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蹭热点,以 “元宇宙投资项目”“元宇宙链游”等名目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套路一:编造虚假元宇宙投资项目

有的不法分子翻炒与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概念,编造包装名目众多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借机吸收公众资金。

套路二:打着元宇宙区块链游戏旗号诈骗

有的不法分子捆绑 “元宇宙”概念,宣称“边玩游戏边赚钱”“投资周期短、收益高”,诱骗参与者通过兑换虚拟币、购买游戏装备等方式投资。此类游戏具有较强迷惑性,存在卷款跑路等风险。

套路三:恶意炒作元宇宙房地产圈钱

有的不法分子利用元宇宙热点概念渲染虚拟房地产价格上涨预期,人为营造抢购假象,引诱进场囤积买卖,须警惕此类投机炒作风险。

套路四:变相从事元宇宙虚拟币非法谋利

有的不法分子号称所发虚拟币为未来 “元宇宙通行货币”,诱导公众购买投资。此类“虚拟货币”往往是不法分子自发的空气币,主要通过操纵价格、设置提现门槛等幕后手段非法获利。

【案件警示】

上述活动打着 “元宇宙”旗号,具有较大诱惑力、较强欺骗性,参与者易损失财产。社会公众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养老服务”非法集资骗局

近期,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 “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套路一:以提供 “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 “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套路二:以投资 “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 “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套路三:以销售 “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套路四:以宣称 “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 “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案件警示】

(一)对参与非法集资人 ——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

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二)对非法集资人 ——触犯刑法

《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10年有期徒刑;集资诈骗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5-10年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三)中间人、介绍人 ——共犯风险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