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健康告知声明书.doc );

4、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或其他国内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六个月内的体检 合格 证明材料;

5、从大学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在读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说明情况后可先提交请示报告审批,入职前补齐相关材料。

6、个人简历(时间上须连续并具体到“月”);

7、岗位责任书;

8、有国外留学、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工作经历者须提供相关经历证明(如邀请函、合同、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9、国内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10、同济大学教职工招聘思想政治考核表(基层单位综合考核表,需提交教师工作部盖章后的基层单位综合考核表)。

备注:请示报告标题须写明:关于XX(具体单位)聘用XXX来校工作的请示(注意:请慎用“引进”二字)

咨询服务地点: 综合服务大厅一楼

人事服务热线: 021-65981335    人才服务热线: 021-65981542

人事服务监督: 021-65986993    人才服务监督: 021-65983771

师德师风监督:    021-65981135    反馈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