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訴訟法院和MOJs

法院在向訴訟當事人和初審法院提供指導,制定新法律或解釋法規或概念的案件中發表意見。 這些決定以印刷版和DCCA網站的形式發布。 它們具有約束力的先例,這意味著它們可以在其他情況下被引用為支持權威。

如果決定不產生新法律,決定持續公共利益的問題,或解釋尚未審查的法規或概念,法院會發布備忘錄意見和判決(MOJ)。 這些決定由專家組(按照curiam)發布,而不是以個人法官的名義發布。 它們不會發布,除非上訴規則28(g)允許,否則在其他情況下不得引用它們作為支持權限。 出於這個原因,法院只在網上列出已經簽發的MOJ的名稱和案件編號。 如果一方或其他感興趣的人認為應該發布特定的MOJ,則該方或感興趣的人可以在MOJ發布後的30天內提交動議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