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是发现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人才的重要途径,它不仅能促进大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大学生实际动手能力,而且为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为大学生的个性发展、创新设计、创造发明等提供了可靠保障,同时也是教育教学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项主要内容,具有凸显学校育人效果、促进教学水平、扩大学校知名度的积极作用。为加大我校学科竞赛工作力度,提高教师、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的合理性和管理的规范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竞赛的级别

竞赛的级别按照竞赛主办方的性质依次划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

国际级竞赛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世界性学科竞赛或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竞赛。

国家级竞赛是指由中宣部、团中央和国家各部委等国家机关主办的竞赛,也指由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分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中心联席会以及中国科协主管的团体会员(具体名录见中国科协官网 http://www.cast.org.cn/ )主办的竞赛(注:国家级竞赛初赛为省级机构组织的,则初赛定为省级,决赛定为国家级)。

省级竞赛是指由各省级政府部门、省委宣传部、团省委以及省内各厅局级单位等主办的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也指各市政府及所属局级政府单位、省级二级学会、不在一级学会范围内的非营利性的学会和协会(如中国广告学会)主办的学科竞赛或由地方省市级各类学会主办的学科竞赛,其中也包含全国性学科竞赛的分项赛和系列赛(如全国大学生 “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为国家级,其分项“全国大学生网络虚拟运营创业专项赛”则为省级)。

校级竞赛是指全国各大专院校主办的或经我校教务处批准的在校内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但不包含各类非专业技术比赛或文艺活动。

企业级竞赛为主办方不在以上范围内的机构所组织的竞赛。

三、竞赛的类别

根据竞赛的主办单位级别、影响力、获奖证书印章类别等,将竞赛由高到低分为 X、A、B、C、D、E、F、G八类。其中国际级竞赛为X类,国家级竞赛分A、B、C三类,省级竞赛分D、E、F三类,校级(企业级)竞赛为G类。具体见下表:

校级

(企业级)

竞赛主办单位与范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世界性学科竞赛或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竞赛

中宣部、团中央、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各部委主办的参与面广的综合性竞赛

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科协主管的一级学会主办的参与面广的专业竞赛

教指委的二级分委员会、指导组或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中心联席会主办的竞赛,也包含部分一级学会主办的竞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部门或省委宣传部、团省委以及省内各厅局级等政府单位主办的竞赛

各市政府及所属局级政府单位主办以及省级二级学会主办的竞赛

不在一级学会范围内的且为非营利性的学会和协会主办的竞赛

各大专院校主办的竞赛、我校教务处批准的校内举办的学科竞赛以及主办方不在以上主办方范围内的机构所组织竞赛

注: ① 考虑到学校发展的历史继承及学科特性,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主办的学科竞赛项目按更高一类别对待。

② 若某项竞赛的国家级、省级比赛由同一主办方主办,其类别为A/B/C时,省赛类别对应D/E/F。

四、竞赛阶段的划分

一般竞赛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校内选拔、省内选拔、全国总决赛。其中校内选拔阶段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每个学科有代表性的历年参加的综合性常规竞赛项目,为了拓宽其参与面经教务处批准可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选拔;另一种不进行校内大规模选拔,而由指导教师直接选择有特长的学生作为参赛成员组队参加竞赛。

五、竞赛经费的资助

竞赛经费资助类型有两种:学校资助、教学单位资助。

(一)学校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

在教务处备案并获批的竞赛,即为竞赛开始前一周内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申请(备案)表》(见附件),同时附有主办单位盖章的竞赛通知,交教务处备案并获批的竞赛。

(二)学校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

1. 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进行经费资助,原则上为:X类资助5-8万、A类资助3-5万、B类资助1-3万、C类资助0.8-1万、D类资助0.5-0.8万、E类资助0.3-0.5万、F类资助0.1-0.3万、G类资助0.05万-0.1万,不足部分由组织竞赛的相关教学单位给予资助(注:教务处可根据竞赛重要性及影响力对相关竞赛资助经费在原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

2. 学校资助经费为一次性拨付,但按照竞赛晋级情况分阶段使用:校内选拔赛30%、省内选拔赛40%、全国总决赛30%(未晋级阶段的经费将不再拨付),对于不存在分阶段比赛的竞赛,按照实际情况在额度内拨付经费。

3. 学校拨付的资助经费,一般不再追加。如遇特殊情况经费不足时,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教务处酌情处理。

4. 各类竞赛均由学校管理,由一个或者几个相关教学单位承办。学校积极鼓励各教学单位承办各级各类竞赛,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三)教学单位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及经费

1.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竞赛项目的具体情况,对竞赛进行资助。

2. 资助竞赛项目额度由各教学单位自定。

3. 学校资助经费不足部分或学校不予经费资助的竞赛,可由教学单位予以资助。

六、竞赛活动的管理

(一)竞赛的监督

为了加强我校竞赛的组织管理,促进竞赛成果的获取,加强学校与竞赛主办单位的协调工作,对于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竞赛,教务处将视情况派遣工作人员随同参赛。

(二)经费使用

大学生竞赛带队教师要对经费的使用给出合理的建议,不可占用、挪用项目经费用于它用,如发现此类情况,将报相关部门处理。

(三)竞赛的奖惩

1. 两年内没有获得任何奖项的竞赛,第三年将按降级降类处理,所降级别/类别由教务处决定。连续两年获得最高阶段奖项的竞赛,第三年可提出升级升类申请(最高可升一个类别)。

2. 凡提出申请并获批的竞赛,无特殊情况不得弃权,如擅自不参赛,第二年取消申报资格。

3. 对学科竞赛活动组织积极、获奖数量多且级别高的教学单位进行专项奖励,奖励金额1-2万元。

4. 参赛代表若获取团体奖、最佳组织奖等奖项,其颁发对象是“西安工程大学”的,学校视情况奖励参赛团体0.5-1万元。

七、竞赛奖励及工作量

(一)计算范围

教务处批准的竞赛项目。

(二)奖金

国际级(元)

国家级(元)

省级(元)

校级

(企业级)(元)

10000

一等奖

(金奖)

二等奖

(银奖)

三等奖

(铜奖)

注: 参赛学生与指导老师获取奖金数一致。

(三)教学工作量

校级

(企业级)

注: 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竞赛中获金、银、铜奖的项目再分别追加 20个、

10个、5个工作量。

(四)注意事项

1. 多人指导同一竞赛的,由竞赛项目负责人协商分配工作量及奖金。

2. 教师按其指导学生所得的最高奖项进行奖励及工作量申报。

3. 由学校资助参赛制作的竞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品由竞赛实施单位负责妥善保管,必要时移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4.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单另,具体见(西工程大教字〔2016〕17号文)。

5. 必须组队参赛的竞赛,按队计算工作量及奖励;没要求必须组队参赛的竞赛只按一个队伍参赛计算工作量及奖励。

6. 本文未能包含的其它情况,由教务处酌情处理,老师予以配合。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九、本办法自 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申请(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