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參與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含 綜合活動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幼兒園教師、專業輔導人員、行政人員 等﹚

二. 學習類別包含實體課程(學校自辦或其他機關)及數位課程。

我國家庭教育法第 2 條中指出家庭教育的範圍及民眾需要學習的內容,以提升家人的關係。家庭教育範圍為:

(1) 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職能之教育活動。

(2) 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本分之教育活動。

(3) 性別教育:指增進性別知能之教育活動。

(4) 婚姻教育:指增進夫妻關係之教育活動。

(5) 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接受父母一方或雙方教養之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知能之教育活動。

(6) 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相互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動。

(7) 多元文化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對多元文化理解及尊重的教育活動。

(8) 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指增進家庭各類資源運用及管理的教育活動。

(9) 其他家庭教育事項。

. 家庭教育法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3113

四. 各位老師 可參考家庭教育法第二條所定之家庭教育範圍,檢視教師研習系統的相關時數,是否已足夠? 如家庭教育時數不足四小時,可至教師 e 學院搜尋相關課程以取得時數。

1. 利用教育雲端帳號或縣市公務帳號登入教師 e 學院 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

2. 至個人選單 修改個人資料 身分別請記得更改

3. 搜尋家庭教育課程 報名上課 觀看教學影片 參加線上考試 至我的學習歷程 確認是否通過並取得認證時數 →再 加入 教師研習時數。

4. 如有操作上的問題,歡迎與輔導室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