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2 年德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德清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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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面对多重超预期挑战,德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省市的坚强领导下,统筹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三件大事”,围绕聚力打造“改革创新高地 品质生活新城”的目标,高效落地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改革共富和一批大事要事实现新突破,有力推动县域高质量赶超发展。

初步核算, 202 2 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 GDP 658.2 亿元,同比增长 3.8 % (按可比价计算 ,下同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27.9 亿元,增长 4.1 % ;第二产业增加值 380.6 亿元,增长 3.9 % ;第三产业增加值 249.7 亿元,增长 3.7 % 。按户籍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为 1 48538 元,按年平均汇率 1: 6. 7261 计算达到 22083.8 美元。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上年的 4.3 57. 4 3 8 . 3 调整为 4. 2 57. 8 3 8.0 ,其中,制造业占比 5 1.2 % 比上年 提高 0.7 个百分点。

农业农村

农业。全年 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30.4 亿元,同比增长 4.2% (按可比价计算) 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48.6 亿元,同比增长 4.6% 。其中,农业总产值 8.9 亿元 , 同比下降 0.5% ;林业总产值 5.4 亿元 , 同比增长 0.1% ;牧业总产值 4.2 亿元,同比增长 2.7% ;渔业总产值 26.3 亿元,同比增长 7.5%

农村。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建设。年末,全县拥有现代农业园区 8 4 个,其中 国家级 1 个、 省级 36 个;全年新建现代农业园区 (精品园) 3 个;年末拥有农业龙头企业 13 4 家;拥有绿色食品面积 5. 92 万亩,绿色食品 产品 12 4 个。全力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县 建设 成功举办全国数字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 全县已建成 10 个省级数字农业工厂 、省级未来农场 1 个、市级未来农场 4 。通过浙农码,打通生产端和销售端对接渠道,浙农码赋码 用码 60 万余 成功创建浙江省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县,累计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2 个、省级善治示范村 78 个、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104 个。

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 全年 实现 工业 增加值 348.2 亿元,同比增长 3.7 % (按可比价计算,下同)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268.2 亿元,同比增长 4.4 % 。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 106.1 亿元, 同比 增长 4.0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182.4 亿元, 同比 增长 5.3 % ,装备制造业增加值 98.4 亿元, 同比 增长 15.0 %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 119.0 亿元,同比 下降 9.9 % ,其中利润总额 83.3 亿元, 同比下降 16.0 %

建筑业。全县 建筑业增加值 32.5 亿元, 同比增长 5.4 % (按可比价计算)。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 建筑 企业共完成产值 156.6 亿元 , 竣工产值 122.2 亿元,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1055.9 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504.4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 180.6 万平方米。新型建筑工业化步伐显著加快,全年新开工装配式项目建筑面积达 183.2 万平方米,实施绿色建筑 54 项、面积 1 76.71 万平方米。

固定资产投资 和房地产业

固定资产投资。全 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 15.4% 。其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 21.1%; 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 15.5% 。三次产业投资结构比例为 0.04:37.39:62.57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 358.5% ,第二产业同比增长 16.3% ,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 14.9%

房地产 。全年 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 20.2% 商品房施工面积 549.9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0.2% 。商品房销售面积 68.96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35.4% ,其中住宅销售面积 56.78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40.2% 。商品房待售面积 19.97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82.2% 。商品房销售额 102.32 亿元,同比下降 37.4% 。全面加强住房保障,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762 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5811 套(间),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450 套。

国内贸易和旅游

国内贸易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4.4 % 。全县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 55.7 亿元,同比增长 3.9% (按可比价计算 )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销售额 1129.5 亿元,同比增长 1.1 % ;其中批发业销售额 1094.1 亿元,同比增长 0.2 % ;零售业销售额 35.5 亿元,同比增长 40.2 % 。全县 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 16.6 亿元,同比下降 0.9% (按可比价计算 )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额 13.7 亿元,同比增长 -5.8 % ;其中住宿业营业额 9.3 亿元,同比增长 -9.3 % ;餐饮业营业额 4.4 亿元,同比增长 2.7% 。网络零售发展较快,全县共实现网络零售额 123.9 亿元,同比增长 26.7 %

旅游业。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 317.33 亿元,同比 下降 11.03 % 。全县乡村旅游接待 1062 万人次,同比增长 3.1% ,实现直接营业收入 42 亿元,同比增长 0.1% 据全国县域旅游研究课题组发布, 德清上榜 “202 2 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 ”“202 2 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 ,分别位列第 7 位和第 14

对外贸易。全县实现进出口总额 313.4 亿元,同比增长 12.2% 。其中出口 294.7 亿元,同比增长 14.2% ;进口 18.7 亿元,同比下降 12.7% 。分国别看,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出口额 88.4 亿元,同比增长 35.3% ,占出口总额的 30.0% ;对美国实现出口额 71.0 亿元,同比下降 1.7% ,占出口总额的 24.1%

招商引资。 2022 年合同利用外资 6.5 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 3.06 亿美元。 2022 年,引进百亿 ( 百强)项目 2 个,引进亿元以上项目 94 个。

交通运输和邮电业

交通运输业。 全县完成旅客运输量(只统计公路和水路,下同) 80.07 万人次,同比下降 15.13% ;货物运输量 3358.40 万吨,同比增长 5.05% 。旅客周转量 9316.66 万人公里,同比增长 41.79% ;货物运输周转量 25.38 亿吨公里,同比增长 3.27% 2022 年末全县公路里程 1369.565 (不算 16.573 匝道连接线)公里(含村道),其中高速公路里程 94.4 公里。 2022 年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 4814.2 万吨,航道里程 222.2 公里。 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 16.7 万辆,同比增长 7 .0% 。年末摩托车拥有量 2. 85 万辆, 同比增长 9.6%

邮电业。全年邮政业务收入 5.5 亿元,同比增长 17.7 % ;电信业务收入 7.6 亿元,同比增长 11.7 % 5G 基站总数达 1954 个,每万人拥有 5G 基站数达 35.3 个。

财政、金融

财政收支。 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 132.5 亿元,同比减少 1.6% (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 3.6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 79.8 亿元,同比减少 4.1% (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 0.4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主要税种中,增值税 22.5 亿元,同比 减少 12.5 % ;企业所得税 13.4 亿元,同比增长 14.3 % ;个人所得税 6.6 亿元,同比 增长 24.8 % 202 2 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 101.6 亿元,同比增长 27 %

金融业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 本外币 存款余额 1301.1 亿元,同比增长 15.0 % 比年初增加 169.5 亿元 。其中住户存款 629.6 亿元,同比增长 18.2 % ,比年初增加 97.1 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 468.8 亿元,同比增长 12.2 % ,比年初增加 51.1 亿元。年末金融机构 本外币 贷款余额 1483.0 亿元,同比增长 19.5 % ,比年初增加 2 42.0 亿元。其中,其中住户贷款 585.7 亿元,同比增长 9.4 % ,比年初增加 50.2 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885.9 亿元,同比增长 27.0 % ,比年初增加 1 88.5 亿元。年末上市公司 12 其中主板 3 家,创业板 4 家, 深圳中小 2 ,境外上市 3 。新三板挂牌企业 6 家。

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 2021 年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支出 25.7 亿元,占 GDP 比重 4.17% ,比上年提高 0.47 个百分点,列全市第 1 ,全省第 6 2022 年, 专利授权总量 3516 件,其中发明专利 490 件。全县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71 ,累计 3 84 省级科技型企业 284 家,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 3 家、省级高企研发中心 1 5 家。落实人才新政,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引进硕士以上人才创业项目 102 个, 引进国家级人才 13 名、省级人才 21

教育。年末,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学校 10 4 所,在校学生 71087 人,在职在编教师 35 60 人。其中,普通高中 5 所,在校学生 8 433 人;初中 1 5 所(含中心学校),在校学生 1 2321 人;小学 2 2 所,在校学生 30069 人;幼儿园 4 5 所( 所属分园 2 4 个、村教学点 3 7 ),在园幼儿 1 6181 人;职教类学校 1 所,在校学生 39 80 人;特殊学校 1 所,在校学生 97 人;成校 12 所。另有电大德清学院、 社区教育学院、综合实践学校各 1 。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 100%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 99.5%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 100% ,高中毛入学率 99. 6 % 。小学生均教育经费支出 2. 52 万元,同比提高 5 % ;初中生均教育经费支出 3.9 6 万元,同比提高 1.5 %

文化体育、卫生

文化体育。年末,全县拥有公共文化馆(含分馆) 1 4 个,公共博物馆 1 个,非国有博物馆 6 文物保护单位共 88 其中国 家级 5 19 个点,省 7 13 个点,县 76 公共图书馆(含分馆) 16 个,图书藏书量 61 . 8 8 万册 镇(街道)文化站 13 个,文化礼堂 137 家。德清中初鸣遗址入选新时代浙江考古重要发现、我喜欢的浙江考古十大发现。 拥有省级全民健身中心 1 个、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 22 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23 个。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保持在 94% 以上。 2022 年省政府 命名德清县为首批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

卫生。 年末 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83 家,其中武康健保集团下辖 德清 县人民医院、 德清 县中医院、 8 家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 75 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市健保集团下辖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 4 家镇卫生院及 5 6 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另有省级医疗机构 1 家,民营医院(含民营门诊部) 1 7 家,个体诊所 94 , 医务室(站) 15 。医疗床位 2 457 张,卫生技术人员 4179 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1662 人、注册护士 1660 人。 202 2 年全年孕产妇住院分娩比例为 100% ,婴儿死亡率 0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0 . 91

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 全年 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平稳,全县 18 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 III 类水以上,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连续六年保持 100% ,对河口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连续 13 年稳定达到二类水质。空气质量方面,全县 PM2.5 年平均浓度为 31 微克 / 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 81.1% ,获评为浙江省 清新空气示范区 。全年 完成 低散乱 企业整治 363 家,持续开展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全县新启动改造提升项目 83 2451.5 亩,竣工改造提升项目 92 2494.5 亩,新增建筑面积 169 万方,完成淘汰落后企业 45

生产安全。 全年 我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渔业船舶事故) 6 起,死亡 4 人,受伤 2 事故起数 同比 下降 50 .0 % ,死亡人数 同比 下降 60 .0 % 。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 起,死亡 1 人;道路运输共发生事故 5 起、死亡 3 人。消防方面, 共接报火警 378 同比下降 15.8%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年末全县总户数 13.6 万户,户籍人口 44.3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7. 7 万人。按性别分,男性 21.7 万人,女性 22.6 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 49.0% 51.0% 。按年龄段分, 18 岁以下 6. 1 万人, 18-34 8. 0 万人, 35-59 17. 1 万人, 60 岁及以上 13.1 人。人口出生率 5.39 人口死亡率 7. 40 ,人口自然增长率 - 2.00 2022 年全市 5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县常住人口 55.38 万人,城镇人口 34.71 万人,城镇化率为 62.7%

居民 收入。全县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815 元,同比增长 5.1%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1707 元,同比增长 4.5%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 46970 元,同比增长 6.5% ,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27.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45433 元,同比增长 6.8%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 30990 元,同比增长 8.1% ,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27.1%

社会福利。年末全县拥有各类福利机构 32 个,床位 5303 张。困难群众社会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全县低保对象 1595 2402 人,全年共发放低保补助金 2517 万元;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 29 92 人,全年共发放救助金额 129 万元;全年县级临时救助 476 人,共计支出 333

注:

1 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 )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 )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执行国家统计局 2012 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

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 )主要行业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 法人 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包括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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