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社会保护力度
7.
开展儿童友好型城区创建
。
出台实施《浦东新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行动方案(
2023-2025
年)》,
建立健全区级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体系,加快推进“童悦空间”等一批儿童友好重点项目,探索形成首创性的建设指引和规范性的示范标准,加快营造更加适宜儿童成长的综合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妇联(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
)
8.
压实强制报告制度。
积极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提升市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发现、劝阻、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形的能力和水平。在居(村)委会、学校、医院、培训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或组织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指导从业及相关人员有效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提升识别、发现和报告的能力。(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
9.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开展“青春守护者”计划、“冬日暖阳”等服务项目,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依托“浦东重点青少年管理服务平台”,织密建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体系。发挥社区邻里互助和女性的独特优势,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探索构建“浦东妇联帮扶数字平台”。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开展特殊儿童“助心圆梦”志愿助残服务项目。
发布《
爱心妈咪小屋建设和管理规范》,
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办职工寒暑假亲子工作室。
深化“童心向党”主题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引领,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
)
10.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建设。
大力培育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专业社工机构,打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服务品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资源链接、心理干预、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等方面专业优势。鼓励社会慈善力量为困境儿童提供助学、助医、助成长等服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残联、区总工会、各街镇
)
四、完善网络保护工作
12.
净化未成年人网络学习阵地。
巩固新区网络护苗阵地,加强网络信息等多领域监管,严查游戏内容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氪金”管控,推动社会各界协同治理。及时协调网安部门深度清理网站平台不良违法信息,切实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网上合法权益,营造绿色健康的上网环境。
(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
13.
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从严从紧查办网吧、娱乐等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索黑名单管理制度,形成行业震慑,确保未保案件办理实效。加强未保领域新类型案件的查办,引导合法维权。
(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
14.
压实属地网站平台主体责任
。
对重点内容生产和影响力较大的网站平台加强“一对一”指导,指导企业建立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管理制度和防护能力,确保网络安全、内容规范、数据合规
。
对属地重点移动
APP
和
其他
新媒体定期开展监测
,
发现
问题隐患
,
及时约谈提醒,
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有序的
市场环境。
(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
五、强化政府保护职能
16.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定期开展专项会商。做实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明确重点项目,有效开展关爱服务,实现提质增能。深化社区与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常态化协同联动,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街镇平安建设考核指标。研究制定新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有对象、有阵地、有项目、有机制、有队伍、有考评“六有”工作模式。(
责任单位:区未保办、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街镇
)
17.
推动建设孤独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建立深化与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联动机制,在部分街镇试点推进孤独症未成年人关爱赋能中心建设,
为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提供专业的康复指导、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综合服务支持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慈善公益组织参与孤独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残联、试点街镇)
18.
提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建立“医教结合”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适合未成年人的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落实中小学全员导师制,提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现和干预能力。提高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专业机构服务能力,加强人员培训带教,推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诊治。(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各街镇
)
19.
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障工作。
建立监护缺失儿童、残疾儿童、家庭困难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体系,全力落实各类儿童福利对象保障政策。依托社区云等大数据平台,试点探索未成年人保护风险预警机制。持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专家资源库”“公益资源库”“法务资源库”“社工资源库”。组织部分科普基地开展面向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的科普参观活动,与上海海昌海洋公园、野生动物园等加强公益合作,组织困境儿童游园关爱活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区科经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镇
)
20.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维护。
探索打造集合法治长廊、心理疏导、家庭
教育指导、日常观护和检察官法律服务的
示范性观护基地。成立首家“蒲公英”少年审判法官工作室,在川沙新镇挂牌实践基地,探索特色机制,深化涉少家事纠纷多元调处体系,拓展《开心漫漫看》品牌效应。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过程全覆盖,对权益受侵害的民事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
(
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团区委
)
21.
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
。
扩大法治副校长队伍规模,开展“开卷有益”等法治副校长品牌示范课活动。开展“紫丁香”讲师团、“蒲公英”讲师团
2023
年度“法治进校园”等巡讲活动。更新“青春启航
法治课堂”项目课程课件教案,举办“青春守护者计划”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志愿服务。打响“少年警校”“爱心暑托班”品牌,推进“护校安园”平安校园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团区委
)
22.
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
加大未检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合一”检察办案力度,提升综合保护实效。推进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提前介入、一站式取证、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机制,探索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保护处分、转送专门学校等工作机制,形成标准化流程,共享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社会支持资源。(
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