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综合分析全市财经形势,2016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坚持发展实体经济不动摇,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切实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促进经济平稳增长,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 2016年预算安排原则和总体考虑:一是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根据全市GDP增速,考虑五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和部分专项收入取消等政策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5%左右,税收收入增长11.5%左右。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根据土地供应、国企经营、社保缴费等因素统筹安排。二是支出预算有保有压。重点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保障社保等基本民生支出需要,其他项目支出一律按“零增长”编制。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不可持续的支出政策修正过来,将低效的支出调整过来,将重复和错位的支出腾退出来,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三是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追加,无预算不得安排支出。统筹调度资金,加快下达拨付,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四是坚持勤俭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开源节流。加强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和审计,保证资金安全。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预算法》规定,年初已提前安排部分亟需的市本级基本支出和对区县的转移支付等资金。在经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一)2016年财政保障重点和主要支出政策 一是在扶持经济发展方面的主要支出政策。围绕中国和新加坡政府间合作,支持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规范优化财税扶持,研究出台创新举措,强化市场主导下的政府指引,推进金融服务、航空、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的密切合作。促进金融业“走出去”、“引进来”,拓展交通枢纽和通关口岸功能,推动跨境物流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升信息通信产业服务能力和科技水平,不断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建设。通过安排预算、发行政府债券、政策性融资和推广PPP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城市轨道交通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继续安排工业振兴、非公经济、商务、金融和小微企业等专项资金,支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财政支农方式,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 二是在改善基本民生方面的主要支出政策。立足城乡统筹,保障和改善民生。新增财政涉农投入重点用于农村脱贫攻坚,提高资金年初预算下达比例。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城市贫困群体居住条件。分类精准扶持贫困家庭,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因病致贫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和购买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落实重度贫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扶持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产业,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帮助解决产能过剩行业再就业培训、职工安置等问题。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和农转非人员等养老金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计划生育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调整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和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支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保障滚动实施民生实事。 三是在促进区域&nbasp;方面的主要支出政策。确保新增财力的75%以上用于区县和基层。加大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财政补助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完善渝东北转移支付,加大渝东南财力补偿力度。继续实施、金融信贷增量奖补政策。健全转移支付与人口转移挂钩机制,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承载能力。优化财政扶持方式,支持开发开放和 完善功能。落实农业、水利、交通、教育等专项资金,统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支持贫困区县脱贫攻坚。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区域。支持大中型水库和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落实三峡后续扶持政策,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减少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 (二)全市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38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161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03亿元后,收入总计358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57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27亿元后,支出总计358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450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78亿元后,收入总计152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9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34亿元后,支出总计1528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5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2亿元后,支出总计57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481亿元,增长7.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8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52亿元,增长8.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2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0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3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预计129亿元后,支出总计1481亿元。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902亿元,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预计592亿元,增长11.5%;非税收入310亿元,增长8.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06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亿元、调入资金16亿元、区县上解收入24亿元后,收入总计2039亿元。 2.支出项目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68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转移支付104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7亿元后,支出总计203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51亿元。 ——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0亿元,补助区县12亿元。 ——市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17亿元,补助区县69亿元。 ——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安排 15亿元。 ——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2亿元,补助区县1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63亿元,补助区县76亿元。 ——市本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37亿元,补助区县125亿元。 ——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7亿元,补助区县47亿元。 ——市本级城乡社区支出安排99亿元,补助区县50亿元。 ——市本级农林水支出安排51亿元,补助区县85亿元。 ——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36亿元,补助区县43亿元。 ——市本级工业商业金融等支出安排42亿元,补助区县4亿元。 ——市本级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安排13亿元,补助区县2亿元。 ——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2亿元,补助区县8亿元。 ——其他支出安排26亿元。 ——预备费安排12亿元。 ——市对区县财力补助522亿元。 (四)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26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758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78亿元后,收入总计90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3亿元,加上补助区县391亿元、调出资金10亿元后,支出总计904亿元。主要是成本性支出495亿元、社会事业发展支出9亿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69亿元、开发区及园区建设支出20亿元。 (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32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入等。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6亿元,支出总计32亿元。其中,本级支出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亿元;调出到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的6亿元,主要是用于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3.5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1亿元、补贴困难企业养老保险等1.5亿元。 三、继续深化改革和改进管理,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关键阶段的重要一年。全市财政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第一,深化转移支付改革。清理整合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科学设置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因素和权重,把区县在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以及人口转移、贫困发生率变动、城镇化率变动、污水垃圾处理等指标全部纳入测算,引导区县&nbasp;、&nbasp;、&nbasp;和&nbasp;。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取消专项转移支付的区县配套,完善转移支付下达时序、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等制度。在2017年前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将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压缩30%、切块下达比例提高到2/3以上,将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区县比例提高到80%以上。 第二,推进税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跟进各项税制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行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全面推开“营改增”。根据中央改革设计,研究启动“营改增”后市与区县收入划分改革过渡方案。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部分品目征税范围、征收环节和税率。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范围。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执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降费政策,下调困难小微企业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费率,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第三,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除涉密单位和事项外,2016年部门预决算全面公开,转移支付分配、政府债务管控等重大事项一律公开。滚动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逐步提高预算准确性和约束力。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全面清理各部门项目支出,建立有进有出的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和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建立预算安排与部门结转结余挂钩机制,建立区县库款余额与转移支付挂钩机制,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探索构建分级分类绩效标准体系,完善绩效管理结果反馈、报告、公开和应用等制度,建立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继续落实脱贫攻坚财政政策,加大市级专项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力度,增强区县统筹能力。严格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推进资金申报、审批、使用公开,确保扶贫资金精准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落实总预算会计制度,全面反映财政预算执行和政府财务状况。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夯实财政基础工作。 第四,推进经济、民生等领域改革。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淘汰小煤矿、小火电等落后产能,对符合国家政策的给予财政奖励。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剥离,妥善解决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改革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方式,建立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培育“众创空间”,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完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建立合理分担和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改革,加强基金的统筹使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建立更加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优化财政支农方式,调整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支持构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农业产业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 第五,加强政府债务等财政风险管控。妥善处理结构性改革与防风险的关系,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应对收入增速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在落实好财税扶持政策、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依法征管收入,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调整完善部分财政支出政策,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支出责任合理分担机制,避免过度依赖,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从收入和支出两端发力,切实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严格将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督促高风险区县制定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加大对变相举债、违规举债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厘清政府与企业责任,切实防范经济下行期间政府或有债务代偿的风险。及时跟进政策,提早落实资金,帮助化解去产能、去库存等结构性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 各位代表!新起点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全市财政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 , ,推动财政管理在分配上更加科学、在执行上更加高效、在监管上更加严谨、在资金使用上更有绩效,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附注 按照《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根据中央补助及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等变化情况,2015年进行了3次预算调整(具体见下表),相关调整情况已按规定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草案依法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