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化“四港联动”发展推进运输结构优化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四港联动”发展推进运输结构优化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国办发〔2021〕54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省“四港联动”发展,进一步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海港为龙头、陆港为基础、空港为特色、信息港为纽带,着力优化联运通道和枢纽布局,推动技术装备升级和标准衔接,深化数字赋能和信息共享,强化多式联运经营模式和市场主体培育,加速构建内畅外联、一体融合、高效智能、绿色低碳的现代物流体系,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省铁路、水路货运量分别达到5465万吨、12.7亿吨,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占比超过35%,航空货邮吞吐量达到150万吨;“四港联动”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海河联运量达到6000万吨,江海联运量达到3.9亿吨,集装箱海铁、海河、江海联运量分别达到200万、200万和100万标箱。
二、进一步畅通多式联运通道
(一)畅通海铁联运通道。
建成宁波至金华双层高箱集装箱运输通道,适时推进宁波货运北环线—北仑支线—穿山支线双层高箱集装箱运输适应性改造,开展环杭州湾南岸货运铁路项目前期研究。加快义乌苏溪国际枢纽港建设,打造义甬舟开放大通道西延枢纽。加快头门港铁路支线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北仑支线复线改造工程、梅山港区铁路支线建设等。发展金温集装箱海铁联运班列,优化内陆无水港布局,加快各设区市集装箱换装点建设。积极开拓长江中上游集装箱海铁联运市场,打造海铁联运精品线路。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有关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畅通江海联运通道。
加快建设鼠浪湖等专业泊位,推进条帚门、双屿门等进港航道和锚地项目建设。协同推进小洋山北侧水水中转码头建设,推动大小洋山全域一体化开发合作。深化与苏皖等长江中下游港口合作,发展至长江主要目的港的江海联运中小型运输船队,加快培育长江中转和内贸精品航线,强化长江经济带沿线货源集聚。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集团)
(三)畅通海河联运通道。
建成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曹娥江清风船闸及航道工程等,加快乍嘉苏线(浙江段)航道整治,畅通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和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推动以内河三层集装箱船海河联运为代表的现代水运转型发展。实施杭甬运河四改三(绍兴段)工程和宁波段三期工程,加快沿线地区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推进瓯江沿线专业化集装箱码头建设,积极培育瓯江沿线海河联运业务。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集团)
(四)畅通公铁联运通道。
加快建设浙西公铁联运物流园区、兰溪港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等铁路专用线,畅通进企入园“最后一公里”。优化铁路港前站布局,完善港区铁路装卸站场及配套设施,推进集疏港铁路向堆场、码头前沿延伸,实现港站一体化。加快金华铁路一类口岸、义乌铁路口岸二期建设。做强金义内陆口岸开放平台,推进义新欧班列与海铁联运班列有效衔接,统筹发展宁波、温州、绍兴、台州及周边省市货源。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
(五)畅通空陆联运通道。
依托杭州、温州、嘉兴等地机场,打造邮快件物流空陆联运基地。加快推进杭州、宁波、温州等机场的高铁连接,谋划推动高铁快货物流发展。优化机场24小时预约通关模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机场集团)
三、推进多式联运枢纽建设
(六)打造“四港联动”样板。
提升义乌“四港联动”发展能级,全方位提升公铁空布局和信息服务能力,并逐步向温州、湖州、金华、衢州等地推广。深入推进杭州空公铁、宁波海公铁、嘉兴海河、舟山江海联运等枢纽工程建设,完善多式联运功能,提高转运效率。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七)推进多式联运项目。
加快台州湾区公铁水多式联运工程建设,争取早日通过验收。推进湖州对接电子商务供应链联通中欧班列、义新欧班列公铁海、衢州四省边际等多式联运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八)加快货运枢纽布局建设。
建成温州乐清湾物流园区、湖州铁公水综合物流园区、兰溪港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等,加快长兴铁公水综合物流枢纽、嘉兴长三角航空联运中心、台州湾区公铁水多式联运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多式联运枢纽节点。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机场集团)
四、加快技术装备升级和规则衔接
(九)提升联运技术装备水平。
普及应用内河双层集装箱船型,加快内河三层集装箱标准化船型投入使用,积极推广江海直达船型。有序引导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在宁波舟山港重点港区推广新能源重卡。鼓励研发跨运输方式的吊装、滚装、平移等快速换装设备。加快培育集装箱、半挂车、托盘等专业化租赁市场,建设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循环共用平台,推动标准化托盘在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等领域的应用。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
(十)加强多式联运规则衔接。
加强标准研究,推动跨运输方式的票据单证、货物交接、保险理赔等的衔接。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探索在海铁联运、中欧班列等领域先行应用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推动各类单证电子化。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
(十一)推进节点服务功能一体化。
加快建设金义“第六港区”,推动港务、船务、关务一体化发展。完善省内航空异地货站布局,推动机场货运资源共享、业务联动发展。探索在大型铁路货场、综合货运枢纽等拓展集装箱提还箱功能,提供统一的箱管服务。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
五、深化物流运输数字化应用
(十二)夯实“四港联动”智慧物流云平台大数据底座。
推进云平台与“浙运安”“浙闸通”“浙冷链”、义新欧数字化服务在线系统、铁路“95306”等系统对接,汇聚国际海运、中欧班列、内贸水运等数据源,强化多式联运全程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
(十三)强化一站式物流公共信息服务。
以国内工厂至国外客户的集装箱运输为重点,提供主要物流节点的集装箱全程跟踪信息服务。打造海运、义新欧班列等领域的物流数据中台服务体系,实现物流相关主体的自助式数据交互,并逐步延伸至航空等领域。加强物流公共数据增值服务,提升数据采集、传输、存储、脱敏、使用等关键环节处理能力,强化市场运行监测。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
(十四)丰富面向市场的应用场景。
以定制化应用为导向,加强“四港”云平台与社会优质物流服务平台合作,完善物流信息全程可视、物流解决方案、物流商城等服务,推出“物流信息一键通”“海运订舱一次办”“纾困舱位一键拍”“内贸集装箱一件运”等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集团)
六、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
(十五)加速壮大“四港”运营商联合会。
推动联合会跨区域、跨行业拓展,广泛吸收大型货源企业、物流龙头企业、互联网货运平台等加盟,持续扩大影响力。支持联合会成员单位开展细分领域合作,按需推进多式联运重点领域的专业化协作,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集团)
(十六)培育骨干物流服务企业。
加快宁波舟山港航运服务业发展,健全保税燃料油供应、外轮供应、特色航运交易、船舶融资租赁、海事衍生服务等高端航运服务体系。壮大本土航空货运企业,筹建省级国际航空货运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航空货运代理企业,提升航空货运专业运营能力。鼓励港口航运、铁路货运、航空寄递、货代企业及平台型企业等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邮政管理局、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
七、大力推动“公转铁”“公转水”
(十七)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
引导综合货运枢纽集聚区域货源,积极发展铁水联运、公铁联运。推进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建材及农副产品采用“铁路干线+新能源重卡接驳”绿色运输模式。鼓励在铁路货站布设仓储中心或转运节点,发展铁路干线仓库公路补货模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杭州铁路办事处)
(十八)促进沿河运输“公转水”。
完善集装箱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大力推进水运“散改集”,支持浙北、钱塘江中上游和瓯江沿线地区粮食、煤炭等货物入箱运输。积极探索推广渣土等大宗固体废物协同联运模式。强化内河港口资源整合,支持浙北区域结合城区老码头改造,发展生活物资水陆联运。进一步简化船舶和集卡车辆的进出港手续,加强码头作业、船闸联合调度等智慧管理。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集团)
八、强化实施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完善“四港联动”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组建工作专班,研究部署重要政策、重大项目、重点改革。各设区市政府、省级有关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十)强化政策支持。
对列入全省“四港联动”发展和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重大项目清单且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按规定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前预支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带动作用突出的重点项目和企业,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
(二十一)优化市场环境。
落实国家关于铁路市场化改革要求,促进铁路运输市场主体多元化,鼓励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股权划转和交叉持股。加强互联网货运平台监管,督促道路货运平台企业规范经营。规范海运口岸的港口装卸、港外堆场、检验检疫、船公司、船代等收费。深入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厉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载行为。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杭州铁路办事处)
(二十二)强化引领带动。
开展以“四港联动”为主题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区域多式联运体系建设、综合货运枢纽建设、运输组织模式创新等方面,打造一批示范案例和集成成果。
(责任单位: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全省深化“四港联动”发展和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重大项目清单,由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附件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四港联动”发展推进运输结构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