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0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加快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步伐,我部决定在自愿选择的原则下,2000年扩大普通高中课程试验范围;同时决定2000年全国统一使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

现行普通高中语文教学大纲是在1978年正式印发的基础上,经过1986年和1990年以及1994年的调整后形成的,教材也几经调整和修改。一线教师普遍反映现行语文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比较陈旧,难以适应语文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1993年,原国家教委组织编制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编制了语文等十二个学科的教学大纲,并于1997年开始在山西省、江西省和天津市试验。经过两年多的试验,该套课程得到了试验省、市教师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试验用)》和教材受到了普遍好评。1999年,在总结试验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对语文教学大纲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为推动语文教育改革,我部决定从2000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全国使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

各地要组织教研力量,深入学习和领会该套语文教学大纲的总体精神,认真研究教材,优化教学过程,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切实做好教师的培训工作,推动语文教育改革。

二〇〇〇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