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哪个更好各自利弊)

来源:法大大 发布时间:2023-04-28 17:16:16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般指的是雇佣合同。

1.合同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内部员工为目的的;劳务合同是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以提供劳务方的劳动行为为合同标的的。

2.权利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责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

3.救济途径不同

劳动争议需要仲裁前置程序,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

4.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劳务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

5.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

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 劳动合同法 》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

7.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划重点: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内部员工为目的;劳务合同是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以提供劳务方的劳动行为作为合同标的。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更好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更有利。我们应该签“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除了以下这些情形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外,其他的通常为劳动合同:

1、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是指年龄在16周岁至退休年龄范围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机构除外),因此,就算用人单位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只要其与劳动者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的,都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双方签订的为《劳动合同》,否则为《劳务合同》。

2、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返聘人员;

依法可以享受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因为已达退休年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根据《 劳动法 》规定,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因此,这些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为《劳务合同》。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

这个是指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的人已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其他地方以兼职身份继续工作的,这种情形不需要与后用工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4、企业内退人员等;

内退,也即在企业内部提前退休的意思,但实际上双方又保留劳动关系,由原单位继续购买社保,只是员工无须在岗的情形,因此这种内退人员在另一单位就业的,按劳务关系处理,新的用人单位不必为其购买社保。

5、临时用工也可以是劳务合同;

因为临时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不像正式的员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这种情形下双方的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可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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