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5
年考核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
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重庆
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决定
面向社会
考核
招聘
一批
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自
1953
年建校至今已有
70
余年的悠久历史。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优秀单位、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优秀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电力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电力教指委办事机构(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及供用电专委会主任单位、教育部首批
“1+X
证书制度
”
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单位。学校有九龙坡和潼南
2
个校区,
占地面积共
1466
亩
,
学校设有电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素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学研究部)、培训与创新创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体育工作部等
10
个教学院部,开设有
33
个专业
,
涵盖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资源环境与安全、财经商贸、旅游等专业大类。
学校坚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
“
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
”
,建成虚实一体,覆盖电力全产业链,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行业特色突出、国内技术先进的实验实训场所
183
个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获企业高度认可,
近三年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均保持在
97%
以上,供需比保持在
1
:
8
左右,专业对口率保持在
87%
以上。与电网公司、发电集团、电建集团、地方电力等数百家企业保持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超过
50%
的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业,超过
42%
的毕业生进入中国
500
强企业。
二
、招聘
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
考核
的方式进行。
三
、招聘
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3
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5
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附件
1
)
。
四、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
.
具有
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
5
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
规定
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
本校
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
期),
未满
5
年
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明确
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
(
医疗卫生
)
机构就业
,
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
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31
日,如
“
4
5
周岁以下
”
,指未满
4
6
周岁,在
19
7
9
年
4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以
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
事业单位
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
3
周岁。
(三)
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的境内高校
2025
年应届
博士研究生(
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不含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情形)
报考的
,可放宽到
202
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就读的
2025
年应届
博士研究生
报考的,可放宽到
202
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
2
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
“
以上
”“
以下
”“
以前
”“
以后
”
均包含本级(数),如
35
周岁以下,均含
35
周岁;如专技
10
级以上,均含专技
10
级,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
事业单位
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
3
周岁。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
规定
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
报考人员
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通过网上系统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以邮箱投递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附件
5
)中签署诚信承诺书。
报
考
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并
按照
招聘岗位要求,准确
、规范
填写报考信息
。
招聘
方将按
照岗位报考要求,
对
考生
填报的信息
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
,报
考
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
在
面试前
将
进行
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
报考
。
(一)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
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一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
rlsbj.cq.gov.cn“
热点服务
”→“
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
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
”→“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5
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一批)
”
,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
jpg
格式,
20kb
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
1M
以内);二是向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指定电子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以
“
应聘部门
+
应聘岗位
+
应聘人姓名
+
专业
+
最高学历学位
或
最高职称
”
命名,附件控制在
1M
以内)。任一方式报名人员均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
5
,并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
“
附件
——
其他
证明
材料
”
内(通过邮箱报名的,也需添加到邮件附件中)
。
报名起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0
日
起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止。
(二)
资格初审
及结果查询
学校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
通过线上系统报名的可在
报名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
,
将
在报名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
获得初审结果
。
(
三
)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
按照单位后续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原件
(附件
3
),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
考核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
考核
资格。
应聘人员属
重庆市内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
我单位
出具《
重庆市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
4
),
附件
4
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核。
(一)
心理测试
各岗位在
综合面试
前进行心理测试
,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
,
测试结果不纳入
考试
考核总成绩,但作为
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
(二)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时间不低于
10
分钟,分值
100
分。考核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另行通知。组织面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
2023
〕
72
号)等规定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综合面试成绩未达
70
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
三
)
考核
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
10
0
%
。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
1:1
等额确定。
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
综合
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
公立
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
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
另行
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
进入考察环节。拟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
考察对象
本人
。
考察
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
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
,
由学校
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
综合
考察。
考察组
将
查阅
考生
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
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
审核
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
其他有关
材料是否属实
,并
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
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chsi.com.cn
)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
、
“
信用中国
”
网站(
creditchina.gov.cn
)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
进入后续环节
。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
由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
体检、考察不合格
而
出现的缺额
,学校
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
学校
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备案
,
并
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
70
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rlsbj.cq.gov.cn
)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
考核
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
并
按规定签订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
30
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
考核招聘
岗位条件要求的,
学校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
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
3
年
,最低
服务期
内,不得报考或
违反约定
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
十、纪律要求
考核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
2019
〕
1
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
20
23
〕
72
号
)以及
《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
6
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6
〕
281
号)等规定
,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
人员
责任。
凡发现
考生
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
考生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
,或采取其他手段
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
进行
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
。
考生
提供
伪造的
身份证件
、
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
、表彰奖励
、学术成果
等
材料
的
,一经查实
,
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
招聘方
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
通报有关单位
。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等规定处理。
十
一、其他
(
一)
本公告
由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织
人事处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
向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咨询
〔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23-
61373221
、
18908321363
(
宋老
师)
〕
。
(
二)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email protected]
(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
附件
:
1.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5
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
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2024
年版)
3.
资格
复审
所需材料
清单
4.
重庆市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同意报考证明
5.
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