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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身行李請自行妥善放置,置物須符合機上重量及尺寸限制。由於客艙空間有限,為確保您與本公司服務人員的安全,敬請減少攜入客艙之隨身行李,有助於降低隨身行李自上方行李櫃掉落造成傷害的可能性。
若攜帶之隨身行李無法於客艙內妥善放置(如下說明),則需要改為託運存放在貨艙。
提醒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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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超重或過大之手提行李,或箱體特殊規格無法收納於客艙置物箱內,將請旅客改為託運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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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智慧型行李箱登機,若無法符合手提行李規範者,須移除鋰(離子)電池改為託運行李,以符合安全規範。有關攜帶鋰電池搭機規範,請
點選此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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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的手提行李已超過免費託運行李之額度,我們將收取超額行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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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飛航安全之考量,所有銳利物品必須放入託運行李內,其中包括任何類型的剪刀、金屬製的指甲銼、剪刀、鑷子等。如發現攜帶任何以上物品於客艙手提行李內,有可能延遲送達或由機場安檢人員予以沒收充公,不獲發還。我們將不會對此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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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航機冷藏存放空間限制及衛生因素,我們在航機上無法為旅客冷藏任何物品。
旅行小物(多功能行李箱、充氣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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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循製造商的使用安全說明下,旅客可攜帶多功能行李箱及充氣墊或其他旅行舒適用品於客艙內使用。訂位時,須事先告知訂位人員將攜帶旅行小物上機,以利安排適當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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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收納於手提行李之旅行小物(如兒童多功能行李箱),須符合本公司旅客手提行李規範,並將視為一件手提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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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小物僅可於靠窗座位(如 A、K)與中間座位組之非走道座位(如 E、F)使用,並且不可置於機上逃生通道及出口座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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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於航機起飛、降落及滑行期間使用旅行小物,航程中「請繫安全帶」指示燈亮起時,應確認使用旅行小物之旅客安全帶已確實繫妥,並遵守客艙組員相關安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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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旅行小物時,不得損壞機內設備、不得連結外掛於機體座位之旅行舒適用品(如吊掛式產品或嬰兒吊床等)、不得影響其他乘客權益(如限制前方旅客椅背後傾或造成其他旅客不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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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旅行小物供嬰兒(2 歲以下旅客)躺臥。兒童使用時須有成人旅客陪同,且全程禁止連結 2 個(或以上)的旅行小物供兒童平躺。
註:考量安全因素,A350 60DEG 及 A350 (B-18919) 61A 不得放置旅行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