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编辑加工过程中,书稿中经常存在结构助词“的、地、得”的使用问题,编辑在修改时也会遇到一些困惑,有时甚至编辑自己也弄不清该用哪一个,这种现象相当普遍。本文梳理了结构助词“的、地、得” 的语法意义、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的位置,以及用法区别,并针对一些典型的例句,讲解它们的用法及容易混淆的地方,旨在通过这样的总结分析,共同提高运用语言的水平,提高编校质量。
关键词:结构助词 语法意义 编校质量
在编辑加工稿件过程中,结构助词“的、地、得”的错用问题比比皆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年例行的图书质量抽查中,被抽查图书存在结构助词“的、地、得”用法错误的也不占少数。看似人人都会用的“的、地、得”,在编辑加工实际工作中却给我们带来很多困惑。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一下梳理。
“的、地、得”三个字据《现代汉字学》统计,是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高的汉字。其中“的”字位居全部汉字的榜首。结构助词“的、地、得”这三个字在现代汉语中都读“de”,所以在现代汉语口语中它们的读音是没有区别的。可是,当将口语转化为书面语时,就容易把它们搞错。事实上,它们在书面语中各自有各自的位置,不能“站错队”。
一、结构助词“的、地、得”的语法意义
1.“的”的语法意义
结构助词“的”的基本的语法意义是定语的标志,用于“定+中”结构的名词性短语中。如“我的书”“漂亮的衣服”等。除此之外,结构助词“的”字还有其他用法:其一,“的”字短语,即附着在名词、代词、形容词、动词、主谓短语等之后组成的短语。“的”字短语也是名词性的。如“今天的”“他的”“绿的”“走着的”等。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定+中”结构的省略式。其二,煞尾词“的”,煞尾词“的”一般用在句子的末尾,表示肯定、疑问、否定的语气。如“这件玉雕作品是用上等的和田玉雕琢而成的”,等等。另外,煞尾词“的”也可用在某些词组后,表示某种情况、原因,以及表示“等等”“之类”的意思,如“破铜烂铁的”等。其三,“的”字还有一些固定的搭配,如“×的×”(“×”代表相同的动词、形容词等,如谈的谈、绿的绿等)“……似的”“……真的……”“ ……的话”“总的来说”等。
2.“地”的语法意义
“地”作为结构助词,它的基本的语法意义是作为状语的标志,用于“状+中”结构之间的连接,如“理直气壮地说”“认真地审读”等。在句子结构中,“状+中”结构中的“中”一般作谓语,“状”起修饰、描写、说明、限制、强调“中”的作用。“中”一般由动词或形容词担任,这是“状+中”结构的显著的语法特征,也是我们判断其用法的重要参照。
3.“得”的语法意义
结构助词“得”的基本的语法意义是作为补语的标志,用于“中+补”结构之间的连接,如“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美得无与伦比”等。“中+补”结构中的谓语中心词“中”一般是动词或形容词,且多为单音节或双音节词,如说、唱、走、好、美丽、阅读等。而“补”,即补语的词性则相对复杂,它的作用是补充说明谓语中心词的,因而与谓语中心词相比其语义则较丰富,且形象而生动。补语的这一显著的语法特征,也是我们判断其用法的重要参考。
二、结构助词“的、地、得”的用法
1.“的、地、得”的位置
一般来说,在句子中结构助词“的”用在名词前面,“地”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前面,“得”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来构成它们各自的结构。因此,正确使用结构助词“的、地、得”,对于简单的句子,只要记住它们的位置即可,例如:
老人灰灰de脸庞渐渐de变de红润起来。
这句话中用到三个“de”。第一个“de”在名词“脸庞”前面,所以这里的“de”应该是“的”;第二个“de”,它的后面是动词“变”,所以这里的“de”应该是“地”;第三个“de”在动词“变”的后面,因此,这个“de”应该用“得”。
全句应为:老人灰灰的脸庞渐渐地变得红润起来。
2.“的、地、得”的用法混淆
在实际的语言运用及稿件修改过程中,正确使用结构助词“的、地、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是因为实际的语言运用很复杂,再加上我们一些习惯性的错误使用行为以及随手而写不加区分的书写习惯,以及键盘输入时的误操等导致文章或稿件中的“的、地、得”的错误用法比比皆是。
在审稿过程中我们发现问题较多的错误用法首先是“的”和“地”混用,即该用“的”的地方用“地”,或者是该用“地”的地方用“的”,而以第二种情况较为常见。例如:
①我们要认真的审查每一项条款。
②我们要对每一项条款进行认真地审查。
这两句话的“的”或“地”都用错了。例句①中的“的”应该用“地”。因为这句话的主要句子成分是“我们审查条款”,这里的“审查”是动词,做谓语,“认真”在这里做状语,所以这里要用“地”。这类错误的产生一般是由于电脑输入随机选择后没有复查而造成的,或是由于手写时随着读音“de”随手而写出“的”,之后又没有复查。导致这种错误原因简单,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不难理解,但出现错误的概率却很高。例句②中的“地”应该用“的”。这句话的主要句子成分是“我们进行审查”,“审查”在这里做宾语,是名词,“认真”做定语,因此这里要用“的”。这类错误的产生较为普遍,也较为隐蔽,因为从局部看“认真地审查”似乎无可非议。不错,单独看没什么问题,符合语法结构,但把它放在句子中,由于前面有了“进行”这一词充当谓语,“审查”就变成名词了,它的词性的改变,导致“认真”就成为定语了。在现代汉语中,有些词既可以做名词,又可以做动词、形容词等,如阅读、发现、思考、尝试、美丽,等等,它们在句子中词性的变化决定着与之搭配的结构助词“的、地、得”用法选择。
在审稿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错误用法其次是“的”和“得”混用,即该用“的”的地方用“得”,而该用“得”的地方却用了“的”。事实上“的”和“得”的用法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它们在句子中的位置也很明确:“的”用在名词前,“得”用在动词后。但也正因为如此,有些时候也误导了我们。例如:
①市民们种得多是黑松。
②解放军打的敌人四处逃窜。
③俗话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这三句话的“的”或“得”都用错了。在例句①中,局部看,“种”是动词,“多”是形容词,“种得多”的组合似乎是顺理成章,与“补+中”结构吻合。但分析全句我们会发现,这句话的主干是“种的是黑松”,“多”是宾语“黑松”的定语,跟“种”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这句话的“得”用错了,正确的应该用“的”,和“种”搭配组成“的”字短语,做句子的主语。在例句②中,我们看到名词“敌人”便下意识地判断它前面要用“的”,这也犯了与例句①同样的错误:以偏概全。分析全句,“敌人四处逃窜”是补充说明“打”的程度的,是“打”的补语,“打”后面要用“得”。这句话的重点是说“打”的结果是“四处逃窜”,而不是说“打敌人”。例句③出现的错误,在审稿时经常见到。“的”用在“说”后面组成“的”字短语“说的”,局部看没有什么不妥。但它后面跟的是“好”,“好”在这里做补语,它前面要用“得”,“说得好”才是正解。
关于“地”和“得”,由于它们的语法意义区别较大,在句子中的位置一个在动词(形容词)之前,一个在动词(形容词)之后,因此,它们两个不易混淆,故在这里不加赘述。
综上,我们分析了结构助词“的、地、得”的语法意义及基本用法,以及稿件中经常出现的错误用法,例句不多,每一句例句也不长,但具有典型性。在实际工作中,在我们审读修改稿件的过程中,我们面对的文稿各式各样,句子有长有短,句式千变万化,错综复杂。鉴于此,我们要想正确地判断结构助词“的、地、得”的用法,就要从具体的语言环境入手,在做句子分析以厘清句子成分、结构和语义的基础上,进而推断结构助词“的、地、得”的正确用法。从普遍意义上讲,无论句子有多长,结构多么复杂,句式如何变化,结构助词“的、地、得”在句中的语法意义是固定的,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这也是判断其用法的最终落脚点。
(作者单位系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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