新发展多领域融资租赁新业态,扩大园区融资租赁规模,争取年增加租赁货值10亿元。(责任部门:管委会商务会展金融处、天竺海关、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十二)拓展跨境电商业务。扩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拓展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品类和试点企业范围,争取年进口值增长10%以上。(责任部门:管委会贸易发展处、天竺海关、市药监局第五分局、区商务局)

(十三)做大生物医药研发检测业务规模。发挥中关村医学转化平台、中国国际检验检测科技创新中心平台、医疗器械成果转化平台等平台功能作用,建立国际医疗健康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平台,加快药品药械成果孵化转化效率。推动生物医药孵化器等项目投产,打造国际医疗健康经济创新策源地。利用天竺综保区特殊物品公共查验平台功能,探索具有天竺综保区特色的快捷便利特殊物品进出口监管模式。(责任部门:管委会贸易发展处、天竺海关、市药监局第五分局、区卫生健康委)

(十四)创建进口商品展示体验交易平台。充分利用综保区政策功能优势,打造“口岸—保税—展览展示场所”便利货物流转模式。在建立跨直属海关联系配合机制的条件下,支持企业跨关区开展保税展示体验交易业务。(责任部门:管委会贸易发展处、商务会展金融处、天竺海关、区商务局)

(十五)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积极引进具有保税需求的外资企业,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园区老旧厂房改造,促进存量外资企业增加投入,争取年均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责任部门:管委会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航空服务处、贸易发展处、商务会展金融处、科技产业处、营商服务中心、区商务局)

三、加强科技创新企业聚集,赋能园区发展

(十六)积极引进科技创新企业。争取年引进和培育相关企业获得国家级技术类奖项3个、获得省部级科技技术奖励3个、获得国家级协会颁发的创新奖项5个。(责任部门:管委会科技产业处、航空服务处、贸易发展处、商务会展金融处、营商服务中心、区科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七)鼓励企业申报发明专利。对于发明专利在途申请量较大的企业,引导企业优先在天竺综保区布局。争取年取得发明专利10个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原创)20个以上。(责任部门:管委会科技产业处、航空服务处、贸易发展处、商务会展金融处、营商服务中心、区科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八)加快研发类、专精特新企业聚集。支持企业提高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领域经费投入。加强对于获得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工作。争取年引进和培育上述企业20家以上。(责任部门:管委会科技产业处、航空服务处、贸易发展处、商务会展金融处、营商服务中心、区科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九)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积极鼓励园区企业起草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争取园区企业年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0个、行业标准20个。(责任部门:管委会科技产业处、航空服务处、贸易发展处、商务会展金融处、营商服务中心、区科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落实提质增效要求,夯实高质量发展保障基础

(二十)提升土地开发利用水平。加快二期围网面积开发利用进度。提前做好拟出让地块的上市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成熟即拿地、拿地即开工。(责任部门: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顺义分局)

(二十一)建设智慧空港信息化共享平台。研究推动智慧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空运口岸、保税货物通关智慧化、信息化水平。(责任部门:管委会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管委会办公室、首都机场海关、天竺海关、区商务局)

(二十二)完善园区配套服务设施。按企业需要设立食堂、充电桩、停车场等必要的生活性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园区公共交通线路,更好满足园区从业人员的交通、餐饮等基本需求。(责任部门: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应急管理处、首都机场海关、天竺海关、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加强基础和监管设施维护运营。加快园区老旧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确保基础和监管设施运行正常。(责任部门: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应急管理处、区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定期专题研究天竺综保区工作,2024年至少进行3次专题研究,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为天竺综保区提供配套服务。(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

(二十五)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管委会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违规企业“零报告”机制,积极开展贸易收支真实性协同管理。(责任部门:管委会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航空服务处、贸易发展处、商务会展金融处、科技产业处、营商服务中心、天竺海关、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

(二十六)加强与党校、高校合作交流。支持和争取相关高校、干部培训机构在天竺综保区设立现场教学点、实训基地,深化对天竺综保区政策功能认识和应用,进一步增强创新动力。争取每年与其他综合保税区、高校等机构达成结对子3个以上。(责任部门:管委会组织人事处、政策研究与制度创新处、天竺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