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已发展到17.5万家,其中,农民合作社7.8万家,家庭农场9.7万家。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从事规模化经营,在农作物增产、降耗、节本增收等方面有明显优势,但是各类主体在土地流转、生产经营等方面投入较大,比普通农户承担的风险也更大;另一方面,近年来我省极端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农业生产易受大面积自然灾害影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来说,增加了种植风险的不确定性、影响了收入的稳定性。为此,今年,我省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十分及时,是在更广和更深的层面,为广大农户和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加有效的灾害
减损
兜底保障。
我省的农业保险已有17年的发展历史,具有“起步早、发力准、成效实”等优势。特别从2020年开始,我省的农业保险迈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至2023年,农业保险的保费规模已增至51亿元,风险保障水平已增至1709亿元。农业保险在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也对稳定粮食生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完全成本保险这个险种,保的是总成本、全成本,相当于把保障范围覆盖到更广阔的农业生产环节中。举个例子,2023年
,榆树市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投保了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在汛期内因洪涝灾害,
有2092亩的玉米受损较为严重,保险公司为他们支付了141.25万元的赔款,这笔赔款,就是对这个合作社实打实的经济补偿,让他们尽快恢复了农业再生产,为他们放心种粮、安心经营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因此,我们建议,广大农户,特别是从事规模经营的农民,很有必要把农业保险作为自己管理粮食生产风险的工具,积极投保,也希望保险机构加强保险服务,规范业务操作,用方便、专业、贴心、高效的理念,帮助农户减少灾害损失,让端稳吉林饭碗、端稳中国饭碗的底气更足。
中国日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在推动我省落实完全成本保险政策,督导保险机构做好承保理赔服务工作方面有什么安排?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扎实推进我省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惠农”,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全面实施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作用很大,意义深远。下一步,吉林金融监管局将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指导督促省内保险机构切实做好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承保理赔工作,全力保障全省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农民朋友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抢抓时机,推动做好承保工作。随着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的实施,我局将指导督促省内保险机构,尽快会同协办部门、协办人员切实做好政策宣讲、保险条款说明、投保信息收集、公示、收费、核保、出单、保单送达等工作,真正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相关政策、熟悉办理流程,最大限度保证农民朋友“愿保尽保”,真正让相关政策及时全面惠及全省农民朋友。
二是提升质效,扎实做好理赔工作。我局将指导督促省内保险机构创新和丰富理赔手段,充分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快速开展查勘定损工作,通过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优化理赔流程等举措,切实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确保农民朋友获得实实在在的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依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好的政策,一定要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我局将坚持人民至上的准则,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指导督促省内保险机构筑牢依法合规底线,坚决防止和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虚保、冒保、替保、骗保等行为,真正让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相关政策落好、落细、落稳,切实保障好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吉林广播电视台:
202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除了提出全面实施完全成本保险等有关政策外,还提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请问省财政厅,从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出发,在当前和下一阶段,我们农业保险还有哪些工作值得期待?
2023年,我省的农业保险深度(保费规模/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可以说,我省的农业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保障种粮农户收益出发,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承保理赔环节中,保险公司的验标、查勘和定损还不够规范和精准,农业保险的相关数据支撑还比较薄弱,很难满足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要求,农业保险在提质增效方面,还需要有关方面持续关注、不断努力、共同提升。为此,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在稳步扩面、增品、提标的基础上,还需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三个方面具体措施,加快推动农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保险“愿保尽保、应赔尽赔、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加强农业保险数据科技赋能。目前,省财政已经搭建了全省农业保险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主要功能有三个方面。第一,农险信息统计分析,通过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为农业保险在政策研究、风险识别、费率厘定等关键环节提供保障。第二,财政补贴动态管控,通过监测保单各项信息、效验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为各级财政拨付补贴资金、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保障,确保承保机构理赔资金及时足额赔付到位。第三,农险服务绩效评价功能,通过抓取农险服务质量的关键指标,对承保机构服务效果做出客观评判。这个系统的建立,将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的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农户的满意度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度。
二是设立农业保险重大自然灾害防灾防损基金。农业保险机制要与防灾救灾机制相统筹,才能更加有效地帮助农户减轻农业损失、夺取粮食丰收。我们经与保险机构充分协商,目前,由省财政厅和保险机构共同出资,已经设立了吉林省农业保险重大自然灾害防灾防损基金,这是全国第一支省级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基金,按照“财政引导、多方参与、专款专用、滚动发展”的原则运行。在灾害发生后,对重点受灾市县中损失严重的主体予以专项救助,帮助农户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挽回损失,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是推动承保机构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效。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险承保理赔相关制度和操作细则,提高承保机构的服务能力、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加强对农户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其正确认识和运用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法规意识、权责意识,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来源:吉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